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西游记》,可能人人都知道、读过这本书。《西游记》所以脍炙人口、深入人心,是与它成功塑造了一系列个性鲜明的人物是分不开的。在诸多人物中,最突出是孙悟空。若论知名度,孙悟空恐怕要高过《西游记》。
孙悟空是一个大胆、富有斗争的精神的神话英雄,是作者理想中人物。孙悟空勇敢、机智、从不向神魔低头,也不向艰难险阻屈服。在《西游记》前七回中,孙悟空的反抗性格得到战士:悟空出世,石破天惊。求师问道,学得本领。《西游记》尽管是一部神话小说,但它对封建社会黑暗腐朽和统治阶段昏庸凶残的揭露,仍然达到了极为深刻的程度。
在作者笔下,无论天宫还是地府,没有一块“净土”;从玉帝到阎王,没一个好东西。除了针对仙魔,吴承恩对取经人队伍中毛病也不忘讽刺一把。悟空让八戒去巡山,知道八戒不光不会走,还得撒谎,变个虫儿叮在八戒耳朵上。果然八戒走不远就骂骂咧咧,大发牢骚,然后在草里睡上一觉,醒来对着三块青石编排细节,自问自答。谎编好了,又怕忘了,一路叨叨咕咕。
八戒回来按原谎言一说,被悟空当场拆穿,弄得八戒狼狈不堪。读来妙趣横生。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就是《西游记》,它把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里,让我自由自在的游玩。
从小到大,真正令我喜欢的故事、小说并不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一个真正让我喜欢的一部作品,它由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著,喜欢它,并不是因为它是一部名作,而是出于一种内心的感悍与心灵的感动。
《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第一次看时是九岁左右,虽然当时有些字眼不懂,但已经对保尔•柯察金产生了一种从心里的敬佩之情,特别是保尔对冬丽娅的痴情和后来保尔在创作《暴风雨所诞生的》那段,我几乎都是含泪看,对保尔也有些崇拜。第二次看时是十岁生日时,大伯带给我的礼物。那是一段难忘经历,几乎每天我都在家“啃”书,而那时最崇敬的片段是:保尔与法伊洛在法庭上决斗时。体现了保尔的英雄气慨,他不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与富家子弟在堂堂依尔元帅前打斗,这时保尔经完全将我感化。
最后一次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在今年元宵节时,当时多少都成熟一点,对那部作品也有些了解,因为当时的喜庆,而且看的是保尔在部队上的精彩表现,让我对保尔和这部作品都产生了一种十分不非的好感,令人欣喜!就这样,保尔的经历在我心中刻下了一个深深的印记,我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更爱它给我带来的人生收获!
我根本不喜欢我的绰号,我不但不喜欢,而且十分讨厌。
有一次,上科学课的时候,由于老师发音不准,便把我名字的“蒋”字念成了“甲”,把我的“凝”字念成了“鱼”把我的“涛”念成了“汤”,连起来就念成了“甲鱼汤”。同学们听了捧腹大笑。我在心里默默地抱怨老师:老师,你怎么可以这样叫我的名字呢。。。。。。从此以后,我那该死的绰号就诞生了。
一下课,同学们立刻叫起了我的绰号:甲鱼汤,甲鱼汤,甲鱼汤。。。。。。还说我是稀有动物,应该生活在大海里,怎么跑这来了?。。。。。。我顿时十分生气,大发雷霆。。。。。。
发作业的时候,我在下面静静地做着,等待我的本子。忽然,我听见一本本子掉落的声音。后来传入我耳朵的是一句话:“甲鱼汤,对不起呀!我的手打滑了!”我在心里想:“把别人的本子弄到地上了,还那么没礼貌,偏偏要叫的绰号!还为自己找理由!真是欺人太甚!”那个同学捂住嘴巴暗暗发笑,好像存心要和我作对。
