在我的记忆中,我最好的朋友,应该就只有她了。她的名字叫吴印蓉。以前,我们是我最亲密的朋友。虽然我们现在分开了,可我总是很想念她。
第一次相识,一条友谊的纽带就把我和吴印蓉牵在一起了。我们之间从未红过脸,互相帮助,亲密得像一个人。
去年寒假,我们一家回到了故乡———福建。还没踏进家门,就听见吴印蓉爽朗的笑声,我迫不及待地走进门,就看见她笑眯眯地迎上前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美丽的芭比娃娃递给我,说:“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生日礼物,先借给你玩儿玩吧!”啊!一头金发,乌黑的眼睛,一身粉色的连衣裙,娃娃美极了!我看了好羡慕,打心眼儿里喜欢,我多想把它占为己有啊!可是,娃娃终究要还给吴印蓉,遗憾夹杂着失落向我袭来,不如……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盘旋。我悄悄地把芭比娃娃藏了起来。没一会儿,吴印蓉发现不见了娃娃,急得她不知所措,满脸通红,眼泪刷刷地淌了下来。看着她那难受的样子,我的良心像被无数只蚂蚁噬咬着,妈妈说的话不禁又回荡在我的耳畔:“吴欣茹,不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我感到十分愧疚,从屋里拿出那个娃娃,亲了亲它,依依不舍地把它还给了吴印蓉。我原以为吴印蓉会大发脾气,没想到她擦干了眼泪,拿着娃娃端详一阵,紧抿着嘴,看得出她心情很复杂。她笑着说:“你一定很喜欢它,对吗?那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吧,不过以后可不要随便再拿别人的东西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送给我,这是真的吗?”她爽快地说:“当然,谁让咱们是好朋友呢!不过你可得好好爱护它,它可是我的‘掌上明珠’噢!”说完,她一把把娃娃塞到我手里,头也不回,蹦蹦跳跳地走了。我知道她心里一定不好受,望着手中的芭比娃娃,我的眼泪不知不觉地淌了下来。
回到上海后,我拿出那个芭比娃娃,像欣赏宝贝一样,爱不释手。我决定把芭比娃娃珍藏起来,因为在那美丽的芭比娃娃上,凝聚着我俩之间的深厚友谊和她那值得我学习的宽容的精神!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回忆的好朋友。现在虽然我们分开了,但是我们之间的友谊会一直长存!
红领巾在我心中一直占据着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有时看到大哥哥、大姐姐们戴着红领巾,心中充满了羡慕。
小时候,爸爸告诉我: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它是用无数烈士的鲜血染红的。虽然,那时我不太懂,但爸爸的这句话,我始终记在心中。
幼儿园里,老师告诉我们:红领巾是彩虹的一种颜色,雨过天晴,蔚蓝的天空出现一道美丽的彩虹,人生的道路就像是绚丽多彩的彩虹,那么红领巾就是催人前进的动力。老师的这句话,让我渴望着早日戴上一条红领巾,敬上少先队礼,看着鲜艳的五星红旗,迎着太阳,冉冉升起。
终于,我上了小学一年级,我想这下可以挂上红领巾。我对自己说:“要好好学习,争取第一批把红领巾挂上”。从这天开始,我积极举手,认真完成作业。
终于,到了老师要宣布谁能第一批加入少先队员时,我心想:有没有我的名字呢?忽然,我听到老师叫到夏嘉潞同学也是第一批加入少先队员,我非常高兴。晚上,我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第二天早上,我穿着校服来到学校,没过一会儿,大家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到台上,唱好嘹亮的歌,大姐姐拿着红领巾走上台,我的心怦怦直跳,大姐姐为我挂上鲜艳的红领巾。此时,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红领巾在我眼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
从此,我和红领巾交上了朋友,我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拥有了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每天,它都飘扬在我的胸前,时时刻刻提醒我,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出去散步。忽然,我看见两位叔叔把烟蒂扔到地上,我马上跑过去,对准烟蒂踩了踩,然后把烟蒂捡起来,又“咚咚咚”地跑到不远处的垃圾箱旁,把烟蒂扔了进去。
