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针尖的恐惧,曾使我一度对生物学家这个手染鲜血的职业充满着抵触情绪。直到我看到了一张白皙斯文,戴着金边眼镜的脸,眼神中的那份执着与坚定,时隔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难以忘怀。
他叫班廷,英国生物学家,准确地说,是生理学家。他的一项发现使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了生的希望——胰岛素,也为他带来了诺贝尔奖的殊荣,让他被后人永远铭记。
为了攻克糖尿病——这种当时的绝症,班廷开始了自己的研究——当时,人们对肝脏对消化系统的功用已有初步了解,班廷知道,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肝脏上。他与他的助手科恩,与他的实验对象,十几条狗展开了与病魔的殊死搏斗——他破坏肝脏,意图破坏狗的消化过程,许多的狗患上了糖尿病,他与助手用肝脏的提取液对狗进行治疗,结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班廷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直到有一天,科恩发现:有一条狗在肝脏被破坏后,依然清瘦如初,班廷与科恩对它进行了解剖,发现有一个叫做胰岛的组织侥幸躲过了手术刀——柳暗花明,当胰岛素盛放在一个个窄窄的试管里时,糖尿病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然而,真正令我为之动容的,是他对科恩的真诚。
诺贝尔奖最终颁给了班廷,然而,班廷却并不为此感到高兴——课题结束,科恩也离开了班廷的工作室,而班廷却不断地向诺贝尔委员会致电,说科恩也是发现人之一,怎奈诺贝尔奖已出,不能修改,班廷于是抛下研究,四处奔波,寻找科恩,直到找到他,硬让他收下一半奖金,才最终离去。
好一个善良的班廷!是怎样的感恩之心才能让他在大不列颠岛颠沛流离,只为寻找那一同并肩作战的战友!又是好一个厉害的班廷,又是怎样的毅力让他一遍遍重复同样的实验,去寻找一个微乎其微的线索……
一个真正的伟人,应当成就与人格并重,这一点,班廷做到了——名垂千古的牛顿,爱因斯坦没做到的,班廷做到了。
从此,热爱天文学的我便将一个生物学家作为了我的偶像——有人问道,天上的繁星和地上的鸟兽有关联吗?
我想,用头脑去思考,用心去感悟,万物自有深意。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对于项羽,我心中一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项羽,一代枭雄,生逢乱世,,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在秋风萧瑟中我恍然看见,那乌江畔前的一段传奇。
淡蓝色的天幕遮盖着苍穹,天边那一抹残阳迟迟不肯落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背后是刘邦小儿带领着汉军的穷追不舍,骁勇善战的将是护着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踩着这血染的路,一步一步,你挥舞着那把伴你戎马一生的宝剑,一下又一下,数不清的生命被你无情斩杀。近了近了,乌江便在眼前了。
可是,那一个个追随你的将士却被人多势众的汉军杀得一个不留,厮杀声,呼喊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充斥你的耳膜,你无力转身,紧紧地攥着你的挚爱虞姬的手,风在你的耳边狂傲的呼啸,你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仅仅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可是,为什么上天对你如此不公?你的挚爱----虞姬为了不成为你的负担,在为你舞了一场绝世的剑舞后,自刎于乌江水畔。你眼睁睁的看着宝剑划过她的脖子,无力阻止。终于坚毅的脸庞上挂上的泪痕,仰天长啸,你悲痛异常。你背靠乌江,眺望远方,杀气腾腾的汉军正挥舞着长鞭,驱使着马匹,践踏着你曾视若兄弟的将士的尸体。你愤怒,虎目圆睁,用宝剑支撑着身体,一点一点,仿佛历经万年,纵使虎落平阳又如何?你依然有你的傲骨!
终于,你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一声怒吼直震九霄!“想我西楚霸王,诛暴秦,封四方,怎能死于这些无名小卒之手?刘邦,我是你为手足,你却杀我兄弟,逼死我挚爱,使我无颜去见家乡父老,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你愤怒的斥责刘邦,那气势,连汉军也畏惧三分,鬼神也为之动容!
