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现在不管什么年龄段的人都会有自己的偶像,自己喜欢的明星吧!我们这个年龄段大多喜欢萧亚轩,李媛希等。爸爸妈妈喜欢邓丽君,刘德华等。只不过,我们比大人更疯狂一些。。。。。。
在家里,铺天盖地的偶像海报,随身听里清一色的偶像歌曲,电视上每一个有自己偶像的节目都不会错过,很多人都是这样,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样,往往会遭到老师,家长的批评,并且禁止我们这样,没收我们有关偶像的东西。可是,她们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什么喜欢他们?为什么疯狂的迷恋,崇拜他们?他们有没有体会到我们对偶像也是一种爱,一种不一样的爱。。。。。。
我的偶像是张杰,一个名字很普通,家境很普通,但经历,毅力却惊人的一个歌手。
如果有办法站在生命最高点回望自己来时的路,张杰大概会感慨命运的多辙和神奇,现在他是大家口中的“人气小天王”然而时光倒退几年,那时的张杰还只是一个落魄的唱歌比赛冠军。时光在倒退几年,他只是一个毫不起眼得邻家男孩,唱歌很厉害,不过没几个人知道。2004年,张杰参加了某歌唱比赛,得了冠军,出了专辑却不被公司重视,没有人知道他。出了专辑却还是没有钱,不用经纪人,一切都靠自己,省吃俭用。就这样熬过了三年。2007年,他顶着压力又去参加了另一个歌唱比赛,终于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他靠自己的实力,勇气,毅力打动了观众。可是,要与前公司解约,违约金又不是小数目。不过,运气还是眷顾张杰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时间让张杰冷静地领略现实的无情残忍,时间让他遇见生命中的贵人,时间让它慢慢战胜那个弱小的自己,时间让更多人看到了这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也能绽放出奇迹般的色彩。
有许多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张杰,近乎疯狂。对他有不一样的爱。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他唱歌好听,有感情,能够深入人心。而另一方面便是他的勇气,毅力。它本身就是以一个健康正面的牌子,在他身上可以找到一种公平,那是命运对于坚持到最后的人的奖赏——成功。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武侠片中那样宛如山川般屹立不倒的正派形象,他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张杰觉得这是跟他一样80后都应有的一些美德,也许他把这些放大了,但张杰认为自己做得很好。其实这些,过去的他一直都有,只是现在被更多人看见。而张杰也在用他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影响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
正是因为对张杰的崇拜,对张杰不一样的爱,我有了进取心,我要向他那样有勇气,有毅力,孝顺,正直,善良,不卑不亢。认真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天天向上,为自己的前途努力。
他,是一个平凡的,又是一个令我崇拜的人。普通的他,没有像爱因斯坦那么伟大,但他带给我的启迪是任何东西不能替代,值得我铭记一生的——他就是我的父亲,一个平平凡凡的父亲。
年老的他脸上爬满了皱纹,朴实的他手上长满了茧子,劳累的他甚至双腿已经无法那样灵活。月考前一天,父亲疲倦地走过来,"女儿,你累吗?”望着他那苍白的脸,想说很累,又怕他担心。“爸爸,我不累,您先去睡吧。”“不了,爸爸一生考不上大学,迈不进那大门,女儿呀,爸爸不期盼什么荣华富贵,只是希望你能争气,帮爸爸实现理想。”我的泪水浸湿了眼眶,努力不让它流出来。“爸爸,我一定会努力!”爸爸那眼里似乎带着欣慰、感动,但又遮挡不住倦。这时,用他那双粗糙的手握紧我,那手给我缰绳一般的感觉,却又传递给我无限的力量。“女儿,好好学,爸爸先出去了。”说完爸爸缓慢地站起来,一步步走向房门。他那一个个脚印,一句句话语,启迪我的大脑,照亮了我前进的路,父亲这告诉我要勤奋。
月考结束后,来到父亲工作的地方,“嘿!”一声,一块巨大的瓷砖已经压在他那瘦得像竹竿一样的身上,我再也忍不住,跑上前去,还没等我开口,父亲就焦急的说:“女儿快走,这儿危险。”说完用力把我推开。我望着那高大的背影渐渐远去,我意识到父亲这想告诉我要学会保护自己。
当我有一次小测验考了才87分,感觉整个人都失去了动力,有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鼓励我站起来,他就是我的偶像,他就是我的父亲!我应该站起来,我必须站起来,我不得不站起来!“女儿,记得答应过爸爸什么吗?”我不禁脸红了起来“女儿,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就此消沉下去。”爸爸语重心长。“可是爸爸,他们好多人作弊才考得那么高!”我很不服气。“你怎么又忘了,人活着不是只为了成绩,还有诚信,你爸爸我虽然没文化,但我抬得起头,我光明正大,不会心虚。我相信人只有诚实才会成功.”爸爸的一番话使我受益匪浅。“好了,站起来,擦干泪水,战胜它你才会成功!”父亲为了给我一个安静的空间,我又一次看见他的背影,那样刚健有力,同时又那么年老。爸爸又告诉我做人诚实最重要。
父亲说过:“像你的偶像贝多芬学习不被困难打倒。”可父亲,你那里知道,我的偶像是你,你用你所做的一起证明了一切,你用你的汗水告诉我坚持,你用你的品质告诉我要真诚坦白,你用你的语言告诉我人活着,品质最重要......父亲用他那一生积累的精神教育着我。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父亲,一个会在背后默默注视着你的伟大父亲!
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挫折是颗会把人绊倒,坚不可摧令人厌恶的石头;挫折是个会阻挡人们往前迈进险峻的悬崖。也因此我们总是排斥着如同病菌一般的挫折,也总是想从仿佛张着 血盆大口令人心生畏惧的挫折面前逃开。不过你可否去想过,鼓起勇气去挑战挫折,度过难关后,会不会就能雨后天晴的看到仙境般的桃花源,尝到甜美的果实,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每个人在成功的路上一定都会遇到一些挫折,或许有些人会因此而打退堂鼓,但是我认为挫折反而是通往终点的最好的捷径,像是我最崇拜的作者JK罗琳,她在成功的路途上也经历过了许许多多令人不堪回首的难关,但在她一一挺过之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作家,并且还成为了英国最富有女性之中的一位,不过有谁能想到这过程竟是如此艰辛呢?
JK罗琳在成名之前,遭遇了许多的坎坎坷坷,起初她的母亲过世已经够让她难过了,后来连她的丈夫因为不合与争吵把她跟还很幼小的女儿给赶出了家门,甚至还穷到了得领政府救济金来过日子,也还一度得了忧郁症。在撑过这些苦不堪言的挫折后,也才终于在边带小孩边工作的情况下完成了“哈利波特”,可惜屋漏偏逢连夜雨,找了一年还没有找到愿意为她出书的出版商,但是终究皇天不负苦心人,找到了出版商为她出书,因而一举成名,成为了知名作家。
所谓“不经一番寒澈骨,焉得梅花扑鼻香。”,JK罗琳在挫折从她面前铺了一条满是荆棘的路之后,却勇敢的不畏惧,努力地大步向前走。就算挫折会把我们绊倒,但说不定只顾着眼前风景的我们在跌跤之后,会注意到脚下那更为亮丽的景致,被挫折阻挡,我们便会发现能让自己更上一层楼的原动力。 所以若挫折把你绊倒,没关系,重新再站起来一次小心、细心的往前走,若挫折成为一个悬崖,没关系,就让它反而变成能更快通往成功的桥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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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