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睁开朦胧的双眼,天空中太阳还未升起,让人感到一丝凉意。这时,我喜欢在阳台上看日出,东方出现了淡红色,太阳在云中射出金光,探出头来。天空的白鸟从我头上飞过,后面有只乌鸦,,还有美丽的喜鹊和麻雀。清凉的风让我感到爽快,一天的好心情由此开始。
我喜欢黄昏。太阳再西边的山边徘徊,周围慢慢变红,随后云变成了金色,后来变成了紫红色,那时太阳已下山了,看着这个美景,我不由地欢呼起来。
我喜欢雨。无论是哪一种,淅淅沥沥的小雨,哗哗啦啦的大雨,倾盆大雨,以及冰冷的冬雨,白茫茫的春雨,清凉的夏雨,凄凉的秋雨。雨后,清新的空气让我心旷神怡。
我喜欢夏日的夜晚。夏夜的微风从窗户口吹来,让人感到凉快。夜空银亮的星星在天空眨眼,月亮妈妈在旁边催促星星宝宝快快进入梦乡。
我喜欢冬日的阳光。太阳在空中将温暖洒向大地,那光不像夏天那样炎热,晒在身上,可暖和了。犹如母亲用温暖的双手抚摸着我们的皮肤,给人们带来温馨。
我喜欢飞鸟。可爱的小麻雀,一跳一跳的,给人带来萌萌的感觉。叫声婉转的夜莺,美丽的画眉鸟,高傲的孔雀,代表和平的白鸽个个都是轻盈优美,迎风展翅。这些,我都喜欢。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它告诉了我吃热豆腐不能心急。我们做事也如此,不能急于求成。
一次,语文期末考试的最后,我还有几道题没做完。当时我抓起笔就写,写了好多了,只剩最后一道题了,时间快到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突然我想起我最喜欢的那句话——“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静下心来,快速回忆自己所学过的知识,快交卷了!我终于想出来了,我写完答案后,不慌不忙地交了卷子。那句话使我的期末考试成绩成为我们班的第一名,也是第一次。从那以后,我经常在语文考试是想起这句话。
相反,一次,在数学测试时,我和几个同学比谁的速度快,开始做卷子了,我一看,这么简单!15分钟足够了,我拿起笔就写,题目草草地看一下就做,过了14分钟我就做完了,也不检查,一直都看其他同学有没有做好。下课了,我对同学说:“这张卷子真简单!我不费吹灰之力,只用14分钟就做好了,怎么样?厉害吧!”“厉害厉害!真佩服!”在同学们的夸奖下,我越来越骄傲,正当我要说我是怎样做卷子时,老师走了进来,开始公布成绩了,我想我这么厉害,肯定能考满分,那时同学们……哈哈!“吴铮然!”报到我了,我竖起耳朵想听听自己的“满分成绩”。“84分!”“怎么可能?我不是很厉害么?”我非常纳闷,拿到卷子,啊!把“除”看成“除以”了。哎呀!除号抄到下面变减号了,把“6”看成“0”了……真后悔啊!