你抱起虞姬走向乌江,长剑一扬,点点的鲜血,染红了残阳,也染红了乌江!你为情所殉,为义所亡,从此,世间再无西楚霸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今日,对于你当日自刎乌江,有人笑你痴,有人叹你傻,有人惋惜你的才华,也有人,但不管对于什么人,你都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挚爱额间的一抹朱砂;荣华富贵如花,怎敌你兄弟手足那无力的厮杀。这就是我的偶像----具有铮铮铁骨而又铁汉柔情的西楚霸王项羽。
对于项羽,我心中一直有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项羽,一代枭雄,生逢乱世,,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在秋风萧瑟中我恍然看见,那乌江畔前的一段传奇。
淡蓝色的天幕遮盖着苍穹,天边那一抹残阳迟迟不肯落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背后是刘邦小儿带领着汉军的穷追不舍,骁勇善战的将是护着你杀出一条血路,你踩着这血染的路,一步一步,你挥舞着那把伴你戎马一生的宝剑,一下又一下,数不清的生命被你无情斩杀。近了近了,乌江便在眼前了。
可是,那一个个追随你的将士却被人多势众的汉军杀得一个不留,厮杀声,呼喊声,还有兵器碰撞的声音充斥你的耳膜,你无力转身,紧紧地攥着你的挚爱虞姬的手,风在你的耳边狂傲的呼啸,你的身上沾满了鲜血,仅仅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可是,为什么上天对你如此不公?你的挚爱----虞姬为了不成为你的负担,在为你舞了一场绝世的剑舞后,自刎于乌江水畔。你眼睁睁的看着宝剑划过她的脖子,无力阻止。终于坚毅的脸庞上挂上的泪痕,仰天长啸,你悲痛异常。你背靠乌江,眺望远方,杀气腾腾的汉军正挥舞着长鞭,驱使着马匹,践踏着你曾视若兄弟的将士的尸体。你愤怒,虎目圆睁,用宝剑支撑着身体,一点一点,仿佛历经万年,纵使虎落平阳又如何?你依然有你的傲骨!
终于,你踉踉跄跄的站起来了,一声怒吼直震九霄!“想我西楚霸王,诛暴秦,封四方,怎能死于这些无名小卒之手?刘邦,我是你为手足,你却杀我兄弟,逼死我挚爱,使我无颜去见家乡父老,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你愤怒的斥责刘邦,那气势,连汉军也畏惧三分,鬼神也为之动容!
你抱起虞姬走向乌江,长剑一扬,点点的鲜血,染红了残阳,也染红了乌江!你为情所殉,为义所亡,从此,世间再无西楚霸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今日,对于你当日自刎乌江,有人笑你痴,有人叹你傻,有人惋惜你的才华,也有人,但不管对于什么人,你都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血染江山如画,怎敌你挚爱额间的一抹朱砂;荣华富贵如花,怎敌你兄弟手足那无力的厮杀。这就是我的偶像----具有铮铮铁骨而又铁汉柔情的西楚霸王项羽。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他们有的坚韧不拔;有的顽强拼搏;有的助人为乐……在这些人中,我最崇拜的不是别人,正是大家无比熟悉的影视巨星——成龙。
成龙以他搏命式的动作表演与其中参杂的喜剧成分赢得了全球亿万观众的好评,然而又有谁知道成龙成功背后的艰辛呢?
成龙自幼家境贫寒,却对武术情有独钟,一年级时因爱好打架被学校开除。于是,他的父亲把他送进戏班学武。班主待成龙很严厉:高兴的时候就逗他玩一下,心情不好,就拳脚与鞭子齐上阵——混合双打!成龙几次都被班主打得遍体鳞伤,于是就偷偷溜回家,却被父亲一次又一次送回戏班。父亲还教导他说:“我们人穷志不穷,既然签了和约,就得一诺千金!”成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后来,他终于有了机会,进了一个小剧组,当上了跑龙套的。这时他被一个手中拥有非常好的剧本却苦苦追寻男主角的老板看中,这个老板花了一百万聘请他去当男演员。但是成龙拒绝了这位老板的邀请,因为他已经与这个小剧组签约了。这件事深深的地打动了剧组人员,于是他们花重金买下了这个剧本,并让成龙当上了男主角。成龙终于推出了他的第一部影片,而这部影片就是赢得当时最高电影票房的《笑拳怪招》。
成龙,是属马的。正是他那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的龙马精神使他坚持用自己搏命式的风格拍戏.他出演的打戏以及惊险动作不是靠电脑特技,而是靠他自己的亲自表演来给观众带来真实地的视觉感受。大家知道吗?在成龙出道不久的时候,一次拍戏,他竟一不小心从3米多高的大树上摔下来,顿时,他失去了知觉,鲜血不断的从他的耳中涌出,同时他浑身上下多处骨折,但这还可能并不是他受伤最严重的一次。成龙后来还在演艺生涯中曾多次受伤比如在出演《尖峰时刻》时他曾断了6根骨头…… 如今,流血、骨折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然而使他坚持下来的是什么呢?就是他那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龙马精神!
