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散步看见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使我想起我家三年前养的一只小狗--嘟嘟。嘟嘟有一双大而黑的圆眼睛,还有一个小小的塌鼻梁不停的在喘着粗气,妈妈说那是因为它的鼻腔比较短。
有一次,嘟嘟乘我开门的一瞬间就蹿了出去。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我越是追它就跑的越快。我气的直跺脚,它还远远的回头看看我。这时我想起它爱吃的火腿肠,我回家取了一根红色的火腿肠远远的对它喊:“嘟嘟,回来吃火腿肠吧?”果然贪吃的它看了一眼就飞快的跑了回来。看着它那贪吃的样子我满肚子的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后来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忙,嘟嘟被送到了塔城的奶奶家。我为此伤心的哭了一场。直到现在要是看见和嘟嘟长的像的小狗我就会试着叫嘟嘟的名字,真希望那就是嘟嘟啊。
我好想我的嘟嘟呀!
我喜欢银装素裹的冬天。小伙伴们穿着棉袄,戴着手套,玩着“打雪仗”和“堆雪人”的游戏,真快乐呀!田野里到处白雪皑皑,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真让人忍不住去触碰它们。
我喜欢鸟语花香的春天。春姑娘顽皮的跳到河冰上,冰融化了,又现出了清澈见底的小河,看见了鱼儿在水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柔柔的水草在水的轻轻地招摇。
我喜欢热情似火的夏天。那些嫩绿的植物的生命力那么顽强。小朋友们结伴在一起做游戏,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尽情嬉戏,尽情欢乐……
我喜欢五谷丰登的秋天。一阵秋风吹来,起伏的稻浪好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不时地传来一阵“海水”翻腾的波涛声。农民伯伯跳着丰收的舞蹈,沉浸在喜悦之中。
我喜欢植物,不管是什么。树呀、草呀,它们都显出勃勃生机,使人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尤其是带有香味的植物,一股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使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幻想。长大后成为科学家、文学家、数学家……还是中国的福尔摩斯,这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我喜欢梦,梦里的奇思幻想。梦见我插上翅膀,想一只小鸟似的,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飞翔。
我喜欢……
我喜欢一切,我要把我喜欢的一切都装进自己的心里,让我的生活中冲满喜欢。
我看了《讲故事》这个小品,觉得它风趣幽默、通俗易懂而又意义非凡。
严顺开伯伯演的那个老大爷,糊涂得连刚说过的故事都忘记了,还一个劲地给孙子重讲。反复讲一个故事,当然搞笑。但它不能单纯地和“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那个老掉牙的故事同一而论。我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吧!我奶奶糊涂得比他还严重。大年初一,她总是把来拜年的人的名字叫错了,如她把大拴当成了二胖,把二胖又当成了小谷,而不管谁来了,她都要问这样的话,“你养猪了没有?”不管人家说养了还是没养,她下面都会这样问“你养了几头?”……
八十年代初,我的爷爷和奶奶养了许多猪,靠此,给大伯盖了房子,供爸爸上了大学。我奶奶没“糊涂”前曾说那段日子是她一生最快乐的。如今,我奶奶没完没了说养猪的事是对那段日子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有着无限的留恋。
谁都有老的那一天。我不嫌奶奶唠叼。我要像小叮当演得那个小男孩一样,想办法哄奶奶高兴,好好地孝敬她。
世上哪有人不喜欢听夸奖的,每当我听到夸奖时,脸上堆满笑容,心里美滋滋的。前些日子,《红领巾报》刊登了我的一篇作文,老师知道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奖我的作文写得不错,还特意邀请我到教室前面给大家读了一遍,许多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高兴得都快要飘起来了。
可是回到家里我又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篇作文并不代表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刚写完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东拼西凑了三百个字,爸爸看了,着实给我修改了一番,奈于爸爸那严厉的目光,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按照爸爸的要求又重新写了一遍。你说这能算是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吗?这样的夸奖能算是名副其实吗?将来参加作文考试能带着爸爸去修改作文吗?想到这里,我早晨起来听到老师夸奖时的那股高兴劲,顿时荡然无存。这回作文我要自己写完自己修改,我可不愿意让爸爸再参乎了。不过,说老实话,爸爸也没白参乎,我还真的跟他学了两招儿。如果我再加把劲,多下点功夫,总不至于把作文写得乱七八糟,让鲜红的大丙也闯进我的作文本吧。
