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些同学六年的小学生活快要过去了,快要与同学们分别了,但有些同学给我印象很深,让我来把他们介绍给你吧!
“阳光女孩”班如艳
她呢,是个很活泼开朗的女孩,让人看起来很有精神。她从来不回味什么小事哭,总是大大咧咧的,可以说她是女孩中的男孩吧!她长得有点黑,我们说她黑,她笑着说:“知道吗?
我小时候长得特别白。后来我经常跟太阳玩,我是被阳光晒得。所以说 ̄我是阳光女孩!”
“魔鬼身材”张曼曼
说她是魔鬼身材,真的一点都不过分。只要你一见到她,就像见到了一张纸,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能把她吹倒似的。她简直就是皮包骨头!听她说,好像是她得了一种什么病吧,所以才这么瘦。不过,我们都挺羡慕她的好身材的。
“猪”刘齐齐
她是女版的的天蓬元帅,真的,你一见到她,你就看见天蓬元帅了。我一点都没撒谎,真的,她就是那么胖。有的人说,一看见她就想吐,呵呵。但是,她从来不为自己胖而自卑。
相反,她也总是整天笑嘻嘻的,遇见人就打招呼(当然是认识的啦)。
呵呵,说了这么多,都还没有说完呢。是啊,给我印象深那么多人,我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呢!好啦,不说了,你要想知道更多,就亲自来看看她们吧。但是,你要小心,不要被她们吓到哦!
我所说的同学就是徐剑勇了。他高高的个子,外表看起来十分强壮。他虽然人高力壮,但他从来不欺负落小,还十分乐于助人。要说他的好事啊,就是一辆大卡车也拉不完。
记着二三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小同学金伟一不小心患上了关节炎,不能走路了。徐剑勇便闻讯赶来,主动向卢老师申请背金伟的重任,刚开始卢老师并不同意,因为怕担负不起这重任。但是卢老师被徐剑勇的一片善心感动了。吃饭。上学。放学等都是徐剑勇在照顾金伟。有一回,一个大哥哥说:“他自己有脚,干吗背他。”金伟听了,泪水不禁流了下来。徐剑勇就说:“没事,不用管他们,我们干自己的。”金伟听了又笑了。
就这样,每天背着金伟在路上走。不管刮风下雨。徐剑有背金伟足足背啦两个多月,直到金伟伤好为止。这让大家不得说一声“了不起”。
还有一次,他训练时不小心脚出血了。老师本来想让他拿东西的,于是便找别人拿东西了。徐剑勇明白啦老师的心思。于是谎称自己去小便,其实是帮老师拿东西。但其他同学去拿的时候发现东西不见了之后,告示了老师,一查才明白是徐剑勇拿的。
徐剑勇做的好事不是一两件,是无数件,如帮老师搬东西等等。大卡车也是拉不完的。
和他在一起,我真的学到了好多东西。他身上有一些东西可以让我得到启发。现在,课外知识越来越丰富了,人缘也越来越好了。这要功归于乐于助人的徐剑勇了。
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面藏着一颗黑葡萄,有一双心灵手巧的手,樱桃小嘴可漂亮了!她是谁呀?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学校的大队委秦思思。
思思是我们班的骄傲,她有时候知书达理,有时候大大咧咧,而且她乐于助人。
有一次,我和思思一起到操场上跳绳,由于我们班的男生太调皮,所以我们一直受到他们的捣乱,玩了一会儿,上课铃声响起了,我飞快地奔跑着,思思却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哎呦!”一不小心我的脚扭伤了。思思听见了我声音说:“月悦、月悦你怎么了,怎么了?”“我。。。的脚扭……伤了。”思思用她那温暖的手扶起我说:“月悦没事吧?我扶你去卫生院吧。”“可你还要去上课。”思思说:“功课可以以后再补,可你的脚现在就要治。”思思把我扶到了卫生院,医生很快就弄好了。我们赶紧回到了教室给老师解释,老师说:“王月悦、秦思思如果以后又遇到这种事要跟老师说,不然我会很着急的。”
下午,秦思思来了,我走过去对她说:“思思谢谢你上午扶我去卫生院治疗,假如,你上午没有扶我去卫生院治疗,不知道现在我会怎样。”“老师不是说过我们是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我们都要相互关心和帮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秦思思露出灿烂的笑容回答道。
