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紫樱是我的同桌,她是我们班上的小个子,平时她不怎么调皮,比较文静,可总有些毛病改也改不掉。
有一天早晨,时间已过8点10分,可熊紫樱迟迟未到,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同桌出什么事了,或者生病了……。 当我们唱国歌时,熊紫樱才急冲冲赶到,她轻轻地说了声:“报告”。老师一听,重重的瞪了熊紫樱一眼,说:“进来吧,以后别迟到”。这时我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下课后,我问她为什么老迟到,她告诉我她7点50分才从家里出发,我就叫她早点走,就不会迟到了。我相信熊紫樱能改正这个坏毛病的。熊紫樱也有助人为乐的好品德。 有一次上美术课时,我忘了带水彩笔,熊紫樱就大大方方地主动把水彩笔借给我用,我被她的友情深深感动了。课余我们也常常在一起讨论数学问题,互相帮助。
每个小朋友在成长阶段都有优点和缺点,只要我们不断改正缺点,就是个好孩子。
我有一个助人为乐的同桌,因为她助人为乐,所以我喜欢跟她做同桌,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说说她怎么助人为乐吧。
她叫黎雪瑶,她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那双眼睛忽闪忽闪的,就像荷叶上的两颗小水珠。我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我忘带语文书了。她看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急忙把语文书拿过来和我一起用。书的烦恼解决了,可是下一个烦恼又来了,到了考试的时间,我的笔又没带,我问她借笔,她并没有像别人一样生气的说你怎么这么丢三落四,而是把笔借给了我,我就认认真真的写起来。过了两节课,考试的时间到了,我把卷子交了上去。过了几天,我到学校拿期末考试的卷子,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原来以为我只会考八十多分,可是我没想到一发下卷子,我竟然考了一百分。而且还是全年级第一呢,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把卷子拿回家给爸爸妈妈看,爸爸妈妈一定会奖励我的。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想:要是没有她帮助我,我怎么可以考一百分呢,她真是我的好朋友,下次我要好好谢谢她。
这就是我的一个助人为乐的同桌————黎雪瑶。
我的同桌——从乡下刚转来的,眼睛倒挺大,可鼻子平平的,一点都不招人喜欢。他姓舒名进,我一听这名字就觉得不舒服,不知道还以为是像大人们打麻将一样输尽,一个籽都不剩。他与我搭讪,我总是爱理不理的。 他上课时老是举手问这问那,真烦人,还装模作样地记什么笔记,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我想,他脑子笨,不记笔记怎么记得住呢?我就抓住这一点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笨牛”。 可这笨牛却不笨。中期考试成绩下来了,他语文考了96分,数学考了100分,名列全班第二名。可我呢,语文78分,数学86分,名列39名。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从此,我对他的看法有了180度的转变。 有一天下课休息时,趁他与我搭讪时我问他怎么考得这么好,他说:“我们在乡下时条件没这么好。现在有条件不好好学多划不来。我爸爸说了,如不好好读书,将来就把我送回乡下。”顿时,我的脸火辣辣的。我明白了:我们这些城市小孩,为什么好多都不专心读书,原来我们没有他过去的经历,也没有他将来那样的压力。 从那以后,我不再看不起舒进了,也不再暗地里叫他“笨牛”了,我也像他那样认真学习,并常常主动与他交谈,学习上也互相帮助,成了一对很要好的朋友。在后来的几次考试中,我俩总是稳拿班上的前两名。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让我猛醒的人。
我有一个好同桌叫朱怡亭,她心地善良、待人诚恳,每当我有困难时她总是会帮助我想办法,她有难题时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帮助她,就这样,我们整整做了三年的好同桌。但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对不起她。
记得那一次,我在教室外玩“游戏王”的拍手游戏,我输了二个回合,心里很是不高兴。当我回到教室里时,看见我放在课桌里的自动铅笔在她的手上,我顿时就恼怒了,跑到她的面前说:“你为什么要偷我的自动铅笔,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看我的自动铅笔是新的,而且又是彩色的很好看是吧!”话音刚落,我就向老师办公室跑去,把她给告发了。放学后,老师点名把她留下来,批评了一顿,她没有分辨,只是默默无声地流着泪。
后来,当我知道了那天其实是我的自动铅笔掉在了地上,是她帮我捡起来时,刚好被我发现笔在她的手中。现在我十分的后悔,当初不该盲目地去冤枉她。我想对我的同桌说声“对不起”。
上个学期,老是把我和我们班打架最厉害的男孩子王玉滨坐在一起。这个王玉滨这起事来都不管三七二十一。因为他爱打人,我的朋友在背后都叫他霸王。我和他的性格恰好相反,看着它那所作所为,我只能怪老师把我和他安排在一起,我也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