我这个无言的举动让两位叔叔脸一下子都红了,他们感到很惭愧。一位叔叔说:“我以后一定会注意,再也不乱扔垃圾了”。另一位叔叔说:“我也一样,是小朋友教育了我”。
啊!红领巾就像一棵常青树,把根深深扎在我的心里。你像是一面旗帜,永远飘扬在我心中,永远,永远……
我有一个来自远方的朋友,他叫文昊,他生活在那遥远的大山里。他家没有电话,于是我们常常通过书信联系。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每隔上十天半月才能收到回复,说实话我还觉得挺特别的。
他告诉我,因为他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所以他现在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里的上学条件很艰苦,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走上两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达学校。从他工工整整的字迹中看得出,他是个刻苦学习的孩子。中午吃的是自带的番薯和土豆,有时会加点咸菜。下午放学回家,他还要给家里帮忙做些家务农活,喂鸡喂鸭,砍柴割草。
他和我年纪差不多大,听到这,我有些难过。
暑假时,我特地坐火车赶去看他,又经几番换车,走了几小时的山路,终于顺利抵达。大山里的村民都非常热情友好。尤其是文昊,总是挑最好最大的番薯拿给我吃。但是我发现,他变得有些羞怯,不像信上的文字那样外向了,大概是有些不好意思。
我拿出iPad教他玩单机游戏,还给看他下载好的动画片。他的眼神里闪着光,被这个“新奇”的东西给惊讶到了,他变得很兴奋,话也开始多起来,我们“生疏”的关系一下子近了许多。
后来几天,他给我做起了“导游”,带着我四处玩。早起听着鸟叫看日出,白天体验砍柴种田,捉知了斗蛐蛐,晚上看萤火虫漫天飞舞都是我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我临走前的一晚,他带着我到他最喜欢的一个山坡上看星星,没想到山里可以看见的星星居然这么多。我们躺在草坪上,凉风吹走了燥热,彼此交谈趣事。忽然,他站了起来,缓缓说着:“我常来这儿眺望远方,好像我的目光可以翻过几座大山,看见爸爸妈妈一样。以后,我也会站在这里想念你的。”我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充满了不舍。
虽然我们相隔的距离很远,但是我们的心却紧紧相连着。希望有一天,我这来自远方的朋友,他能走出大山,来看看外面的精彩的世界。
1951年,新中国刚刚成立。在一个小镇上,一所小学中。
在一个班上有一群朋友。五年级快要结束了,大家心中也都有了去处。有些人考上了初中,有些人已经在工厂里找到了工作,有些人将随着家中的长辈外出讨生活……
班上的两个朋友一起考上了乡里唯一的一所中学,虽然没有被分在一起,但依然是是好朋友。
初中生活像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在不经意间流走了。两个人躺草地上,牛在旁边吃着草,尾巴慢悠悠的晃着,赶走烦人的苍蝇和热量。高个子问:“马上要毕业了,你有没有什么打算?”旁边的矮个子嘴里叼着一根草,眼睛虚闭着,好像没听到高个子的话。几分钟后矮个子睁开眼,吐掉嘴里的草,咽了一口口水。反问高个子:“你有什么打算?”高个子枕着手臂看着天空说:“我要到北方去,去挣钱。”矮个子坐了起来,看着旁边躺着的高个子,脸色有些难看,又咽了一口口水,支支吾吾的问道:“一定要去吗?”“对,一定要去。”高个子答道。看着高个子坚定的表情,矮个子慢慢也恢复了表情。“你还回来吗?”“或许吧。”
1954年,他们毕业了,高个子去了北方,再也没有了消息。渐渐的,两人心中的对方越来越模糊了。
转眼间60年过去了,当年的矮个子也变成了古稀之年的老人。这一天,他在家里扎着扫帚。以前很多人会扎的,这种扫帚又结实又耐用,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扎了。看着扫帚,他不经意间又想起了过去。“旺唔…旺唔……”家里的狗叫声把他拉回了现实。“旺唔…旺唔……”狗叫得好凶。他走到门外想看看是谁来了。走到门外,入眼的是另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门外的老人看到了他,心喜的问道:“那个,这里是不是厉先富的家啊。”他有些吃惊的回答道:“是,没错,我就是厉先富。你是哪啊?”
“先富,先富,太好了。是我啊,是我啊老同学啊!”门外的老人脸色微微有些涨红的说道。“你是?”他歪过头,想了想,还是不知到是谁。门外老人见他一脸的疑惑,l连忙说到:“是我啊,60年前的老同学啊,记起来了吗,老同学啊。”他突然想起来了,门外老人不就是当年的高个子吗。“老同学,老同学,哦,你回来啦?”他连忙把人请进家来。
“当年你这么一走就没了消息,现在怎么才回来?”
