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曾经一段时间,一向热爱的数学竟成了一道我跨过不去的栏杆。甚至有时仰望着广袤的天空,竟不知自己究竟该走向何方。
烦闷中不停的按着遥控器,却不知自己要找什么?忽然间,屏幕上的几个大字“拳王邹市明”吸引了我。繁忙的手指也停住了紧张的节奏。其中一个记者问:“如果你所热爱的拳击事业,一事无成,而你却把青春全都耗在这条路上,你究竟为何要坚持呢?”邹市明回答得干脆明确:“我想出名。我来自贵州,来自大山里面,只有靠拳击才能翻越大山,才能看到山那边是什么。才能看到山那边属于我的光辉?”
“可是大家印象中的拳王阿里、泰森,他们都是力量型选手,而你,没有他们强壮的体格,这些都对你没有影响吗?”记者又追问到。“我一直认为我很瘦小,但是我不瘦弱,在面临所有人鄙视我,否决我时,我会把所有的这种力量发挥在训练场。让汗水肆意地挥洒。我知道,我得更加努力。记得有一次,为了增加腿部的耐力,我从美国的好莱坞山脚跑到山顶,那个山坡很陡,直入云霄。在我要冲破山头的时刻,我几乎要放弃。但是突然抬头看到阳光,让我喜欢这种阳光的暖意。我喜欢对手被征服,裁判高举我拳头时的快感。拳王阿里也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和他一样,成为真正的拳王。超越的意识更深地植入我的脑海里。我知道我不能停下来,即使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也必须顶着这口气冲上去。翻过那座山,才可能战胜自己,战胜对手。哪怕命运给我上了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
“你现在真的做到了,那么你觉得接下来你要做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比赛的成绩只是一方面,我将会用我的热情,感染更多的人,改变更多人的生活。”
我小心翼翼的关上了电视,觉得眼前的困难瞬间悉数瓦解,邹市明像是一个巨人,一个我又重新认识的拳王。“哪怕命运给了我枷锁,我依然要努力打破!”皱市明的话久久在我耳边回旋,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拳王,也已成为我心中无可替代的偶像。
“偶像”这个词早就家喻户晓,现在的我们,哪个不喜欢“帅锅”“美女”我也不例外,但是,我的偶像并不是标准一个美女,她甚至有些中性, 她,还是个超女,或许大家猜到了,她就是 “李宇春”!
XX年,我刚刚认识这个诱发蓬松的假小子,淡淡的笑容,坚定的眼神,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XX年,青涩的她不知道娱乐圈的复杂,只是单纯的怀揣着音乐梦想,踏上了这条充满荆棘,坎坷,与甜蜜的“音乐大道!”继而,因为她的装束,造型,网络上渐渐出现了例如 “春哥”等等不堪入耳的闲言碎语,而她,一个执着善良单纯的小朋友,丝毫不理会他人对她的不解和谩骂,依旧率领如洪水般的玉米,旋律,去攻克所有难关!
直到XX上海演唱会,她终于把沉积在心底的伤疤撕开了!网络上的谣言她其实注意到了,没有说出来,是因为她怕这种痛,她怕带给玉米无尽的痛苦,她怕带给自己这种痛!那封信,爆发出了她所有的委屈,痛苦,那瘦小的身影不住的抽泣,所有的玉米心也一阵一阵的纠痛,大家千方百计地组织她看到流言,可惜····
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的容貌,她的声音,而是她那执着的精神!从不知放弃,从不知厌倦!受了委屈,她选择的是一个人默默地扛着,那瘦小的肩头挑着的是无比沉重的担子!阳光帅气,这是中立和玉米对她的评价!她的心灵也是这般美好!这般纯净!向上,向上!这要踮起脚尖,就可以离太阳更进一步!这是春春对自己最真实的写照!“玉米爱心基金,玉米希望小学···”无数的慈善基金会都是玉米和善良的“小朋友”—春春投资的!别人看到的只是阴暗面,美好的东西往往都“目不斜视”。多看看他人的好处吧!打开你内心最美丽的一面!
