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叫石宇翔 , 个子不高 , 胖胖的脸 , 圆圆的肚子 , 跑步总是慢吞吞的。
体育课一直是他的弱项。一次体育课上 , 分二队赛跑 。 我们队本来领先 , 又轮到石宇翔跑了 , 大伙都盯着这位老兄 , 希望这次他能给大家带来惊喜。可这位老兄又拿出招牌姿势 , 用尽全力“慢吞吞”地跑起来,跑着跑着还摔了一跤,看来我队第一又没希望了。大家都着急地叹了口气说道:“唉!”他爬起来又接着跑,直到跑回来,他自己也难过的唉了一声。大伙还能说什么呢?
别看他跑步慢,说话嘴巴可挺快的,一般人都说不过他。一次阅读课上,老师让我们讲笑话。我早就准备好一个,我刚想讲,他已经讲开了,我让他闭嘴,让我先讲。他急地满脸通红大声对我说:“闭嘴,让我先讲。”我让他别着急,他说:“我就着急。”最后我还是没争过他,直好让他先讲,他讲的笑话把全班同学都逗乐了。
在我的同学当中印象深刻地要数刘昊霖。他个子不高,瘦瘦的,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很灿烂,让人感到很舒服。
他不仅功课好,还热爱体育运动,成绩突出。记得一次上体育课,做传接力棒游戏比赛。全班分成两队,两队成绩你追我赶,不分上下。最后一棒传到他手中时,他们队还落后我队。只见他接过接力棒,飞快地摆臂,大步向前冲,像离弦剑一样嗖嗖嗖几下就追上我们队,并超越我们取得最终胜利。我跑过去问他:刘昊霖,你怎么跑得这么快呀?他说:我平时就爱运动,经常跑步,跳绳锻炼身体。没有好的身体,怎么能学习好呢?
我听后深受启发,对呀!只有好的身体,才是学习好的前提。我要向他学习,做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她圆圆的脸庞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一眨一眨的,仿佛两颗黑亮的玻璃珠子;那粉红的樱桃般的小嘴巴时常微微翘着,唇边总是挂着迷人的笑;还戴着一副小巧玲珑的眼镜,那条长长的乌黑的辫子总是一甩一甩的。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小丽。一位助人为乐的好同学。
记得星期四早上测试,因为没有复习好,我非常紧张。老师开始让我们答卷了。我摸了摸书包,我惊呆了!我竟然找不到我的文具盒,糟了,这回可怎么办呀;老师一再强调晚上写完作业要收拾好自己的文具,我陷入了绝望之中。
突然从我面前伸过一只手,手上拿着一之钢笔。“先借我的钢笔吧!”我看了看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丽。我非常感动,放学后,同学们像欢快的小鸟飞出教室,我却在教室里发呆,因为外面下着雨呢,我这马大哈又不带雨伞了,活该!
又是小丽伸出了热情之手,因为她爸爸开车来接她,所以他把伞借给我。这就是我助人为乐的同学。
我有很多同学 ,但有一个最好的同学,他就是梁弘运。
梁弘运虽然长得一般,可他却有一颗金子般地心灵。
一次图画课,同学们都弯着身子专心致志地画图,可只有我挺着身子,呆呆地坐在位子上,梁弘运看到了,便轻声问:“你怎么还不画?都快下课了。”我摇摇头,无可奈何地说:“我没带尺,画不直。”他转过身去,从书包里掏出文具盒,把尺子给我说:
“给,你用尺子吧,我拿文具盒边画。”
“那怎么行?难道你不画了?”
“你看,我用文具盒边也能画直,你就用吧!”