这就是我的同学秦思思。
黄博扬,是我的同学,更是我的好“哥儿们”。
一天,我、黄博扬和院子里几个小伙伴聚到一起,南湖公园假山旁边的树上有果子,摘了下来作为武器来场“官贼大战”。大伙儿立即响应。爬上树,大家有说有笑,口袋、裤兜里都装得鼓鼓的。溜下树来,我们围在一块,互相炫耀自己的充足“装备”。“有狗!”不知是谁大叫一声。
我扭头一看,不远处,一只大狼狗虎视眈眈对着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它又高又壮,一身毛油黑发亮。哼!一声不吭,好阴险的家伙呀!三十六计走为上,大家不约而同,撒开脚丫子拼命逃窜,野果散了一地。我块头儿大,气喘吁吁地落在了最后头。狼狗越来越近,我几乎能听到它鼻子里发出的“咻咻”气息。眼看要落入“狼口”,我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干脆停了下来,心一横,眼一闭……“嗷——嗷——”,耳边传来狼狗痛苦的叫声,难道有哪位世外高人,使出了什么独门暗器,击中了狼狗?我睁眼一看,几颗石子正中狼狗的脑门。
啊!是我的好哥儿们黄博扬。他一边大喊:“恐龙(本人外号),快逃!”一边继续与狼狗展开搏斗,像吃了颗定心丸,我一下子冷静下来,“跑?那太不够哥儿们义气了吧!那种不仁不义的小人,我才不耻于做呢!”捡起小石块,我奋起自卫。我俩同时向狼狗发动了猛攻,一阵“枪林弹雨”,狼狗招架不住,慢慢地,慢慢地往后退,忽然,转个身,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哈哈哈……”小路上响起了我们胜利的欢笑声。
黄博扬,真是我的“好哥们”,不过,也是我学习暗暗较劲的对手。
我与她已经当了五年的同学,她现在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的爸爸认识,这更说明我们有缘分。
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上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她在座位上默默的看书。我上下仔细大量了一下她。齐耳的短发,明亮如水的眼睛,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衣着很朴素,只是一条黑色的短裤和一件洁白的褂子,我又觉得她很典雅,她在我心中就象一位天使。到了三年级,我们还在一个班,老师把她排在我后面,这就能让我更好的观察她。上课时她认真听讲,下课时她在看书,做什么事都不声不响。因此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更加重了我对她的爱慕。由于她在我后面,我们渐渐熟悉了。她主动找我说话,我也会兴致勃勃地和她说。到了四年级,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姐妹。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没带文具时的救星。一天,我睡过了头,担心迟到就匆匆忙忙赶到学校。到学校收拾书包时,发现忘带了文具盒。呀,这可怎么办哪,可得熬过去这一天哪。恰巧老师第二节课叫我们写生字,写会之后提写。惨。这可怎么办。我的椅子上仿佛长了钉子,使我坐立不安。正在写字的她发现了我,便小声的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摇摇头,当我说明了原因之后,她冲我笑了笑,说:“这有什么难的。”说完,她立即把手上的笔递给我,我问:“那你哪?”“没事,多着哪。”她表现的非常自然。从她的表情里我感受到了东方女孩特有的豪爽。
说了半天还没告诉你那个“她”是谁,她就是我的好朋友:陈汝妍。怎么样?蛮好听的吧。
一天中午午休的时侯,小强第一个冲到图书角,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又跑回来,坐在位子上,欣喜若狂地看了起来。我定眼一看,这本《安徒生童话》是我已渴望已久,但是还是拿不到这本书。于是,我讨好道:“小强,我的好同学,这本书可以先借我看吗?”“不行,这本书我已经等了三个星期了,今天才拿到呢,让你先看,这是不可能的!”我生气了,哼,小气鬼,还是好朋友。你不让我先看,我也有办法。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想从他的手中夺来这本书。不料,也许他捏得太紧了,也许我的动作太粗鲁了,只听“嗤”的一声,书破了,就像一张漂亮的面孔破了相一样,丑丑的,“你、你……!”小强的声音有点抖,他瞪了我一眼,拿着书,掉头就走。望着小强的背影,我忐忑不安。
