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土豆了,我对土豆可是百吃不厌,就是让我一日三餐都吃土豆,我也吃不腻,下面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土豆吧!
土豆是茄科茄属一年生草本植物,羽状复叶,小叶有柄,卵圆形,花白色或蓝紫色,地下块茎肥大,供食用。又称马铃薯、洋芋、山药蛋、薯仔等,是重要的粮食、蔬菜兼用作物,许多国家都拿它当主食呢!
土豆价格低廉,味道鲜美,故为大众所爱,成为百姓家中的常客。记得有一次,我非常想吃土豆,就去市场买了三个大土豆回来,炒好之后装了满满一大碗,转眼就个我吃个精光,连汤都没剩下,把一旁的妈妈惊得目瞪口呆!
土豆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单吃土豆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吃土豆要削皮;而是土豆不能生吃,因为土豆含有大量的淀粉,生吃不易消化;三是发芽或发青的土豆不能吃,因为这样的土豆含有大量的龙葵素,龙葵素在未发芽或发青的土豆里含量极少无法对人构成威胁,但在发芽或发青的土豆里,龙葵素的含量却比平常大大增加。人吃了发芽或发青的土豆,轻则出现头晕目眩、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千万不要吃发芽的土豆!我最喜欢的食物。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我要去吃我的土豆焖排骨了,拜拜…
自然界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白兔、小鸭、小青蛙、小鸡……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蝌蚪了!
小蝌蚪全身乌黑,像穿了一件黑西装,长长的尾巴随着它渐渐长大会越变越短,最后完全消失。芝麻般大小的眼睛,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有长眼睛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镇山公园玩,来到水池边,看见一个小妹妹在水池边看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小蝌蚪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连忙叫爸爸过来帮我捞了两只小蝌蚪,放进矿泉水瓶子,小心翼翼地带着小蝌蚪回家了。回到家,我便把小蝌蚪倒出来,放进一个盆子里养了起来。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我的小蝌蚪,跟它们说说话,陪它们玩耍,喂它们食物。
有一次,我想吓吓小蝌蚪,就先把盆子轻轻地抬起来,再重重地放下,只听“啪”的一声,小蝌蚪一下子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跑。我一看它们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了。就这样,小蝌蚪在我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喂它吃东西时,发现它们对我投的食物不感兴趣,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我那可爱的小蝌蚪的尾巴虽然短了,但它们的身子也越来起瘦了。我想:小蝌蚪一定是想它的家人。于是我决定把它们放回大自然去。
到了周末,我拿着装有小蝌蚪的瓶子,来到公园,跑到水池边,把小蝌蚪放了回去。两只小蝌蚪在水里欢快地游向了它的伙伴,像是在讲述自己“失踪”几天来发生的事呢……
望着小蝌蚪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我可爱的小蝌蚪,再见了,愿您快快长大,早日为庄稼捉拿害虫。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那刚发的柳条,绿油油的,嫩得让人不敢去碰。我喜欢刚睡醒的小河,清澈见底,十分清凉。一些活泼的小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我喜欢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照在每个角落。一场大雨后,小草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让人十分陶醉。
我喜欢秋天,它是个丰收的季节。水果成熟了,像一个胖娃娃情不自禁想要掉下来。金色的稻谷一筐一筐往外运。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白茫茫的雪地,那随风飘落的雪花。松树像一个大雪糕,上面的雪把枝头都压弯了。
喜欢阳光,暖暖地照射着大地,为花草带来活力,为树木带来生机,为小河带来快乐,为人们带来光明。
