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王子锴。他长得胖胖的,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其实他一点也不忠厚,心里一大堆鬼主意。
我们在学校里经常做私下交易,王子锴总有一些“稀有”的东西,我们大家都非常想要,可是他非常“黑心”,他总要一本万利,从不做亏本买卖。就算是他的“老顾客”他也从不让价。他也很不够哥们,我们如果有好东西就会主动借他玩,可他有好东西总是放在书包里,就是被我们发现了他也不给我们玩。像一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他总是脏话连篇,看见一个人就会说人家“白痴”“猪头”,这都成了他特有的口头禅。如果你去说他是“白痴”“猪头”的话,他就会用那粗壮的大腿来踢你,就算他把你打疼了打伤了,他也不会手下留情。还会继续踢你,直到你投降下次不再说他坏话了,他才肯罢休。
不过他做事很精明,总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下决定,思维也很紧密,许多事都是我们想不到的。他课外知识也很丰富,记得有一次茅老师让我们回答课外问题,我们小部分知道,可大部分都是自己乱蒙的。可王子锴大多数都会做,多次发言,我们都很佩服他居然有这么丰富的课外知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子锴。
我的好朋友有活泼杨晶、文静的王秀岩、爱读书的杜静蕊、还有不爱说话的杜月晴,还有我最好的朋友李灵儿。
李灵儿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她淡淡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最惹人喜爱的是她那张伶俐的小嘴,她的脸圆圆的,像个“洋娃娃”。 我和李灵儿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我们也有吵架的时候。
那是星期日的事,那天中午我上朋友家玩,忘了看表,已经1点30分了我才去上学,忘了我和李灵儿的约定,我在上学的路上一直想我该怎么向她交代。到了学校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李灵儿,她气冲冲的看着我,那时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可是她毫不留情直接问我:“你怎么又不在家。”我刚想解释,她又说:“你为什么又失约了。”我解释说:“我今天在朋友家玩,忘了看表”。然后她就对我说:“只有5分钟了,明天在玩吧”。我的心放了下去,可是接下来的事就没那么幸运了。
第二天早上 ,我碰到了李灵儿,我以为昨天的事她已经忘了,她突然发话说:“我们绝交吧”。我感觉一下就跑到长城以外去了。 过了几天,我状着胆跟李灵儿说:“希望我们还能做好朋友”。我们俩和好了。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的名字叫吴杰辉。
个子不是很高、脸黑乌黑乌的…… 我和他的认识完全是出于偶然。他刚从别的学校转到我们班,一开始我们很少有什么正面接触,而他下了课多数都是走一走。 有一天,我正在和同学们表演武松打虎,无巧不成书,他刚好从我的身旁走过,我一不小心用笔刺到了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流血了。
这一幕被老师看到了,老师一边严厉责怪我,一边把吴杰辉带到了医疗室包扎。第二天,我去看望吴杰辉,他笑嘻嘻地说:“没事的,其实是我不小心罢了。” 从那次后,我和吴杰辉成了朋友,在班上大家都说我们绝配双人组合呢! 有一次,我和吴杰辉去商店买文具,我们走到商店里看见一个小男孩号淘大哭,我们想走过去问个明白,可是小孩看到我们是陌生人哭得更加声嘶力竭了。
吴杰辉想了想做个鬼脸就把小孩“搞定”了。我们从小孩口中得知他和他的爸爸走失了。我们听了决定去找他的爸爸,我们边走边喊,终于一位叔叔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最后小孩和他的爸爸回家了。 这个心地善良的人就是人的好朋友——吴杰辉,你想和他交朋友吗?
在我们这栋楼里,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叫刘小芳。她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走起路来两条辫子一摇一摆的,煞是好看。
她的心灵与她的外表一样美。有一次,我和她上山去玩,走到凤凰山的半山腰。突然,她三步并着两步地向前走去,把地上的一个黑色钱包捡了起来,又开始去追前面那位阿姨。当我们快要追上时,只见阿姨走到路边一个小店正在给她女儿买雪糕。当阿姨正准备付钱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脸上露出了尴尬、着急的神色。我们赶紧走了过去,小芳对阿姨说:“阿姨,你是不是钱包掉了?”阿姨点了点头。“是什么色的?”“黑色。”“看一下,是不是这个?”阿姨打开一看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一位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我得好好谢谢你。”“不用。”小芳朝阿姨笑了笑,扭头拉着我转身走开了。然后,我们又一起往山上走去……
还有一次,我们楼里的几家人一起到莲花湖去玩,那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我和小芳正在一边玩时,看见梅花妹妹一个人在一边摇树上的桃花。小芳赶忙上去对梅花说:“梅花妹妹,请你别摇了。它这么美丽,你把它们摇落了多可惜呀!一朵花就可以结一个桃子哟!”梅花妹妹看了看树上的桃花说:“真的?”“当然。骗你是小狗儿。”“大人们都打麻将,你们又不和我玩,我干什么呀?”“来,我和你倩倩姐姐一起陪你捉迷藏。好吗?”梅花妹妹高兴地笑了……
你说,像小芳这样的人,我怎能不把她当作好朋友吧呢?现在,她在她们班上当上了班长,还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呢!