现在,成龙已经年过半百,他的又一力作《新警察故事》再次取得了异常高的票房,造成轰动。这部戏除了延续了成龙的动作的风格外,又融入了一些感情因素,理性与人性的结合使成龙更具有一股成熟的魅力,我也更加崇拜自己的偶像了。
从小,在我心里就有一个我崇拜的偶像,他就是安徒生,说到安徒生,大家一定会想到通话大王,可真正的安徒生你们知道吗?下面,我就跟你们说一说我崇拜的偶像的事情吧。
在世界各地,人们总觉得安徒生是一个童话大王,也有人是这么认为的,他是一个骗子,是一个谎言的幕后者,是一个哄骗孩子的‘大人物’,不,我都不这么觉得,安徒生是一个只会为别人着想的老顽童,他背后的故事叫寂寞,叫孤独……
安徒生是丹麦作家。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曾志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即改嫁。安徒生从小就为贫困所折磨,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少年时代即对舞台发生兴趣,幻想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宜于演出,没有为剧院所采用。这是安徒生早年的不幸,因为家庭的破碎,导致他没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他却往往想着日后我们这样的孩子,给我们一个温暖的港湾与彼岸……
在那一年,是他改变了安徒生。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青年的尝试》一书,以威廉·克里斯蒂安·瓦尔特的笔名发表。这个笔名包括了威廉·莎士比亚、安徒生自己和司各特的名字。
在未来的几年中,他曾自己一个人生活,创造我们的童年生活,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回忆……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正是有他的那种精神在童话里,到现在,我们都是一直生活在童年的摇篮里……
在他享有的一切中,只有一样东西是最美好的,最真挚的,最纯洁的,那就是友谊。那安徒生爷爷,为什么会写这样的故事?那是因为他在有生之年里,想要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的一句话:“故事的内容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朋友,因为朋友是象征美好纯洁的一朵百合,它需要爱的滋润!”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他,享年只有70岁。
我崇拜的偶像安徒生就这样的离开的这个世界,安徒生身上为了自己信念坚持到底的品质深深吸引着我。
“偶像”这个词早就家喻户晓,现在的我们,哪个不喜欢“帅锅”“美女”我也不例外,但是,我的偶像并不是标准一个美女,她甚至有些中性, 她,还是个超女,或许大家猜到了,她就是 “李宇春”!
XX年,我刚刚认识这个诱发蓬松的假小子,淡淡的笑容,坚定的眼神,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XX年,青涩的她不知道娱乐圈的复杂,只是单纯的怀揣着音乐梦想,踏上了这条充满荆棘,坎坷,与甜蜜的“音乐大道!”继而,因为她的装束,造型,网络上渐渐出现了例如 “春哥”等等不堪入耳的闲言碎语,而她,一个执着善良单纯的小朋友,丝毫不理会他人对她的不解和谩骂,依旧率领如洪水般的玉米,旋律,去攻克所有难关!
直到XX上海演唱会,她终于把沉积在心底的伤疤撕开了!网络上的谣言她其实注意到了,没有说出来,是因为她怕这种痛,她怕带给玉米无尽的痛苦,她怕带给自己这种痛!那封信,爆发出了她所有的委屈,痛苦,那瘦小的身影不住的抽泣,所有的玉米心也一阵一阵的纠痛,大家千方百计地组织她看到流言,可惜····
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的容貌,她的声音,而是她那执着的精神!从不知放弃,从不知厌倦!受了委屈,她选择的是一个人默默地扛着,那瘦小的肩头挑着的是无比沉重的担子!阳光帅气,这是中立和玉米对她的评价!她的心灵也是这般美好!这般纯净!向上,向上!这要踮起脚尖,就可以离太阳更进一步!这是春春对自己最真实的写照!“玉米爱心基金,玉米希望小学···”无数的慈善基金会都是玉米和善良的“小朋友”—春春投资的!别人看到的只是阴暗面,美好的东西往往都“目不斜视”。多看看他人的好处吧!打开你内心最美丽的一面!