“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我拿回家画。”
“都快下课了!你要不用,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我拿过尺子,画了起来。下课铃响了,我用完尺子还给他,他才露出了笑容。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就是我的爱助人为乐的同学——梁弘运。
我有位同学叫敖思,长得有点瘦。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大的眼睛下是一个高高的鼻梁,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银桃色的小嘴。起初吸引我的是她的外表,但后来我更佩服她乐于助人、、大方、豪爽的品格。每当看见她,就像看见了阳光。
有一次,一位成绩差的同学来问她一个题目。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她仍然耐心地给那位同学讲解,没有一丝不悦的神情。如果是我的话早不耐烦了。过了许久终于讲完了,那个同学向她道谢。她非常的疲惫,但仍然笑着说不用谢。
她特别大方,她经常请同学们吃东西。你问她借什么东西,她肯定会亲切说∶“用完之后记得送来”有一次去春游,有个同学忘记带食物,她毫不吝啬的把自己一大半的食物都分给了那个同学。
我经常散布她的谣言,为的就是看她会有什么反应。每次她总是先装作生气的样子,我就去央求她别生气。最后,她总是豪爽、大气的说“本大爷,这次饶了你,下次有你好看”
敖思,她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大方、豪爽的人,我为有她这样一个朋友而骄傲。我会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她永远是我心中的太阳。
说起我的同学,不得不说的就是我们班的开心果周天文了,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为人风趣幽默,总能在课余时间给我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们枯燥的学习生活变得有趣。
记得今年开学调整教室大搬迁,我和周天文搭档从一楼仓库搬一张又大又重的新皮沙发到四楼的教师办公室,玉树临风瘦弱的周天文在前面搬,牛高马大强壮的我在后面抬。刚走到二楼,我脚下一滑摔倒了,周天文死死抱住皮沙发,生怕沙发砸下来伤到我,可是他瘦小的胳膊哪里抱得住沉重的沙发,没等我爬起身就连人带沙发一块摔倒,可他还是用胳膊抵住了沙发的冲击,结果我和皮沙发都安然无恙,周天文的胳膊却被沉重的沙发顶到楼梯扶手上,擦出好大一片乌青。我赶紧爬起来扶稳沙发,问道:“胳膊疼吗?到医务室去看看吧。”他强忍住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嘴角挤出一丝微笑:“没事,不疼,我是‘打不死的小强’!”我们“嘿哟、嘿哟”喊着号子搬起皮沙发继续前行。前面,那个玉树临风瘦弱的身躯在我心里顿时变得高大强壮……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善良热心,活泼开朗的人,给我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了温暖的阳光。
我的好同学有许多,即活泼又聪明的蔡欣恝,幽默风趣的季节……她们都有着许许多多的优点,这其中要数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看课外书的“小书虫”——殳简。
她那黑亮亮的短发,记叙着她看过的课外书,那对小小的眼睛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那张樱桃般的小嘴总有说不完的道理。说起殳简那条“书虫”真是名不虚传!记得有一次,我叫她出去玩“接脚”游戏,我第一次叫她,她没有反应,我以为是我的声音太轻了,于是我加大了嗓门又喊了她几声,可我的喊声都石沉大海,她还是没有一点反应,我有些生气地跑了过去推了她一把,她这才从书的美梦中苏醒过来。“干嘛?”她问我“我们去玩‘接脚’游戏好不好啦”我满怀期待地回答着。“不了,明天再玩吧”
此时上课的铃声响了,她又对我说:“呜,都怪你!害我少看了几分钟课外书!你赔我,呜……”我只好把我的课外书借给她看,她才又心满意足地看了起来。手里捧着一本书,大踏步朝课桌走来,是谁呢?不要问,那一定是我们班的“小书虫”——殳简。
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叫李胖胖,他是我最要好的同学。
有一次,我和李胖胖在一个商店里买东西,商店里的人真多。我给老板5角钱,我要拿食品了,可是,老板仍然大声问我:“你交钱了吗?”我惊异地说:“我刚交过了呀?”老板又怀疑地说:“我怎麽没看见你交啊?”接着又厌恶地说:“快走,快走。”这时,李胖胖走过来,他理直气壮地对老板说:“你为什麽说苏赢没交钱?”他们俩争吵着。忽然老板走过来说:“对不起,我记起来了,你交了钱。”听完,我就去拿食品了。事后,我感激地对李胖胖说:“谢谢你,要是你不过来的话,我就浪费了5角钱,还遭了不白之冤。”
还有一次,我和李胖胖在一玩,他忽然看见一个高年级的同学在欺负一个小弟弟,他看不过去了,又自言自语地说:“真是以大欺小,欺人太甚。”于是,他走过去跟高年级同学打起来了,最后胖胖胜利而归。
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这就是我的宝贝同学李胖胖——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
我有一个同学,她的名字叫高张琪,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是有一天,我和高张琪分别在早晨和中午闹起了小矛盾,什么矛盾呢?那就请你听我一一来讲吧!