“算全世界不要你,不怕,还有我来疼你,就算黑夜遮住眼睛,不要害怕,我陪你到天明!”李宇春,这是你对玉米许下的承诺!也是玉米对你许下的承诺!
嬉笑打闹中,我送走了初一初二,迎来了可怕的初三。只见雷声轰响,乌云卷地而来,每天穿梭在题海战术之间,晚上挑灯夜战,稍有松懈,就会被乌云卷走,力不从心的我,终于被乌云笼罩……直到他们的出现。
某一天我照常在家复习,正觉得枯燥,隔壁传来鼓舞人心的歌声: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我的心振了一下,根据歌词我搜到了他们,这三个阳光向上的少年一下令我敞开心扉,仿佛又有了动力,他们的歌激励了我,歌词描述的不正是我现在应该做的?他们不怕当明星的道路有多难不怕谣言蜚语依旧乐观的站在各大舞台上表演,一步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时我在黑暗中站了起来,再经历些小挫折又算什么呢?何不敞开心扉,让阳光充满心灵,永驻心灵。然后他们便成了俺滴蓝神,路痴源闯进了唔心里,呵呵呵呵逗你完呢“你们知道吗?最近又有一个组合火啦!”“当然知道,是tfboys,王源和王俊凯好帅!”当我从朋友口中得知这个组合后,也没有什么吃惊的,以为我不太崇拜偶像。就像exo、fx、少女时代等这样的组合,有的人崇拜他们就像“疯了”似的。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组合越来越火、周围的粉丝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也开始听他们的歌。我发现他们都是翻唱。虽时翻唱,可他们唱的确实不错,并且也知道了他们的成员有:萌正太:王源,大队长:王俊凯,成员:易烊千玺。
时间一长,他们就成了我名符其实的偶像。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里有4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听他们的歌,有时还会不知不觉的唱起来。
Tfboys里的大队长最让我崇拜和欣赏。原因一:唱的歌很好听,与众不同。原因二:在学习上堪称学霸。因为现在王俊凯15岁了,面临着中考,可这个时候他也是最火的时候,所以有些粉丝特别担心他会不会考砸。可王俊凯的成绩并没有下降,而是用惊人的成绩700多分成为了全市排名第4,学校排名第1,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学霸”!
有一种酷叫王俊凯,有一种萌叫王源,有一种乖叫易烊千玺,有一种幸福叫四叶草,也有一种组合叫tfboys。十年之约,四叶草我陪你百年!
TFBOYS——我的偶像!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我是一个冷淡的人,很多朋友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考了高分最多高兴下,考砸了也就伤心会儿,明天或者下节课也就过去了.还可以不知道等口头禅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时望着他们生气的样子,望着望着,自己觉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台上的人为何生气,我错了吗?可能吧。
像我这样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有追星这种形为.一方面我觉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向往这种感觉,更准确点说,是好奇了.有段时间觉得自己也是应该找个偶像了,毕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总会疑惑是不是自己错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我来说更多只能留在书面上了。
那找谁当我的偶像呢?其实也蛮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这个月听了一首好歌,又认为这位歌手才是我的偶像.总之换来换去.留下的只是想当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过,我依旧很冷淡,依旧冷淡面对一天天的喜怒哀。
应该是高三上学期吧.我去学校的书店看书.在我想看的书旁边正好放着另一本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关于她,在之前一定是有听过的,只是确实不喜欢那个笔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书.但当天还是随意挑了一篇看,再后来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时是想买的.但确实蛮贵的,要好几天的伙食费啊,就放弃了.但我每天中午都会抽一个小时去书店看她的书.高三的时间宝贵,但我觉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个三毛的笔名,我就会顿觉舒畅,有时还会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当作故人一样想念着,当作老师一样尊敬着,当作知己一样交流着.她真实,义气,敢爱敢恨,赋有流浪气息.总之在她身上闪耀着我所崇拜的向往的性格与气质。
