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当我回忆读书的一件件事,不免有一些快乐和失落。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想了想,自言自语地说:“做作业多没意思,还不如看书呢!”于是,我从书包里拿出了一本“格林童话”阅读。哇!这本书可真厚啊!我想:这回可有事做了。急忙打开书,我像已经进了书里面。只要读到可怕的部分,我会咬紧牙根,继续读下去;只要读到故事里勇敢的人的段落,我会对他十分敬仰;只要读到有人死亡的部分,我会泪落如珠,不时嘴里还念着:“冤,真冤啊!”当我流泪的时候,妈妈走过来了。
我听到了脚步声,急忙把书放进了书包里。妈妈说:“孩子,你怎么哭了?”我断断续续地回答道:“我看了一本书。”妈妈拿走了我的书包,并把“格林童话”翻出来了。说:“你看你作业怎么办,还有心思看闲书。”然后气冲冲地走了。虽然我二话不说,但是,我认为妈妈说的那句话是错误的,因为,不仅仅只有教材书才有知识,有时候,有些不懂的知识教材书没有,课外书才有呢!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对于我来说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因为我可以从书中学到不少的知识,增长了见识,懂得了许多道理,可有时也会惹出一点“小麻烦”。
在寒假里的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姐姐约我一起去看电影。离约定时间还剩下不到半小时时,我闲着没事干,就随意拿起一本《中国最佳微型小说选》的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有几篇文章写的特别感人,它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就把这几篇又读了一遍,由于这个小说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让我觉得百读不厌,就又读了起来,于是把要跟姐姐一起去看电影的事给忘了。这时离姐姐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分钟。姐姐见我还没来,就来到我家,敲了敲门,我还在认真地读书,没有听见敲门声。姐姐见没人开门,就给我打电话,我听见了电话铃声,跑到电话前,一看是姐姐的电话号码,就想起了要一起去看电影的事,拿起电话就听到姐姐焦急地在电话里问:“你刚才干吗呢?我敲门你也不开。”我说:“我刚才正看书呢,可能看的太入迷了吧,实在没有听见。对了,我们赶快去看电影吧。”姐姐说:“现在要去看电影已经迟到二十多分钟了,不过你那么热爱看书,我们就去图书馆吧?”我回答“好吧”。
热爱读书,读更多的书,这样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
在读书的时候,我好像并没有设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想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在书中畅饮生活,体味人生。
刘向先生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不错,读书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的烦恼,充满快乐;能让人吮吸只是甘霖;能让人在书中体会快乐;能让人在知识的天空中任意翱翔。。。。。。
在读书的生涯中,我感到了不同的乐趣,比如增长了知识和开阔了我的视野,令我乐趣无穷。
先说增长了知识:在小时候,我看到了一篇关于变色龙的课文,我开始很是疑惑。但自从看了一本叫《动物大百科》的书后,我才明白了其中奥秘。从这时起,我便坚持每天读书两小时,每天畅饮知识的泉水,让我感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快乐从那时候起,我只要一天不读书,就像被千万只蚂蚁一起撕咬般疼痛,令我坐立不安,夜难安寝。
再说开阔了视野:我在一次偶然中看见了一本书那本书介绍了世界上所有的名胜古迹。这些古迹雄伟壮观、巧夺天工,让我看了垂涎三尺。这本书燃起了我的“小宇宙”,我一直从早晨看到夜晚,才看完了整本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忘记了母亲来叫过我多少次,不过,我想应该有很多次。这本书深刻的让我记住了读书的乐趣以及读书的可贵等,让我受益无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把落后的人引到先进,能让人们体会生活,能让没有知识人拥有知识。
我的读书生活是快乐的,是充实的,在读书时,我会为书中的主人公而优伤,会为他而兴奋不已。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不禁想到:”海伦.凯乐自幼失明,但她顽强拼搏,开创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心里充满了阳光。而我们呢?我们虽然有着明亮的双眼,却缺少了她的那份执着。她不怕困难,克服了自身的残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现在的孩子们从小就被家人宠着,娇生惯养,哪里有她那坚强的意志?现在的年轻人啊,真应该学海伦.凯勒这无畏的精神啊!
在读《海地两万里》时,我觉得文中的主人公阿龙纳斯很值得我们学习时,他与同伴被囚禁在潜水艇上,却非常冷静,镇定的对待一切事情,要是换了我,我早就慌了。我非常佩服文章的作者______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他能有如此的想象力,哪能令人不为之惊叹呢?