“哎,60年了,都变了,都变了。现在看到了,都不敢认咯。60年前,我去了河南。我进了一家兵工厂工作。前段时间去扬州开会,现在回老家看看,也来看看老同学,那时候的老同学也不剩几个咯”
两个隔了60年在次相聚的朋友谈了许多,也笑了许多。
在每个人的身上都用一种不同的味道,你的味道特别,那在于我对你的想念——我的朋友。
在小学毕业的时候我们俩分开了,去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选择,奔相了不同的方向。我一直在寻找,为什么当年你走了,去了遥远的地方。从此我们就没在见过面了,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想到了无数个我们见面的场景,可惜一个都没有实现。我依稀记着你的味道,属于你的那独特的味道。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因为你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在没有了你的世界,我似乎找不到了和你一样要好的朋友。我想就顺着你的味道,去寻找那位和你有着一样味道的人,可无论我怎样寻找都找不到。我这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去依赖你。好久没有见面,好久没有再次闻到那记忆中的味道。我以为你把我忘了,我不在是你最好的朋友了……想到这我泪如雨下,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以前那快乐的生活。
娜,我想你了。
回来吧,回来看看我吧,让我再问问你的味道吧。
就如辛晓琪的《味道》:想念你的笑
想念你的外套
想念你白色袜子
和身上的味道
……
在那天我们在网上碰了面,说好次日见面。为了那次见面,我练习了好几种拥抱方式和微笑;为了那次见面,我想了许多见面要说的话;为了那次见面,我兴奋的一夜未眠……第二天我兴奋的跑到了我们约定好的的地点,可到了那里我们有看到你,不禁有些失望。“没事,可能她出发完了吧”我这样想,也算是一种自我安慰吧。我站在那里等,左瞧右望……半小时以后,我依旧没有见到你的身影,我绝望了。“她不会来了”我自言自语道,可是这时候你知道我多么希望你可以在背后叫住我,我转了无数次头,仍没有看到你。原来,我们之间的友谊那么轻易就可以放弃,我苦笑。
紧接着的那一天,你给我打了电话,约好见面,我在心里希望这次是真的。我高兴的到了那里,看到了你,我好兴奋,终于我们又再次见面,我们终于久别重逢了。我们逛了一个下午。我又再一次问到了。“就是它,就是这个味,就是这个让我日夜思念”我在心里暗自叫好。
“经常写信啊,还有打电话!”“记住了,路上小心啊!”“恩,再见”“拜拜”,再见了我的朋友,不知道这次一别,何时能够再见。
在我们生活的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最亲密的朋友,有的一起长大;有的彼此之间有共同点,有共同的想法;还有的朋友很诚实守信……我也有这样一个朋友,他的名字叫——徐子阳。
他是一个高个子男孩,眉毛有一些浓密,戴着一副浅蓝色边框的眼镜。那乌黑又略带一点墨兰的眼珠好似一颗珍珠。鼻子有一点点微翘,每当笑起来时,就露出他那一排洁白的牙齿,真是引人注目。
我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上下校车都有我们勾肩搭背的身影,而校车里也常常充满了我俩的欢声笑语。我们住在相对的小区,过一条马路就到了也算是遥遥相望,因此,我们经常相约一起打球,玩耍,一起做科学实验……
那是发生在五年级上册的事情。那段时间打羽毛球成为了我们的共同的爱好,我和他约定在星期六晚上打羽毛球。
记得那个晚上我十分激动,那是因为我羽毛球的水平见长,见谁都想一试高低,所以迫不及待地跑到小区的羽毛球场等待着我的对手——徐子阳。楼下虽然无风但也有几分寒冷,等了不一会儿就感觉全身凉飕飕的,原本脱下的外套也不得不被我重新穿上。天好冷呀!他怎么还不来,难道忘了?还是有什么事给耽搁了?应该不会,那天与他相约时说晚上有空的。再等等,等等吧!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的耐性也在一点一滴地流失。算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还是撤吧。那万一他一会儿来了不见我,就显得我不守信用。咋办,走!不走!我脑子里的两股声音一直在争辩着,头晕脑胀的我也拿不定注意。
正纠结着,远处的一个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咦,那不是徐子阳吗?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喂,老兄怎么这么晚才来,我都快要走了。”
只见他满头大汗,用手擦着汗水:“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跟妈妈去朋友家做客,玩着玩着,就把我们相约的事给忘记了,刚刚才想起来,就急匆匆地赶来了,幸好没有爽约。”
“好样的,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兄弟真给力!”
