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光荣地成为红旗实验小学的一名学生了,我特别喜欢我们校园的早晨。
我家住西河小区,距离校园很近,每天早上7:30妈妈准时送我去上学。当我来到学校时,校门口四名少先队员精神饱满地分列在两旁,迎接同学们的到来,显得庄严而神气。值日老师佩戴着牌子笑眯眯地立在一旁,迎候一批又一批的同学来校,这使我感到无限的温暖。教室里,老师早已在检查同学们的作业,同学们在一起读书写字。学校一下子热闹起来了,到处是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
太阳升起来了,千万缕金光照射在校园里,使教学楼两边的玉兰树充满了生机。这时,做早操的电铃“叮铃铃”地响起来了,同学们排好队来到操场上,在早晨暖和的阳光下做早操,呼吸着早晨特有的新鲜空气,个个精神饱满,动作敏捷整齐,姿态健美……
啊!美丽的校之晨,我爱你。这是新的开始,是人生的起步。你是我们学校一天中最美的时刻。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们要用这宝贵的时间,认真学习文化。
世界上的很多作品,经过岁月检验、磨砺而沉淀下来,如同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一样,这些作品堪称经典,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它——《杜立德医生》。
《杜立德医生》原著(美国)罗弗庭,讲述了生活在泥洼镇上医术高明、善良可爱的杜立德医生和他的动物朋友们之间一连串妙趣横生、上山下海的冒险故事。最神奇的是他能听懂所有动物们的语言。我喜欢《杜立德医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杜立德医生是我梦想的实现。我也特别想像他那样听懂动物们的语言!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啊!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在许多重大自然灾害来临前我能听懂动物们之间的通报,告诉当地的人类提前撤离或者采取防护措施,使他们可以免受天人永隔的痛苦,使他们可以免受失去身体某一部分的悲伤……
假如我也能听懂动物的语言,我愿意去马戏团做一名驯兽师,和动物们心与心的交流,用沟通的方式指挥他们完成出色精彩的表演,使它们免受皮肉之苦。能够和动物们交谈,走进动物们丰富多彩的世界,与此同时还可以造福人类,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杜立德医生》。
古今中外有许多的名人名言,给予了人们许多的启示。有的给予人们生活道德的提示,有的像一盏明灯照亮人们走向成功的道路,有的教会人们成功的秘诀……在这些名言中,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所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爱迪生为了给人类带来光明,夜以继日地工作,先后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和6000多种植物纤维,终于发明了电灯。牛顿小时候学习成绩并不突出,但却善于动脑、勤奋学习,以至于在看书的时候,将表和鸡蛋一起放到锅里煮。正是他的这种刻苦、勤奋精神,使他在长大后发现了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我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为了摘取数学王冠“歌德巴赫猜想”,长年累月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反复试验,甚至在眼睛近乎失明的情况下,仍然忘我钻研……这些伟大的名人,不正是“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的真实写照吗?!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每个人都要有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汗水,而灵感是每一个正常人都会有的。我坚信:只要努力不断地学习再学习,当机会来临时,你就一定能获得成功。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名言“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也正是这个道理。
我喜欢NBA,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称号,CBA是中国的职业篮球赛。
NBA一共有30个球队,我知道的有火箭队、马刺队、快船队、太阳队、网队、山猫队、猛龙队、森林狼队、黄蜂队、勇士队、掘金队、爵士队、小牛队、公牛队。爸爸告诉我还有热火队、老鹰队、魔术队、开拓者队、湖人队、灰熊队、国王队……
我喜欢的球员姚明、麦迪是火箭队的,吉诺比利是马刺队的,诺威斯基是小牛队的,那
什是太阳队的,艾弗逊是掘金队的,我最喜欢的是姚明。上次,我看了火箭对爵士的季后赛。火箭队输了,所以火箭队就没法参加后面的比赛了,实在可惜了!