第二天,小强走进了教室,我不敢正眼看他。我悄悄地瞥了他一眼,只见他在书包里拿东西,我的心像十八个水桶——七上八下。许多不安的猜测占据了我的心,我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的书包。他掏出一本“新书”,我一看,不就是昨天被撕破的《安徒生童话》吗?已经被他给修补好了
,像新书一样。他捧着书,递给我,说:“我身为一班之长,却不知道要互相谦让,这本书先借你看吧!”我说:“不,不,不,是我的错,还是你先看吧!”就这样,书一会儿在我这,一会儿在他那……最后,小强说:“不要在推了,你就先看吧!”说着,就把书递给我,我接住书,心里就像大海的波涛,汹涌澎湃。我接的不仅是一本书,还是一颗真诚的心。
我的同学很多,其中最要好的要数何若妍。她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更有特点,是我的“死党”和“好姐妹儿”。
她的优点有三方面。一是信守承诺。一次,陈思涵向她要一片养蚕用的桑叶,她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她果然为陈思涵带来了桑叶。原来半信半疑的陈思涵立刻把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劲儿地夸她讲信用。二是很热心。当同学需要帮助时,她总会伸出温暖的小手。遇到我有困难时,她更是十分热情。三是爱读书。她和我一样是个“小书迷”,遇到好书就会爱不释手,而一钻进书的世界就会忘记一切烦恼。我俩曾相互借阅了好几本书,我发现她对书的痴迷程度至少也三颗星。
她的缺点是爱生气。例如今天,老师挑选部分同学前往烈士陵园扫墓,何若妍没被选中,于是她非常生气,眉毛一斜,嘴巴一噘,脸上立马多云转阴,很长时间都是愁眉苦脸的。我连忙安慰她,可她还是气呼呼的,一直到放学也不理我们。还有好几次,也是因为一些小事儿而生闷气,我怎么劝她都不听。唉,真拿她没办法。
她的特点是人长得漂亮。她有一张白皙的“美人脸”。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轻巧的小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她整个人瘦瘦的,个子高高的,身材苗苗条条的,像个“麻杆儿”。可就是这样一根“麻杆儿”,走起路来却像一阵风,一会儿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就是我的同学何若妍,一个有个性、有朝气的诚信女孩。
人的外表一般分:发型、服饰、皮肤。其中发型、服饰是可以改变的,唯一皮肤是最难变化的。
皮肤:一般分为遗传,保养,整容。
我的同学卜凡,他有着常人没有的透白皮肤,不是那种白里透红,细看是白里透白,我与同学们都不明白,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决定自己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不轻许诺、不失诚信”为了我自己许下的诺言,我时刻盯紧他,在我的努力下,他终于吞吞吐吐地道出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他在妈妈的看管下,不轻易出门,不常户外活动,很难得到阳光的普照。他还说妈妈跟他讲:小时候就要保养皮肤,长大后就不用护肤品啦,这种方法是纯天然的,在家里就不会受到紫外线的侵害等等。大家说说看,我的看法是“无稽之谈!”
啊!明白了,我为卜凡感到难过,我们这一代不愁吃穿,我们需要的是空间,难道我们要做温室中的小草吗?不!我们要经历大风大浪,要承受狂风暴雨,我们有思想,我们是新一代。
难怪卜凡经常生病,常常清水鼻涕。我决定有时间一起叫上几位同学去找他妈妈,跟阿姨讲事实,摆道理。
由此而想,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健康的皮肤才有健康的身体,我不要那种白,我要健康的皮肤,我想大家都需要吧!