我喜欢河水。当一阵微风吹过,河面碧波粼粼,仿佛在和风玩着游戏。河水明净得像面镜子,不时有姑娘经过时,对着河面梳梳头。许多鱼儿把这里当成游乐场,来了就不想回家了。
我还喜欢掌声。祝贺的掌声如同鲜花给人们带来快乐。鼓励的掌声犹如父母给他人带来信心。欢迎的掌声俨然歌声给对方带来快乐。各种各样的掌声让世界充满关爱。
我更喜欢发自内心的问候。在别人快乐的时候,一声问候能使人更加快乐;在别人悲伤的时候,一声问候能使人充满勇气;在别人愤怒的时候,一声问候能使人心情舒畅。
……
我喜欢大自然的万物,是那样陶醉人心;但我更喜欢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是那样让人感到温暖。
我喜欢的歌
说起歌,我们大家并不陌生,而正是这千千万万首歌中有我们每个人的喜爱,而我也无不例外。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这首周华健的‘朋友’使我听后记忆犹新,这句歌词也常在我的耳畔轻轻响起。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跟唱起来。
这首歌让我明白了友情是瞬间开放的花,而时间会使它结果;友情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友情是永不落山的太阳。让朋友走进你的心灵成为你的知己。
曾经姐姐告诉我,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既说明了朋友的重要性,也表明了友情的价值所在。但是,没有友情的人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请伸出你的友情之手,让我们手牵手,一起从‘朋友’这首歌中体验友情感受友情,珍惜朋友之情,让我们的友情之花处处开放。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我认为,友谊是人间重要之情,如果一个人连友情都不明白都没有。何谈其他之情。
我坚信自己会解释更多的良知好友。我亲爱的朋友,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友情了吗。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我能从小猫的身上看到一种执着,看到一种让人感觉到最大的能力和对于生活的一种拼搏,更是一种职业的守护者。
小猫虽然没有那么大的惊天动地的震撼业绩,但是从这种动物对自己的职业的一种负责,对自己的一种能力的一种最大的证明,这是让人感觉到的最让人敬佩和佩服的,我佩服小猫,我更喜欢小猫。
小猫的一生种职业就是抓老鼠,对猫来说如果今天抓不到老鼠那么心中就会很不舒服。这其实是我应该学习的一点,更是我喜欢它的一点。因为从猫的身上能够看出的是负责,能看到的是上进,小猫真的是太招人喜欢了。猫的生活与老鼠是对立的。站在我们的角度来想猫是一种好的动物。猫能抓老鼠其实就是在帮助我们,就是在帮助农民伯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的种下的种子多么辛苦啊。到了收获的时候没有收获多少这会多么的伤心。这样会让农民伯伯感觉到自己的辛苦付出居然会这样,让他们感觉到一种失落。我喜欢小猫,因为小猫每天能够做有意义的事。从每天的负责人上来说就是最值得喜欢,和最值得敬佩的。小猫的负责更是我值得学习和喜欢的。因为这样的一种负责才会有更多的东西感受到一种职责的所在。多少人没有这样的责任,和职责,这就是应该学习的,这更是应该努力和拼搏的。
我喜欢的小动物负责,我喜欢的小动物有种对工作负责的责任心,这样的小动物真的值得喜欢,更值得我去敬佩。
南国的情调总是很美的。诗人笔下爱赞美柔嫩的仲春,暖人的金秋,冰肌玉骨的寒冬。唯独夏,却给诗人遗忘了。而我却偏爱那火红的夏日。
夏季的风
夏日的风虽比不上温暖的春风,但和凄美的秋风,刺骨的寒风比起来可真绚丽多了。雄壮的夏风给我们带来了舒卷的云朵,骤雨初晴后的彩虹。让一切蓓蕾一同绽放在这个美丽的季节,赋予了一首夏的恋曲,吹散了人们心头的燥热,带来了酷暑中一道浸透心扉的凉爽。
夏季的雨
夏日的雨不像柔情的春雨缠缠绵绵,也不像浪漫的秋雨淅淅沥沥,更不像凛冽的冬雨刺人心皮。它行走如风,如英雄气概的侠客,一下子乌云密布,顿时大雨倾盆。哗啦哗啦,如千万支利箭射向地面,撞碎起层层水雾,又如无数根钢针,斜密交织起一幅气势磅礴的雨帘。冰凉的雨丝打落在你的脸颊,冲刷着你所有的烦愁,把你的心灵涤荡的清新纯洁。正有如余光中在一首诗中写的“看看那冷雨,听听那冷雨,嗅嗅那冷雨,舔舔那冷雨…”夏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一番冲刷之后,便只留下丝丝沁人心脾的清凉。
夏季的夜
夏日的夜虽少了秋夜的冗长,春夜的暧昧,冬夜的狂虐与呼啸,但夏夜却有独一无二的蓝宝石般的沉寂。这种沉寂使人增加了一种可亲可逝而不可亵玩的感觉。
夏季,鸣蝉蛙叫的歌唱组成了一场特殊的声乐演唱会。夏季,充满着欣荣,充满着欢乐,充满着迷人的美丽。
夏,如一个顽皮的孩童,在天宇间莞尔一笑就消失不见了,却留给我们太多的思恋,太多的回忆,太多的美丽与感悟,让我们在这个雄壮的季节里畅想。
我爱夏季!
