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江是我的好朋友,他是个“肉包子”也是“开心果”。喜欢穿短裤,那样更显得他胖啦!他头发是卷的,估计像钟智杰那样被闪电……
有一次他过生日,他老爸请我去酒店饭,当时我被他那“特大肚”吓个半死:四碗香米饭小菜一碟;刚上饭桌的大螃蟹两分钟“消灭”……吃完饭后他还说:“小菜一碟。”我当场吐白沫。
生日的第二天,他下课在学校的卫生间里“通肠”,他拉就拉呗,还要学小cool龙那样,噼里啪拉的,说他“开心果”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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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才十一、二岁,我的朋友多得超过了我的年龄数。在这一大堆朋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琛。
我们不是同学,但比同学还要好。我们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他比我大几个月,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是,他心甘情愿地称我为哥哥,自己当弟弟。
我把他介绍到“龙门补习班”,从此,我们在一起学习、娱乐。
一次,在补习班里。我和一个同学打起架来,而且非常激烈。谁知,那个无赖一下子咬住我的手指不放。我急了,使劲地踢那个同学。他终于张开了那微微带着血的嘴,再看我的手指,从那牙齿形的伤口里流出鲜红的血。这时,王琛来了,见我的手指正在流血,忙来安慰我。老师给我包扎好就上课去了。我没去,在外面呆呆地坐着,偶尔喝一口水。王琛见了,舍去了听课的时间来照顾我,给我倒水。我感激得眼泪在眼里一直打转转。
当然,在我们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点小误会。
有一次,高超送给我一根新水笔。来到补习班,我不吭不响地写作业。那根笔掉在地上,我只顾写作业没去捡。当作业写完了,我正去捡地时候,王琛拿去了,放在自己的文具盒里。当我知道后,去拿水笔。王琛挡住我,一会儿说是捡的,一会儿说是自己的。我顿时火冒三丈,从他手中夺过。王琛气呼呼的来找我,说要给他笔。我才不理他那一套,没搭理他。他便和我吵起来,我也不甘示弱,和他吵。在老师的劝解下,终于物归原主了,打了结的绳子也解开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对“欢喜冤家”?这样的“冤家”要不要结下来呢?
一双略显粗糙的手,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他就是我的好朋友芦潇芃。老师对他是这样评价的:“懂的挺多,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他是一个无论什么事都要分享一下的话唠,如果他在中间,周围八个人都受他影响。
有一次,我们课间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可是上课铃响了,谁都不愿结束。于是上课时,他等避开了老师,就回头跟我说起来,眼睛炯炯有神,透出兴奋的神情,还比比划划的:“你看我画的这个,”他指着纸上的画说,“这里……那里……”我也认真地听着:“嗯,是啊……我觉得……哈哈哈……”忽然,我瞥见老师走了过来,我便坐好,并“咳咳……咳咳……”地提醒他。可他全然不觉,还津津有味的说着,说得不亦乐乎。等老师走到他旁边,我指了指上面,他一抬头,看到了语文老师略带怒意的脸。“唉呀,老师好!”立刻从书包抽出一本数学书来。全班扑哧一声笑了。“唉唉!那是数学书”只见他又把语文书倒着拿出来看……下了课,他问我:“你怎么不早一点提醒我呢?”“你这……唉。”我无言以对。我们都说他“话唠”。
有关于我的“话唠”朋友,芦潇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讲都讲不完。
我有着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付斌。他长的又高又瘦,力气也不小。付斌白白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闪耀着刚强的目光。我们在学校的生活,总是形影不离的。
有一天我,我和小伙伴们在小区举行一场足球友谊赛。因为场地较小,门将不能把球直接射进门。在比赛中,我和付斌是对手。比赛进行了一段时间后,我方门将忽然发出了一各又高又远的球,碰到了我的脚,进了对方的球门。因为付斌没有看见,过来和我争论。结果争论演化成了吵架。最后,付斌一赌气,断绝了我们的友谊。
赛后,我感到很惭愧,因为这么一个小事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多不值啊!而且,这场比赛本来就是一场友谊赛啊。我很想和付斌和好。但就是说不出口。
