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白相去了。到啥地方去白相呢?到五角场。每次去五角场玩,都玩得开心得不得了!自从新的五角场建好后,我们一家人有空会经常去那儿玩。昨天我们还去过呢。一到那儿,我一眼就看见大大的蓝色海宝在向我们招手,心情一下子就兴奋起来。如今的上海,好像处处都充满着新奇,一出门就能给你个惊喜。不知你们是否到过又一城和万达?
这可是我的快乐阵地。又一城的七楼有个冠军溜冰场,这里的冰场可是真正的冰,很冷的,所以,到这里来溜冰的人一般都要戴手套。穿着冰刀鞋,在真冰上快速地溜冰,大胆地做出各种你能做出的花式动作,那可是一大享受啊。溜冰溜累了,我通常就会去补充补充“能量”。妈妈喜欢带我去品尝各种各样的美味。百联万达这一带吃的选择余地非常多。禾绿寿司,在大转盘上随意拿自己喜欢吃的寿司,蘸一点点芥末酱或酱油;东方既白的双菇饭、脆耳丝;干锅居的干锅茶树菇和它那里的鲜汤;避风堂的椒盐富贵虾,是我的最爱……还有一个很值得一提的地方,就是又一城七楼的“又一会”,这里几乎什么菜都有,味道也很不错,关键是环境还好,装修很有品味,洗手间尤其有特色。补充好能量之后,我有时会去看一场电影。暑假里,我在放电影院又看了一遍《功夫熊猫》,原版的。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爆米花,一边看着喜欢的电影,真是舒服极了。如果不溜冰的话,妈妈会带我去万达的书城。通常我都是和别的小朋友一样,坐在地板上看书。我爱看书。古代、动漫、天文、地理、科学等等,都是我的所爱。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妈妈要不断地催我,我才会不情愿地放下心爱的书籍。如果我表现好或是妈妈觉得我比较乖的话,妈妈会奖励我去汤姆熊玩。又一城的八楼和万达的地下一楼都有。我经常光顾的是又一城的这家。哇,这里可好玩啦,各种各样的游戏,运动,娱乐。我很喜欢开车,打保龄球或者投篮,钓鸭子也很有趣。……你们说,这里好不好玩?我的快乐阵地不错吧。咦,有个吃冰淇淋的地方,叫爱茜茜里,很奇怪的,广告上说是冰淇淋里不含一滴牛奶的,我还没尝过。
有机会一定要试试看,看看那里面究竟有没有牛奶。
我活得很快乐,快乐本身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元素,你不快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我因为阅读而快乐,我爱阅读,我读过很多本书,什么《安徒生童话》、《笑猫日记》、《天蓝色的彼岸》、《杜立德医生的故事》……这些经典好书我都仔细阅读过,我一阅读就久久不能放下书本,书香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这样,我感到阅读能够使人快乐,一能够汲,取知识,二能够学会做人,一箭双雕,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啊!所以我因为阅读而快乐。
我因为换位思考而快乐,换位思考是什么?就是换一个角度想事情,为什么我因为换位思考而快乐呢?因为我总能在换位思考后有一定的收获,比如:一次我去参加英语比赛,我的成绩很高,我以为我就是第一,结果,另一名同学以比我高0。5分的成绩获得第一,我也理所当然只能到第二名的位置“享福”,那时我真难过,可又一想,我干嘛和别人比成绩呢?我要和我自己比,比起我以前的英语成绩,我还是进步了不少,再说了,第二名也不差啊!我因换位思考安慰了自己,还变得快乐,一是我学会了要和自己比成绩,只要自己有进步,不管第几名,你都是很棒的,二是我知道了人应该学会换位思考,这样一来,你的收获可能会更大!所以,我因为换位思考而快乐。
我因为和朋友之间的交情而快乐,我有一个我自认为最好的朋友——刘帅,我们两个总爱在一起玩耍、游戏,有时候,我不敢和爸爸妈妈说的事情,我都会告诉她,和她风雨同舟,有时候,我有什么快乐的事情,我也会和她一起分享,有时候,我们谁带了好玩意儿,都会偷偷地一起“瞒天过海”……我希望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永远的知己,我为我有这个好朋友而感到快乐、欣慰。
我因为我们现在的幸福而快乐,现在科技十分发达,穷人都得到了资助,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前的人们,他们是多么的贫苦啊!以前的战争中多少人贡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生活哪有我们现在的的生活快乐,他们那时能够吃上肉已经是十分满足的了,而我们现在却变得挑食万分,青菜?不要!胡萝卜?不要!炸鱼块?还是不要!就像《我绝对绝对不吃番茄》中的罗拉妹妹。我们要改掉我们的坏习惯,坏毛病,满足现在的生活,变得快乐起来,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所以,我因为我们现在的幸福而快乐。
快乐就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让我们从今天做一个快乐的人,好好享受美好生活,做人嘛,就应该快快乐乐的活着,快快乐乐地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快快乐乐的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景!