从小对美术有点钟爱的我很喜欢欣赏一些画,要说我最喜欢的一幅画,既不是国画大师徐悲鸿画的马,也不是郑板桥画的竹,更不是齐白石画的虾,而是走进我房间第一眼看到的那幅画---那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
这是我酷爱艺术的好朋友小意送给我的,如今,她已随着火车的汽笛去了北方,只留下这幅画。这幅画有个好听的名字“山坚水丽”这象征着我和小意的友谊像山一样坚定,像水流一样美好。白纸黑画,黑墨的浓淡描出的山水,山峦间云雾袅绕,朝阳给山颠被上了色彩,水轻流着,像一条飘带,给人以美好的视觉感,展现在眼前的,的确是一幅如诗如画的风景,如梦一般。
若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幅画,我会回答:因为这里有个美丽的故事。那是夏天的一个星期六,小意邀我到她家玩,我进到她的房间,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幅山水画,我像是被迷住了似的,小意告诉我,那是打算在我生日时送给我,可惜画的左下角不小心撕了一条缝。没等到我生日那天,她就要走了,就在她走的前一天晚上,小意连夜画了一幅和原来的那幅一样的,临走之前,把画交到我手上时,她笑了。
这幅画已经两年了,至今还在那墙上挂这。我不时抬头看着那幅画……
每天放学回家,我就一头扎进书堆里,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种书,童话书,科技书,历史书,奥赛数学书……
童话书,能把我带进一个令人神往的美景;科技书,能让我看见各种各样的高科技;历史书,能使我看到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奥赛数学书,能让我挑战各种难题。这些书能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看过《格林童话》,《西游记》,《战地红樱》……
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书能使我对未来有无限的向往。书能使我的知识更加丰富。不管是外面的嘻笑声,还是那热闹的嘈杂声,我都不加理会,更不会去浪费自己的时间。
记得有一次,妈妈又利用假日去学校加班了,临走前,妈妈千叮嘱万吩咐:“宝贝,你看完书后得下楼吃饭。”我随口答应了。随后,我捧着书爱不释手地读着,读着。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吃饭的时间,可此时的我眼里只有书,脑子里只想着书。只听楼下传来爸爸的叫唤声:“晗晗,快下楼吃饭吧。”我没下楼。总算等到妈妈回家了,她一听到我还没有吃饭,便飞奔着上楼,一看,才知道我早已成了“小书迷”。她只好苦笑不得地把我拽下了楼,让我也饱餐了一顿。
我最爱读书,虽然没有欢声笑语,但却充满乐趣。
在所有的课程当中,我最喜欢语文课。
那你们就一定会问我:“你为什么喜欢语文课?语文课不是很枯燥吗?”对!我原来是怕上语文课,我不喜欢背那长长的课文,觉得它没劲、枯燥。但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换了一位语文老师,就是这位新的语文老师改变了我的想法。
我们的新语文老师姓崔,他年纪很轻,中等身材,圆脸,宽宽的眼镜后面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崔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语文课是学习著名作家阎肃老师创作的诗歌《故乡是北京》。望着这位新老师,想到又要背那长长的课文,同学们个个无精打采,课堂上一片沉寂。崔老师好像看出了大家的心思,他大声说道:“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这篇课文还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歌呢,你们想听吗?”被老师这么一问,大家先是愣住了,既而是异口同声的回答:“想!”看大家来了精神,崔老师竟然把电脑和音响搬到了教室。随着美妙的音乐想起,崔老师也哼唱了起来。顿时教室里充满了生机。见同学们来了精神,崔老师又用优美的语调,抑扬顿挫的为我们朗读了起来。渐渐的美丽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慢慢的几十双眼睛与老师连成了一片。