早晨:我们全班正在读书,高张琪把我挤到一边去了,我小声地对她说:“请你往你那边去一点,好吗?”“噢,好的。”说着,她就往她那边去了一点点。我又说:“请你再往你那边去一点,我没有地方了!”“行了行了,再往那边去我都没地方了!”高张琪不耐烦地说。“求求你了,好不好?”“烦死了,烦死了!再去我都没地方了,再说我就不跟你玩了。”我只好被她挤在一边,在课间时,我们俩互相道歉和好了。
中午:在集体午餐时,高张琪夹起一块肥肉对我说:“这是我最不喜欢吃的食物了!”她趁我在看着她说话时,就偷偷把那块肥肉夹到我的饭碗里,我知道之后,便生气地说:“你干嘛把肥肉夹到我的饭碗里呀?”“因为我不喜欢吃,怎么了?”“但是老师不许把饭倒掉!”“你不说我不说,老师也不会知道的!”高张琪说。我说:“但是,老师迟早都会知道的,你还是把这块肥肉吃掉好了,不然,老师会说你的。”高张琪说:“哦,知道了,我把这块肥肉吃掉之后,就不理你了,哼!”到了第二天下午,我才和她和好了。
唉!高张琪真是一位让我既爱又恨的好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同学,下面我和大家一起说说我的好朋友陆浩歌。
陆浩歌和大家与众不同的就是那双又细又长的小腿,别看它细,其实这双腿可善于跑步了,长跑、短跑,对它来说就是“小菜一碟”,所以我叫他“飞毛腿”。
陆浩歌的性格有时像王老师那么快,有时也会像黄朱琪那么慢。只要作业一增加,他就会抓紧一切时间写作业。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很想和陆浩歌玩一会儿,顺便休息休息,我来到他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他好像不知道一样,笔走如飞,手都没有停止过。我想一定是陆浩歌太忙,没有时间跟我玩。于是,我便悄悄地离开了。还有一次,老师布置作业少,给同学们写作业的时间也比较长,陆浩歌觉得时间多,速度也渐渐地慢了下来,做一半就说说话,玩玩游戏,最后连这点作业还写不完。我们以后,可不能像陆浩歌一样,浪费时间哦!
陆浩歌的爱好就是运动。打羽毛球就像他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几乎天天都要打羽毛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陆浩歌已经成为了一位羽毛球高手。在学校的羽毛球比赛中,他顺利地夺得冠军。我和他打羽毛球对他来说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他的数学也是非常好的,总是名列前茅!
这就是我的同学陆浩歌!
同窗几载,竟不知不觉与她成为好友。
他喜欢笑。笑,露出两个小酒窝和一副洁白的牙齿,酒窝里填充了一些飞扬,告诉你有资本轻狂。
她喜欢幻想。月满西楼,她习惯趴在窗台上,打开心扉,任凭它随意地飘荡。追朔韵味无穷的童年,或幻想将来的一切,也总说,希望自己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然后,微微一笑,继续趴在窗台上。
她喜欢孤独。她说她不留恋车来人往的繁华的闹市,只是希望,能拥有一片皎洁的月光,在无垠的田野中,独自享受静穆的夜。森林中的一间小木屋是她的向往。
她喜欢看书。不,确切她说,是品书,品味张爱玲,品味三毛,品味米兰,昆德拉。“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她亦如此。
她喜欢的还有很多……
她喜欢冬日的宁静,她喜欢蔚蓝的天空,她喜欢缠绵的细雨,她喜欢圣洁的白雪……总之,她喜欢一切的诗情画意。
她,是一朵欲开未开的百合,藏了许多欲说还休的心事。
她,是一捧手心里的爆米花,甜甜的,却又不安分地跳动着。
她,是一片热带的阳光,炽热而又纯净。
她,是海边的空气,清新而自然。
她……
她是一个谜,她不喜欢风,因风潮起潮落,而风无法确定自己的方向,无法明白自己的价值。可她却十分清楚自己的目标。
她并非弱不禁风,相么的,它很坚强。她曾说她不会轻易落泪,虽然眼泪很美。她很出色,但她喜欢平庸。她很成功,但她喜欢失败。她很乘巧,但她喜欢叛逆。
同窗几载……
竟不知不觉成了好友!
大概我与她有太多相似点……
同窗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