要问我什么事情令我快乐?嗨!那可太多了,旅游令我快乐;劳动令我快乐;助人为乐令我快乐……这样说下去,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若要问我什么事情最令我快乐,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写作文!”有人一定会说我太“假”,说起写作文大家都会皱起眉头,怎么会令人快乐呢?且听我娓娓道来——
在如今的学习生活中,小学生的压力很大,被各种问题、困难所困扰。当然,我也不例外。好不容易有一个闲暇的时光,却又被各种辅导班“占领”。在学校,有老师无尽地讲授,在家里,妈妈不停地唠叨。万事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循规蹈矩,不能让我有一点超越的想法和做法。总之,一个字——烦!我只能用自已的纸和笔来倾诉自己的衷肠。在作文中,我就是主角,放飞思绪,遨翔在想象的王国里,你不知道有多么的惬意!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想象的事,在纸和笔编织的文字里,自已尽情地“享用”。在现实生活中,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普普通通的小学生。可在作文中,我却摇身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征战沙场的大将军,或是一个受人景仰的大英雄,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王子……许多平常想说却不敢说,敢怒却不敢言的事,在作文中,我却豪言壮语、肆无忌惮地发泄出来,那种感觉是多么地快乐啊!
多练习写作文有很多好处。学生升学考试、就业招聘工作都要写作文。当然,作文写多了,你会积少成多,碰到一些你最拿手的作文时,你会信手掂来,既不费时,又不费力,一篇好文章很快就会写出来,真是快哉!快哉!爱上写作文,常因为自己肚里“无货”,作文时时常摇头叹息,这又迫使我读一些名篇、名著,还把一些名人名言,引用在自己的的作文里,文章既大气,又有份量,真令人拍手叫好,爱读书学习的习惯就这样养成了,这都得益于写作文。
写作文是令我最快乐的一件事,在这里我提醒广大读者小朋友,写作文妙趣无穷,一定要多读多练,为积累知识,掌握好祖国的语言,运用好语言文字,传承和创新人类灿烂文明的文化而奋斗。
我出生在一个军人的家庭,爸爸是一名军人,妈妈是一位称职的家庭妇女,从我记事起就是很少和爸爸在一起的,也许别人不觉的一家人团聚是一件快乐的事,但是对我来说这是一件最快乐的事了。
我的爸爸、妈妈是从外地来到这座城市的,听妈妈说我出生的前三年是和爸爸在部队一起生活的,那里驻地生活的人很少,也没有学校和大楼。在我长到四岁的时候,为了让我上学,妈妈只好一个人带着我离开爸爸生活的地方,到城市中去生活,那时在我的记忆中爸爸成了我家的客人,每次回来只有那么几天。因为爸、妈的亲人都在另一座城市,每天和我相伴的就是妈妈。我在一天天长大,慢慢懂的了许多东西,也感觉到每次只要爸爸回来,我家就增添许多的快乐,这个时候也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只有这个时候才能让我感觉到我应该有的幸福,有爸爸在一起的日子我和妈妈就有说不完的快乐和幸福,他给我们讲很多故事,逗我们笑,带我们玩。
这个时候爸爸什么家务都不用妈妈做,接送我上学、放学也成了他的必修课,在我心目中爸爸就是英雄,让我真正的感觉到在一起这本身就是我最快乐的一件事。可是每次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有时候碰上爸爸工作忙,几个月都不回家,那时我都感觉到生活没有了滋味,每天只能通过打电话和爸爸沟通,我对大人的事还不太懂,每次爸爸回来临走时我就说“爸爸你别去工作了,你看我的那些同学,他们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多好呀”可每次爸爸都说“爸爸去给琪琪挣钱买可多好吃的,也买可多新衣服”。然后就拍拍我走了,所以每次迎接和告别爸爸成了我和妈妈生活的课程。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有许多令我们感到快乐的事情,对每一个人来说,认为快乐的定义是不同的。对小孩子来说,他觉得只要能吃到糖果就是最快乐的事了。大多数的人都有一个幸福又美满的家庭,但他可能不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最快乐的一件事就是让我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家人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快乐是一个人的内心感受。快乐,在我的脑袋里并不陌生,因为我天天快快乐乐。