这件事过去了没多久,我们小区里又举行了一场篮球赛,我和付斌被分在了一个队。一次,我接到了一个传球,看见付斌站在一个绝佳的位置。我毫不犹豫地把球传给了他。付斌不出我所料,把球投进了。这场比赛靠着我俩的配合,帮助我们队取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后,我们俩竟同时相对方提出恢复友谊。当然,我们如愿以偿的恢复了朋友关系。付斌又告诉我,其实他回去想过了,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也想和我和好,但也和我一样,说不出口。
我的朋友名叫康乐,是我在呼和浩特认识的——他是我舅妈的外甥。
他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红红的嘴唇,白白的牙齿笑起来真好看。
我和康乐虽然同岁,但是他比我懂事多了。记得那天我们两还有妹妹三个人在一起玩,6岁的小妹妹在后面追我们两个十几岁的大哥哥,追了半天也没追上,结果她生气了,就坐在地上不动了,我和康乐过去哄她,结果她就打我们,康乐就去了卧室,而我却很生气,也打了妹妹一下,妹妹哭了——我觉得自己很惭愧。
康乐不仅很懂事,而且还很有正义感。
记得那时是夏天,天气很热,我和他一起去买雪糕。到了超市人特别多。我们一人买了一根五角的雪糕。付给了售货员一元钱。售货员以为是十元,又找给了我九元。康乐一直还不知道。等走出超市不多远时我给康乐看刚才售货员多找给我的九元钱时,他奇怪的问:你哪来这么多钱呀?”我把经过告诉了他后,他很生气,让我赶紧把钱还给人家,还把我批评了一通,然后我们两一块去把钱还给了售货员的那位叔叔。叔叔还夸我们真是好孩子。
康乐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而且还是我的小老师。
记得我一年级的时候,每次出操,都看见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挂着鲜艳的红领巾自豪地站在操场上。而我们只有羡慕的份儿。
老师说:“只要表现好,就能得到鲜艳的红领巾!”从那时起,我学习更加努力了。所以成绩也突飞猛进。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这个我期盼已久的日子!
我如愿以偿地挂上红领巾。从那以后,每当出操的时候,我都挂着鲜艳的红领巾,精神饱满地走向操场。每当国歌从耳边缓缓想起,国旗在眼前冉冉升起时,我都挂着红领巾向伟大的国旗敬一个标准漂亮的队礼。
从那以后,红领巾就伴着我成长,督促着我,鼓舞着我,使我成为一名真正的红领巾好学生。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难题,草稿打了一大堆,还是没能解题。想想我的数学成绩也不出色,算了,“丢盔弃甲”吧!还不如看一会电视。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我看见桌子上的红领巾,好像在提醒我:“少先队员,碰到困难可不能退缩哦。”我羞愧地满脸通红,重新回到座位上拿起了笔,心中又燃起思维的火花,苦思冥想,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了。顿时,我开心地挥着红领巾大跳。
红领巾是烈士们用鲜血染红的,我们为红领巾感到骄傲。我们应该珍惜红领巾,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爱那一抹永不褪色的红色!我爱我这特殊的好朋友!
他乐于助人,他小小年纪就到大人般高大威猛。他就是我的好朋友,他叫王旋律
他的个子很高,虽然现在只是12岁,但已经长到了1。7米啦。他很强壮,乐于助人,非常地能干,他自己已经会煮饭了。他有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一双正楷一字眉显得格外显眼,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还有排整齐的像珍珠一样洁白的牙齿。
他性格活泼,是个阳光好少年,他很有大人风格。还记处上个暑假我们一起去学游泳,报了外游泳训练班,教练说第一天要适应水温,让我们自己玩,等要集合的时候再快速地上岸。过了一会,教练就让我们集合,我心里却还想再玩一会,于是就吸了一口气潜下水里来逃脱教练的视线,但王旋律却一把将我拉起来对我说:“走了,上去啦,我们是来学游泳的,不是来玩的,你看你都五年级了,还这样贪玩!”我低下头,乖乖地上岸听教练的讲解。过了会,听完教练的讲解后,我们下水了,很简单,就是在水里跳来跳去,一开始还觉得很好玩,到后来觉得无聊了,就开始心不在焉了,反而王旋律很认真,他又跳过来提醒我:“做什么都是一步一步来的,这是基础,要好好地做。”虽然不服气,但还是他说得对。被训斥了两次,很不服气。但我要超过你,不再被你说教!
