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得并不漂亮:皮肤黑黑的,头发短短的,脸圆圆的,长得并不高。但是她有一双漂亮的单凤眼。在学校里的她,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着积极的目光,让人不容忽视。
她的好胜心特别强。她不喜欢别人的成绩比她厉害。与其说不喜欢,不如说是不服气更为贴切一点。
有好几次,别人的成绩超过她,但是最后的嬴者还是她。比如:有一次月测,被吴金霞夺冠。一向属于她的桂冠,被别人就这样强走了,而她只得了个季军。她可不服气了,鼓着腮在发闷气。可不要误会。她可不是嫉妒,只是不服气而已,她不会去打小报告或在吴金霞背后说坏话,损坏吴金霞的名誉。她先从此次测试中找出自己败下阵来的原因;然后从各方面的原因着手,还加强自己的特长;接着定好目标:在下一次月测不单只要超过吴金霞,而且要夺回桂冠。她经过一个月的自拟魔鬼训练,确实有所进步了。可是,她让我掉大牙的是:在考试的前一天,大家都在努力复习,而她却去疯玩了一晚。但是,我知道她这样做一定有她的道理。最后考试时,她细心做题,尽量发挥,做完后还仔细检查两三遍。结果,她达到了目标。但我知道,如果她没达到目标,就会向对手下正式的挑战书,进行长期的较量,直到她真正嬴了为止。
虽然我承认她在学习上是一个很棒的策略家,但我并不承认她勤奋。她从来不会像书呆子一样钻进书堆里啃书。在假期里,她总是看电视,玩电脑。腻了,她才开始做作业。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她自然也有缺点,但是我还是喜欢和她玩。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艾微,因为我们都是2000年出生的,所以我们也是好“兄弟”。她的家在北京,每年暑假她和我都会“准时相约”在洪湖老家。
她个子不高,长长的头发总是梳的特别漂亮,在我的眼里,她学习很认真,英语成绩特别好,我很喜欢和她一起讨论题目,尽管我们有时候观点还很“激烈”,也许正因为这,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写作业,艾薇被这样的一道题难住了:买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共需295元,上衣比裤子贵75元,买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分别需要多少钱?这题好难啊!”艾薇说!我看了题目说:“什么??你这题做不到?老师说过:大数=(和+差)2,小数=(和-差)2,这题的裤子就是:(295-75)2=110(元),上衣:110+75=185(元) 了!”艾薇还是不懂,我便仔细地给她讲了起来,直到她弄明白了,我们才相视一笑。
我和艾微有一次出去玩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行走不便的老爷爷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裹,把老爷爷的背都要压弯了,艾微看见了便上前去问那个老爷爷要去哪里,那个老爷爷说他要去后面一个村子,于是,艾微二话不说,便将那个老爷爷的背包背到自己的身上,并扶着那个老爷爷,霎时我心中也悠然而生了对艾微的敬佩之情。 这就是我那助人为乐的好朋友艾微。在心里,我暗暗告诉自己,我也要多学学她,也做一个助人为乐,把别人的困难当作是自己的困难的学生。
尽管我和艾薇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我们在老家暑假的生活却过得很开心,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快乐的玩耍。我和艾薇约好,今年暑假我们一起去登长城!
我的朋友并不是某个人,如果说我是一条小鱼,它就是海洋,能让我展开无穷的想象空间,能带我去寻找海洋深处神秘的宝藏;如果我是一株小苗,它就是天空,永远伴随着我越过一座座山,一条条河流,游览全天下的好山河,它就是书,就是它让我快乐成长。
我从小就喜爱书。上幼儿园时,我就被书的封面所吸引,里面就更无话可说了。记得每晚睡觉前,我总要把妈妈拉到我的床前给我讲动听的童话故事,就这样书犹如一位朋友伴着我进入梦乡。我梦见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听见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欢声笑语,看见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在冰天雪地中死去。
渐渐的,我长大了。能看的书是琳琅满目,那一本本好书,让我的世界多姿多彩,有《笑猫日记》里那马小跳家的一只会笑能听懂人语言的猫;有《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知道每一所学校的生活都丰富多彩;有《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明白许多生活中的奥秘。
书像源源不绝的小溪,滋润着我的心灵,它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陪我走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它让我对世界更有好奇心,改善了我的生活,它更是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她那粉嘟嘟的俏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弯弯的修眉,小小的鼻子,樱桃小嘴,显得那么美丽大方。她的名字叫兰兰。兰兰是一个非常诚实善良的好孩子。有一次,到她做值日组长,管理卫生整洁。那一周正到我扫地。我想:我和兰兰是好朋友,扫与不扫都没关系,反正她不会向老师报告。于是我就来的老迟老迟的,可是来到教室一看,黑板上头一个就是我的名字,老师怒气冲冲地把我请到办公室教育了一顿,还叫我写检讨书。
我心有不服,跑过去向兰兰大喊起来:“我们算是什么好朋友,好朋友应该互相包庇,如果是你,打死我也不会把你给捅出去,以后我再也不理你了。”她一句话也没插不上嘴,我就飞快地跑开了。第二天,我来得早早的,把清洁区一个人打扫得一干二净,不但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还另平时瞧不起我的同学刮目相看。从此以后,黑板上迟到同学的名字再也没有我的份了,那是我和兰兰在赌气。
经过了许久,我才明白她是为了我好。如果她没有这样做,我怎么会来得那么早呢?我急忙找她道歉,“希望品学兼优的你能够不计前嫌原谅我。”我惭愧地低下头,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她当然原谅了我,我们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通过这件事,她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发现好朋友做错事时,应该告诉她加以改正,不能相互包庇。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你喜欢她吗?
