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教皇梦椅子,小毛病却不少。但就是学习好,就连老师也拿他没办法。
记得在期中考试前,老师要把头一天做的数学卷子讲一讲,可是全班唯独王凯一人没有带卷子,气得老师大喊:“王凯,我看你期中考试得多少分。”没办法,王凯只好和我看我的卷子。老师边讲边让我们把错题改过来。令我吃惊的是,王凯虽然没有带卷子,但是每道题的做题思路却很清晰,还时不时地给我讲一讲怎么计算啦,怎么列式啦。我心里想,老天爷为什么不把聪明的脑袋给我呢?
期中考试时,我和他正巧在同一个考场考试。交完卷后我问王凯:“王凯,你都答上了吗?估计能的多少分?”他胸有成竹地说:“答上了,一百分没问题。”听了他的话,我心说:“你可真能吹牛。”
然而期中考试成绩出来后,王凯数学居然真的得了一百分。我只得了82分。改卷子时他对我说:“王可心,你有不会的数学题尽管问我。”话语虽然不多,但听起来让我感到心里暖暖的,我改正错题的劲头更足了。
我为有这样一个同桌而感到庆幸,因为在他的影响下,我也渐渐的喜欢上了数学,成绩也大有提高。
说说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同桌,我也不例外!但是这个同桌呢,是我见过最好,最乐于助人的同桌!
他叫刘宇帆,个子和我差不多,四方脸,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成绩可是差中之差,纪律可是不好中的不好啊!可是在我有需要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帮助我。就拿上次来说吧,上品德课恰巧我没带书,他就二话不说地把书放在我的桌子上,说:“拿去吧,你没有的话会被罚抄的!”我急忙地说:“那你怎么办?你没有也是要罚抄的呀!”他冷静地说:“没关系的,反正抄抄就好,我速度快,没事的!”就这样,他被罚抄了品德书里面的其中一课那一课很多很多。我挺过不去的,至少他是为了我被罚抄的。我就说:“我帮你抄吧。”“不用了,我很快就抄完了。”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上品德课了他被老师念到了,老师说:“你为什么还没抄完?”“我……我……”他不好意思的小声说道。我知道他是不会认真抄的,因为他的作业平时都不做,怎么回去抄呢?于是,他站着罚抄了两次。
这一切,我都看在了眼里,他不仅一次这样帮助过我,每一次他总是不顾自己来帮助我,每一次他看我发呆的时候总会问我怎么了,每一次,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他都会帮我分析!这样好的同桌,我怎么能不珍惜呢?
我的同桌是一个女生。她是我的同桌,也是我的挚友。她叫沈晶简,长得较黑,不过很可爱。只比我高一厘米。她下课没多少时间休息因为她又是合唱队的又是排球队的。虽然下课没多少时间休息(因为还要写作业)但是休息的时间总是在和我、李智颖和杨诗瑜玩。当我受气的时候她想办法让我消气,当我抱怨的时候她总让我平静下来,当我受委屈是她总是安慰我。
她就是我的同桌、我的挚友。我为我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她是我们的开心果,是我们的苦水盆,她是我们的知心朋友。她的话虽多,可是没有废话。她的声音虽大,可是这样我们才听的清。她还是一个只报喜不报忧的喜鹊呢!虽然平时特别的烦。她的好处还有好多哩,一是之间还说不清呢!
我的同桌叫周彦东,他平时不爱说话,但很有正义感,在我心中他真是个小小男子汉。
星期一早上,我来到了教室发现大家都在认真的朗读课文。我就赶快坐下来,一看我的同桌周彦东海也没来呢!我往桌抽屉里放书包时,发现他课桌抽屉里塞满了垃圾,我很不情愿的帮他清理掉了。而且我给他写了一各纸条。上面写着:周彦东你真是个邋遢鬼,怎么还能迟到呢?
不一会儿周彦东来到了教室,他把书包放在桌子上,低头一看抽屉里面的垃圾没有了,却有一张纸条。他莫名其妙的打开一看,脸唰的一下通红,我见状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读起书来。
放学了我排着路队走,有几个大哥哥把我给挡住了,我同桌看见了,二话不说冲上去说:“你们以大欺小,羞不羞。”他们看到周彦东不甘示弱的样子,还有围观的许多同学对他们不满的神色,红着脸灰溜溜的走了。
此时,我愧疚的走到他跟前说:“周彦东,谢谢你,早上那纸条是我写的,对不起!”他听后不好意思的说:“是我不对,谢谢你帮我清理掉了。”
从此,我同桌在我心中就是个男子汉了。因为他知错就改,经常助人为乐。
“一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飞啊!飞啊!”你一定会问了:“小蜜蜂”干嘛要打引号?难道它不是蜜蜂?对了!他不是蜜蜂,他是我的同桌,谢育峰。那为什么叫他“小蜜蜂”呢?因为他太像小蜜蜂了.