在读《绿野仙踪》时,小姑娘多罗茜被一阵龙卷风刮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这真让我替她高兴。
每一本书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事,每一本书,都能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多读书吧!读书会让你收益终身!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我深深的记住了。
书就是我精神世界的营养品,让我的知识面越来越广。
那次是我第一次读书,上幼儿园时,刚开学老师给我发了一本幼儿画报,都是小歌谣,加配图,姥姥叫我睡觉,我就让姥姥给我念歌谣,便很快的睡着了。
后来,我长大了,又不沉醉于歌谣啦,便意外发现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整天读的废寝忘食。然后便成了杨红英的小书迷。
看着看着又喜欢上了郑渊洁的《皮皮鲁童话集》,便央求爸爸给我买了几本,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便捧起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两个多小时。“马上”不知在我的嘴里说了多少遍,可就没一会儿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要是爸爸发起脾气来,我才像只小猴子从床上蹦下来,跑着到餐厅,吃完饭后,又捧起书看了起来。
直到有一回,和同学们一起去了新华书店看书,刚开始只看杨红英的书,同学说:“你怎么只看杨红樱的书呀!应该多看看别的作家写的书,也许杨红樱书里没用到的成语别人的书就用到了呀!”我听从了劝告,看了会儿李化叔叔写的《老爸老妈开心果》这本书,感觉不错,变买了下来。随后又买了《教室里有了个多嘴的人》。《老师我要打败你》。晌午12点,我回到家便如痴如醉的读了起来。
书,启迪了人类的智慧;书,开启了人类智慧文明的智慧门;书,让我们的知识面越来越广,我们一起读书吧,让书成为我们的朋友!
爱读书似乎是天生的。我爱读书的理由记得儿时识字时,只要感兴趣的内容,我都会看来读读。如果我是一棵小树,那么书就是灿烂的阳光,它照耀着我,让我健康成长;如果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凭我高飞的天空,让我自由翱翔;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任我遨游的河流,让自在欢畅。
我爱读书。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爱读书。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一天地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生活中的好伙伴。在《水浒传》里,我结识了以诚待人的宋江;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我懂得了遇到困难要坚强、有一颗永不放弃的心。
这个暑假,我又读了《没有秘密长不大》,它描述了同学之间经历的酸甜苦辣,而且非常贴切我们的现实生活,虽然都是些平平常常的小事,但却让我感受到了真实的校园生活、朋友之间的友情。从书中,我不仅懂得了要珍惜与同学之间的友谊,而且还看到了沉迷网络游戏的后果。像这样一本贴近实际的好书,让我沉浸在其中,使我受益匪浅。
我从阅读书籍中获得精神的丰足和快乐,并从中领悟到生活的真谛。愿好书永远伴我成长!
书,在普通人的手中,只是一本传授知识给的工具。可是只要你仔细地读,细细地去体会,你就会发现书不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东西。〖对“书”的理解非同一般。〗
一本好书可以让你读得津津有味,终身不忘。一个好词好句可以让你常常用到它。这是什么?这就是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只要手中有书,我便感觉有两匹神奇的骏马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去。那里有童话故事,有感人的个人经历,有天才般的少儿侦探……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说也说不尽,看也看不完的书会让你你感到快乐。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大蛋糕,怎么吃也吃不完。〖形象的比喻,写了书给“我”带来的乐趣。〗
在一本书里,你可以找到以前不知道的问题;在一本书里,你可以找到古今中外感人的故事。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不愿意成为睁眼瞎吧!只要你读到一本好书,这就是你最大的乐趣!因为从一本书里总能找到以前没学过的东西。〖好书可以教给我们许多知识。〗
一本书可以让人读得如痴如醉,并从中受益。可以让自己的作文进步很多,写作文不像以前一样千篇一律了。这就是常常读书的好处!
读书,可以让你拥有许多乐趣!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像蝴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当回忆起我的读书生活,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我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你想知道我是如何喜欢读书的吗? 暑假的一天下午,风和日丽,妈妈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到了那儿,妈妈说:“我去逛街了,两小时后见!”那时候我其实并不喜欢读书,我跨进新华书店,看到这里一片寂静,也不好意思意思走来走去,便随手拿了一本《同桌冤家》。一开始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故事中的一段情节吸引了我,我看的津津有味。时间在毫无察觉中悄悄飞逝着,妈妈来找我了,我要妈妈把这本书买了下来。一回到家,我以每秒一千米的速度飞到沙发上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妈妈见了满意地笑了笑。后来我知道这本书是杨红樱写的,之后我还买了她的许多书。 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在读书时,也要有好的读书方法:首先,把这本书的意思了解透彻。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位自己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再读其他部分,并从中找到自己以前忽略的东西。做完这些,还可以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最后,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他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许多好书,比如冰心写的童话,黄春华写的《猫王》,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这些书都是好书,但我认为其中最好看的是《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写的是明朝自开国到灭亡的297年历史,共有7本,只要你翻开了它的第一页,就会迫不及待地接着看下去。为什么呢?因为它写的非常好玩,很吸引人,让人发出这样的感叹:原来历史可以很精彩!
一切的事情都从1328年的那个夜晚开始。农民朱五四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男婴,起名朱重八,也就是后来的朱元璋。在他17岁的时候,父母兄弟死于旱灾饥荒,为了有饭吃,他决定去当和尚。可是当和尚也吃不饱饭,他还得外出讨饭,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长期的困难生活磨炼了他的意志。在现实中有许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他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心却从未屈服,一无所有的他变得无所畏惧,他不断地努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最终成了明朝的开国皇帝,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从一个放牛娃,到一个皇帝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它让我知道了面对生活中的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能退缩。
读着书,仿佛跟着作者进入了400多年前。从尔虞我诈的官场斗争,到名将们驰骋沙场,金戈铁马的英姿,无所不包,全部用极其幽默,非常浅显的语言写了出来。我爱死这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