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海蒂》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乔娜?斯皮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天真、活泼、心地善良的小女孩海蒂。
海蒂被姨妈送到了高山牧场上,与性情古怪的爷爷生活在一起。她非常喜欢这里的阳光、草原和羊群,并用她的真诚和善良慢慢感化了孤僻的爷爷。可是不久,她又被姨妈送到了法兰克福,给一个富贵人家的腿部残疾女孩克拉拉作伴。
可是,海蒂一点儿也不喜欢城里缺乏自由的生活,她日夜思念着高山牧场。最后,她病了,被送回了高山牧场。过了一阵,克拉拉也被送到了高山牧场,与海蒂作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克拉拉站起来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前总为一点点小事闹情绪,凡事都往坏处想。以后,我要像海蒂一样,多去关注别人,做一个快乐阳光的男孩。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得到知识,得到启示。我最喜爱的书就《小学生优秀作文》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许多学生写的作文,有的作文生动的写出了当时的情况,并写出了一个道理;有的作文中的一些词语,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一些地方的景观。这本书中有许多词语对写作有帮助,并且有些段落写的很好,也可以在写作时运用。这本书中,也有许多搞笑的故事。也有描写人物的作文。并且书中的一些作文中,可以告诉你一个科学道理。增加你的知识。这些课文最有感情的便是谁对谁之间的友情,生动灵活的写了出来,使文章富有感情。还有描写人物的,写得生动极了,仿佛根据作文的描述,脑海中浮现出他(她)的模样,性格等。
这本书我看的如痴如醉,百看不厌。真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如果你有兴趣,就找来看看吧。
有一天,友谊书城拉了好多书来我学校卖。那里的书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我就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小红帽、白雪公主。。。。。。,这些都是我最爱听的故事,它让我们变成最勇敢的孩子,探险在童话的密林,这本书太美了!
我的名字叫小盘,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我家的书架已经挤满了我爱看的课外书。
一天早晨,我和我的好朋友小玲约好了要到公园去玩,可到了约好的时间,我还没到公园里,小玲想:那家伙一定又是看书看得入了迷,忘记我和她约好了要到公园去玩。小玲直往我家跑来,小玲来到了我家,推开我的房门,见我没有反应,她愤怒地走到我跟前,说:“小家伙,你在干啥呀?”顿时,我才记得和小玲约好了要到公园去玩,我连忙地对小玲说:“对不起,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一时之间,我才忘记 和你约好了要到公园里玩。”小玲说:“你呀!真是一个爱看书而忘记一切的小女孩。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而忘记一切的小女孩。
我最喜欢的书是《励志故事全集》。这本书中写了很多名人成功的例子和许多人生的哲理。非常好看。
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是讲李嘉诚成为富翁之后还勤俭节约的故事。李嘉诚虽然他是大富翁,但衣食住行都非常节约,平时尽量不买衣服,不合适了就改一改;吃饭也节约,先盛一点菜,吃完再加菜,从不浪费。出差不住五星级酒店,只住台塑集团招待所,用车也反对豪华车。
还有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写文章精益求精的故事。他总在作品出版前,再改一下文章,不惜扣掉酬金。还有贝聿铭为坚持建筑设计的高水准,坚决不让建筑商用平庸的设计修改自己的设计。
这本书很好看,我非常喜欢它。它用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人生的道理,教我们怎样去做人做事。我要向那些名人学习,学习他们的优良的品质和可贵的精神,将来也要做一个成功人士。
我最喜欢的书是《普达娃的500块苔藓干时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聪明的藏羚羊,有一天,他犯了一个错误,他便开始了艰苦的逃亡之旅。
我喜欢这本书的第十四,十五,十六章,这三章讲述了他在音乐花的世界这一站,在音乐花的世界里,他是个所有人都害怕的小黄花,他无法无天,不只吃叶片,还捣乱了天堂的秩序,结果,他被罚下了地狱。
后来,他重回到天堂,他向所有的音乐花忏悔,音乐花们原谅了他,他突然想到自己只有20块苔藓干时间了,在音乐花的帮助下,他回到了人间。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识到,犯了错误,一定要及时改正,才能得到别人的谅解。
2008年9月20日,是我第一次写软笔的日子。
首先老师告诉我怎么执笔,写毛笔字的要求。然后我就开始练习了。可是我开始执毛笔的时候,总是四个手指出去,老师看到了就告诉我,应该是三个手指出去。
他还说,写毛笔不能性急,得有耐心,慢慢来,这样笔画才能写细,才能写好。
我写时就按老师要求的做,当然得到老师的夸奖了。那天我真高兴,我再也不羡慕哥哥了,我也会写软笔书法了。后来我在在书法班每期都获特等奖,要知道我是书法班最小的学员,写的作品还在学校和市里展览呢!而且我还在2010年3月获得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六级呢!
写软笔书法,使我有了耐心,面对困难,坚持不懈。我喜欢软笔书法。
I enjoy reading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but "Harry Porter" is my favorite one。 The story is very long but I am interested in it。
Harry was such a brave and clever boy that he dared to fight against powerful enemies。
His Z-shaped scar and magic stick brought me into a magical world。
In fact, the fiction story is so meaningful that I can learn a lot from it。
I think it"s the best book I"ve ever read。
我有很多书,有介绍恐龙方面的、科学知识方面的、成语故事、世界童话故事和笑话等,还有很多很多书,这些书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有关恐龙的书《恐龙世界》。
《恐龙世界》这本书开始是用很逼真的图画和好懂的语言介绍了几种有代表性的恐龙,再详细而科学地描述了我最喜欢的恐龙的形体特征、生活习惯,以及恐龙时代的地质、植物、其它生物等情况,使我好象真的进入了那个神秘的、迷人的恐龙世界。
恐龙是霸战中生代(一亿六千万年到六千五百万年)前的主要动物,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都是属于中生代的。两亿多年前,恐龙——这一奇特的生命曾是地球上高傲的主人。它们生存了一亿六千万年,足迹遍及世界的角角落落,又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突然灭亡,只留下了无数令人伤感的化石。关于恐龙怎么会突然灭绝的真正原因,到现在为止仍然是个谜。
我喜欢恐龙书是因为我想当恐龙
书是流淌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是一本男孩。,女孩都要读的书。它出自英国作家尼尔丹。笛福的笔下。这是一本能够给人坚强理念的书。每当回味起书中主人公鲁滨逊在孤岛上求生和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地升起一种敬佩感。
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航行中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的斗争。
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一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需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练就生存本领。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