我的好朋友是乡下外婆邻居家的孩子。她长得可漂亮了!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嘴唇又红又薄。一头乌黑的秀发垂在腰际,常常扎着一根红头绳。一蹦一跳的象只红色的蝴蝶。她这人可真“怪“。一次,我陪她到县里买衣服,她还把红领巾带着。真怪!
我们来到县里的商场买衣服。忽然听见身后有哭声,我们上前一看,是一个小弟弟。原来,她妈妈给他买气球去了,不知谁把他撞倒趴在地上。我们就把他扶起来。正巧被小弟弟的妈妈看见了,以为是好朋友把他推下去的,就恶狠狠地问;“你干嘛把他推下去?“我辩解到;“我们明明是把他扶起来!““哼!谁有那么好心!还‘1红领巾‘呢!你不推他会把他扶起来!“我正要开口,可被好朋友拉住了,说;“算了,算了。“就拉着我走了。我问她:你怎么不同她辩解呢!我们明明是扶他起来,为什么要背这个黑锅!“她说:“我们同她辩解只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况且我们做好事是应该的,又不图表扬。““可也不是做了好事来挨骂的呀!“我又说。她笑着说;“咱们是在学‘雷峰‘哩!“我摇摇头想;真怪!
我的好朋友还是个很勤劳的乡里娃。她会割猪草,煮猪食,会做饭,会炒菜,会田间劳动。。。。。。反正,大人能做的事她几乎都会。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外婆家。外公外婆都串门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到中午,该吃饭了。可乡下不像城里有微波炉,只有柴灶。自然弄不了饭吃。忽然,好朋友从天而降,我仿佛与见救星似的。对她
说;“快来我弄不了饭吃了!““那我做给你吃吧!“她说。接着,她便钻进厨房。洗菜,切菜,淘米,煮饭,炒菜这些步骤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好了。活脱脱的一个大厨师。不一会儿,香喷喷的三菜一汤就做好了,好吃极了。
我的好朋友就是这么一个“怪怪“的,勤劳的乡里娃。
昔日的街上,总有你我打闹的身影,总有你我欢快的笑语。而如今,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徘徊在拥挤在群中寻寻觅觅。风沙格外大,眼泪经不住风的摧残,也忍不住掉了下来。天格外冷,寒冷的风一次又次向衣着单薄的我袭来,像一根根的针向我扎来,只觉得浑身都有点痛。
走在一条小路上,树叶纷纷扬扬的飘落,极像一位伤心女孩的眼泪,寒风同样向它们袭来,但是它们并不惧怕。即使被风吹弯了腰,它们也是肩并着肩,手牵着手,同心协力抵抗寒风,它们的力量并不弱呀!
每个星期天,我总会到处寻觅着你的身影,可是从我出门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与你擦肩而过,但我从不放弃继续寻找着你,也试着找回我们的友谊,但这注定是徒劳的,因为自始至终都只有我一个人努力,而你却不愿出半点力。当我来到你家时,你总是已经出去,当我在人群中搜索你的身影时,而你总是在家里。就这样,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拉长了我们的距离。也许我们曾在街上擦肩而过,但是我们谁也没注意对方。
我们俩的路也许并不可能会连在一起,也许你喜欢在河对岸,而我喜欢在河这头;也许你喜欢坐汽派的轮船,而我喜欢坐简陋的小舟;也许你喜欢走平坦宽阔的公路,而我喜欢走曲折狭窄的小路;所以我们也渐渐形同陌路。
我们就像两条已经相交过的直线,它们永远只会有一个人交点,当它们错过以后,便会越走越远。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依然爱在人群中徘徊,依然在寻找你的身影,因为我相信我们会回到以前那快乐的时光。
她有一头乌黑而浓密的头发,娥眉般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几乎从早到晚都在一直翻滚,而且说起话来总是不饶人。这大概是她心直口快的缘故吧! 记得有一次,我在檫教室里的书柜时,一不小心把摆在书柜上的一只花瓶给摔破了。正好被她看见了,这时她的嘴巴又开始滚动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是不是没长眼啦,连花瓶都摔破了。你做事总是那么粗心,顾前不顾后。"我听后,心里感到非常生气,心想:花瓶又不是我故意打破的,我也不想打破呀。你干嘛这么说我?于是我就说:"你干嘛这么凶呀?我又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打破了。大不了赔一个.""赔一个,就可以随便打破东西了.那你也打破一个,赔一个.他也打破一个,赔一个.这算什么呀?"她说.我生气极了,没有再理睬她,转身就走了.别看她嘴不饶人,但她却是个知错能改,特别善良的人.