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我喜欢看画得栩栩如生的图画书、优美的散文、能帮助你解决问题的百科全书……我认为他们都蕴涵着丰富的知识,能让你不再是愚笨的人。它们也能使我们的生活变的丰富多彩,不再枯燥乏味。
我喜欢食物,我喜欢地摊上卖的特色小吃,我喜欢餐馆里的八珍玉食、凤髓龙肝,我也喜欢一些巧克力、面包、饼干之内的零食,我认为他们记载着古代文化。
我喜欢花,我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十里飘香的桂花、国色天香的牡丹、明霜傲雪的梅花……我还喜欢开着山路里的不知名的小野花,我认为它们不像温室里的花朵那样脆弱,它们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都能生长,它们是坚强的代表。
我喜欢早晨在树林里散步,我认为,在幽静的树林里,享受着阳光的淋浴,听着枝头的鸟儿欢唱,闻着扑鼻而来的淡淡的花香。会让我心旷神怡。
我喜欢梦,我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有时,我梦见自己成为一名正义的大侠,挥舞手中的宝剑,锄强扶弱、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有时,我会梦见自己成为一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运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皇帝战胜敌人,保家卫国。有时,我会梦见一些奇异的景观。例如,荷花如海,完全没有边际,晚上的时候,山上隐隐约约闪烁着一点亮光,显得格外神秘。
我喜欢秋天的时候在果园里漫步,我喜欢看到橘子、苹果、梨压弯了树的腰,农民伯伯在丰收的景象。有时,我也会自己摘下一两个水果,品尝它的香甜可口的味道。
我喜欢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物。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电视栏目,有人《走遍中国》,还有人《“欢乐集结号” 》,也有人喜欢《中国好声音》。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讲动物的《动物世界》。
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猎豹的成长》了。猎豹的成长故事中有艰辛、快乐,也有失落、痛苦。猎豹妈妈一旦捕到猎物,就会把它的一条腿咬断,然后拖到小猎豹面前,督促小猎豹去追捕。如果小猎豹没追到,猎豹妈妈就会撕咬小猎豹让它继续追捕。没想到动物培养孩子这么有胆有识,我不禁对猎豹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意。
《动物世界》里,既有“紧张的一刻”,又有“励志超越”的事例。
动物中,飞行类的迁徙动物每年都要迁徙两次。来回行程高达十万多千米。生长在沼泽地带中的丹顶鹤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们每年都要飞越“世界屋脊”珠穆琅玛峰,飞行中还要防止强敌的袭击,在种种困难之下,它们没有气馁,没有退缩,没有胆怯,更没有选择不迁徙。在漫漫旅途中,经历过多少排斥生灵的高原风雪,从鬼门关走过又复活过来,它们无疑经受过上百次的折磨,却能一次又一次的展翅高飞……多么顽强的意志啊!上帝让动物们能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是要经历多么苟刻的考验啊!
《动物世界》,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栏目,但它能告诉我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给予我们许多启示。《动物世界》这个栏目诉说着动物之间的故事,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动物知识,更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充满机遇,充满竞争,也充满爱。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动物世界》。我觉得这个节目把动物的时间都很形象的表现出来了。
在茫茫的书海中,我找到了一本可以让我这个迷失在书海中的人一丝光明的书——《小王子》。《小王子》中的主人公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小得只有他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行了,在宇宙的一些小星球上遇见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遇见了一位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并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小王子非常想念他在小星球上孤零零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回到他的小星球上,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
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地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他星球上唯一的玫瑰花被羊儿吃了他还请飞行员给他的羊儿画了副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其他玫瑰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他的小星球就像是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小王子》这本书中的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譬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欺欺人;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上浪费时间;那个每天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错事,大人们也不一定什么都对,我们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真要追寻的东西。不正是这样吗?