三毛在我眼中并不是完美的,虽我会因维护她的不完美跟他人争得面红耳赤.比如她的自杀,诗人会将其写得唯美,宗教会将其归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生气,生气她没有坚强的毅强;生气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气她不清楚一个人的生命岂止是一个人的.但我还是喜欢她,因喜欢她亦觉得其缺点不在于可恶,而在于可恕,只缺一个改正机会。
三毛的对感染了我,而她的错也教育了我.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无需完美,从他们身上我们明白何条路可走,何条路不可走.而可与不可全在于你我如何判断,其对与错也在其间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当偶像的。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性格多变、天真快乐的初一女生来说,追星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我不喜欢整天只知道读书不懂时尚的“书呆子”,也不喜欢只追时尚而不学习的“疯狂‘热’(不凉,取谐音‘不良’)少年”。
在我的卧室里,贴着不少S。H。E、王心凌的海报,与那些奖状“陈列”在墙上。但是,如果真有人问我:“你的偶像是谁?”我会大声地宣布:“是吾老妈也!”敬请各位同志听后不要喷茶或大跌眼镜。
没错,在我眼中,老妈就是我的偶像。她是一名幼儿园教师,或许是每天都与孩子接触的缘故,她童心未泯,整天像个孩子。别人的母亲总是担心孩子的吃穿,她却对这类事情马马虎虎。不过我要是有什么生活中的难题找她,跟她说,她总是认真地听,像个真正的朋友那样给我出主意。
记得有一次,六年级的时候,我与好友昕昕发生矛盾。回家后,老妈看我脸色不好,便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我憋了一整天的委屈终于释放出来,“哇……”居然哭了。我这一哭,可把老妈吓了一跳,她不知所措,又是说一些不着边的安慰的话,又是帮我擦跟泪。
等我断断续续地将事情叙述完整,老妈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我说:“好朋友之间免不了会发生矛盾,这点小磨擦算不了什么,不就是她考试比你多1分,然后故意贬低你吗?你就想,如果你们整天就这样生气,为了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长大了还不少活好几年!做人,尤其是与好朋友的交往方面,一定要大度,宽容,别人才愿意和你做朋友。如果因为这样的小事就总皱眉头,还不变成小老太太呀?”我“扑哧”一声笑了。从那一刻起,我便将老妈视为自己的偶像,天天崇拜,崇拜……
还有一次,我的数学检测考砸了,不过英语考得不错,是97分。我的心里很矛盾,不知是悲是喜,更发愁的,是回家如何向老妈交代。那时是秋天,我的心情就仿佛这条回家的路:失落的叶子从树上翻转着掉到地上,微微的秋风将地上的叶吹到空中,又落下。
孤独的夕阳射出的孤独的光透过树枝射下来,惟一象征着快乐美好的野菊花在这失落的地方只开了一朵,在风中轻轻摇曳着。到家后,我那可爱又和蔼的老妈先是表扬了我,说我英语考得不错。接着又和我一起分析数学为什么只考了78分,找到问题的根源,今后要怎样努力。老妈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失望,对我仍然充满信心。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了。
我将这位朋友似的老妈定为偶像,就是因为她童心未泯,她可爱,她懂得理解人,她不是只看成绩的家长。啊,本人偶像,吾老妈也!
熟悉我的人都夸我孝顺,其实应该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才对。我的这点德行在爸爸面前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爸爸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孩子,所以从小就很孝顺。他知道家里穷,每次爷爷给他钱时,他总说有,其实爸爸那时候都不吃菜或吃最便宜的菜。
有一年冬天,天很冷,爸爸两个星期几乎没吃菜,为什么呢?原来他把剩下来的钱给太姥姥献爱心了。爸爸看到城里的老太太们铺电热毯,所以也买了一条,奶奶还说:“你这傻小子,把你姥姥电死咋办?”可爸爸却风趣地说:“电死了我偿命,妈,你要相信科学。小时候姥姥给我暖被窝,可我得上学,就让这个电热毯替我给姥姥尽孝吧!”
一个电热毯对现在人而言微不足道,可那是八十年代呀,我们村子的人还不知道那是何物呢!
