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星期天和妈妈上街买菜,我都会被菜市里的许多蔬菜吸引住,有胡萝卜,有白菜,有莴笋,但能让我专注很长时间的仍然是西红柿。
西红柿大小不一,有的如桂圆,又小又酸,玲珑可爱;有的像熟透的苹果,又大又红;有的形同鸡蛋,橙黄而椭圆。西红柿浑身滑溜溜的,如果你没把皮削开,想咬住它,可不那么容易,它准会从你的嘴里蹦出来。西红柿的颜色非常鲜艳,随成长的不同阶段而呈现不同的色彩。它先是碧绿的,随后变成淡红色,最后就完全变成红彤彤的了。
你用小刀轻轻切开一只熟透了的西红柿,就会看到鲜红的果肉,只要你用舌头一舔,那鲜红的果汁便会染红你的舌头,那滑溜溜的小果籽也会趁机溜进你的嘴里,滑进你的喉咙。生的西红柿又硬又酸,不好吃;熟透了的大西红柿甜津津的,可好吃了。
西红柿的吃法多种多样。可以把它洗干净生吃,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当你觉得十分口渴的时候,吃上一个冰镇的西红柿,准会感到清新爽口,异常舒服。你还可以把它切成薄片,撒上白糖,做成香味俱佳的凉拌菜。另外,如果和鸡蛋炒在一起,那可是下米饭的美味佳肴,凭你拿着熊掌,或是猴头燕窝,也不跟你换。
西红柿味美,我很喜欢吃。
我看了《讲故事》这个小品,觉得它风趣幽默、通俗易懂而又意义非凡。
严顺开伯伯演的那个老大爷,糊涂得连刚说过的故事都忘记了,还一个劲地给孙子重讲。反复讲一个故事,当然搞笑。但它不能单纯地和“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那个老掉牙的故事同一而论。我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吧!我奶奶糊涂得比他还严重。大年初一,她总是把来拜年的人的名字叫错了,如她把大拴当成了二胖,把二胖又当成了小谷,而不管谁来了,她都要问这样的话,“你养猪了没有?”不管人家说养了还是没养,她下面都会这样问“你养了几头?”……
八十年代初,我的爷爷和奶奶养了许多猪,靠此,给大伯盖了房子,供爸爸上了大学。我奶奶没“糊涂”前曾说那段日子是她一生最快乐的。如今,我奶奶没完没了说养猪的事是对那段日子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有着无限的留恋。
谁都有老的那一天。我不嫌奶奶唠叼。我要像小叮当演得那个小男孩一样,想办法哄奶奶高兴,好好地孝敬她。
主持了班队会好几次了,从来都是拿上稿子两个人大声念,这次我们要换一种方式。受了任老师的影响,我也决定设计一个课件,每次任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做的课件可好了,我也在这星期设计了一个课件,可供我们主持队会播放,这样的队会是不是很有新意呢?
我先弄了几个艺术字的题目,然后我在网上查找动物的图片及动物的特征,网上图片很多,看得我眼花缭乱,我选了几个最满意图片和简介,最后想用歌曲“一个真实的故事”做为背景音乐,可怎么也不会把音乐弄上去,只好弄了一个灯幻影片。
虽然课件做好了,但还是有点遗憾,我下次一定会再接励,做出更好的课件。
今天下午我把设计好的课件交给了任老师,不知道能不能通过任老师审查,希望能通过,要是没通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妈妈的话:睿喜欢玩电脑,但我们让她只有周末可以玩,每天半小时,制作这个课件睿一个人在电脑上利用周末的时间制作的,制作好了让我们欣赏,效果还不错,我都不会制作这课件,昨天睿高兴地告诉我她会加上背景音乐了,还说已经给加上背景音乐了,瞧那高兴样和得了一百分一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也不例外。我十分喜欢服装设计。“服装设计”对我这个不到10岁的孩子来说有些夸张,可是我对服装设计十分着迷。没事的时候,拿出几张白纸,在上面画上,我总能画出很“漂亮”的衣服。当你打开我的服装“大全”时,你会发现一个个很可爱的服装,我不时想起那段往事… …。
一次我们一家去一个地方玩时,那里离我家很近,走着走着,我看见了一个姑娘,她身上穿着一件颜色很醒目的上衣。一下子把我的灵感“拉”了回来,于是我从包里拿出一张白纸,就准备停下来画。这是妈妈看见我停下来着急的说:“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我才不走哪,我要画完了再走!”然后用纸条细细地画出轮廓,最后用水彩笔画出色彩。这是我仿佛看见一个美女在我面前翩翩起舞,便高兴起来。 回到家,我把它当作一件宝贝,妈妈还让我把那个服装扔了:“快扔了!”“不,我不仍,它很好看!”虽然在别人眼里有些可笑,却在我心里是那么可爱。 我是一个喜欢服装设计的小孩,以后我还要当个大服装设计师呢!
