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起,寻爱死浪淘沙,悲白发,如春水映梨花……我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看着作文。想必爱听音乐的朋友们知道这是谁唱的吧!他是谁?他就是在音乐榜上小有名气的张杰,我的偶像。
他的个子不是很高,大大的眼睛闪闪发亮。他的脸型是比较方的。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的笑容。他有一对小酒窝,笑起来非常可爱。
当然,每个人和偶像的相遇都有一段历史吧,我也不例外,现在我就给你们讲一讲。2007的快乐男声非常好看,我也经常瞧。陈楚生的低音,苏醒的换音(我对音乐还不是很了解)姚政的摇滚,都是我深深地陶醉了。但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张杰的演出。一次巧合,在快男6进5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张杰。他和吉杰的终极pk永远记在了心里。尤其是张杰唱得那首(往事随风)更是刻骨铭心,原本这首歌是歌王齐秦的,没想到,张杰唱的就犹如原唱,唱得那是淋漓尽致。就自从那时,我就把他认为我的偶像。最后,他以绝大的优势战胜了吉杰。也终止了吉杰在终极pk比赛中的连胜。
现在,张杰又发布了好几张专辑。里面的歌非常好听,你们也不妨听听。张杰,我的偶像,张杰,我永远支持你。
“突扣,好球”!他是谁?今年24岁,外号是“魔兽”,魔术队的中锋,知道NBA的所有人都知道,李是被他打骨折的,他就是无知中锋——霍华德。 刚进“年轻”的魔术队不久,他完成了自己的首次绝杀。那时,时间仅剩下十一秒,尼尔森得球后准备赌一把。他把球飞传给“魔兽”,谁知道霍华德的速度惊人,他早就奔到了篮下,而球刚刚飞过了三秒区,那里看见霍华德一跃飞了起来,把身体向后拉成了弓形,得球后像弓弦一样把球恶狠狠地扣进了篮筐,篮板的“血”都快被打没了,八十九比九十,魔术用了76人队,霍华德高兴地把篮板又压弯了。 当然,人不是十全十美的,霍华德的缺点就是投篮偏弱,新赛季投篮变强后,喜欢他的球迷也越来越多了。
瞧,大家知道我的偶像是谁了吧!我深深地喜欢上了他,我长大后,一定会比我的偶像更强的!
偶像,榜样也,谓之“榜样”,其身必有长所取也。所以说,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必然有它的价值。
话说三国,无数英雄集于一世,各有千秋,惟一人,能使我敬佩万分,这便是绝世英雄------曹操。
放眼天下,许多人都有“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思,但又有几人能像曹操一样将内心独白大声说出来呢?他的勇气与霸气,豪迈与奔放,已是无人能及,只能令人神往。事实上,他已昭告天下世人,英雄舍我其谁,如此这般又有几人呢?
他,拥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宽广心胸;他,拥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曹操之所以胜于诸葛亮,正是因为那份挥毫泼墨的洒脱及那份容纳天地的壮志满怀。亮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了一生,而操是为自己的信念活了一生。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我觉得,不愧对自己 ,才不枉此生。或许,这就是我爱上操的另一原因吧!
英雄?奸雄?这或许是一直出现在曹操后的连缀词。不仅是卓越的政治、军事本领,更有才华横溢,豪情满怀。英雄毋庸置疑。因多疑而处死了神医“华佗”,极强的嫉妒心导致许多冤魂的产生,因此亦有人称之为“奸雄”。其实,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曹操敢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出来,至少曹操有勇气站在世人面前让世人评判。不需要华丽的光环,只要一个真实的操。像这等勇气,所有者又有几人呢?
操,永远洒脱,永远真实,永远,屹立在我心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比如说有人的偶像是姚明,刘翔等等明星。而我的偶像是成龙,成龙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人,他还是一个电影明星呢!我喜欢成龙是因为他的武功非常棒,还有他的歌也唱得很好。
成龙在演武打片时,那功夫才叫牛逼,但有时他也很弱小,他还靠他的智慧来取胜。成龙有时候装成很无奈的样子,来跟别人武斗。成龙他的歌唱得是惟妙惟肖,他的戏和歌,我看或听的时候,总会入迷的。( )
有一次我在看武打片时,其中里面就有成龙,那是成龙当香港警察抓吸毒者还有坏蛋的情景。到了中午,我还在看。当时我看得津津有味i,聚精会神,妈妈叫我吃饭,我根本没听见。我在看精彩部分时,突然,电视被妈妈关了,我明白了意思,就去盛饭吃了,夹点菜打开电视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成龙也演一些儿童剧,如看《奇幻龙宝》时,常常让我捧腹大笑。
他长得也非常英俊,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一张尖锐的嘴。他的头发黑得发亮,记得他还做了霸王洗发水的广告,我喜欢他用手把头发向后潇洒一甩的动作。
这就是我的偶像——成龙。相信也有很多人的偶像是成龙。我要向成龙学习,成为一个文武双全的人。
很多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有的人喜欢郑爽,有的人喜欢林依晨,而我也有一个喜欢的偶像。他不仅拍戏拍得好,而且歌也唱得很好听,另外他人长得也很帅。他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身高一米七左右,他是香港歌手,以前是戴眼镜的,后来变得更帅了,穿的衣服N潮流,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就是:林峰。( )
我最喜欢看他演的《家好月圆》,他在里面演管家公这个角色,眼的超入戏,就像是他的平时生活一样。
还有我喜欢听他唱歌,他唱的歌很动听,很吸引人。我很喜欢唱他的歌,每次去K房,都会点他的歌,他的歌有《come to me》《太热》……他的歌我只用听三遍就会唱了,就像是唱的歌词全都导入我的脑海里,一个字也不会忘。
上次,林峰在香港开演唱会,我和姐姐都去了,还买了5张他的专辑,有一张还是林峰亲手签名的,太爽啦!我还买了四张海报,N帅的,帅呆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海报上也有他的签名,他的签名也有N多个性。
总之,他演的戏和他唱的歌都把我吸引住了,所以他的演唱会我一定不会缺席的,我永远是他的粉丝。
林峰,永远是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