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喜欢看书,那是因为他们还没能体会到书带来的乐趣,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总是能带给我不一样的体验。
书可以帮我们带到不同的世界和地方。带到花的世界;带到一个真诚而又朴实的地方;带到梦的世界;带到一个可爱而又美丽的地方;带到书的世界;带到一个满是绿意的地方;带到不同的年代……
读书并不是什么令人厌烦的事。我们可以从一本书中学到知识,可以到不同的地方遨游,可以从书中体会到乐趣,可以把书看成是一位良师益友与一座知识的宝库。
读书有许许多多的好处。可以陶冶情操,可以得到为人处世“独立思考”的大道理,可以知道许多事情、认识许多人物,可以把它看作是人类生命中最大的快乐,可以体会到一个朝代与一个家庭兴亡盛衰的滋味,可以得到许多好词好句号段,这对于作文课很有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很多,希望同学们多多读书,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我相信你们也都会喜欢上读书的。
我喜欢看书,所以经常去图书馆,带上水和吃的,一看就是一天,走的时候还要买几本。
我以前特别喜欢看童话类的书,比如郑渊洁写的《皮皮鲁》、安徒生写的《丑小鸭》等等。我对作者的超级想象力佩服得五体投地,郑渊洁把皮皮路写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的,我仿佛沉浸在想象的天地,那有趣的情节让我捧腹大笑。我也为丑小鸭的命运感到一会儿伤心,一会高兴。我现在对历史类的书非常感兴趣,尤其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从书中我了解到了张飞的勇猛、赵云的胆量、孔明过人的计谋……我更佩服书的作者,我写个周记都绞尽脑汁,而他们写那么多的人物,却能写得那么精彩,真是厉害!
我总是挤时间看书。有时,我看到精彩的部份时,可是,我妈妈叫我吃饭,我就边吃边看,由于精力不集中,所以老伸错饭碗,闹出了笑话。每天晚上我都看一会书才睡觉,这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增加了知识,也开阔了视野,我爱读书,我为读书疯狂!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做什么事情?”我会不由自主地说:“我最喜欢看书。”
我对看书已经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把有空的时间都用在了看书上。每天我会尽早做完作业,开始专心致志地看书。到了周末,我会早早地起床,拿着一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所变化,有时妈妈叫了我几遍也没听见,她亲热地称我为“小书虫。”
读书能让我们我们迈出家门,你会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读《麦克斯韦“捉太阳”》让我知道了麦克斯韦是一个热爱光学的人。读《砍去了一双“完美的手”》让我了解了一件真正完美的艺术品没有任何一部分比整体更重要。读《丹麦的火车》让我知道了丹麦的火车就像我们乘公交车一样方便,不但噪音小、窗明几净而且班次多。
读书让我了解了名人的故事,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动、植物需要我们的保护……正像古人所说:“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也在书中收获着知识,收获着快乐。
读书,是一把金钥匙,帮我们打开智慧宝库的大门;书是一位向导,把我们带到了知识的源泉;书,是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
莎士比亚说过过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我很赞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在书的王国忠遨游十分有趣。每读一本书,都觉得自己是书中的人物,随着书一起飞进了故事中。
有一次,我去图书馆,看到了一本《笑猫日记——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打开了书,一页,两页,我越看越觉得有趣,越看越全神贯注,我看着书,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在我的严重只剩下了书本。我仿佛就是那只会笑的猫,在那“夏宫”里,用爪子放在那个像坐姿一样的万年龟身上进食……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我看到了一本书,不知不觉竟然从六点半看到了九点,我看的全神贯注,到了这么晚也不停下,我继续看着,一秒也不落下。
我喜欢看书,就像练体操的对待自己的身体一样,我喜欢看书,因为书是智慧的结晶,是聪明的象征。
从小我就喜欢书。小婴儿的时候,我把书当成磨牙棒。啃得一地纸片,长大识字了我把书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和最亲密的伙伴。和书在一起,我变得不在孤单。
我喜欢读的书可多了,童话类,漫画类,探索类,历史类……等等每一本书都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让我学到知识,得到启发,让我充实,让我进步,更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每当我读到一本自己喜欢的好书,那心情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美丽风景,尽情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奔跑在无边的田野上,放飞着梦想的翅膀,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好。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中的精彩常常让我忘记了吃饭和睡觉。有时候晚上熄灯了,我就藏在被子里打开手电看书。明知道这样会把眼睛看坏,可我还是忍不住想看完。
每一本书都会让我张开想象的翅膀,让我学到无穷无尽的知识。在快乐的阅读中慢慢长大,我爱读书,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书,所以喜欢买书,别人问我:“你最需要什么礼物啊?”我就说:“书。”
外公是书房里有许多书,一排排的、一叠叠,有我看不懂的“专业书”,也有我喜爱看的小人书,就是连环画,有六七百本呢,外公说都是给我的。
有事没事我总爱到外公的书房转转,转啊转,我就看见了《彩图成语词典》、《安徒生童话》、《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等等,外公说这是等我自己看的书,——我已经认识很多字了,再认识很多字就可以自己看书了。
不过,有一些书我早就自己看了,象《拇指姑娘》、《海的女儿》、《》,每一本我都看了好几遍,我觉得看字比看图画有意思得多,你能够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故事。
我家不远的家乐福里有个好大的“图书馆”,为什么叫它“图书馆”?那是因为许多人直接就在里面看书了。每次去我总会先到那里翻翻看看,然后再买上几本,有练字的描写本,有做折纸的手工书,有立体的童话书等,满载而归啦!