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这会儿就电闪雷鸣。正如我老妈的脾气,刚才还风平浪静,这会儿就暴风雨来临。怪不得总听大人们上说:“每当暴风雨来临前,海面总是格外的平静”。
“滴——滴——滴”我家的门铃响了,我急忙跑过去,又喊了一声:“来了!”然后着急的开门。舅舅来了,他跑到楼上拿东西。而我却回房间写作业,只听老妈的声音在我耳边萦绕:“以后开门前不要大吵大叫,先看一下猫眼,如果是熟悉的人,你就开门,如果不熟悉的话,你就要问清身份再开门。”“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说到。老妈见我不耐烦,立即拿起我的作业,指着一道题说道:“这道题怎么漏做了?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做题要仔细,要认真!”我怒火上升,可是敢怒不敢言,只好说:“知道了,我改行了吧!”
我的老妈不仅严格要求我,还以身作则。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没有事,便跟妈妈一起去上会计课。在会计课上,老妈拿出电脑,把老师推荐的视频、文档、资料等,只要对她学会计有帮助的东西,全部拷到电脑里,然后打开她记笔记的本子,认真记起了老师的每一句话。重要的地方还用红色荧光笔涂一遍,再用水彩在那句子或词语下面划一条横线。休息的时候,老妈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盯住老师不放,然后跑到老师那边问问题,当然老师也很热情地为她讲解。回到家以后,老妈吃完饭,开始复习课上讲过的内容,然后才安稳的睡觉。
老妈那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文具。我最喜欢的文具就是我的第一支钢笔,它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它已尽忠职守的陪爸爸度过了三十年的时光。爸爸还是小学生时,它就是爸爸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它的年纪很大了,但是它给人的手感还是超棒,超滑。难怪我第一次拿到它时,就已经是爱不释手。爸爸看到了我对它的喜爱和痴迷,于是,只好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我。
我给这件传家宝取名叫“小红帽”。顾名思义,它是一只红色的钢笔。自从变成我的得力助手后。虽然跟地面亲密接触过“n”次了,但依然毫发无损。不过,我可不想让它壮烈牺牲。因为自从用了它,我写字的速度大大提高了。每当我拿起它,就会想起爸爸深情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爸爸对我的期望。爸爸希望我能用这枝笔,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用它做对一道道难题……。
同学们,你们的钢笔一定也有不寻常的故事,快来和我交流交流吧!总之。我希望我的这只钢笔能陪伴我一生,成为一枝名副其实的传家宝。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虽然不漂亮,但是她的心灵是善良的,她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最美的。
妈妈是一个坚强的人。大约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年轻的妈妈不幸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妈妈每走一步就很艰难,她被病魔折磨得痛不欲生。妈妈看我还小,便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于是她四处求医,妈妈一边喝着药丸,还一边做着牵引。只要妈妈的病稍微有点好转,她就会做一些家务事和照顾我。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的妈妈是硬撑过来的,我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不能做些什么。为了这个家,妈妈坚强得活了下来,直到现在,妈妈的病情还没有好彻底。
妈妈是一个善良的人。妈妈在商店卖东西的时候,对那些老年人和条件比较差的顾客特别照顾,总是给出最低的价钱。如果有的顾客带的钱少了一点,妈妈总会爽快地把东西卖给他们。妈妈不光对顾客这样,还对那些残疾人也是一样,总会伸出援助之手。
我喜欢妈妈,不仅仅是因为她坚强和善良,更是因为她在学习和生活上关心、照顾我。
两、三个星期前,我不小心把手胳膊摔骨折了。我原以为妈妈会狠狠地责怪我,可是,妈妈不仅没有责怪我,还为我跑上跑下,忙来忙去。妈妈把我领到信阳市中心医院,妈妈一会挂号一会找医生,忙的不可开交。回到家后,妈妈又为我炖排骨汤,悉心照顾我,希望我早日康复。在学习上,当我遇到难题时,妈妈会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弄懂为止。
啊!妈妈对我的爱实在太多了,它们像大海一样无边无际。我想对妈妈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丰富多彩。各有千秋。其中中央2台的《艺术人生》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
谈起《艺术人生》就使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在人类的生活中,少不了艺术。成长在艺术氛围里的人,活的是最有价值的。
节目的主持人是朱军。他很幽默。我喜欢他的性格。他主持的《艺术人生》都会请来一些比较有名的艺术家。对他们生活的背景、艺术创作进行了解。
随着优雅的轻音乐,《艺术人生》栏目开始了。每当这时,我们全家都会坐在电视机旁拭目以待。爸爸、妈妈也爱好艺术。他们屏息凝视,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环节。
朱军与艺术家谈的方面很多。有时谈起他们的生活背景;有时谈起他们创作的过程;有时谈起他们在成长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再有时谈起他们生前的往事……
但是,节目过程也经常闹出笑话来。这时节目的背景音乐就会响起,使观众们捧腹大笑、高兴无比。而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也时不时传来欢声笑语。笑声此起彼伏。
