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每天至少都要读两本,正如章学诚说的“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
这一天,当我读完《西游记》后,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又睁开眼时,发现我已经在一片田地里了。我站起来,看见唐僧正在念经,猪八戒在懒洋洋地打着哈欠,沙僧正守在一边,我走过去和他们打了声招呼,便坐在地上休息。突然,来了一个提着篮子的姑娘,我猛地想起:她是妖精!姑娘问:“你们饿了吗?吃点东西吧。”猪八戒打量了一下那位姑娘,我赶紧劝猪八戒,可他不听,笑嘻嘻地正准备去拿姑娘篮子里的包子,我和唐僧阻止了他。这时,孙悟空回来了,用火眼金睛看了一下姑娘,发现她是白骨精,只见姑娘倒了,白骨精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感到可惜。唐僧善良,见到徒弟打死了姑娘,便把孙悟空骂了一顿,告诉他不准再这样做,无论孙悟空怎样解释,唐僧也不听。想到他们将会因这件事而翻脸,我连忙上前跟唐僧说明,唐僧听了,后悔不已。
接下来,来了一位老人,唐僧都不理睬,我也安静地坐在旁边。我以为我会改变书中的情节,想着回家看看。可当我回到家清醒了,翻开书一看,发现情节并没有改变,这才知道原来那是一场梦。
“人不读书,其犹夜行”。我爱读书,更爱读《西游记》。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从小时候看连环画到现在看中外名著,我看的书已不知有多少了。 书中的片段有时候让我泪流满面,有时让我高兴得笑起来,我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因小女孩的不幸而感到难过,我在读《鲁滨逊漂流记》时,被鲁滨逊的勇气征服了……
记得以前,我喜欢上了杨红樱写的小说,可妈妈不让看小说,我就去图书馆借阅,但从来都不让妈妈发现,拿到家里,我就把书藏在枕头套里,一般时候,我都不拿出来,只有等妈妈不在时,我才拿出来大看一场,只要听到妈妈的一点动静,我就立刻把书藏起来,然后,装模做样地干些正事,可心里却没有一点干正事的念头,心思都在书上。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一直惦记着一本书,心想:“反正妈妈已经睡着了,我就看一会儿,没关系的。”这个想法驱使我行动起来,我找来电筒,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我一页一页地如饥似渴读起来,不知读了多长时间,忽然,从门外传来脚步声,我赶快隐藏好,这时,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是妈妈,妈妈给我盖好被子后,突然,妈妈发现在床边的手电筒,好像发现了天大的秘密,把我叫起来,要问个清楚,我招架不住了,就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结果,就不免有一顿皮肉之苦在等着我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书是一把给我们开起成功大门的钥匙,是带我们走进知识海洋的向导。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给我和姐姐买了一套注音版的《格林童话》。可是我们都不愿意看书,总是逼着妈妈给我们讲故事。
有一天,妈妈出差没回家。我回忆到妈妈讲过的故事十分好听,便拿起书本,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渐渐地,我觉得书是非常好看的,故事也是非常感人的。我被一个个故事的主角感动了,心情也随着一个个故事情节的喜怒哀乐变化着,使我感觉整个人都融入到了故事中。我看得很入迷,从八点半看到了九点半。由于年龄小,看书速度慢,才看了十几个故事就被爸爸喊去睡觉了。
从这以后,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到了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再次翻开那本《格林童话》,细细地品味这盘营养丰盛的菜肴。我看得津津有味,表情也变化多端。
当我在上四年级时,再看这本书。我便感觉到了这本书是多么珍贵,多么重要。从此,我便把每一本课外书都好好地放在书柜里,供我学习参考、阅读欣赏。
我从讨厌看书变成喜欢看书,都是因为书实在太吸引我了,学习需要积累的知识太多太多了。
所以我一定要与书为友,与书为伴,使书在我心中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让书在我的生活中成为一样不可少的东西。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然而书价一百三十元,太贵了。打开储蓄罐,全部家当只有30元,怎么办?
暑假,我来到伯父家。伯母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
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
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
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
看书是我放松时的方式,是我无聊时的消遣,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在冬日里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悠闲地晒着太阳,翻阅着喜欢的书籍,多么惬意的生活,多么难得的享受啊。
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书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再试一次》的书。我的数学一向不好,无论我怎么认真听讲,努力做题,成绩永远是在80分上下晃悠。来回考了几次成绩都无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地想放弃努力。看到我不思进取想后退的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没有多言语些什么。只是在我生日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再试一次》。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淡蓝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艰苦创业摸爬滚打,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时髦,甚至有些俗套,但是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如果此时失去成功的信念,之前的失败就白费了,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本书,告诉了我短短的两句话,却又是一个对我影响深远的道理。我了解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每当我失败后伤心沮丧时,我就会想起这本《再试一次》,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试一次,我就会成功”,终于,我的数学成绩一跃排在了班中的前几名。面对着我的进步,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
书不仅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还带给我力量,教会我道理,指引我方向,书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是最重要的存在。
我从小都爱看书,特别是小说。爸爸也是书迷,记得屋里收藏着很多书,特别是那些名著方面的。因为里面还夹杂着古文,晦涩难懂,我刚识字那会儿总是喜欢看一半丢一半,连猜带蒙的。爸爸总说我是囫囵吞枣。
后来慢慢大了些,识字慢慢多了。陆续的也看了很多书。印象中最深刻的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 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 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 人生的自尊、 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 肠,“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 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 读完这本书后使人的灵魂得以净化,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 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 《平凡的世界》 ,它会让你懂得珍惜。教会我们忘我,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教会我们坦然面对孤独。作者对生活 细致入微的观察,对事物独特的体会,才会有笔下这一段段美丽朴实的文字。 我们都是平凡的人,生活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可以引导我们思考作为一个平 凡的人,如何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虽然生活有很多的挫折与苦难,但其中也 不乏美好与希望。
读了路遥的平凡世界,感觉人的灵魂得以升华。从那以后,遇到困难遇到折挫,我都努力的去克服,勇敢面对。
我感谢路遥,感谢平凡的世界,陪伴着我这个平凡的人生活成长直至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