我喜欢春天。小草才吐出尖尖的小嫩芽,及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总是激起我去摸一摸的欲望。
我喜欢夏天。虽然是骄阳似火,但绿树成荫的树林下还是那么沁人心脾,处处散发着小草的清香。大树伸展着长臂,舒展着腰肢,让我感到大自然正是令人敬畏。
我喜欢秋天里摇曳的芒草。在山坡上,在水边上,黄的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画画。我可以用自己的手和画笔一笔一笔地在白纸上勾勒出我心中最美好的蓝图。
我喜欢唱歌,那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唱出了我对生活的美好希望,唱出了我心里面的快乐。
我喜欢读书。喜欢书中那流动的细腻,还有那让人猜不透的情节。读书,是一种很美的享受,就像是在倾听一首乐曲,慢慢的划过淡淡的音符,走出古代诗人那多愁善感的情怀。读书,是需要细细品味的,恰似一条轻轻流过的小溪,若少了这种品味,便体会不到那一脉优美的传统,体会不到那细水长流的智慧。
我喜欢小动物。喜欢到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忠诚的小狗;可爱的小猫;乖巧的小兔子;以及像球一样毛绒绒的仓鼠。喜欢他们讨好我时的样子,喜欢它们静静睡觉时的憨态。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浓郁的芳香刺鼻,蔚蓝的天空逼眼,狂欢的心情惊心,所以我喜欢淡淡一点的。淡淡的是一种情韵,淡淡的是一种境界,淡淡的是一种奔放与洒脱。
淡淡的芳香朦胧,似柔和的春风沐浴着。清纯的香气轻轻地吹来,给你以百般幽雅的享受,带着那种单纯的心境去感受自我,超越自我。
淡淡的天空广阔。没有漂浮的朵朵白云,更没有蓝的逼眼的鲜亮,看上去清澈透明,没有任何瑕疵。眼望天空,心胸舒展了许多,似乎比天空还要广阔。
淡淡的微笑甜美。当我们遇到认识的人时,露出微笑,便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一股暖流便随即涌上心头。那从嘴角泛起的微笑,使我们美好的心情也油然而生。
淡淡的友谊纯洁。当你孤单的时候,朋友会伸出热情之手替你分担些许忧愁,将你的寂寞赶走;当你快乐的时候,朋友会因为你的快乐,同时你又得到了另一分快乐。真挚的友情会在淡淡的情节中更加牢固。
淡淡的忧愁清净。不会因为失败的落寂而痛苦不止,不会因为悲欢离合而让自己成为心情的俘虏。只是让心灵在一道透明的溪流中静静的流淌,流向快乐的境界……
淡淡的孤单自由。没有任何的束缚,没有喧哗,独自聆听心灵的海浪,任凭思绪在无边的海面上漂浮荡漾,去追寻人生的理想……
淡淡的一切,都是我所喜欢的,我喜欢一切都是淡淡的。纵然多数人都喜欢浓郁的色彩,大快人心的笑声,轰轰烈烈的友情……但我永远永远喜欢淡淡的一切。我要用淡淡的色彩,去勾勒我人生的画卷,让淡淡的生活充实我淡淡的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汉字,我也不例外。我对“霜”字情有独钟,因为它有着极其特殊的含义。仔细观察“霜”字,它是上下结构的,它方方正正、不偏不倚。把它拆开看,就是“雨”字头再加上“相”字。
“霜”这个字简简单单,它却能让我联想到那莹洁的秋霜。虽然它不像雪那样轻盈、飘逸,但它是那么的洁白无瑕。它是雪花的姐妹,是冬天的使者,它多么与众不同啊!银色的,晶莹的,带着小绒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折射着点点光芒,它就如小天使那般美丽可爱!使我的心灵为之倾倒。
作文网秋霜还是一位魔法师,它能使原本干枯了的枝叶和枝条重新有了神韵,细细的脉络被秋霜绘成了一幅多么精彩的图案;它把神采飞扬、生机盎然的松柏和梅花点缀得格外动人。真是妙笔天成啊!我爱秋霜,不仅因为它美丽精巧,还因为它有着坚强不屈的品格。人们都说秋霜是冷酷无情的,说它扼杀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机。其实,秋霜并不是那样的,它冻死害虫,催落枯叶,是为了来年春天新的生命更繁荣地生长。从这点上看,秋霜不更像一位目光远大、运筹帷幄的大将军吗?
秋霜就是水的精英,冰的魂魄,它那种坚强不屈的品格不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吗?我喜欢“霜”这个汉字,它能使我时常想起秋霜的品质。
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动物园玩。走着走着,我就看见了,我最喜欢的动物熊猫。说它可爱一点都不假,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双黑黑的小眼睛,眼周的黑斑就像戴着一幅墨镜,黑色的鼻子向外鼓着,一对黑色的小耳朵直竖着,毛茸茸的身体上像披着一件黑色的夹克,白白的肚皮柔软圆润,走起路来慢条斯理,性情温顺和蔼,表情天真烂漫,淘气而又活泼。
它是我国的一级保护动物,被称为“国宝”。看者它那可爱的样子,我真想摸一摸它,于是,我拣起地上的竹子,隔着栏杆逗着它,可它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怎么也不过来。我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美都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我认为一个人,就算是外表再美,没有一颗美丽的心灵。那这个人的外表,就像是一件空皮囊,没有一点用处;一个人,就算有再多的知识,没有一颗美丽的心灵。那这个人的知识就像是一件装饰品。