我喜欢NBA是因为里面有很厉害的球员,比方说他们的三分球很准;他们的表演也很精彩,因为他们的扣篮很漂亮;还有我也很喜欢打篮球,我在爷爷家时经常和爷爷打篮球,爷爷的投篮也很准的,我们经常打得满头大汗。我要好好练习打篮球,争取先能加入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以后我还想去参加NBA的比赛!
唉,整天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来,今天终于上了一堂让我称心满意的课了。
这堂课是英语课。说真的,我对英语实在是不感兴趣,不过……现在,我倒对英语课充满了期待。因为英语老师太有趣了。上一节英语课,我们传递红领巾,老师一说停,红领巾在谁的手上,那个人就和他的同桌站起来对话。这样的话不仅增加了我们的心理激动欲,还让我们和老师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要知道,我们学生是学生,老师是老师,是不能联系到一起的。不过这位老师却保持这和我们一样满满的童心。这堂课上,传递红领巾只是一个小小的节落,更精彩的还在后头,那就是点名起来读英语句子,你可别把它想得太简单,站起来要是不会读没有关系,英语老师会教你,直到你会了为止。你要是会的话,就有奖品哦!虽然是小贴纸,不过“礼轻情意重”嘛!而且得到是一种光荣。啊!忘了忘了英语老师的开场白了:“哈罗,大家好,我姓徐,名艳一个字!”这句话,你读出来没什么意思,但是换徐老师读的话,就可有意思哩!我们上这一堂课的时候,老师和学生没有差别,有的是无尽的欢乐。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不像往日一样一窝蜂似的跑出去,却久久待在座位上不肯离去。在他们看来,这节课十分短暂,这节课让人觉得精彩至极,难以忘怀。
这堂我喜欢的课一定会在我心中种下一粒种子!
柔房轻舞的夜晚。
我躺着,身旁的窗口犹如一幅童话画卷。
天上的星星如鱼儿一般在天河里游呀,游呀,抖着一身金灿灿的鳞光。星星那样的美丽可爱,可星星不是应在女孩紫丁香芬芳的诗行里吗?我想。
月亮呢?我找不到它了,就像赤足走在黑夜里而找不到灯盏一样。哦!我看见它了,它正枕着棉花糖样儿的云朵甜甜的睡哩!
“孤独吗”?我问。夜笑得透明,说月亮的泪滴成了水晶。
我还要彩虹桥上的梦幻草,奶奶说找到它就能见到长着亮晶晶双翅的安琪儿。
我的心儿继续奔跑,寻找童年七彩的梦。
当夜幕被清凉的泉水冲得快发白时,我找到我的梦了!那天边缤纷的晨霞不就是我昨天夜编织的希望吗?
在梦中,我走进了熟悉的草地——我穿着一袭如水的长裙,长长的黑发成了一条迂回的河,手里挽着装满玫瑰的小竹篮…………
海的女儿从蓝莹莹的城堡里走出来,像珍珠一样美丽和闪亮,她说,我是梦的精灵,我能把一行行文字变成漂亮的衣裳。
我翻动着小竹篮,却只找到几首枯萎的小诗。我那件衣裳呢?我又急又迫。
海的女儿用绿莹莹的水草,洗拭我心灵深处的暗灰。她说,粉红色的梦里装不里寂寞、忧愁和太多的伤感。
………。
站在草地上,我是一株幸福的小雏菊。
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却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那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格言嘛,有很多。但我喜欢的,却更多。只要是关于学习的格言,都能引起我的注意。
记得四年级下册一次期中考试,我考得的成绩很不理想。语文八十几,数学七十几。我甚至不敢告诉爸爸妈妈我的成绩。
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逛街,趁这时,反正妈妈迟早要知道,何不早点告诉她。我鼓足了勇气,跟妈妈说了,妈妈并没有指责我,而是跟我说:“成绩考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努力就行了,付出才是关键,这次考不好,期末不要辜负了我的期望,记住“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好好学习。”我听了泪眼模糊,不知该怎么说。我下决心要好好学习,要赶上,不能辜负了妈妈地期望。
于是,我加倍努力。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努力,大量看作文书。数学深奥的题,奥数题,爸爸都一个个教我,直到我懂了为止。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我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期末,我语文考的分数虽然和期中差不了多少,但我数学考得了九十几。
我喜欢的格言,大家都应该知道了吧。就是激励我的那句格言“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的意思是:学习要不断进取,不断努力,就像逆水行驶的小船,不努力向前,就只能向后退。
这就是我喜欢的格言!