“别浪费时间,赶快开始吧!”
在羽毛球场上,我俩相互扣杀,真是棋逢对手打得热火朝天,比分在你追我赶中交替上升。球场上一直洋溢着我们欢快地笑声……
朋友,什么是朋友?就是能够一起分担,一起共享,相互理解,互守承诺的伙伴。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徐子阳。
红领巾,我的好朋友每当我看到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我们的胸前,心里就不由地感觉到无比的自豪。思绪飞快地翻动着,记忆的闸门再度打开,记忆的深处又浮现出几年前刚刚挂上红领巾的情景。当时我刚刚跨进了东风校园的大门,那时候,看到学校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们的胸前都挂着鲜艳的红领巾,我幼小的心灵中就泛起了一个念头:一定要早一点挂上红领巾。虽然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红领巾的意义是什么,但挂上红领巾这件事却是我梦寐以求的。
激动人心的日子终于到来了,我们终于可以挂上鲜艳的红领巾了。老师带我们排着队来到了体艺宫,当时,我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心里百感交集,既兴奋,又紧张。我们的大队辅导员老师喊:“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我们答一句:“时刻准备着!”这声音铿锵有力,振奋人心,让人感觉到像是心中的热血在沸腾。岁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在成长的过程中,红领巾帮了我许多忙呢!
有一次,我跟妈妈一起去公园,我吃了几个面包以后,正想把包装纸扔到地上,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目光落到了我胸前那夺目的红领巾上面,它迎风飘扬着,仿佛正在提醒我:“小主人,你怎么能把垃圾扔到地上呢,你可是一名少先队员啊,应该要以身作则啊,如果你把垃圾扔到了地上,那就会愧对于少先队员这一个光荣的称号啊!”我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心里感觉到非常惭愧。红领巾对我那么好,我也应该对红领巾好一点。每天去上学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忘记戴上红领巾,也从来不会把校徽别在红领巾上,因为,我认为那是一种伤害红领巾的做法。每个星期天,我都会把这一星期佩戴过的红领巾从书包里整理出来,放到水盆里,放上肥皂,把它干净,晾干,然后让妈妈熨一熨。 每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我们校园的上空高高飘扬的时候,我们把手举在头的斜上方,向五星红旗表示致敬时,心中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因为我是一名少先队员,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这鲜艳的红领巾陪伴着我成长。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一根闪闪发亮的带子,它的名字就叫做——红领巾。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李红。说起她的“三大特征”我应当向你介绍介绍,不信,你看看吧!
说起这第一个特点,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吵吵闹闹的教室,第一个听到的声音就是她。因此,“宣传委员”的桂冠就归她啦!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教室哪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
第二个特征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学校组织到“黄金海岸”游玩,因为我们是坐大巴去的,路上,宇杰就晕车了,吐了一地。我想:倒霉,我偏偏坐在他前面,臭死了!“有谁能和宇杰换一下座位?”陈老师说。可大家我看看你,你看看我,谁也没有回答。突然,一声清脆的“我”!同学们循声望去,啊!是李红,李红便到宇杰的座位上坐下,好像没闻到那一阵阵臭味似的,仍没事儿似的坐着。“儍李红,自己找苦吃!”顿时,人群里议论纷纷,而我却被她感动了。
“铁面无私委员来了!”不错,李红素来就铁面无私。就拿上次我借书来说吧!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到图书馆借书,啊!真巧,今天是李红值班,当我借书时,李红还不停说:“小心点儿,不要弄坏了!”“行行行!烦死人了!”我不耐烦地说。可是晚上表弟来我家玩儿时,却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好几页。“啊,糟了,九点了,来不及补了,对了,或许李红明天会原谅我!”我安慰自己。第二天,我便到图书馆还书,李红见我来了,便笑着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检查起来。突然,她皱起眉头,“为什么破了这么多!”“嘘,小点儿声,我不小心将书撕破了,反正又没有人看见,再说我们还是‘铁姐们儿’呢!”“什么什么,不行,你补好了才可以还,还是回去补吧!”“嗯!补就补,咱们走着瞧!”我说完,嘴里还嘀咕着:“真不够朋友,破了几页就这样小题大做。”“诗晓,”李红追上来,“公物是要爱护的,如果每人都这样,那。。。。。。”“好的,我补!”我羞愧地低下头,但心里却佩服着她呢!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李红,你喜欢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