崔老师上的每一节语文课都非常的丰富多彩,他不仅使我们增加了知识,而且还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现在我知道了,语文课可以像音乐课一样唱出优美的乐曲,可以像美术课一样画出缤纷的色彩。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和我一样喜欢上语文课了吧!
世界上有许多美妙的乐曲,它在人们疲劳时让人们轻松。有的歌曲是深情的,有的歌曲是优美的,有的歌曲是幸福的,有的歌曲是轻柔的,有的歌曲是清新的,有的歌曲是亲切的,有的歌曲是明朗的,还有的歌曲是活泼的。我最喜欢的歌曲是《哦,十分钟》,这首歌曲是欢快地。
《哦,十分钟》这首歌是陈镒康写的词,洲鸣作的曲。陈镒康1936年出生,笔名风峰,现任中国福利会少年宫研究会研究员,曾任上海《少先队活动》杂志编辑。
《哦,十分钟》在校园内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的文化氛围。
“下课的铃声,送来十分钟,来吧,来吧,大家来轻松,让那疲劳的眼睛看看蓝天,让那紧张的大脑吹进清风......”这首歌让我感受到了课间的快乐是无穷无尽的、无拘无束的。让我仿佛想到了下课玩的愉快,十分自在。一会儿玩拔河,一会儿又玩老鹰抓小鸡。拔河是双方互不相让,分界线一会偏左,一会偏右,两方的观众都喊起了:加油!加油!......老鹰抓小鸡时,小鸡左闪右闪,当老鹰的人就是抓不着,忽然他灵机一动装累了,过了一会,马上去抓小鸡,结果一个小鸡没防备住,被老鹰抓住了,同学们有的说:“这个小鸡真笨!”有的说:“老鹰的速度太快了!”突然,上课铃打响了,班级站队进了教室......让我感受到了这愉快的十分钟。
音乐让人快乐,音乐让人轻松,音乐让人陶醉,我爱这美妙的音乐。这首歌曲,让我又进一步认识了音乐,让我爱音乐的脚步又近了,虽然这首歌不象国歌一样激昂,催人奋进,但它永远保存在我的记忆里。
在一年的四个季节里,我最喜欢的就要数春天了。在冬日的寒风中,我总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外面萧瑟的景色发呆,那是我在盼,盼春天快快来临。春,没有夏的酷热,也没有冬的严寒,我喜欢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景象。
一声春雷,打破了黎明的宁静,冬眠的动物们纷纷醒来,万物复苏了。春风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向我们走来。看,听到那脚步声,那调皮的小草弟弟正迫不及待地探出头来四处张望;柳树姑娘也换上了最新的嫩绿春装,借着微风正为过往的人们展示她的曼妙身姿;花儿姐姐们像是竞选百花皇后似的聚拢过来,姹紫嫣红,争芳斗艳,尽情地绽放各自的妩媚。那花儿多姿多彩的,你看,有黄的、有红的、有紫的、有白的,五颜六色,灿烂无比。有的花瓣还没打开,胀鼓鼓的花苞,好像随时都会猛然绽开似的;有的花瓣只开了一半,羞答答地用袖子半遮着脸;那些怒放的花儿呀,战士着自己的美丽,由浓转淡的花瓣里,吐露着金黄金黄的花蕊。
听,和着这脚步声,小溪也唱着欢快的歌曲不停地往前跑啊,滚啊;顽皮的小鱼儿也跟着小溪欢快地跳啊,跃啊,连岸边的小青蛙也毫不示弱地呱呱呱地加入进来了。一下子,仿佛成了一支出色的交响乐一般,为人们献上首首春之颂歌。
这时,太阳公公从东方升起来了,他伸了个懒腰,便慷慨地把温暖的光辉洒向大地。小鸟儿飞到枝头上,用露珠清润了歌喉,便放声歌唱起来:“叽叽叽...喳喳喳...”它们是在传递春天的消息!