我喜欢春天的阳光,当我推开窗子,暖洋洋的阳光就洒在我的脸上,把我的脸烤的热烘烘的。
我喜欢在烈日炎炎的时候吹来一阵风,哪怕是一阵热风,也能给我散一散烦躁的心情。 我喜欢秋天的落叶,一阵风吹来,满地都是落叶,走在上面会发出“咔咔、咔咔”的声音。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当它不断地轻轻地飘落下来,世界就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此时此刻,世界安详无比……
我喜欢朋友,在我无助的时候不会寻求爸爸的帮助,不会想要得到妈妈的安慰,而是去找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不论喜、怒、哀、乐、都会和她分享。 我还喜欢亲人,不论是谁都会在我难过的时候轻声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悉心照料我,在我犯错的时候语重心长的教育我……
我也喜欢乡间的早晨,向远处望去,白白的一片,时不时有几个黑影匆匆地走过。
我喜欢毛绒玩具,特别是那憨厚可爱的小熊,每次我不开心时,看到它用黑珍珠般的小眼睛盯着我,我就抱起它,那不开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喜欢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时间,我要努力的让生活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价值。
有人喜欢雍容华贵的牡丹花,有人喜欢艳丽的玫瑰花,更有人喜欢芳香的丁香花,但我却喜欢平凡无奇的仙人掌。
仙人掌长有块状茎,全身是墨绿色的。远远望去,就像人的手掌,所以得名——仙人掌。在它饿块状茎里有像“果冻”似的果肉,虽然这个“果冻”不能吃,但去可以治病。比如:腮腺炎,而且他还有消炎去火的作用。
别人认为仙人掌没有叶子,其实仙人掌是有叶子的,那就是它的“针”。你可千万别小看了它的“针”,那可是他的防身武器啊。如果你一不小心碰到了它,它就会毫不留情地扎破你手指,让你鲜血直流。仙人掌原本生活在沙漠里,那里气候干燥,非常炎热,因为怕自己的水分流失,所以仙人掌的叶子慢慢地蜕化成了“针”。这样仙人掌才能生活在沙漠里。
别看仙人掌貌不惊人,却又顽强的生命力。只要你把仙人掌的一块茎插到土中,它就会吸收埋在土里的营养,好好地活下去。即使你一个星期不浇水它也会生活的很好。你看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啊!
这就是我喜欢的仙人掌,它不但能治病,还有顽强的生命力。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仙人掌了呢?
在我的影集里,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相片。那是我去年家长开放日,我表演古筝时照的。
照片上有一个小女孩穿着一条天蓝色的连衣裙。头上扎着两个小辫子,脸带微笑,坐在古筝前面聚精会神的弹着古筝,弹的动作非常闲熟,曲调十分优美,这个小姑娘就是三年级的我。每当我看到这张相片当年照相的情景就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
为了那次表演,我花了很多精力弹“渔舟唱晚”,每天放学后做完作业就开始练习。有时中午也不休息,在学校和同学们一起练合奏。在寒冷的十二月天表演是要穿连衣裙。同学们都无所畏惧,准时出席表演。弹奏着,天气很冷,我被冻得全身发抖,牙齿打架,但我一想起着件是关系到学校的荣誉,我就坚持弹者。谈完时台下想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就在这时爸爸给我找了这张相,留下永久的回忆。
我非常喜欢这张相片,一有时间就那出来看看,有时还爱不释手。看到这张相片我仿佛看到了我的明天。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将来当一名优秀的古筝演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