如果说外公是大书迷,那我一定是个小书迷。
红红的夕阳把它一点光辉洒向大地。远处,一个女孩坐在洒满了阳光的麦秸垛上,手中,拿着一本吸饱了阳光的小说,津津有味地在阳光的爱抚下读着书。那女孩,正是我。
我喜欢看书,我觉得看书是人一生中最有趣的事情了。
从小,妈妈就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我爱看书的兴趣就是从那里养成的。
我长大了一点,妈妈又把《幼儿画报》换成了《童话故事集》。这次的画少了,字变多了,也带了拼音,妈妈不再给我讲故事,而是让我自己去读,就这样,我开始了自己读书的历程。、我上小学了,那本童话故事早已落满了灰尘,取而代之的,是一份份《小学生阅读报》。这一次的画已经快没有了,文字部分越来越多,篇目也长了起来。
等我升入了二三年级,妈妈开始带我到书店选书,《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皮皮鲁总动员》……,都是我的最爱。、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大量阅读文学名著,如《雾都孤儿》、《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红楼梦》、《泰戈尔散文诗全集》等等。它们都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我喜欢作文选和各种文学名著,如《茶花女》、《红与黑》,《秘密花园》,以及各种散文诗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书海中成长,在书海中玩耍,在书海中进步。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我们不能没有书。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是我们最好的营养品;书,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看书!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书,因为现在这个年龄,正值我“职业读书人”时光——如果不喜欢读书,那么这段时间将是一段很痛苦的时光,所以我选择喜欢。但是,读书之外,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我喜欢蔚蓝的大海,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有时会驶过来一艘艘轮船,有时会飞过来一群群海鸟。我喜欢大海,是喜欢她有妈妈的胸怀。
我喜欢太阳,在太阳的照耀下,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非常的美丽。花儿更红了,小草更绿了,大树更加挺拔了,整个世界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气息。我喜欢太阳,是喜欢他有无私的情怀。
我还喜欢无边无垠的草原,一匹匹骏马在我眼前疾驰而过,一只小羊儿正在安静地吃草。让人不禁想起了古人的《敕勒歌》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的千古名句来。我喜欢草原,是喜欢他带给大地无限的生机。
我要把所有的这些喜欢都藏在心底,在夜深人静的夜晚,独自想象,默默享受
我喜欢书,喜欢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因为书带我穿越时空,让我通古晓今;因为书带我畅游未知的世界,让我了解大千世界的奥秘。
听妈妈说,小时候我睡觉前都要让妈妈讲一个童话故事,然后随着故事的结束慢慢进入梦乡。可是,渐渐地,妈妈的工作越来越忙,不能给我讲故事了。后来,我学会了拼音,会自己读书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自从自己会读书后,我一有时间就拿起书看,感情随着书中的人物高兴、生气、悲伤。
后来,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更多了,就看我感兴趣的书。记得今年过年的时候,爸爸问我:“你想要什么新年礼物?”“书。”我想也没想就说道。于是我和爸爸来到书店,我挑来挑去挑了六本书。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晚上,爸爸喊我吃饭,我好像没听见似的仍专心致志地看我的书。
我喜欢读书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每天晚上爸妈多次催促我熄灯睡觉,我总是先把灯关了,等爸妈睡着了,再开灯看书。有时甚至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直到深夜……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班上的“三好学生”。
许多人都有爱好,有的人喜欢唱歌,有的人喜欢跳舞,有的人喜欢弹琴,人的爱好有许多,可是我却喜欢读书。听妈妈说,我还没有出生时,妈妈就给我读童话故事,她上班时也给我读,就是在家里也给我读,不管是什么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读。我长大后,自已喜欢上了读书,我读过《小猫钓鱼》,它让我知道了做事不要三心二意;我读过《龟兔赛跑》,它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不要骄傲;我读过《西游记》,它让我知道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往直前;我还读过《黑猫警长》,它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机智勇敢。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也知道了并懂得了书中的知识。小时候我看带图的书很起劲,妈妈不让我读都不行,只要一看到书,我就很有精神。高尔基说过:“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托尔斯泰也说过:“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力量,书在我的面前,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新世界。”热爱书吧!书是我们的朋友,多读读它吧!