像点一:爱早起
有一次,我约了几个同学去写生,其中,“小蜜蜂”也在。我心中算了算时间,八点半在学校门口集合。可第二天,我五点半就听见有人在敲门,会是谁呢?我打开了门,呀!原来是“小蜜蜂”,在看看他身后,其他同学也在,趴倒在墙上,有气无力的说:“救命啊!“小蜜蜂”拉我们去画日出!”
像点二:勤劳
昨天,我和“小蜜蜂”一起扫地,“你把黑板和走廊擦洗干净就可以了!”“小蜜蜂”说,我一开始还以为他脑袋发热,不过,我还是按照他说的做,便很快做完了,我慢慢的走回家。回到家时,我摸摸我的书包,找着练习册,可才想起练习册还在学校的抽屉里,我火速狂奔回学校,本以为谢育峰会偷懒逃走,没想到他还在干着。
像点三:预报天气
大家都说蜜蜂早回巢就表示要下雨了,可我们这只“小蜜蜂”不止报下雨,还什么天气都报,什么天晴啊、小雨啊、阴啊,他都会每天写在黑板上。
呵呵!这就是我们五二班的小蜜蜂o(∩_∩)o!
我的前任同桌莫季安有一头黑黑的短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嘴巴小小的,嘴唇微微上扬,好像总有什么开心的事。他个头不高,比我还矮呢!他有一个好玩的绰号:莫莫饼干。意思是他像饼干一样,任由别人怎么样,他都能够屏得住,不生气。一次下课,我们几个女生又湊在一块儿聊天,正巧看到莫莫饼干在写课外作业。不知谁提议:“咱们来整整莫季安?”一致同意。
于是,我们开工了。我先把莫季安的铅笔一抓,溜了。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女厕所,可半天莫季安也没追来。我小心翼翼地回到教室,只见我的“同党”正抓着莫季安的钢笔在教室里绕圈子呢。莫季安却笑呵呵地追着,一点都不生气。这么好脾气?我可要再来试试。我二话不说,抓起莫季安的语文书往外跑。只见莫季安笑呵呵地跑了出来,我又把手伸到栏杆外,可他还笑呵呵的。看来他真的不会生气,我只好把书还给他。于是,大家就给他起了个绰号“莫莫饼干”。
就在上个星期,我和女同学看到莫季安和男同学们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便打趣地说:“何季宁(莫季安的同胞弟弟)跑我们班来干嘛?”别人都生气了,说道:“你们眼睛出问题啦?”这时莫季安拍拍他的肩膀,叫他别说了,又有说有笑地走开了。跟他做了一个星期的同桌,我终于明白莫季安为什么总是笑呵呵的了。原来,他的好脾气让他有了一大群好朋友,他的好朋友又让他有了好心情。
我有一个好同桌,他叫宋延斌,他不但好学,还很乐于助人。
一天,数学老师出了一道思考题,这道题可真够难的。同学们想了一会儿,都想不出来,有的望着天花板直发呆,有的在搞小动作,有的甚至在窃窃私语。老师见我们想不出来,就宣布明天再讲,让我们自己回去再想想。我不以为然,心想:管他呢,明天来问同学就是了。下课后,宋延斌仍然坐在座位上,几张信纸上写满了算式。我拍了他一下:“怎么啦?”他头也没抬,对我说:“你来得正好,和我一起想想这条题吧。”见他那样好学,我也被感动了,和他坐下来一起研究。终于,我们把这道题解了出来。明天上数学课,宋延斌回答了那道难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们纷纷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
又有一次,学校举行书法比赛,比赛规定,要把桌椅搬到操场去,我的力气小,搬着桌椅没走几步,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这时宋延斌走过来,二话没说,搓了搓手,搬起我的桌椅就往操场走去。到了操场,我找到了自己的桌椅,正想对他道谢时,他却连人影都找不着了。
的确,宋延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仅爱学习,还乐于助人。
我有许多的同桌,但说起现在这一位,可真不是我想要的!