爸爸那些感人的故事还多着呢!我喜欢听妈妈反反复复的讲,把它当做我前进的动力。
爸爸参加西部开发已经十多年了。爸爸敬业爱岗,我欣赏爸爸的为人,但我方更欣赏爸爸的管理。前年我去了爸爸工作的地方。又一次爸爸去查岗碰上了一位新职工正在睡觉,爸爸没有吵醒他,而是给他录了像,然后让带班长叫醒了他。那位大哥哥吓坏了,怕爸爸炒他鱿鱼,下班后立马去像爸爸认错。爸爸笑了:“知错就改,很好。你已不是父母身边的娇宝贝了,到这咱是男子汉,可别当熊包哦?!来坐这喝杯茶,抽支烟,咱们来欣赏你精彩的瞬间吧!”那位大哥哥如坐针毯,待录像放完,他非要让爸爸惩罚他。爸爸说:“那好吧,翘起屁股,我把你踢到钻台上加班去吧!”逗得一旁人都笑了。
这就是爸爸的管理模式,有点不着边却又充满人性化的管理。很多警队都出逃兵,可爸爸的手下却出了好多强将。他们有的出国了,有的也成了管理者。爸爸的很多职工都说他是生活中的大哥、工作中的领导。如今爸爸调离了井队,很多职工还等着他回去呢!
诶,我眼中的老顽童竟有如此大的魅力,看来,我不佩服他都不行。我审视着爸爸的一份份荣誉证书,仿佛看到爸爸一行行金光闪闪的足迹。
偶像来自于每个人心中最崇拜、最尊敬、最羡慕的那个人。也许遥不可及,也许近在眼前。但每一个偶像都在以它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每一位喜欢他的朋友。
偶像不是不是盲目追随,而是良师益友,
当你迷惘时,偶像是你的指路牌;当你失落时,偶像是你的开心果;当你疲惫时,偶像是你的加油站。偶像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亦可以成就一个人。正确对待偶像,他将是你无穷的动力,促使你通往成功的彼岸。
我的偶像不止一个人,他们是一个群体,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大家庭。他们是快乐的代名词,他们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快乐家族。
五个性格迥异却有着共同追求与目标的人,因为快乐走到了一起。他们帮无数不快乐的人找回快乐,更让无数快乐的人更加快乐!这就是他们的使命,是他们唯一的愿望。
一次考试,我考得很糟糕。妈妈知道后,倒也没骂我,反而说了很多鼓励我的话。这让我更加自责,于是把自己关进房间嚎啕大哭起来。吃饭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不好,这时,电视正在播“快乐大本营”。我情不自禁地被那搞笑的环节带了进去,完全忘记了考试考砸了这件事。屏幕里,何老师依然灿烂的笑着,不愧是“捧场王”;娜姐仍旧以幽默的语言保持着场上的欢笑声;嘉爷和吴昕“两兄妹”照旧配合默契;海涛还是牺牲自己为大家带来欢乐。“哈哈,海涛又被欺负了,真是太衰了!”我不禁笑道。我的情绪完全被调动起来,不快乐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
那次以后,我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主持人,一个用语言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主持人,那该有多了不起。
开学后,我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个活动,锻炼自己的胆识,让自己更加自信。现在,我已是校园广播站的一员了,这里是我增强普通话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努力是有回报的。
我很高兴,我有这么棒的偶像让我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随机应变,学习他的欢笑自如,学习他的无私奉献。特别是这一点:他们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舞台,献给了观众,献给了许许多多需要快乐的人。
您们就是我的动力,我心中的偶像!