“算全世界不要你,不怕,还有我来疼你,就算黑夜遮住眼睛,不要害怕,我陪你到天明!”李宇春,这是你对玉米许下的承诺!也是玉米对你许下的承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她——仓木麻衣。
这是今年的事了,那天我正在看《名侦探柯南》,开始了,我听到了柯南的开头曲—《growing of my heart》,那优美的歌声和旋律在我耳边里回荡。于是,我来到电脑前,把歌名输了进去,找到了那个歌手—仓木麻衣。在网上人们都说她是清纯小天后,没有一些艺人的明星架势,只有清纯,透明的歌唱实力。我决定对她进行深入了解,听了她的许多音乐作品,看了她的演唱会视频,收听她的微博,慢慢的就把她当成我的偶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我觉得仓木麻衣这个人挺善良的,新闻曾报道过:6月据悉,仓木麻衣制作一名为《因为有你》的公益歌曲,4月中旬起这首歌曲将有itunes对外公布。仓木麻衣为了鼓励日本大地震的灾民们,创作了这首歌,她想把自己能为别人做的事一点点付诸行动。这首歌曲得到的报酬将通过日本十字会,作为捐款全部捐给灾区。
我看过还看过这样一则报道:2008年12月8日,在巡演开始前,仓木麻衣因为生病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因此,当天的演唱会已经决定要取消了,但是,在病床上打着点滴的仓木麻衣强烈要求不要取消当晚的演出。之后,她以和平时一样完美的姿态完成了当晚的演唱会,在场的观众没有发现麻衣竟然是拖着病体……”她为了不让歌迷失望,带病举行演唱会。这种敬业精神实在令人感动!
她的歌曲总能在我伤心,痛苦时给我安慰,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给我鼓励,总能让我感到震撼,深入我的心灵。
仓木麻衣从来没跳过舞,也没演过电视剧,拍过电影,她对音乐只有一份坚持,还有对歌迷的真心。
也许她在众多明星中,她不算是最出众的。她不像其它明星那样多才多艺,也不会靠外表博取别人的关注。她不会像其他明星那样摆架子,耍大牌。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外貌,不是因为她的出众,也不是因为她的人气,而是因为她的那低调的作风和为人着想的品质。
感谢柯南,感谢那首开头曲,让我认识了那个清纯小天后——仓木麻衣。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胡夏。
胡夏,广西南宁人。出生于1990年3月1日,是一位实力歌手,台湾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第六届总冠军,赛后签约SonyMusic,因清澈、温暖、深情的歌声被媒体誉为“清泉音”而他自己也因此被大家称为“清泉王子”。他的粉丝称“虾米”,谐音“夏迷”。胡夏在2010年发行了首张专辑《胡爱夏》,2012年发行第二张专辑《燃点》。曾经获得过第17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奖。代表歌曲有《那些年》、《爱夏》、《拍拖》、《数到三不哭》、《燃点》、《伤心童话》等。
我为什么会崇拜他呢?这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也就是2011年,中央电视台举办了大型公益节目——梦想合唱团。参加这个节目的有张蔷、胡彦斌、周笔畅、林宥嘉、胡夏、房祖名、龚琳娜、、庾澄庆八位明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家乡,组建自己的梦想合唱团,然后为家乡的公益梦想而战。胡夏,是梦想合唱团南宁队队长,他们的公益梦想是为孤儿学校的孩子们争取心理关爱服务和生活助养资金,让孤儿健康成长。
最终获得了20万的公益资金。也许是因为当时参加的队数挺多(8支队),也许是因为胡夏的南宁队没有“杀”进决赛,我一开始并没有过多的关注胡夏。直到总决赛时,他带着已被淘汰的5个队对剩下三个队的美好祝愿,应邀重返现场,还献唱了一首《张三的歌》,正是这首《张三的歌》引起了我对他的关注,因为她唱的是那样的优美、宁静、和谐……“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没事的时候,我总爱哼上两句。因为胡夏的这一首《张三的歌》,我开始了对胡夏的关注。并开始从网上搜起了他的资料。通过查资料,我知道了胡夏还是“南宁市形象大使”、“青年志愿者”、“桂台青年文化交流大使”,做过许许多多的公益。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偶像。我也得到了一个新称号“虾米”。胡夏,并没有像某些歌星那样,偷逃税款、索要高额出场费,而是把一部分精力用在了做公益上,难道这不值得我们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