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我和妈妈一起去海边旅游。一天早上,海水刚刚退潮,我在沙滩上来回踱步。咦!什么玩意儿?怪硬的,我心里在纳闷呢。
吱呦,我翻开沙土一看,啊!一只小螃蟹。海水退潮了,也不打声招呼,就管自己走了,把小螃蟹给丢下了。一见到这个小生灵,我立刻就爱不释手,准备把他带回家。 到了家里,我把它放在一个玻璃缸里,放上一些雨花石和水草,再加了一点水,为它安了一个舒适的家。每当我走近它时,刚刚还文文静静的小螃蟹,现在却变得张牙舞爪的,向我挑战呢。
可当我给它丢些面包屑时,它立刻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晚上,刚想休息的我,却听见鱼缸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又纳闷啦。于是,我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来到鱼缸前,一照,哈哈!这个瞌睡虫现在却像个勤劳的家庭主妇,正把小石子一粒一粒地叠起来,给自己造个容身之处。 慢慢地,这个身躯扁圆,长着八条腿,挥着两把大钳子,长着豆豆眼的家伙也跟我亲热起来。
一见到我,就吐着泡泡,而不用大钳子欢迎我了。我也养成了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探望它的习惯。 我真喜欢这只小生灵,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养大。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金毛犬。它的名字叫小宝。
小宝的身上长着长长的金色的毛,看起来很高贵。它长得高高的个子。它的眼睛圆圆的,像漂亮的黑宝石,它的鼻子一直都是湿漉漉的,感觉上面总是有水。它的耳 朵大大的,像扇子是的,总是耷拉着。它的舌头总是伸在外面,尤其是夏天炎热的时候,它总是哈哈地、大口地喘着气,有时还把舌头伸出来放在地上,因为狗是通 过这样的方式来散热的。
它的腿很有力量,爪子上还有几个肉垫,中间是一个大的,还有4个小的,摸起来很有弹性,这样它走起路来一点都听不到声音。它的尾巴 一边走一边摇,尤其是高兴的时候,尾巴就一直摇来摇去。
小宝的习性很特别。给它喂狗粮的时候,它总是狼吞虎咽地,恨不得一口全都吃下去。它喝水的时候,用舌头水舔来舔去,弄得满地全是水。它喜欢玩球,经常是一 边撒欢地跑,一边用爪子拨弄小球,满处转悠,把我都弄得晕头转向了。它睡觉的时候就卧在阳台上,侧着脑袋,好像在做美梦呢。
小宝与我很亲密。我刚进家门,它就立刻跑过来,往我身上扑,好像在说:“带我下楼玩吧,我在家里可闷呢!”每当我看到它,心里的烦恼都没有了。
我太喜欢小宝了!
我喜欢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但是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炎热、骄阳似火的夏天。你知道我喜欢夏天那些吗?呵呵!不知道吧,我最喜欢夏天,欣慰夏天可以吃冷冰冰的冰条,因为夏天可以开空调呆在家里面自由自在的上网玩游戏,因为夏天可以穿着游泳衣在游泳池里面游泳。先说游泳吧, 在这炎热的夏天里面,游泳池里面是爆满,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过去,虽然如此,但是去游泳的人,还是人气不减,更何况游泳还是一项体育运动,可以让人强身健壮,很少生病。
不像有些人,什么运动也不做,而经常生病。所以在夏天里面,游泳是人们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再说夏天可以吃冰条,我可是非常喜欢吃冰条的,只要是夏天,我家的冰箱里全部都是冰条,只要我在家里,我家的并条就会很快会被吃光当然,弟弟、妹妹、哥哥也有吃厉害吧。但是,夏天也有缺点,第一个缺点是夏天的太阳太刺眼了,热量很大,所以有很多地方非常的干旱,使人人都非常讨厌它不喜欢它。还有一个缺点是夏天的时候,暴风雨很多,有许多可怜、无辜的人牺牲了,所以我最恨夏天的暴风雨。不过,我还是喜欢夏天,我好想跟你有一个亲密的拥抱夏天。
我喜欢绘画,我喜欢用蜡笔、水彩笔、颜料笔等工具画画,特别是蜡笔,因为蜡笔的颜色很新鲜,还很美丽呢!一天,我认真地用颜料画了一幅画,有一棵果树,秋天到了,果树的果子哗啦啦地往下掉。旁边有几棵小草,那是用来美化环境的。
还有几朵小小的花,开的那么美丽。逗引着许多蜻蜓和蝴蝶飞来了,盘旋在花顶上,那棵果树伸直了枝叶,就像在开森林舞会。而另一些小花却很淘气,挡住大树不让另一些小花小草观看舞会。大树气得弯了腰,那些小花、小草吓得拔腿就跑,一些小花小草哈哈大笑起来,一直到把嘴巴笑弯,脸笑地通红才肯罢休。
哈哈,我画的这幅画是不是很漂亮呀!也很有意思吧!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狮子狗,它的名字叫丁丁。
丁丁的脸和别的狗的不一样,它的脸短短的,头上的毛很长,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它的腿很短,跑起来就像一个大毛球在地上滚。平时睡觉或休息的时候,总喜欢爬着。
丁丁不但样子逗人爱,还帮过我一个大忙呢!