一听“偶像”一词,许多人立即会想到了电视屏幕上的明星,成龙、李连杰、姚明------
而我则不同,我的偶像还是那个人——我的爸爸。
听妈妈说,她认识爸爸时,爸爸是一个小厨师。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是一个电器维修人员。
再到后来,爸爸工作的地方被别的公司收购了,爸爸就下岗了。那一天,他很沮丧,独自一人坐在家里阳台的板凳上抱着头,双手撑在腿上不停地抽搐着。那时我还小,不懂事。我蹑手蹑脚地过去问爸爸怎么了,他过了一会,缓慢地抬起那似乎比泰山还要重的头,蓬乱的头发,苍白的脸,红肿的双眼,好像大病了一场似的。他抬头望着那湛蓝得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看来跟他的心情是两个极端。爸爸轻轻叹了一口气,忍着泪,苦笑着对我说:“没什么,爸爸有点不舒服”爸爸的声音很轻,就像被那徐徐的微风,拂走了一般------
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爸爸妈妈在卧室那边讲话的声音,内容大概是关于爸爸工作的事。
第二天是周末,我老早就在床上被轻快的哼声吵醒了,就起来想知道它的“发源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居然是爸爸,今天呀,他面色红润,雄赳赳、气昂昂,和昨天判若两人。
爸爸洗漱、早餐完毕后,立马埋头看着什么书,嘴里念念有词,手也在本子上写着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是电脑入门的书,我小声问一旁的妈妈,她说如今有些公司里缺会计,爸爸听说后就抓紧时间学习,决心做名会计。
爸爸也真用功!从早晨一直学到中午,吃完午饭后,又埋头学习。晚上也是如此,从那以后爸爸一如既往地学习着,妈妈则帮他调理好生活和营养。我很内疚,在这种情况下居然不能帮爸爸。我只能好好学习,不让爸妈分心。
在那期间,我想了很多,如果爸爸没了工作,那我不是上不成学了,于是从那时起,我也用功学习,成绩突飞猛进。从全班的倒数第几名,攀升到了班上的前几名。
然而,庆幸的是,几个月后,爸爸凭着自己的努力、刻苦通过了会计考试,找到了工作,我真佩服爸爸。
如今,爸爸在家经常帮妈妈做饭和做家务。我有问题时,他也能流水般的顺答如流,家里电器坏了,他也能修理。而在公司工作中,也常常得到上司的夸奖。
你说,我的爸爸难道不是我的偶像吗!
对于项羽,我心中一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项羽,一代枭雄,生逢乱世,,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在秋风萧瑟中我恍然看见,那乌江畔前的一段传奇。
淡蓝色的天幕遮盖着苍穹,天边那一抹残阳迟迟不肯落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背后是刘邦小儿带领着汉军的穷追不舍,骁勇善战的将是护着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踩着这血染的路,一步一步,你挥舞着那把伴你戎马一生的宝剑,一下又一下,数不清的生命被你无情斩杀。近了近了,乌江便在眼前了。
可是,那一个个追随你的将士却被人多势众的汉军杀得一个不留,厮杀声,呼喊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充斥你的耳膜,你无力转身,紧紧地攥着你的挚爱虞姬的手,风在你的耳边狂傲的呼啸,你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仅仅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可是,为什么上天对你如此不公?你的挚爱----虞姬为了不成为你的负担,在为你舞了一场绝世的剑舞后,自刎于乌江水畔。你眼睁睁的看着宝剑划过她的脖子,无力阻止。终于坚毅的脸庞上挂上的泪痕,仰天长啸,你悲痛异常。你背靠乌江,眺望远方,杀气腾腾的汉军正挥舞着长鞭,驱使着马匹,践踏着你曾视若兄弟的将士的尸体。你愤怒,虎目圆睁,用宝剑支撑着身体,一点一点,仿佛历经万年,纵使虎落平阳又如何?你依然有你的傲骨!
终于,你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一声怒吼直震九霄!“想我西楚霸王,诛暴秦,封四方,怎能死于这些无名小卒之手?刘邦,我是你为手足,你却杀我兄弟,逼死我挚爱,使我无颜去见家乡父老,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你愤怒的斥责刘邦,那气势,连汉军也畏惧三分,鬼神也为之动容!
你抱起虞姬走向乌江,长剑一扬,点点的鲜血,染红了残阳,也染红了乌江!你为情所殉,为义所亡,从此,世间再无西楚霸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今日,对于你当日自刎乌江,有人笑你痴,有人叹你傻,有人惋惜你的才华,也有人,但不管对于什么人,你都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挚爱额间的一抹朱砂;荣华富贵如花,怎敌你兄弟手足那无力的厮杀。这就是我的偶像----具有铮铮铁骨而又铁汉柔情的西楚霸王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