我相信通过自己辛勤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凭借自己扎实的语文基本功,写出漂亮的作文,得到老师名副其实的夸奖。
我今年九岁了,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当写完作业时,搬出一支手笔、五颜六色的颜料、半桶水、一张白纸、一支铅笔、一块橡皮放在我的眼前,因为我要画画了。
我非常喜欢画画,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我没听见,妈妈大声地对我说了一遍:“宝贝吃饭了!”这时我才知道妈妈在叫我,我说:“来了。”可是过了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不见我出来,走到我房间一看,我正在勾边呢。
我喜欢画画,我竟然把吃饭都忘记了,这就是我―一个喜欢绘画的人。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
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
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
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很多人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喜庆;不少人喜欢绿色,因为绿色代表和平。然而我却偏爱蓝色——因为它象征着科学与未来。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远山,远山是蓝色的。
见到远山我就遐想,除了山石和树木还会有什么呢?小鸟?浮云?山泉?瀑布?嗯!也许还有矿藏呢!什么金矿、银矿……最好是蓝宝石矿。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大海,地球上大部分都是海洋,所以地球是蓝色的。记得我六岁时和爸爸去过南戴河,刚到海边大海给我的感觉就是那样的宽阔!我高兴极了,恨不得马上也容入这宽阔的海洋!我和爸爸一起蹬上了捕渔船,心嘭嘭地跳的快极了。船开动了,海岸线渐渐离我们远去!看呀,船工捕上一大堆小鱼、小虾!咦?还有小墨斗鱼呢!嘿!煮熟以后还真好吃呢!大海有无限的资源供人类享用。我喜欢大海,因为大海是蓝色的,大海很神秘,它深不可测。我一看到蓝色就想到天空。天空中的星星可真奇怪!
一到夏天就蹦出那么多;可一到冬天它们又变的稀少了许多。月亮更奇怪了,它时圆时缺;圆时像玉盘,缺时像小船。那么神秘的太空需要我们去探索。蓝色带来如此多的奥秘,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它每天都陪着我上学,我们相处已经有两年了,它就是两年前表姐送给我的一个漂亮的文具盒。我非常喜欢它。
它是一个长大约20厘米,宽大约8厘米的淡绿底色的长方体铁皮文具盒。正面一片绿色草地上,动物演员们在表演杂技:右边海豚在钻圈;左边有一只小花猫悠闲的玩着飞碟;中间有一颗彩色的心;下面有一行英语字母,abcdefg.文具盒的背面一只可爱的兔子正在睡觉,两只手垫在头下,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可以看出此刻它正沉醉于幸福之中。
别看它个头不大,里面住的小伙伴可不少:有可爱的多功能橡皮;神气十足的钢笔;为人爽直的香味铅笔;高个子尺子;五颜六色的小蜡笔头;有着鱼尾巴的小刀。别看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性格各不相同,但大家却能和睦相处,互相配合,为我的学习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喜欢这个文具盒。它既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又是我生活中的好伙伴。
我喜欢粉笔,它拥有五颜六色的“衣服”,红的、黄的、蓝的……它们是美术老师的“小助手”,美术老师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在黑板上画出生动的图画;同学们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在黑板上设计出精美的黑板报。
它还有一种纯纯的色:白。黑漆漆的黑板上,白粉笔划出的线条,是那么耀眼、清晰。每次上课,老师的教学工具总少不了它。用它在黑板上教我们识字,分析设计题,布置作业……粉笔在老师的“动用”下,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和奇妙的设计世界,它总那么默默无闻。
是的,它默默地,不动声色地当一个小角色。其实它同样伟大。它像蜡烛一样默默无闻地燃烧,像老师一样默默无闻地奉献。老师用它在黑板上写字,随着“唰唰唰……”的声音,它的身躯渐渐缩短,生命也在缩短。终于,停下了,粉笔被放回原处,它静静地躺着,却看着黑板擦无情的擦去它刚用生命“写”出来的字,看着它的身体变成粉末徐徐落下。
慢慢地,它变得很短了,不好用了,随之被无情地扔在地上,不起眼的它,被经过的一双双脚踩成一堆粉末,随风飘走,却毫无怨言。
人们赞美小草的顽强,蜡烛的默默无闻,老师的无私奉献。我赞美粉笔,因为它同样具有这种精神。它尽职尽责,虽然人们常常把它遗忘;它把生命转化为知识,传授给同学们,虽然它在人们眼里毫不起眼。