这个学期才平平安安的过几天,但我每天都是提心吊胆,总害怕把他惹火。可越害怕就越出事。
有一节自然课老师让背提纲,我再认认真真的背,我后面的刘志宇有字不会,让我告诉她,我回头刚想问她哪个字不会?刚说出哪个两个字,我一回头,手里拿着的笔正好画在了他的衣服上,这下把我吓坏了,他可不好惹,何况这还是他的新衣服,我连声对他说对不起,我想他一定不会放过我。没想到他在衣服上画了一个小猴,他说:“看动物园里的动物又多了一个好朋友。”
看,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胸怀宽大的人。我再也不觉得他是霸王了。
孙志立是我的同桌,说起他的相貌,既不膀阔腰圆,又不浓眉大眼,可谓是其貌不扬。个子很矮,黑瘦黑瘦的。脸略微有点长,本来不大的眼睛显得就更小了。额头和颧骨却十分突出。也因此得了个绰号"祖先",说白了长得像类人猿。但我却很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有益的东西。
他在学习上刻苦认真,而且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我记得二年级的时候,他读语文时常把卷舌音读成平舌音,像"春,用"这些容易读错的字,他没有一个能够读好。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哈哈大笑。说来也怪,老师还常常让他读。他每次读课文,我都在一旁揪着心。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我发现他读错的字越来越少了。有一次,我去找他,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里发出单调的"yong"的声音。我轻轻打开门一看,原来他正对着镜子练发音呢。它嘴张得大大的,眼睛记得更小了。
他一见我进来,连忙拉住我说:"你来得正好,听听我这个音发的准不准。"yong""对!""我再读读句子你听听。"唉,放到句子里一读,他又读错了。再次发音,读句子。终于把音读准了。我问他:"你常这样练吗?"他点点头。我望着他因为兴奋而微微有些发红的脸,顿时明白了什么叫"毅力"。 我至今想起那幅认真练习的画面,我不由心生敬意。我佩服同桌身上那种持之以恒,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毅力。这就是一个让我敬佩的同学--我的同桌。他就是这样一个刻苦,认真,自强不息的人,他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老师”。你说我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吗?
刘付粤,她聪明、大方又善良,新转学才几天,就被老师“看中”,冠名班长。
前几天,老师私下对刘付粤说:“刘付粤啊,捐点钱给钟文越买书吧。听说,他的父母离婚了,后来爸爸她取了个后老婆。后妈对他很不好,从来不给他零用钱,还经常打他。”刘付粤想了想,勉勉强强地答应了。
刘付粤第二天捐了85元钱给钟文越!她自己的零花钱到期末了也花得差不多了,怎么还捐钱给钟文越呢?听说她问爸爸妈妈拿钱,但父母不肯。刘付粤最终说服了父母。件条是:先借,过年收到利是钱就还。
钟文越拿到捐款,对刘付粤十分感激,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赞美她。刘付粤十分高兴,因为她做了一件好事!
大家都知道刘付粤是一位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可是,在我的眼里,刘付粤是一位善良、活泼、聪明和大方的语文科代表。
我作为她的同桌,真是我一辈子的幸运。自从我和刘付粤同桌,我进步不少。心里想,下一次排座位,还我还要同刘付粤坐,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
我的同桌名叫魏浩然,他是一个胖胖的有个性的男孩子。他眉毛淡淡的,有一双小巧而又明亮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随时都显出了他的一丝忧郁,一丝成熟。这也许就是和他的特长有关了。
魏浩然有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演员。现在他还颇有名气呢!《府和人家》就是魏浩然的“成名作”。在剧中他扮演周在明,魏浩然把人物的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除了拍电视剧以外,魏浩然还经常演一些小品。那些小品常常使我们笑口常开,可更多的还是既熟悉又陌生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
在生活中,魏浩然是极富个性的。他的个性是幽默,是成熟,还是他的特长,谁也说不清楚,只是感觉到他就是和常人不一样。
经常,我们在无聊的时候,魏浩然总会找出点子让我们,放声大笑。有一次,上代管班我们大家都坐在座位上,好像没事儿干,可这时,魏浩然对我说:“想不想听一个笑话?”对此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我对他说“好吧,听你讲一个。”于是,他便手舞足蹈地讲了起来。结果我听了他讲了这个笑话之后,笑得前仰后合。气氛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充实的一天,就这样快乐地结束了。
我真想永远成为魏浩然的同桌,永远和他一起享受快乐!