有一次,我带丁丁去公园玩。一路上,它都是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还翘起一条后腿到处撒尿。到了公园门口,我买了一个鸡腿,三下两下就把肉吃完,就把骨头给了丁丁。丁丁把骨头吃完了以后,“汪汪”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走了一截路,我突然感到内急,就躲进一个树丛中,了了一桩“大事”。我想:一会儿玩什么好呢?想着想着,就到了一个玩赛车的游乐场,我一看价钱,不贵,才2.50元一圈,我坐二圈吧。我正掏钱的时候,发现钱包不在了,忽然我想起刚才在树丛中的事。我便径直跑回刚才的树丛,到处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急得脚不停地跺,丁丁也在树丛中东闻西闻。突然,丁丁叫了几下,我以为丁丁又找到骨头了,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我的钱包,我高兴极了,抱起丁丁说:“真乖。”
我们玩了很久才回家。出公园门时,我又买了一个鸡腿,这次,骨头和肉都是奖励丁丁的。
唉!你看,我家的丁丁多可爱。
每个人喜欢的动物都不一样,而在这么多可爱的动物中间,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了。
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
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我家有了猫之后。晚上再也听不到老鼠偷食的吱吱声。再也不怕老鼠会咬坏或打坏家中的物品。每晚都可以睡上一个安稳的觉。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总是能给我带来很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更有意思。
今年,我报了足球兴趣班。从学习中我知道了足球里包括很多技巧,如扣球、头球、地滚球、高球。。。。。。
第一节课的时候,来教我们的是王老师。上课开始了,首先做热身运动。先跑两圈,跑完一圈,我们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之后还要做躬步压腿、环尔关节。。。。。。热身运动过后,我们开始跌球。跌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跌五个就能算上等的呢,跌球的主要就在脚后,如果没抓住主要的特点,最多也只能跌一个;接下来是地滚球,地滚球要有步骤,一是助跑,二是从慢到快跑,三是射出去。射球也要讲究方法,是脚侧传球。对方要将球踩住停球 。最后,我们开始足球比赛了,分为两队,我和骆俊、马方哲等一队,对方是王瑞、刘宁、张杉等一队,老师和我们一队。
比赛开始了,他们队先开球,不小心传到我队,我们冲向他方球门。不料,他们来了个反扑,不过我来了一个吊高球传给骆俊,他顶球进门了。上半场结束了。下半场开始了,由我队发球,我把球传给向宣维,他又传给我,我用相交球踢给金小阳,他来了个猛虎下山冲向他方球门,之后,我用调虎离山之计把球踢进球门,最后,我方以2比0锁定胜局。
我喜欢足球,我爱足球。从中我体会到了要做好一件事不能骄傲得意,这样是没有好的结果,就像踢足球一样,如果你进了一球而感到得意,那就不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有一次考试我考了个不错的成绩,爸爸送给了我一个文具盒,算是对我的奖励。这个文具盒我一直用到现在,已经显得有些发旧,但我还是舍不得丢弃它。
这个文具盒是铁的,是长方形,四个角都是圆的,长20厘米,宽5厘米,高3厘米,体积很小,在文具盒大家族里算一个小弟弟。
文具盒的颜色为天蓝,色彩温和,给人一种宁静和舒适的感觉。文具盒上面印有一幅美丽的图案:一个大大的英语单词——Lover、可爱的米奇和他的好朋友米妮。
我的文具盒构造极其简单,打开盒盖后就只有一层了。但下面够放我的文具:两只圆珠笔、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和我的套尺。这些文具每天都安静地躺在我的文具盒里,认真地为我服务。
这个文具盒看似不起眼,可对我的帮助可大了!不管是写作业还是画画,或是修改作业本上的错误,都能得心应手地在文具盒里找到我想要的文具。特别是“米奇”每天都那么专注地看着我。每当我考试后写作业时不专心,它就会说:“小主人,要专心哦!”这时,我就会马上认真起来。
有一次下午放学,在匆忙之中,我忘记把文具盒放进书包就回家了。回到家做作业时,我才发现文具盒不见了。
我很着急很伤心,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小心?我把文具盒丢在那里呢?文具盒还能找到吗?整整一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觉。一直到第二天上学,我才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文具盒。我简直高兴坏了!