我喜欢粉笔,并赞美粉笔,即使它很平凡,但它的精神是不平凡的。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们能够像粉笔一样,拥有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精神,只有这样,祖国才能强大,更加的繁荣富强!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从最早的甲骨文,发展到现在的宋体字,一个个字的演变,我们的汉字越来越多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爱”字了。
“爱”字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道理,因为你的某一种爱会对别人产生人生的转变,而别人会把你视为恩人,这就是一种特别的“爱”。朋友之间的爱称友爱;父亲对孩子的爱,叫父爱;同时也有母爱;还有老师对我们的关爱……在学校里,处处充满着爱的暖意,最近,在我身边也发生了令我难以忘怀的爱。
开学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第一天,我一跷一跷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的同桌孔一冰。她今天想早点到学校去,但是看到我这一跷一跷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她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中午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时,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同桌是我的荣幸。
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秋,欢之喜,秋,劳之得,秋,天之蓝,秋,校之闹…。。在这金秋中,茫茫田地稻穗灿灿,农民收稻欢天喜地,天空蔚蓝广袤无垠,秋季校运会拉开序幕……那沙沙的落叶声在树林成了家常便饭,饱经风霜的叶儿已经在空中跳起“圆舞曲”,正在与地面接触,化作来年的春泥,来滋养他的母亲,让母亲更为茂盛。
一望无际的稻田以金灿灿的稻穗向人们通报着“丰收到了,大家可以收获了”,人们笑容满面的在田里收割着。蓝蓝的天空向鸟儿招手“叫鸟儿在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北方天空正在向大雁招手“明年再见”,南方早已迫不及待让大雁到家来做客,这是山坡上的红枫已经羞红了脸,不好意思的接待远客,只有那书声朗朗,人才辈出的学府正在向那远来的大雁挥挥着手,正在举办校运会来庆祝远客的到来呢。
中秋之际,那中秋佳节怎能忘怀,望着那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摇摇欲坠的挂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似玉盘的明月思念故乡的人,秋风瑟瑟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在这既热闹非凡又果实累累的秋季,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文人写下那对秋的赞美,如“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即秋这么美,怎能让人不喜欢呢?
如果你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我家的小狗的毛是雪白雪白的,宛如雪落在小狗身上似的,漂亮极了!
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好似刚刚下过一场春雨,雨点掉进了他眼里似的;它长着长长的尾巴,假如街边的尘土多,就可以用尾巴把尘土扫得干干净净的。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去看小狗。我那着骨头引它来吃,但它不但不吃,还一动不动的,好象被什么烦住了。原来,小狗就要生宝宝了。。。。。。
宝宝出生后,我更疼爱小狗了。但好景不长,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天,小狗蹲在妈妈停车的位置上,那时妈妈回来了,妈妈一时看不见,小狗又睡着了,不知道。这时,妈妈把车停在那个位置上。就在这时候,小狗被妈妈撞死了。看到这情景,我伤心透了,连续哭了2个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我对小狗的感情依然还是那么深,我对小狗的死感到恋恋不舍。
小狗,我爱你。
请你猜一猜,我最喜欢的人是谁?对啦!就是朱军。他是我的同桌,更是我的好朋友。
朱军十分爱劳动。每天早晨,他总是早早来到学校,别人还在打闹嬉戏,他就已经拿起拖把,来来回回,认认真真地拖起走廊了。前些天,老师让我们组的同学打扫卫生区,没干一会,同学们就偷起懒来了,有的扔掉拖把玩了起来,有的则把扫把当武器打起了架,只有朱军还在埋头苦干,根本就没理会身边玩耍的我们。只见他十分卖力的握着拖把,一下一下拖着,不时还拿起抹布擦擦墙面上的脚印。不一会,乌黑的地面变得光闪闪,一滩污水不见了,墙灰也消失了。这时,我才发现他的头上、脸上挂满了汗珠,汗水把他的后背都湿透了。
朱军还十分乐于助人。一次写字课上,粗心的我再一次把橡皮弄丢了。我找遍了地下、书包都没找到,又不好意思老是找别人借。就在我急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朱军塞给我一块红橡皮说:“这就算我送你的,你尽管用吧!”当时,我感动的不知该说什么。
我很喜欢朱军。老师让我和朱军坐在一起是想让我在学习上帮助他,我觉得,他这学期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了,我希望他能再接再厉,在学习上能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