一次大扫除,我擦窗户的,一位同学就嬉皮笑脸地说:“甲鱼应该在水里的,真是奇迹!竟然来擦窗户了,真是莫名其妙!”我没理他。我才懒得跟他搭话呢,继续擦窗户。又是一位同学过来了,说:“甲鱼擦得窗户好干净好明亮!有空来教教我咋擦!行吗?”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擦得不干净,不明亮。我火冒三丈,再也忍耐不了了,说:“你能擦这么干净?”说完,那人一溜烟地跑了。
绰号,我恨死你了,一些好事都被你搞砸了。
“淘,淘我喜欢”对这句广告词你一定耳熟吧,现在将它用在我们的陶艺课中就再合适不过了。
一大早,班主任李老师就宣布了个令大家兴奋不已的消息:早晨陶艺老师来给大家上陶艺课。太好了!大家早就迫不及待了,没等上课铃响,同学们就早已冲进陶艺教室了。只见一位身批灰褂的老师早已在门口笑嘻嘻地迎接我们了。大家刚坐稳,他就来了段精彩的自我介绍:“我姓余,我在此静候各位大侠多时了!”“哈哈哈”课堂里一阵哄笑,“余老师给大家捏只马吧!”话音刚落,一整块陶泥已经在余老师手里慢慢成形了,啊!马头、马身、马脖。。。。。。没过多久,一只活灵活现的马儿就诞生了。太神奇了!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同学们都睁大了眼睛,生怕那只马儿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走。
终于轮到我们一试身手了,我们早就跃跃欲试了,这不,余老师刚把一小块陶泥发到我手中,我立刻投入了 “创作”。小小的一块陶泥看着坚硬,捏着捏着就变软了,在余老师手里那么乖的陶泥,到了我手里就像淘气的小松鼠一样,到处乱窜,怎么也不听使唤。好不容易捏了马身子,给它安上脚却怎么也立不住,原来是陶泥太软了。怎么办?就在我要放弃的时候,余老师走到了我的座位旁,只见他拿起我的“作品”左捏右挤,一眨眼功夫,我的马儿就“长”出了健壮的四肢,原来余老师有一双神奇的魔术手啊,就像魔术师刘谦一样。“带他去内蒙古大草原吧!”余老师风趣的说。
下课铃响了,大家都不舍得离开陶艺教室了,而我已经在期待下一次陶艺课快些到来。
我有一个小台灯,它是我上小学时妈妈送给我写作业用的。 它漂亮极了。台灯下有两只小狗,一只狗宝宝,一只狗妈妈;一只神情很严肃,一只看上去很快乐。小狗妈妈肚子上有一个小闹钟,小钟乳石上有灯,只要我按一下“小夜灯”按扭,它就会闪耀出彩色的光芒。台灯上有一片蓝色,下面是白色,蓝色代表天,白色代表地,两只狗站在美丽的天与地之间。
当我写作业心不在焉时,抬头看那只严肃的狗直盯着我,好像在说:“写作业要认真!”仿佛是妈妈在教导我。我立刻又拿起笔来认真地写起来了。当我不高兴时,趴在桌上放声大哭起来,那只快乐地小狗好像在我耳边轻轻地说:“高兴起来呀!和我一样每天快乐的面对不是很好吗?”听了这话,我马上收起眼泪,望着那只小狗心情很快就好起来。夜晚,屋子里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我打开小夜灯,那五颜六色的光,好像是人们放的烟火。当我无所事是时,那只有闹钟的狗妈妈就突然“汪,汪,汪!”地叫起来,仿佛对我说:“别浪费时间,多看看书、复习复习,时间不等人啊。”我抬头看看了那只小狗,连忙点头,赶紧拿起书来认真地读起来。我喜欢这只台灯,它是我最珍贵的好伙伴。除了每天为我照明,按时报时,还让我的生活变得井井有条。我爱我的小台灯。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谁呢?先不说,大家猜一下吧。
他长得浓眉大眼,皮肤又黑又红,看起来是个老实,好脾气的同学,可是,他可是个“地下战斗员”呢?请您往下看:
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道来:自习的铃声响了。首先,战争第一步,冲突。他和对桌因桌子大小而吵起来。然后四脚在桌下对踹。那场面,好莱坞都没有,只见尘土飞扬,只听咚咚的脚踢声。只等任课老师转来,助人为乐者咳嗽一声方可手脚。舌头一伸:好悬。可是,别看他喜欢吵架,他可从没真发过脾气。无论他多么不占便宜,他也“阿Q”胜利法。别人生气了,大不了几声“大哥,我错了”过去。他与对桌虽然进行地下交通战,对我却从不敢。因为我有杀手锏,扣分表,他敢和我吵。扣分,班主任有请。