终于换同桌了,我的内心异常兴奋,可一听到新同桌的名字,我不禁背部发凉,“毛骨悚然”,四肢无力。她就是徐晓。
说起徐晓,她可是我们班赫赫有名的“四大金刚”之一呢!这不,和她才做同桌第一天,就受到了她的“折磨”。
上课时,大家正在写作业,忽然她对我说:“超线。”我一看离中心线还有二、三厘米的距离,便没有理她,于是一场激烈的“男女PK地道战”开始了。
只见她装着正在认真写作业,暗地里却又是骂又是踢。起初,我还能招架几招,可不一会儿,我就挡不住,于是我的“城堡”被攻破了。
我心里十分不爽,正要发作,但是转念一想,我好不容易才换新同桌,还是先让让她吧!更何况,她还有许多优点呢!
她很十分大方,有一次,我的圆珠笔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就向同桌借,徐晓二话没说,就把笔借给了我。我深有感触,如果是从前的同桌,一定又会纠缠很久的,向我要什么保险费、利息、圆珠笔借用费,居然还要打借条,这样子一折腾,可能到下课笔都借不来。这样不仅耽误了时间,也耽误了功课。
这就是我又暴力又大方、乐于助人的新同桌,和旧同桌相比之下还是新同桌好,我相信我一定能和新同桌友好相处的。
原来以前我对她有所误会,现在我们是同桌了,可以互相了解很多,所以我很高兴跟她做同桌。
我的同桌十分邋遢,大家看过一部叫《邋遢大王历险记》的动画片吗?我的同桌不比邋遢大王好多少。
我的同桌看上去邋遢。杂乱的头发,眼角脏脏的,鼻子上总有一些小黑点,耳朵黑黑的,手上非常脏,估计有成千上万的细菌,难怪他老是肚子疼。他吃饭时嘴就好像有洞一样,一边吃一边漏弄得满桌子都是米,可真浪费!吃完饭,他总是拿衣袖往嘴上一擦,真脏啊!
他不会收拾东西。上完一堂课便把书本往桌子里一塞,还经常把我的本子也收进去了。长时间下来,他的书本没有一个角不卷的,再看看他的抽屉,乱得都无法形容了。
他衣冠不整,很邋遢。红领巾经常前后颠倒,一条至少可以戴一个学期,我想对他说:“你能不能把红领巾洗一下啊!”他的一件衣服可以穿一个月,可真邋遢!
他经常拖作业,这个作业没写好,又写那个,我常常对他说:“你能不能按顺序写作业啊!”他上课不认真听讲。例如,一次老师老师让他起来回答问题,他却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大家开怀大笑,他却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虽然十分邋遢,不爱干净,但是我觉得他性情温和,不爱打架,不爱吵架,只要他能改正邋遢这个毛病和老是拖作业这个毛病,我相信同学们和老师们一定会喜欢他的,马良春我想对你说:“改掉坏毛病,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好学生吧!加油!我认为你能做到。”
一头有时整齐,有时有弄得乱糟糟的头发,高高的鼻梁,一双水灵灵的、有神的大眼睛,在配上那长长的睫毛,就汇成了我的同桌—吴尽义。
他的作业老是不做,成绩也不好。有一回,语文老师给我们讲解作业,顺便检查一下每个同学的作业,发现,吴尽义的作业很干净,一点铅笔迹都没有,老师强忍着忍到下课,才把他拉到面前来训斥了一顿,回来时候我们四周的同学都朝他看,他也只是忍着说:“无所谓啦!”其实他心里很不好受。还有一回,周老师发了我们数学测试的试卷,当发到他的时候,周老师立刻怒火攻心:"你看看你的成绩!”说着便重重地放在他的座位上。我赶紧凑上前去,一看,77分,我想大概和经常不写作业有关吧,哎。。。吴尽义,我都替你悲!
虽然他这几方面不好,但是在体育课上,他就像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每次赛跑他都名列前茅,只要他鼓出一身的牛劲儿,谁都跑不过他!