过了一会儿,她好像知道自己错了似的。就走过来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对不起,刚才我可能说的有点过分,我不应该那样说你。"听见她这样说,我的那股气也消了,就笑着对她说:"没关系,刚刚是我不小心摔破了花瓶,是我不对在先。再说你也不是存心说我,只是心疼那只花瓶才会这样说的。"从那时起,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和她常常玩在一起,两人的感情也渐渐地好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好,再也没有吵过架。 你看,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胡琼超。
一个能说会道,心直口快的人。
岁月匆匆而去,一转眼我过了11岁。在学校的六年里,我交了许多的朋友,也获得了许多的快乐。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就是蒲美伶。
我和蒲美伶从一年级起便是朋友了。她比我胖多了,但是她胖的让人觉得很可爱;她比我白多了,但她白的让人觉得仿佛生了一场病,很不自然。
其实她长得还算好看,鼻子很高,眼睛很大,嘴巴不算“血盆大口”,也没有我的"招风耳",只是看起来和身体不大相配。头发是她最不喜欢的,因为她的头发零零碎碎的,一根一根,全都看的清请楚楚,有长有短。
平时她走路时好象总是滑着走的,而且很慢,这点可不讨人喜欢,因为每一次都是我等她而不是她等我。偶而她会跑步过来,不过跑的不快,手甩的很快。
她常常会和我们说一些事时做出十分夸张的动作,比如她说事时我们闹的很大声,她会装死。我们只好把她拉起来,但她重得我和苏欢拉她都很费力气,甚至两个人也拉不起来。
记得小时候蒲美伶不大会说话,现在她说的话还有点好笑呢!不过唱歌唱得不好还是一点儿没有变,好奇怪啊!
她笑起来,常常不露牙齿,每次都是慢慢的,轻轻的,让人觉得她像淑女一样。其实她是个做什么事都慢慢的慢性子。
一般她不会生气,不过一生气就会让人感到很可怕,真是"望而生畏",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然后一会儿又变回来,正准备生气,平常的她又无法让人对她生气。
这就是我那最好最好的朋友,一个性情温和的朋友,一个慢性子的朋友,也是一个风趣的朋友,你会喜欢她吗?
我的好朋友有很多,但我最要好的是她。她简直是一个体育天才,每次开校运会的时候都少不了她的名次。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也约好一起走。
有一次,我们去濂溪书院的时候那时我还不会滑滑板。她飞快滑过来了。我很惊讶就问:“哇塞!你在那学到的?连下板的姿势都那么优美。”她谦虚的说︰“我也是向别人请教的啊!如果你想学你,我就教你。”我高兴的点点头。“我先教你先怎么上板吧!”她说,“左脚在上,右脚在地上走两下,到一定的程度了右脚在上板……”我为了能学会滑滑板,只能这样。“左脚在前,右脚在地上走两下,到一定的程度了右脚在上板……”这句话总是在我的脑海上出现。不一会儿,摔了一跤,痛啊。为了能学会滑滑板,我有站了起来。有志者,事竟成;无志者,事事空。马上我差点又摔了一跤,唉!
十分钟过去了,她滑过来了,问:“我学会了吗?”我点了点头。她又教我怎么滑的起、怎么滑的快。先右脚要不停的扭,左脚掌握方向盘就可以了。我慢慢的滑起来了,简直太容易了我一下子就会了。
她最擅长的是跑步,不是一等奖,就是二等奖。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校运会开始跑步场上观众很多,连一点儿空隙都在不到那时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在想怎么办呢?比赛就要开始了!我找到了一个地方那就是刚快要跑到终点的地方看比赛。一个劲为她加油!