不过,大部分时候还是很不错的。一下课,他就围上来,要和我玩。那口才,行云流水,就是当年苏秦也甘拜下风,可一上课回答问题,脸涨的红红的,半天不出一个字,急得老师直叫“你快点”。不过他虽然这样,人缘可不错,主要是下课嘴巴甜点,可算不上什么莫逆之交。万一有一两个要好的,天打五雷轰也分不开。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可爱的同学,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宠物,如:兔子·猫·狗·鹦鹉·夜莺·蚕卵。。。。而我最喜欢小仓鼠了。
一次,爸爸带着妈妈·姑姑·弟弟和我一起去花鸟市场。伴随这一路美丽的风景,我们很快来到了花鸟市场。走进小巷,就听见了动物的叫声。“喳喳”“汪汪”“啾啾”还有许多奇花异草,难怪人们把这里叫做“花鸟市场”。
我们在这里看来看去,姑姑给我买了两只小仓,她希望在我养小仓鼠同时要有爱心。诚实不说谎。还给小仓鼠买一间漂亮的“小屋子”还有它们吃的饲料和洗澡用的浴盐。回到家里,我就开始仔细观察:在小屋子里面有它们休息的卧室。卧室旁边有一扇小门,小门下边有一个滑滑梯和转转盘。小仓鼠吃饱喝之后就会尽情的享受属于它们的“游乐场”。
小仓鼠长得可爱极了!它的头圆圆的,两只有如黑宝石般的小眼睛,小小嘴巴牙齿很锋利。白色的毛,背上有点灰。四只瘦瘦的小腿。它叫起来“吱吱”每过两个星期,我都会按时给它打扫卫生。换木屑·浴盐和喂饲料。
有一次,它竟然爬到笼子最上端,然后前肢紧抓铁丝网。后肢放下来悬浮在半空中当起了秋千,突然小仓鼠没抓牢掉了下去。看到这情景我替它又担心又想笑。笑是因为它的样子太滑稽了,担心是因为怕它摔伤。
好了,不说了,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小仓鼠了呢?
群他,是智慧的化身,“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神话般的故事和他一起在历史长河里闪着耀眼的光芒。他是成功的象征,“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但他偏偏遇上了一位扶不起的阿斗,给后人留下无尽的慨叹和唏嘘。
他原本只是个隐士,他念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躬耕于南阳,一心只想过着“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生活。可是,他这样的智者,历史是不会让他如蜉蝣一般消失,于是演绎了“三顾茅庐”的佳话。他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就火烧新野,即使是曹操手下“八虎骑”之首的夏侯敦也落得狼狈而逃。他巧借大雾,草船借箭,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周瑜陷害他的美梦破灭,同时还大大挫伤了曹军的锐气。
他六出歧山,屡战屡胜,使魏军中首出一指的司马懿也闻风丧胆。他大智大勇。面对兵临城下的15万大军,依然笑容满面地在一座空城上悠闲地弹琴。
为了孙刘联盟,他泰然入吴,虽然他知道那里有周瑜的百般刁难,甚至是生命危险。萌葭关下,为了刘备的事业,他毅然决定冒刀光剑影,前去说服马超投降。虽然最后去的不是他,但我仍然不得不佩服他勇气可嘉。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犯错的时候。一个马谡,一个魏延。前者言过其实,他却委以重用,只因为马谡读了一肚子的兵书,谈论起来滔滔不绝;后者是难得的将才,他却固执地认为“延脑后有反骨”,总是不能用人不疑。恐怕在这一点上,比起刘备和曹操,他要稍逊了一筹。
他太谨慎,偏偏他又遇到了那位“安乐公”,纵然他是“两朝开济老臣心”,仍不免使天下英雄常有“泪满襟”的慨叹。这就是我眼中的诸葛亮——一个无奈的隐士,一个有超人胆略和杰出军事才能的英雄,一个不免留有遗憾的悲壮之士。