文具盒啊,我为你哭过也为你笑过,你已经成为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文具盒,你放心吧,我永远都不会把你丢弃的,因为你已经成为了我学习上的战友了。
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了,因为它活泼可爱,乖巧温顺。
一天下午,当太阳的余辉撒满大地的时候,我和几位同学写完作业,正赶着回家,在路上,我们遇见了同班同学,他们手里拿着几只没长毛的东西,十分可爱有点像刚出生的小老鼠,可是又比小老鼠大,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走上前去问道:“你们手中拿的是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女生干脆利索地答道:“是免子”。我惊讶地望着那些小东西,半信半疑的猜想到:也许是她们在骗我们,或许长大了就是只浑身长满毛绒绒的毛,十分调皮的免子。
当她们把免子喂饱准备回家时,我们追上前去,请求她们给我们几只免子,她们商量了一下答应了,我高兴极了,心中被激起的高兴劲儿让我说不出话来,不知怎么感谢他们才好。
回到家里,以为可以给爸爸妈妈一个惊喜,没想到,爸爸妈妈却肯定地说这只小免子养不活,叫我把免子扔了。我那么喜欢免子,怎么舍得把免子扔了呢?可是又想小免子没有免妈妈的照顾,还那么孤独,我又从来没有接触过免子,怎么可能 将免养活呢?听着小免子颤抖的叫声我对妈妈和爸爸说:“如果把免子扔了,它肯定会冻死的,不论生命是大还是小,把它杀害,它都是感到疼的。”爸爸妈妈听完我的话,决定收养它。可是,没过多长时间,小免子就死了,我承认爸爸妈妈的话是真实的,却不相信小免子是饿死的。因为在急于生存期间,一日三餐都让免子吃得饱饱的,从来没有让免子饿过,免子的死因是另有原因的。
妈妈开玩笑地跟我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小兔子,以后自己开一个养殖场,这样你就可以天天和这些可爱的兔子在一起了。”我也期望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喜欢我家的“英格”,它是一只纯种的拉布拉多犬,全身黑亮的毛,特别漂亮。它是大姨从上海空运过来的,因为大姨马上要去香港工作,只好把它暂时寄养在我们这里。一只狗竟然也能坐飞机?简直令人不敢相信!
“英格”是那么的可爱,虽然它刚来没多久,但大家立即喜欢上了它。我也很喜欢“英格”,我喜欢它可不是没理由的哟!首先是因为它漂亮,全身黑得油亮,而且没有一丝杂色,两只眼睛发出炯炯有神的亮光,脖子上戴着一个红色的狗项圈,看上去精神极了。每次我带着它出去散步,都觉得自己特别神气。
“英格”也很聪明,每次只要它想出去玩了,就会把自己的狗绳找出来,含在口里,在主人面前摇头摆尾地撒娇,直到主人答应为止。还有,瞧它没来几天,就知道自己家住哪了,我一直想不明白,它又不认识门牌号码,怎么会自己回家呢!
最最重要的是它特别乖,我叫干嘛它就干嘛,没事的时候自己玩,从不乱喊乱叫。它最喜欢在草地上一边含着它的狗带,一边飞快地跑,特别快乐的样子,但只要我喊“英格回来!”,它就会“噔!噔!噔!”地跑回来,真是听话极了!
你们说,“英格”是不是一只特别让人喜欢的小狗?我可是真的好喜欢它哟!
我有一个漂亮的泰迪熊,它是我妈妈的手机链儿,妈妈知道我喜欢,就送给了我。
我好高兴啊! 泰迪熊非常惹人喜爱。全身是棕色的,一张圆圆的小脸上嵌着两个光亮亮的黑纽扣似的机灵而又可爱的小眼睛,小嘴巴总是笑眯眯的,好像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我非常喜欢它,给它系上了一条红色的蝴蝶结。
它身穿红白格的衣裙,衣裙的上方还有两颗粉红色桃心状的宝石拼成的蝴蝶结。它的手臂细细的,腿短短的,更可笑的是它有一双大而笨拙的脚,能够让它稳稳地站立在那里,真滑稽!它头上还有一条和衣裙同样颜色的飘带,这条飘带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把小小的泰迪熊装扮得更加可爱了。
我特别怕黑,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我搂着它,就能克服恐惧感,安然入睡,很快我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这只泰迪熊真令我爱不释手啊!
球球是我的爱宠----小猫。它是我在八岁生日那天,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因为它的毛很长,而且又很瘦小,就像一个白色的绒绒球。最特别的要属它的两颗宝石般的小眼睛,闪着耀眼的光芒。
初来乍到,它可怕生了,总是蜷缩在墙角咪咪地叫个不停。每次给它鱼吃,都要看我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因为它来的时候还未满月,所以每天早上我都会把自己的牛奶分给它一半,看着它喝光,我才会心满意足的去上学。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球球长大了,与大家熟悉了,也越来越顽皮了,每天我放学回到家,它都会追着我跑来跑去。用它的小爪子挠我的裤子,让我抱它。有时,我顾意不抱它,它就会用它的小牙咬我的裤子,还会不停的叫,直到我抱它,它就会乖乖地趴在我的怀里闭上眼睛睡觉。
妈妈担心白天它在家里无聊,于是,妈妈给它买回来一个花皮球,这是它最爱的玩具,它总用它那灵巧的前爪,轻轻地一拨,球就会顺着滚出去一段距离,它就会一跃而起,顺势扑过去,把它压在身子底下,还会用牙撕咬,好像那是它扑食的猎物一样。
每天晚上,临睡前球球都会和我在家里自己的小窝里沉沉地睡去。看着那可爱而又顽皮的样子,心里就会对它说:“球球我爱你,你是我永远的好朋友。”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