当然,谈起艺术家的往事时,都使得全场观众感动。我们甚至感动得落泪。
自从看了《艺术人生》栏目,让我有了很多收获。除了了解各个艺术家的情况以外,知道他们有今天这番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在掌声、鲜花、荣誉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心酸的过程。还可以让我更深一步地知道艺术对人类的重要性。可以说,艺术像似海洋无边无际;艺术像似微风无处不在;艺术像似我们的伙伴,情同手足、形影不离。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艺术人生》。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
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
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
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
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
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
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但我又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李照青。从名字上就能很明显地看出长辈们对我的期盼。
我嘛,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头发乌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是单眼皮的。
我既不才华出众,也不天生丽质。虽然我很努力学习,但是我很少在全年级考到名次靠前的位置。我焦虑过,可从来不自卑。和很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伟大的胸襟,和班上很多同学相比,我也缺少远大的理想。我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我天生有些懒惰,所以到现在还不会做家务。妈妈也因此唠唠叨叨。有时,我还会回上几句嘴,害得我总会被爸爸训上一顿,连大气也不敢出,他可是我们家出了名的“暴君”,没有人敢惹他。虽然我不会做家务,但是饭后我会主动帮助妈妈收拾碗筷,实在太累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偷个小懒!
和很多女生一样,我很喜爱音乐。只要隔一天没有唱歌,心里就痒痒的,而且在睡觉前还会小声哼上几曲。我不大喜欢画画,有时心血来潮也会画上一些东西,但是画出来的东西往往会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画画了。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习惯:每当不小心丢了一些小东西时,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事后想起来,仍然会很伤心。
为了能轻轻松松地读好初中,我常常告诫自己说:现在该是扎扎实实地读书的时候了,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要朝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喜欢在每一个早晨等待世界分娩出火红的太阳;我喜欢在每一个夜晚数数星星又多了几颗;我喜欢在绵绵的小雨中独行,让清凉的雨点滴在我稚嫩的脸颊上;我喜欢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听着“沙沙”声一个人散步,让雪白的花瓣飘落在我的睫毛上,使我添了一种梦幻的感觉;我喜欢在清凉的晚风里寻找生命的源泉;我喜欢在草地上翻滚,追逐春天的信息;我喜欢在自己的空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噢,你可别偷偷地笑我,这就是我七彩的生活。
我喜欢和小动物做朋友,我家阳台上的小白兔,每天都会收到我馈送的美餐;我喜欢和植物做知己,我的君子兰闪烁着我为它点缀的露珠。真的,我喜欢大自然,就像喜欢我的挚友。早晨我问候这个世界,晚上我不忘记到声“晚安”。我喜欢热闹,我有我的原则:“喜欢哭就哭个痛快,喜欢笑就笑出色彩”。我喜欢哭,什么,你笑我太孩子气?你别忘了眼泪不同于水,它包含了我炙热的感情,可以痛快抛弃我的烦恼,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呢?我也喜欢笑,一个笑可以融化冰雪,愿意在笑中面对困难。假如你才华横溢,假如你善良勇敢,假如你潇洒风趣,我会暗暗喜欢上你,然后有一天我会走到你面前,轻轻地告诉你:“我欣赏你!”真的,我喜欢真实!!!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你知道吗?假如你不知道,就跟我来看看吧!
它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动物,有两只长长的耳朵,红宝石似的小眼睛东张西望,短短的尾巴,只有手指那么长,三片嘴就像三个三角形,由于它有雪一样的毛,所以我就叫它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是个天真的动物。它在我身边就像好朋友在身边,每次写完作业,我都会到阳台上找它玩,我们玩得十分开心,有这一个活跃的小生命在脚下,是令人高兴的,仿佛触摸到了生命的欢愉,我特别喜欢它。
白雪公主跑得很快,,它又从我的房间跑回阳台了,这一个小动物,那样令人喜爱,还是有本领的呢!
有时我把青草放到桌子下,尽管我把草藏起来了,还是难以逃脱它的仔细,一会儿,就把我藏起来的青草吃得一干二净了,虽然说它,也爱吃青草,但更爱吃萝卜,看到它吃萝卜时,大口大口吃着萝卜,好像怕别人把它的抢去似的,它睡起觉来特别可爱,让人看了也不愿意去弄醒它。
说了这么多,你也想知道这个白雪公主是谁了吧?哎,我悄悄告诉你吧!它是一只又蹦又跳的小白兔,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哦,这只小白兔给我带来了不少欢乐呢!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