我的同学是搞笑大王_五年级写人作文500字
我们班金玄珠是一个出了名的搞笑大王,经常做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天,上课铃已经响了半天,金玄珠才大步流星的把门推开走了进来,老师责问道:“你干什么去了?”同学都等着看笑话,可没想到金玄珠一脸无辜的回答:“老师,你不是说这节课讲飞虫的奥秘吗?我研究去了!”老师点了点头,可能是因为说到了老师心里去了吧!在老师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金玄珠滔滔不绝的讲起来:“苍蝇分成头,身子,尾……”老师很快又摇了摇头,急忙趁金玄珠喘气的工夫打断她说:“好了!好了!专家,请问这节课是我来讲课还是听你来做学术报告?金玄珠又点头又哈腰客气地说“老师当然是您来!您来!”老师听完这话脸上才露出洋洋得意的笑容,转身在黑板上写字去了,就在这个时候,金玄珠朝老师做了一个鬼脸还有点不服输的架势然后又学着赵本山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回到了座位上。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老师转过头看着我们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这节课老师讲了什么我没全记住,但这段妙趣横生的对话却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一下课班主任就找到金玄珠点着她的脑门说:“真有你的!?”金玄珠恭恭敬敬地说:“您不是说要听老师的话,做一个有用的人吗?我长大要为祖国做贡献当然要从现在开始了!”老师无奈的笑了。
金玄珠总是可以给我们带来无限欢乐,我们都很喜欢她。
我 的 同 学
文/ 西安海红子弟校三年级一班 薛越
我的同学叫武童,今年8岁半,她瘦瓜子脸,眼睛又黑又亮,长长的头发扎在后脑勺上,走起路来头发像马尾巴一摇一甩地,看上去活泼可爱。
武童爱学习,各门功课都很优异,尤其是英语,能说会写,在班上数一数二。有一次放学回家,有两个老外拦住我们问路,用英语招呼大家:“good morning!”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有武童不慌不忙地走上前,用英语向他们问好,回答他们的问话。原来这是两个美国人,到西安来旅游,因为跟同伴走散了,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么回去。武童告诉他们回去的路线,还把他们送上公交车。老外很高兴,连声说:“thank you!”(谢谢)
我们都很佩服她,问她的英语为什么学这么好,她说:“我从小就喜欢学英语,长大了要当个翻译家。”她这么说,也这么做,上课的时候总是认真听老师讲课,下课后把学过的单词背熟。老师也很喜欢她,大家一致选她当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
我们班的许多老同学已经转走了,他们的名字、相貌在我脑海里已经模糊不清了,唯有我那朝夕相处的同学——俏俏仍像一叶小舟在我脑海里行驶......她,中等个儿,乌黑的头发,像月牙儿那样弯的眉毛下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性格爽朗,活泼好动又聪明,一说起话来,又快又急,像开机关枪一样......
我还记得,有一天,下午放学时已经是黄昏五点了,我背起书包就往家里跑,要知道,妈妈早就给我买了下午五点半的电影票。
看完电影回来,已经七点了,我这才想起要写一篇作文,可本子又忘在学校里。唉,都怪我只顾看电影,忘了作文本,我无可奈何地穿上鞋,打算去学校拿作文本.
刚要下楼,只见俏俏沿着阶梯走上来,她一见到我,就问:“上哪儿去?”我回答道:“回学校拿作文本。”
我话音未落,她就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作文本塞在我手中,我激动地拉着俏俏的手说:“俏俏,谢谢你,为了我的作文本,让你跑这么远,真不好意思。”“你没了你的作文本该多着急,我多跑一点路算不了什么。”她说完向我一笑便走了。
这件事虽然已成过去,但它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激起我对俏俏同学的无限怀念。
从我记事起我有很多的同学有托儿所的有幼儿园的有些同学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模糊不清了有些同学已经疏远了但在我读小学的三年中我和她一直是好朋友。
她圆圆的脸小小的鼻子上架着一副小学者似的眼镜镜片后的大眼睛闪烁着的火花知道她是谁了吗对了赵一菲。
赵一菲是个十分热心的小女孩。有一次我们小组在做值日生赵一菲是负责扫地和擦黑板的当她完成任务后看见我还在劳动就小声对我说:"陈思文我来帮你擦饮水机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一把夺过抹布在水中绞了一下就麻利地擦了起来。她擦得可仔细啦饮水机的上上下下角角落落没有一处被遗忘有些小缝隙很难清除她用手指包着抹布伸进窄小的缝隙用力地抠功夫不负有心人原来灰头灰脸的饮水机变得像洗过脸一样亮堂堂的我看着这一切心里很是感动。
我爱我的同学―――赵一菲!