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塔塔的鼻子,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她就是我的同桌王瑞。
有一次,数学老师把课堂作业题目写在黑板上让我们做。正当我对一道填空题不会做,急得满头大汗时,就想看看同桌是怎样写的,这时,同桌王瑞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狠狠瞪了我一眼,没有理睬我,我只得回过头来,心想下课后再向她请教吧。
下课铃响了,我不好意思地问她这道题怎么做,她把解题的方法告诉了我,我领会了题意,拿笔很快地把答案做出来,终于圆满完成这次课堂作业。
当我回到位子上的时候,王瑞郑重地对我说:“今后我们要互相学习认真思考,独立完成每道习题,可千万不能抄袭呀,只有这样才能打牢学习的基础。”听着王瑞的话,我不由对我同桌更加敬佩。从那以后,我以同桌为榜样,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进步的很快。谢谢你,我的好同桌。
我的同桌和其他同学与众不同,是一个平时特别活泼、上课爱多动的小朋友,他很聪明。他平时喜欢穿极为洁净的黑色外衣。
夏天一到,头就理成光光的,圆圆的头,再加上那么点亮色,就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他写作业时,爱吸鼻涕,不管有没有,都会那样子。他在写作业时,会把写对的字重复的擦了再写,好像很好玩似的。会把本来干净的作业本擦得黑乎乎的。他在去老师面前改作业时,会有些羞涩。站在远远的地方,老师叫他时,他才会近前。
他在读课文时,老爱跑调,惹的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还带有可爱的撒拉儿口音呢!说到这儿,忘记告诉同学们了:他还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记得在那次要捐助一个患白血病的学生时,他慷慨解囊,捐助了十元(农村贫穷),我当时惊呆了。同学们猜猜他是我的哪个同桌呢?告诉你们,他就是我的新同桌——韩世林。
刚刚经过一次分别,心里似乎有些伤痛,阳光稀疏的散落进新教室,一切都静悄悄的。不知为何,周围似被朵朵鲜花包围着,阵阵淡香沁人心脾。抬头一看,教室中竟多了一位可爱的女生,短短的头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眉毛又细又长,说话一动一动的,就像夏天里随风飘动的柳叶。全身散发的温和的光瞬间将我内心的伤痛消减的毫无痕迹,仿佛一切都静止了。
原来,她就是我在新教室里的同桌。经过数天的相处,我才知道,她,一个善良的“小孩儿”,永远长不大似的。让人忍不住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执着,不对,应该是固执,是她的性格。处处充满好奇是她的特点,这不,好奇的她又开始发作了。“老师呢?”“怎么这么安静了?”“这个题怎么做?”……她整天乐呵呵的,好似没有什么忧愁,或许这就是她带得大家的最大的收获。
有时候,她也很颠覆她那一身淑女形象。就像现在,她一副“假小子”的样子掐着腰,大声的说着“为什么今天的地这么不干净,我们是不可以这样子的。学校是我们的家,我们大家要一起爱护它……”她的生活似是储满了有趣,充满了奇迹。
或许她不是精卫,但却比精卫还天真,她固执地填平盘旋在我们之间的河流,不知疲倦的奉献自己的一份心。有时候,她会在我遇到困恼慢慢开导我、当我难过时,她也会给我讲笑话……有了她的帮助,我在生活中的困难也逐渐减少,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吧,不让对方难堪,总会想尽一切办法,化解我们之间的问题。
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比天长比地久!
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比我高大,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的短发。她平时很爱穿像男生穿的衣服,她的性格豪爽、大大咧咧的,像极了小男生。她很爱玩但不爱学习,经常被老师批评。在大家的眼中她是个调皮捣蛋的学生,但她却做了一件深动人心的事改变了大家的看法。
有一次体育课,同学们集群合伙的操场上踢足球,大家越踢越激烈。忽然,一位女同学摔倒了,她的手掌和膝盖都在流血,同学们都围着那位受伤的同学但不知所措,大家都愣在那儿。那时,我的同桌从不远处听到哭声,立即向人群跑过去,一看是同学受伤了,还在流着血,她毫不犹豫地取下勃子上的红邻巾包住伤口,然后大声说:“你们还愣在那干嘛?快来帮忙啊!送她去校医室。"在她的呼唤下,有几个同学就过去帮忙,她们齐心协力把那位受伤的同学送到校医室。
一下子,我同桌做的事迹传遍了整个校园,老师们、同学们都表扬她,也彻彻底底改变以前对她的看法。
每当同学们提起那件事时,她只说举手之劳而已,但在我心目中她不但是我同桌,更是我学学的榜样。我应该学习她那乐于助人之心,在别人危难之时伸出缓住之手,我的同桌为我上了刻骨铭心的一课。
老师让我写一篇最有特点的朋友的文章,我的脑海里立刻跳跃出我的同桌尹奕舜的形象。他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长而密的睫毛,乌黑闪亮的大眼睛,圆鼓鼓的脸蛋,就跟我小时候看的年画中的胖娃娃一样,非常招人喜爱。
他是一个非常乐助人的的孩子,那里需要帮助,他总会第一个冲出去帮助别人。有一次我生病了,没有上学,正想着给谁打电话问问作业。电话铃奇迹般的响起来,传来我可爱同桌的声音。他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告诉我,而且一再叮咛我要注意身体。我听着他的话让我感到朋友的可贵。( )
他还特别喜欢吃东西。每次在间休时,我给他吃的,他都会无比感激,眼睛里放着光芒,紧盯着食物不放。他吃的样子就像一个饥饿的小松鼠,嘴不停的吃着一直到腮帮子鼓鼓的,可好玩了!
他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爱干净。有时候他的水果掉到了地上,他捡起来用嘴舔,就算消毒了。还有他的笔,被他咬得伤痕累累,同桌呀!你怎么不想想,笔既有毒,咬起来又伤牙齿,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希望你能改掉这个毛病。
这就是我的同桌,乐于助人的同桌,好吃的同桌,有些小毛病的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