她,衣着朴素,既不怕冷也不怕热,一年四季都穿着两件衣服,外衣是天蓝色的,里衫是灰色的。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书包。
每天早晨,我总是高高兴兴地背着她去一同上学,而她呢,则舒舒服服地躺在我背上睡大觉;每天晚上,她又装着知识跟我一起回家。渐渐地,我和她的感情越来越深厚了。
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当我还是一个拉着奶奶的手不肯上学的小孩开始,她就一直陪伴着我了。一年级的时候,她的体重还轻于“标准”,可是现在,她的体重早就“超标”了,真不知道她到底吃了什么,才会变得这么重!她对我的感情还不止这些呢!不管她身体的哪个地方,都对我有相当大的作用。最里面的一层可以放课本和作业本,还有笔记本、铅笔盒……外面的一层可以放手机。边上的袋子可以装雨伞、放水壶。还有一个较秘密的口袋,可以给我放些零食(糖果、口香糖之类的!)如果没有她,就等于少了方便。书包能让我学会管理自己的物品,可以让我学会整理自己的东西……
我的学生时代还很长很长,每一天我都要背着她高高兴兴地去上学。终有一天,她破烂不堪了,可躺在我的背上的不是她,而是她的兄弟姐妹……不管怎样,我都会把她留着,因为她将是我学生时代里最美好的回忆;因为她也是见证我成长的一个朋友……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把她藏在我的心里最深最深的地方。
朋友,是考试前抱怨的共鸣点,是伤心时强硬的肩膀,是喜悦时共同的雀跃。然而陪我度过喜怒哀乐的时光的,是一只柯利牧羊犬。
记得是刚搬家后,我意外地发现邻居家竟有只柯利牧羊犬。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去学习班的路上碰到邻居遛狗。连电脑桌面都是柯利牧羊犬的我一眼就把它认了出来。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只活的柯利牧羊犬,激动到不能自已,蹲下身摸了摸它。它的绒毛很像洗发液广告里的头发一样柔顺,而且十分的浓密。我的手一放上去就被淹没在纯白的海洋里。可是我必须去上课了,只好恋恋不舍地起身离去。
狗有个特性,只要与它呆在一起一会儿,即使很久不见它依然记得你气味。第一次匆匆相遇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们又邂逅在了美丽的夜色。那夜没有任何事令我匆忙,只是学习带来的苦闷让我压抑。怕狗的妈妈曾和我说起,不要盯着狗的眼睛看,不然它会来咬你。但当我撞见它的温柔目光时,我忘记了所有告诫和所有不愉快心情,它的目光抚平了我心灵的所有折皱。我迈着略微谨慎的步伐,怀着忐忑的心情,慢慢地走近它。然而它却更加主动,向我一路小跑过来,我忘记了本能的害怕,慢慢地蹲下身,用手轻轻地碰了碰它的绒毛,它似乎很享受我的触碰。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抚摸起它的背,也享受着那种绒毛扫过掌纹的触觉。不到几分钟便是像多年不见的故友又熟络起来。那个夜晚,我和一只狗度过了漫长如四季的几小时。我忘记了作业繁重,忘记了网络游戏,忘记了叫妈妈陪我去超市买东西,忘记了一切。
从此,我们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以后每次遇到它,它都会摇着它蓬松的大尾巴,晃晃悠悠地走到我的面前,让我抚平它因起风而乱的绒毛,让它抚平我莫名起伏的情绪,抚平我不想对谁说的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