我的同学和老师
我跳级跳到五(2)班已经将近一个星期了我现在就来谈谈我的新同学和老师。
这里的同学大部分都我所以我来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叫出了我的名字。在这里他们对我很热情我没有一点陌生感。在学习方面我有不懂的地方还要请他们帮忙呢。
班主任同时也是语文老师的杨老师看起来很和蔼脸上经常挂着她分析课文分析得很清楚但是不经常提问。我觉得他很有责任心我下课碰见她她很关心地问:"上课听得懂吗"我每次都回答听得懂可她还是总问我。
数学老师姓吴上课的第一天我就觉得他很幽默。那天上课他一进来就说:"同学们晚上好!"弄得全班捧腹……
我讲的这位同学,他的名字叫王天旭,我与他共同学习、共同相处快一年半了,我们相处干任何一件事都会有商量,也从不固执已见,相处得非常和谒。
记得一次,我回寝室正准备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时,才发现我的电话卡上没钱了,当他知道后,就慷慨地把他的卡借我用,是因为很想爸爸妈妈的原因吧,我的通话时间大约用了5分钟,当把电话卡还给他时,我很是不好意思,但他却说:“没什么……”,为此我很感动他的宽容。
通过这件事,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同学相处就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在一个大家庭中大家才会更加快乐!
吴臻睿是我们班上鼎鼎有名的数学天才。
吴臻睿长这个圆圆的脑袋,留着一个平头,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张说起话来滔滔不绝的嘴巴。
我们为什么给予他真么一个称号呢?
有一次,我们正在做数学题,有一道题把我们给难住了,我们大家绞尽脑汁的想,雷老师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只是吴臻睿举手发言,耐心地给我们讲了这道题怎么做,随后,雷老师和其他数学老师讨论了一下,结果吴臻睿做的是对的。雷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你说,我们不应该把“数学天才”这个美名赐给吴臻睿吗?
吴臻睿在平时课堂上,他总是第一个举手发言,而且它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同一道题,每次都课堂作业他总是第一个交到老师的手上,每一次都是一百分,只要他平时考试不粗心大意,每一次他都可以轻轻松松的得一百分。
吴臻睿不仅聪明,还很乐于助人。
又一次,一个小男孩在走廊上玩耍,忽然,一位大哥哥猛撞过来,不小心把小男孩撞倒在地上,大哥哥连声对不起也没有说,就离开了,小男孩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时,吴臻睿便去安慰他,给他擦眼泪,发现他膝盖上流血了,于是,吴臻睿连忙背他去医务室上药,x小男孩包扎完伤口后,吴臻睿又把小男孩送回了班上。
这就是一个既聪明又乐于助人的人——吴臻睿。
我的同学她是我的同学郑欣雨。一张白里透红的脸,像一个红红的大苹果,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像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玲珑的鼻子,她的伶牙俐齿总是说得别人哑口无言。
下课了,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室。郑欣雨却依然在座位上一丝不苟的练字,我欢蹦乱跳地跑过去,兴致勃勃地说:“郑欣雨,我们一起去玩吧!”她头也不抬一下,似乎没听见似的,依然埋头写字。我大声喊了三遍,她还是无视我的存在,继续练字。我便无精打采的回到座位上。 正当我怒火未消的时候,突然有人在拍我的肩膀,转过身去一看,原来是郑欣雨,我说:“你刚才不是不理我的吗?”她满脸愧色地说“我刚才在练字没听见,,真抱歉。”我理解性的点了点头。接着她又真诚的对我说:“练字有许多的好处。一`可以写好字。二`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恒心,三`可以培养你的耐心。不如我们一起来学练字吧!”她那委屈的样子和诚恳的话语,就像灭火器一样,扑灭了我心中的怒火。我原谅了她。还和他掰了掰手指头说:“我们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做永远的好朋友。”郑欣雨对书法的执着的追求而不受外界的影响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也看清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相信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也相信她一定能成为一位著名的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