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香山中学上班,我们坐在地铁里,人们各顾各的看自己的手机,到了镇坪路,两位女青年婀娜多姿的走了进来,她们长得可漂亮了:卷曲的长发,白嫩的面庞,明亮的眼睛,红红的小嘴,再加上时髦的打扮。她们言语说笑间,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看着真是让我羡慕极了。这时,有一个拄着拐杖的乞丐爷爷一路讨饭来了,他向两位女青年递上破碗,嘴里还嘀咕着:“行行好,给点吃的。”两个女青年不但不给,还推了一下老爷爷,其中一个还凶巴巴地说:“去去去,真是个讨厌的老头!”我看见老爷爷颤抖着手,黯然神伤,一声也不哼,一瘸一拐地离去。这时,我看到坐在前面的一个小女孩拿着面包刚想吃,她看到了这一幕后,就追上去把面包给了那个老爷爷。我正在惊讶中,妈妈说:“这个女孩心灵真美。”我一看,这个女孩衣着朴素,貌不惊人,但她的举动使我敬佩。这时,只听见我后面的两位女青年在小声嘀咕:“真是个傻瓜。”我突然对这两个女青年从心中厌恶起来。猛然间,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不易觉察的内心世界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永存的美。
别林斯基写的这句“美都是从灵魂深处发出的。”我深深记在心中,它将永远伴随我。
我喜欢古色古香的景区。每当进入那里,我都会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古代。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换上古装,亲身地体验着那里的一花一草,一景一物。
我喜欢大气的欧式建筑。一旦进入那里,我就会精挑细选地穿上美丽的西方服饰。一边听着优美的曲子,一边认真地参观着那里的挂钟,睡床,书桌……
我也喜欢学习。每当我拿起笔,学习起来,就会感到很快乐。而且所有的烦恼都被思考赶出去了。有人问我,喜欢啥学习?喜欢玩儿多好?我只是微笑着回答:“不因为啥,只是我喜欢梦想,想实现梦想,所以我也喜欢学习。”
我还喜欢音乐。不管是现代的西洋乐,还是不中国的古典乐。我喜欢西洋乐的雄伟,大气;我也喜欢古典乐的优美,细腻。我认为不管是什么音乐,都能让我们的心灵得以升华。
我还喜欢读书。每当有空时,我就会抱着一本书,轻轻地坐在床边,安静地翻开书,让我的心灵渐渐地走进丰富多彩的书里。我认为看书能给我的灵魂深处带来快乐,能满足我那渴望读书的心。每当进入书籍里,我就会有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那种感觉事干其他事从未有过的感觉。它能够充实我。也许外面太闹,只有进入书里才能找回真正的自我。
我喜欢生活,其它的再怎么喜欢也比不过我对生活的热爱。我深深地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充实,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精彩!
下课铃一响,便迫不及待地挟着音乐书去音乐室上课。
上课铃响,音乐老师穿着高跟鞋咚——咚——咚有节奏地姗姗而来!同学们高呼:“音乐老师来了!”
老师坐在钢琴旁边,让站着深呼吸。然后,她弹曲谱唱歌,复习上学期学过的歌曲。唱完了坐下,老师就弹欢快乐的曲子给听。…
下课铃一响,便迫不及待地挟着音乐书去音乐室上课。
上课铃响,音乐老师穿着高跟鞋咚——咚——咚有节奏地姗姗而来!同学们高呼:“音乐老师来了!”
老师坐在钢琴旁边,让站着深呼吸。然后,她弹曲谱唱歌,复习上学期学过的歌曲。唱完了坐下,老师就弹欢快乐的曲子给听。
接着,音乐老师叫打开音乐书的课,老师说:“过年你们大家都长大一岁了,我希望你们在新学期里,各学习比以前!”老师又说:“我把《哦,钟》这首歌送给大家,当作新年的礼物。”音乐老师笑容可掬地、甜蜜欢快地唱着《哦,钟》。
不一会儿,老师唱完了,我看了看课,那是用轻快和活泼的语气来唱这首歌的。老师说:“老师唱曲,你们大家把词带到里面去。”老师开始唱了,也一起唱。唱了两遍,我就会了。那首歌真好听。我听着听着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首歌。我喜欢唱:“听那叮铃铃地下课铃声送来钟,来吧,来吧,来吧,大家都来轻松轻松。让那疲劳的眼睛看一看蓝天,让……”我最喜欢唱这里了。
这首歌很有礼貌。里面有“哦,你好,你好,钟。哦,欢迎,欢迎,钟。”
这首歌真是好呀,它还写出了的心里话。它好像知道上课很累的,它里面写着:“来吧,来吧,来吧,大家都来活动活动。让那握笔手指摸一摸皮球,让……”从这首歌里我体会到了下课钟居然还可以做那么多有趣的事啊!
我真喜欢首歌。
当我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时,最令我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
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更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平,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太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里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洒鸳鸯楼,把气撒到别人身上,连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其妙的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过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家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肉,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他当成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