她就是何舒欣!我永远不会忘记她!
我的好朋友名叫陆晓天,是八步实验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比较守,留着头短法,一双小眼睛,转转停停,好象在想什么鬼注意。
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上数一数二,数学几乎次次满分,语文稍有逊色。他的英语最好,在班上首屈一指。他的英语口语不错,笔试更是了得,每次都接近满分,名列第一。
别看他学习很好,却喜欢搞笑,每天都能想出办法来逗大家。这不,他又在班上“耍宝”逗大家笑了。
他玩电脑的本领也很好(当然是玩游戏)。不论玩什么网游,几小时就能玩上手,而且还能发现游戏的新功能。
他还有一种高尚的品质。我和他去一个同学家玩,走到半路,他踩到香蕉皮摔了一跤,我对他说:“谁这么缺德,竟然把香蕉皮扔在路中间。”我拉他起来,“走吧!”“不行,得把这香蕉皮扔进垃圾箱,不然还会有人踩到的。”说着他就把香蕉皮拾了起来。“不会有人踩到的了啦,谁像你那样走路不长眼啊!”我说到。“就算没有人踩到,它放在这里也会污染环境卫生啊!”他反驳到。我说不过她,只能“放羊吃草——随它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陆晓天。
我从自己的玩具箱中翻出了我那崭新的急速飞鹰溜溜球,溜溜球上有一只老鹰,它张开翅膀,准备冲向蓝天。我永远都忘记不了它的魅力,他给我的童年增添了许多色彩。 在去年,我玩溜溜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我一做完作业,就跑下楼去,向同伴们炫耀自己的绝活。 溜溜球的玩法有好多种。我先给大家来一招儿:遛狗。我先把溜溜球空转,再把正在空转的溜溜球放在地上,这是我把身体蹲下来,溜溜球就会使劲向前冲,发出“嗒、嗒、嗒” 的声音,这难道不像小狗跑步发出的声音吗?
大概过了十秒钟之后,溜溜球的那股力量就会减弱,关键就在这儿,这时我不慌不忙的站起,缓缓地向后倾,溜溜球就会又像小狗一样跑回来,这时“小狗”似乎有些累了,要休息一下,我就趁此机会把“小狗”抱回家,于是我便眼疾手快地提起溜溜球。怎么样?动作娴熟吧!嗯?这种雕虫小技我已是得心应手。 伙伴们无不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嗨,我的得意劲别提了! 我再给大家来一招儿:荡秋千。这名字是不是特新颖呢?
先让溜溜球空转,在把它提起,用绳子多余的部分把溜溜球绕起来,要掌握好绳子的长短,这样,溜溜球就能在绳子中荡来荡去,难道不像是一个秋千在来回地荡呀荡呀…… 溜溜球不只有这两种玩法,还有十多种玩法呢!如:猴子上树、大风车、埃菲尔铁塔……有空我一一给你们展示吧! 溜溜球成为了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成为了我永久的朋友。
童
她,有一头乌黑发亮却乱糟糟的头发,大眼睛不停的闪着。个头不高,可特别能吃,要不是她贪吃这个原因,恐怕也不至于长得这么胖。她就是陈晓菡,她的贪吃,可是有事实证明的。
一天,我和陈晓菡一起放学回家。都快到家门口了,她忽然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拼命的往回跑。我正纳闷儿,只见她飞快地跑到一家小卖部里,买了一包五角钱的小零食,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回走。买到了零食,陈晓菡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闭着着眼,品尝着美食,嘴不停的动着。自己饱了口福还不够,她还想和我一起分享。唉——为了一包五角钱的小零食,不惜多跑一段路,陈晓菡同志的这种精神真让我佩服。到了家,可我家没人,只好和陈晓菡,一块儿在楼下的石凳子上做作业。不一会儿我的作业都快做完了,再看她,还在品尝美味佳肴呢!品尝完了,这才回过神来,忘情的舔了舔手指,不紧不慢地做起作业来,
一次,陈晓菡无意中翻开我的日记本,发现我写她的日记中把她丑化了,有一点生气。回家路上,我试探地问她:“你还生气吗?”陈晓菡小嘴一噘,有点不满的说:“当然生气了!”忽然,路边的小摊散发出热狗的香味,香味钻进了我们俩的鼻子。陈晓菡停了一下,又说:“生气,也要吃玩了再生气!”说罢,飞奔到小卖部,买了一根热狗,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
瞧,
这就是陈晓菡,我的好朋友,一只贪吃的小馋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