他那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的样子,让我感受颇多,自愧不如。
我的好朋友叫于一鸣,他今年十岁了,他和我一样在莘城学校读书。于一鸣的皮肤白得像奶油蛋糕一样,他高高瘦瘦的,是我们班最高的同学。他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好像很有学问。别看他平时活蹦乱跳的,其实他可爱看书了,甚至连上课时也在看课外书。
搞笑的是一次,我无意中发现他在数学课上看《三十六计》的书,当他看到最后一计时,老师问于一鸣:九个长风公园加起来的面积是多少,三十六后面应该用什么面积单位时,于一鸣竟说:“走为上策”。
弄得全班哄堂大笑。于一鸣还会弹钢琴。一次上唱游课时,他给我们弹了一首动听的曲子。他弹出的音乐时而高昂,时而低沉让我听得入迷,甚至他已经弹完很久后我却仍在发呆,直到同桌捅了我一下我才惊醒。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于一鸣,一个博学多才的男孩。
每个人都有好朋友,而且不是一个,今天,我要介绍的好朋友是陈乾。
她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大眼睛上还配了个深度眼镜。小鼻子,再加上一张樱桃小嘴,美丽极了!但她非常爱看书,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一看见书,马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任何人叫她,她都像听不见似的,埋头看。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她都像背课文一样背下来。
在我们俩之间,也发生了许多事,但是那件事使我永远不能忘。
记得那次她到我们家玩,我正在做工课,她一见我在写作业,什么也没说,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而我,正好写完作业,拿起妈妈给我买的小刀就开始玩弄。一不小心,我一下把手弄破了,鲜血直流,我慌了,连忙拿起卫生纸擦。她也忙了起来。最后,我想了想:抹红药水吧!反正红药水也能消毒。她见我在那红药水,提前抢了下来。她说酒精里含有汞,对人体有好处。没办法,只有听她的了。
开始抹酒精,我一会儿大嚷大叫,一会儿把腿使劲蹬。她小心翼翼地擦着,还对我说坚持就是胜利!挺住!就着短短的一句话,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果然,几天伤口就愈合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更深了。
看呀!这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她,就是高艺芳。说起她的“二大特点”你肯定会有兴趣,不信,你瞧瞧吧!这第一个特点嘛,那就是“高音喇叭”只要你走进我们这个热闹的教室,听到的最大声言肯定是她的。因此“播音员、班长、宣传委员”的桂冠就非她莫属了”上课发言时,不管你在我们教室的那个角落,都可以听到她宏亮的声音。
这第二个特点嘛,就是“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天下着雨,刘欣旋突然高烧了, 张 老师走过来对我们说:“谁把刘欣旋送回家一下?”可是天下着雨,谁回原意送她回家呢?这时,高艺芳走出来说:“老师,我送她回家。”她扶着刘欣旋走在风雨之中。看着她,同学们议论纷纷,“二百五,竟然这样卖命。”而我却被她深深感动了。等高艺芳来回到教室时,身上已经湿淋淋的了。我跑过去问:“你为什么要这样买命呢?”她说:“乐于助人是每个人该拥有的品质。”瞧?这就是我的朋友高艺芳,你喜欢她吗?
我有好朋友叫陈芷璇。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的秀发,常常扎着马尾辫,樱桃般的小嘴。
她喜欢骂人。一次,她的同学和她在复印店碰到了一起,她的同学说“陈芷璇,你怎么也儿?”陈芷璇说“废话,我来复印‘三创一办’的呀!老师说要全班复印‘三创一办’嘞!”“哦,原来呀,别怀疑,我有听讲哦!”
她还很热心。一次,我到她家玩,她问“你吃水果吗?你吃香蕉吗?你看电视吗?”她仅对我热心,还对许多人热心。
我喜欢她,她我的好朋友:陈芷璇。
我家对面有一个小男孩叫贝贝,他今年7岁,长得瘦瘦的,留了个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又大又圆的眼睛,鼻子不高,可嗅觉却很灵,在几十米以外他都可以辨出是什么菜的香味。贝贝的嘴巴就像一个小樱桃,从这张小嘴里常流淌出许多搞笑又好听好听的歌声。
贝贝很调皮。放学回到家后总是跑出跑进的,天天约着许多人去外面玩“抓坏蛋”的游戏,晚上回来全身都是泥土和灰,一进门就嚷着肚子饿,看到什么就吃,他妈妈常说他不洗手不讲卫生,他却说:“吃得脏,长健康”。他什么都不爱,就是爱玩枪,我问他长大后要干什么,他就说:“我长大后要当兵,消灭敌人。”然后做出个冲锋上阵的动作,让人觉得又滑稽又可爱。别看贝贝平时总是“打打杀杀”,可碰到事时他却很细心。
记得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们在一起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我不小心从假山上摔下来,擦破了皮腿流血了,他着急地拿出餐巾纸帮我止血,还不知从哪弄来了创可贴帮我贴上,最后还一直搀扶着送我回家。我的好朋友贝贝就是这么一个既顽皮又可爱的孩子,你们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