春的夜晚也是美丽的,春风姑娘带来了滋润大地的春雨,她无声地飞过,把露珠轻洒下来,毛毛细雨落在了湖面,那小小的圆晕便一圈圈地泛开去。春雨过后,天空是那么明净,皎洁的月光倒映在湖水中,抬头望望,春夜的星星是多么明亮,它正向你眨着眼睛呢!
你有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吗?我想你肯定有,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火”字。
火是东西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火”字虽然简单,但是却包含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如恩格斯所说:“火把人类和动物分开,火是人类历史的开端。”是啊,人类的生活离不开火,人类用火打造工具、用火烧煮食物、用火驱寒取暖。在人类还没有火的时候,人们只能像野兽一样吃生的东西、蜷缩在山洞里熬过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据说在远古时代,一天,一个人,哦不,是一个原始人很无聊,在那摩擦两块石头,结果偶然发现了生火的办法,从此人类文明的进化之路开始了……
火,这种物质,人类在远古时代离不开,在现代社会也离不开火。今年发射神州7号飞船的是长征2号F型运载火箭,它的升空也离不开火,先是发动机点火产生强大的推动力,接着,尾部喷出长长的火焰,火箭就升天啦。
我之所以喜欢“火”这个字,因为火是人类历史的开端,是人类文明的原点。也是人类科技进步的助推剂!
动物总是最吸引孩子的生物。我也是,在小的时候天天想的自己亲自动手养活一只小狗,或者小猫也可以;让我养的小动物成为我最亲密的伙伴,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
受这个影响,我总是在我认为合适的场合跟别人要狗崽子,可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失败了。也许人们都觉的我是一个小孩,当然就是在农村孩子的话也不受重视。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爸爸终于开恩给我要回一个小狼狗来。
我最喜欢狼狗了,因为在电视里看见狼狗特别好,个子高,听话。你让它坐下它就坐下,让他跑它就跑,在主人处于危险之中的时候还会救主人于危难之间。我决心好好的养活我的这只小狼狗,我吃饭的时候最一开始的时候就先想到它,我想先给它吃,可是妈妈不让。我只能在吃到最后剩下一些给它吃。我怕把他饿着,其实我不给它剩饭妈妈也要给他吃东西的。我陪着他玩,它一来我家的时候不适应,天天哼哼的叫,我估计它想找它的妈妈。
这很正常,谁一开始离开妈妈都很不习惯。我曾经想过带着它去找它妈妈,可是我不知道我爸爸是跟谁要的这小狗崽子,所以这个愿望不能帮助它实现。不过,好在它过了一段时间渐渐的熟悉了新的家,我老抱着它和他呆在一起。这个时候小狗最是很听话的,他一动不动享受你带给它的舒服。
要开学了,我得去上学了。我只能把这个重任交给妈妈,“一定要好好养活它呀”。这是我对妈妈的交待,我走了,带着对我的小狼狗的思念离开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