在神奇的动物世界里,那些可爱的小动物都让我喜爱,我最最喜欢的要属小狗了,但要说起小狗,还有一件让我快乐而又伤心的事。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妈妈为我要来了一只小狗,我非常高兴,这只小狗可可爱了,身上的毛,摸起来软软的,真舒服,而且他的毛也很漂亮,除了白色和黑色外,没有一点杂毛,白白的肚皮,以它的大鼻子为分界线,两边是对称的,那是两只黑黑的大耳朵,而鼻梁骨以下都是白色的,嘴巴却又是黑色的,这一点黑在他的脸上显得格外生动。背上镶嵌着几块黑色的牡丹花样的花纹,我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狗,妈妈给他取名小花,而我因为太喜欢他身上点缀得恰到好处的黑,固执地为他取名小黑。
小黑最喜欢吃红烧排骨和煎饼,可是我只喂他吃过两三次,至今我还记得他吃红烧排骨时的样子。每天早晚我都带他出去散步。早上,小黑的出现,让学校的操场上每天都增加好几个不认识的小朋友,他们都是冲我的小黑来的,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呀,我们一群小伙伴玩得可开心了。小黑俨然成了这儿的焦点,我们跟着他一起跑,一起跳,这是我和小伙伴们最快乐的一个暑假。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早上,我们正和小黑玩时,妈妈对我说:“把小黑送到奶奶家吧,你也快开学了,没那么多时间照顾他了,再说养在楼上实在是受不了,味太重了。”我大声抗议着,“就不送,我就是不送,我自己会照顾好他的,不用你们操心。”我紧紧地把小黑抱在怀里,生怕被妈妈抢走。妈妈给我做了一个星期的工作,我才勉强同意了,不太情愿地把小黑交给了奶奶,小黑呀,也不知道你现在怎样了,真希望暑假快点来,我好去接他回来。
我喜欢在悠闲地散步时遐想,这样我就能把以前的糗事抛到九霄云外。
我喜欢看漫画书。那里面搞笑的情节、有趣的故事总会把我逗得开怀大笑,那时,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我喜欢看家庭喜剧——《家有儿女》,那里面幽默的情节让我哄堂大笑,而且,它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他们家庭虽然连车子也没有,而且每天吃的饭都不是很好吃,但他们却很快乐、幸福。
我也喜欢玩电脑和游戏机,那里面的游戏都很刺激、惊险、好玩、爽感……玩起它让我感到非常开心。
我喜欢去朋友家玩,这让我感到不再无聊、没趣、孤单、乏味。
我也喜欢画画,画画能让一直憋在我心里的梦想都在纸上实现。
我喜欢在酷热的天气中游泳,我没有理由的喜欢那种冰凉冰凉的感觉。
我还喜欢吃鸡肝饭(把鸡肝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再和饭混在一起),每次我只要一闻到鸡肝饭的香味,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拿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我喜欢睡觉,在这个时候,我就能好好地休息9个小时。
我热爱休闲和玩耍,它们让我无比开心!
(可能写得有点差,还望大家多给些建议)
(不小心在上面多空了一排,请原谅)
我喜欢在宁静的春日走进连绵起伏的青山。在山上被云一般的雾气拥抱着,路边时不时的绽放一朵小小的野花,扬起它那纯真的笑脸,欢迎我这从远方到来的客人。
我喜欢坐在夕阳西下的海边,享受那略带腥咸的海风拂过脸颊,吹散了满头发丝,眺望染红天边的云霞,等待夕阳西下,等待天空被夜色沾染,等待那圣洁的月光把夕阳代替。
我喜欢一人独自走过樱花飞舞的小桥,嗅着那来自粉红樱花的幽香。独自趴在桥边,望着桥下一汪清水,时不时会跃出一条欢快的小鱼。
我喜欢草原,幻想能走在随着秋风摇摆的金黄野草间,牵着一匹棕红色的烈马,静静地走着。突然秋风骤起,我翻身上马,伴着猛烈的秋风奔驰在这一片金黄的草原间。
我喜欢声音,不论是小溪流叮叮咚咚的声音,巨大瀑布奔流而下发出的哗哗声,还是校园里沙沙的写字声,教室里传来的阵阵朗读声,我都会闭眼去享受它们的美妙。
我喜欢大自然,不论是壮丽的,优美的,幽静的还是闲适的,我都会用眼去看,用耳去听,用心去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