我快乐,因为我有这么多的好朋友,他们陪我嬉戏,玩耍,他们陪我度过童年时光。
我快乐,因为我有一位严中有爱的母亲,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她有时打我,但我知道,她是无可奈何,打有时也是一种爱。
我快乐,因为我有调皮的弟弟,他的恶作剧让我们全家捧腹大笑,给我们带来不少快乐。
我快乐,因为我有值得信赖的同学,他们关心集体,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会伸出援助之手,是我最棒的朋友,值得信赖的人。
我快乐,因为我有一位严肃认真、教学有方的老师,她说出来的话语总是那么热情、生动、流利。她的教学方法总是一套又一套。像一架永不生锈的播种机,不断地给我们心里播种知识理想的种子,又像一把大扫帚,把学生心灵上的灰尘扫去・・・・・・
我快乐,因为我有可爱的小宠物--小咪。它一身黄毛。五个粉红色的小肉垫成了捉老鼠的好工具.小猫也成了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快乐,因为我的小书橱。鲁讯、冰心、爱迪生。我心中伟大的人物。《十万个为什么》、《世界之最》成了我最爱看的书,噢!书籍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我快乐,因为我能活这个充满神奇的世界,是我最大的快乐。
秋天,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来到了家村老家.田里,那金灿灿麦子此起彼浮,就像大海上的波浪,一波三折.火红的荞麦在微风中跳着欢快而轻盈的舞蹈.那一个个硕大的玉米正站在玉米杆上极目远望,等待着农民伯伯的收割呢.
那天,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跟着爸爸妈妈还有大爸大妈来到了玉米地旁边.妈妈对我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包米!”话音刚落,我便立马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兴奋,我想:掰包米这种事我从来都没干过,一定比抓蚂蚱然后烤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我十分顽皮地说:“遵命妈妈长官。请您给我半个时,我绝对搞定半片地!”爸爸说:“你连怎掰都不知道,就那么有信心?”,“哼,不就是掰个包米吗?有啥难的!”说罢,便开始了我的行动。我三下五除二便折下了一个玉米,我像对待敌人一样,使劲将它的皮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这顶多也就用了十五秒,照这样计算,别说半片地,就是一片地也绰绰有余。
我兴奋地举着那个剥好的玉米叫道:“看,这是我剥的,怎么样,技术还不错吧!”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妈妈却说:“你掰得不对,应该把玉米穗掰下来,将它的”外套“留在玉米杆上。”我转过身去,对着那些玉米轻蔑地说:“我就不信,你这小玉米有多难对付。”说完,我便又埋头苦干起来了。也许是玉米生气了,当我把它掰下来时,却带下来了两片外套。于是,我便看大妈是怎么掰的,希望能学点儿技术。
只见大妈先把“外套“从玉米的身上一层一层地脱掉,然后一只手抓住玉米棒,再用力一掰,玉米便听话的掉了下来,我也学着做了几次,慢慢也撑握了窍门。 一个早上过去了,虽然我才掰了七穗包米,可双手却已是生疼生疼的了。可是,再看看大爸他们那双粗糙的、长年与农活打交道的手,似乎忘怯了什么是疼了。
回家后,我吃着那一穗穗黄澄澄玉米,似乎比平日里吃到的肯德基快餐更加香甜,因为,这里不但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更有着我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功劳。 通过这一早上的劳动,使我懂得了:学习和种地一模一样,只要先播种下目标,再加以不断的辛勤耕耘,便会有丰厚的收获。更懂得了劳动中能体会到无比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