我花了五天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绿野仙踪〉〉读完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多萝西一直和叔叔婶婶住在一起,那是沙漠,经常刮龙卷风。他还有一条小狗,叫托托。在一次龙卷风里,她和托托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正好,房子压到了邪恶的西方魔女。听这里的人说:“东方魔女和西方魔女都非常坏。北方魔女和南方魔女心地善良。于是,她拥有了东方魔女的魔靴。她还听说:“奥兹王非常厉害。”多萝西心想:“幸许奥兹王能帮自己。”在找奥兹国的路上,认识了稻草人、铁片樵夫、胆小狮。他们找到奥兹后,一片绿色。
奥兹国的国王说:“你们杀死了西方魔女再来见我!”后来,他们智杀了西方魔女。认清了奥兹王是假冒的。他们有去拜见南方魔女,多萝西又重新回到了叔叔婶婶身边。我积累了好多句子:整个草原见不着一棵高大的树木,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人们休息在草原唯一的一点绿荫上。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一只小巧的鼻子,一对又黑又亮的小眼睛碌碌地转个不停。
风,像在地面搜寻什么似的,忽南忽北地刮着,一刻也不肯停下。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现代军事家,所以在我的书柜上摆有《三十六计》、《诸葛亮六出祁山等各种记载军事类故事的书籍。大概有二十多本。我小时候买的玩具大多都是什么坦克、装甲车、战斗机。经常和小伙伴们拿着玩打仗。
我阅读《孙子兵法》,知道了吴国为什么会用六万人战胜拥兵一百万的楚国。我有时还会边看书边用小人模型摆弄“却月阵”、“一字”长蛇阵玩 弄,现在想起来就好笑。
现在,我看了历史及书籍,使我知道了每个朝代的兴亡理由。我遐想着祖国有朝一日成为世界一流的强国,远胜过美国、苏联的军事科技。
书,我的终身伴侣,我喜欢你。我有时看书到了忘我的境界,跟书,在梦中游览,来到核下,看见项羽被韩信十面埋伏,因在核下。来到乌江边,看见项羽宁死不过江。来到淝水,看见北府兵打的秦兵落荒而逃。来到风雪雁门关,看见杨家将和辽军拼杀的情景。来到太原,看见李世民举兵反隋,来到孟州,看见周武王筑坛盟誓,号召诸侯举兵讨伐商纣。来到曲阜,看见孔子授学讲经。
我爱你——书,我那终身的伴侣!
读书日里谈读书。记得第一次读书是在我3、4岁时。那是从一件傻事开始的,下面,我就来说一说:
3、4岁的时候,听妈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听了之后拿起一本《格林童话》翻啊,翻啊,怎么也翻不出来“黄金屋”和“颜如玉”。于是,我就自言自语的说:“我多看一会儿,一会儿一定能出来黄金。”虽然我没有翻出黄金来,但我却感受到了很大的乐趣。自打那起,我就爱看书了,不认识字,就问妈妈。
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海底两万里》正巧我要上厕所,我拿着妈妈刚给我买的书上厕所,快读完的时候,妈妈对我喊:“袁圣童,你都在厕所里呆了半个小时了,你今天是不是不想出来了?”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书。
还有一次,我晚上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费了一夜电,差一点把妈妈的鼻子气歪了。
6岁的时候,我学会了240多首古诗词。现在,我读了许多许多书:《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书。还学会了许多的知识:三皇五帝是谁、三山五岳都是什么山,在哪里?世界第一大峽谷有多深?。这些都是其中的一点点,还有好多好多来不及说呢!怎么样,佩服我吧,这可都是我看书知道的!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书籍就像一个梯子,虽然没有人能登到顶峰,但是,你只要勤劳,就能登一个阶梯,如果再勤劳一点,就能登好几个阶梯。“书山有路勤为径,深海无涯苦作舟。”只要苦学定能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