哈哈,这就是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高高的个子,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外表看上去有点像男的,可她不是男的,而是女的。
我的同桌喜欢跳绳,她有空就去操场上跳绳,不管春夏秋冬,几乎每天都要跳,真可为冬练三九,夏练三十呀!她跳绳技术很高超,记得有一次,我们在体育跳绳考试。她跳地非常快,一转眼就超过了一百下,她可真力害,最后她得了第二名,这应该是她刻苦练习的成果吧!这就是我的同桌。
自从上小学以来,我曾经跟许多同学做过同桌。很多同桌都给我留下美好的回忆和快乐:有可爱李力杰总是笑眯眯、有聪明的毛俊辉做事可靠、以及幽默的张自强常常引人发笑。。。 。。。
但让我在记忆中最难忘的还是全面发展的吴钦涛。钦涛有许多优点,按老师的说法是品学兼优。他学习时特别爱动脑子,每次课堂上最多举手的肯定是他,有几次上课几乎一半的问题都被他抢答了,弄得任课老师都有些难为情。平时作业也相当认真、仔细,与他一比,我就有些难为情了,不知不觉中我也有了提高。对了,他还习惯利用下课时间,总是喜欢坐在自己座位上,不管周围同学的吵闹,自顾自地在那里看书、写作业。除了品学兼优,他的体育也不错。平时体育课上的跑步总是数一数二,在校运动会上,他还拿了三年级100M的第三名,这让同样喜欢跑步的我羡慕不已。
还有,他的立定跳远也不错,曾经跳了1。75M的好成绩。虽然现在不是同桌了,但我还是记着那些美好时光。我觉得他还有好多优点,有时我觉得他就是一颗发光的宝石,等我去发现;有时又觉得他像一面镜子,对照着自己的不足,提醒我要好好学习。
前不久,老师给我换了位新同桌,这新同桌外号叫“饺子”很爱学习,一本书捧在手里最少要看30分钟,不分书的大小。但是,他很爱用武力来解决事情。
那天下午要上课了,我正在放书,不小心把书掉进她的书包里,我就弯下腰去她的书包里拿书,还没等我把书拿上来,她已经看见了我的一举一动,马上跑过来掐我的手,“啊!!!”全班用惊讶的眼光看我们,立刻“讨论”起来,““都说女子不如男”,今天怎么“男子不如女”了?”。。。。。。哎,悲哀啊,冤枉啊。
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要我们跑400米,但她跟我跑到同一块的时候,她却无缘无辜的掐我一下,“跑快点,看我能不能追上你。”我痛苦地说:“不要啊。”糟糕,火上浇油了,她又狠狠地掐我一下,“妈呀!”一秒钟,我跑出去了20米。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爱学习、爱用武力解决事情的同桌。
我现在已经上四年级了,而当了我四年的同桌,就是班里名副其实的假小子丁一,她虽然比较调皮,但她还是很负责人的。
丁一长得很瘦,但不算高。她皮肤黝黑,就像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这可能跟她调皮有关系。她长了一头又短又黑的卷发,不算浓的柳叶眉。丁一的一对小眼睛仿佛是嵌在脸上的,非常漂亮。丁一唯一的缺点就是她厚厚的嘴唇,又厚又小,整天像撅着嘴一样。
丁一很调皮。一天大课间,我把刚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放在书包里,然后就出去玩了。不料,这一幕被假小子丁一看见了。她转转眼珠,笑了一下,就赶紧走进教室……“叮叮”,上课了,这一节是自习课。我把作业写完后,就想看会儿书,可我把书包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那本书。我一下子慌了手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丢一本书,可怎么向学校交待呀!我小声地问丁一:“你看见我借的书了吗?”丁一听了,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回答:“没有呀。”我更加着急了,扫视着丁一的位洞。突然,我在丁一的书包下面发现了我借的书。“那是什么?”我皱起眉头问。“没什么。”丁一说道,可她的脸却顿时变得通红。“哼!”我伸手把书拿了出来,瞪了一眼丁一。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同时,她也很负责任,每一次老师交给我的任务都认真完成。
看,这就是我的同桌丁一,一个既调皮又负责的假小子。
我的同桌名叫魏浩然,他是一个胖胖的有个性的男孩子。他眉毛淡淡的,有一双小巧而又明亮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随时都显出了他的一丝忧郁,一丝成熟。这也许就是和他的特长有关了。
魏浩然有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演员。现在他还颇有名气呢!《府和人家》就是魏浩然的“成名作”。在剧中他扮演周在明,魏浩然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除了拍电视剧以外,魏浩然还经常演一些小品。那些小品常常使我们笑口常开,可更多的还是既熟悉又陌生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在生活中,魏浩然是极富个性的。他的个性是幽默,是成熟,还是他的特长,谁也说不清楚,只是感觉到他就是和常人不一样。
经常,我们在无聊的时候,魏浩然总会找出点子让我们,放声大笑。有一次,上代管班我们大家都坐在座位上,好像没事儿干,可这时,魏浩然对我说:“想不想听一个笑话?”对此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我对他说“好吧,听你讲一个。”于是,他便手舞足蹈地讲了起来。结果我听了他讲了这个笑话之后,笑得前仰后合。气氛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充实的一天,就这样快乐地结束了。
我真想永远成为魏浩然的同桌,永远和他一起享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