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航,他不但是我的同学,还是我的兄弟,更是我的死党。他有一头帅气的平头,瘦高瘦高的,乍一看,就是一个小帅哥。他的性格十分古怪,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他会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哎,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周叶航的脾气,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暴躁、最古怪的。俗话说得好,“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有那么一些时候,周叶航的脾气,比老虎还夸张。在他目不转睛地,一动不动地,满脸忧伤地望着什么东西发呆时,你可千万别打扰他,哪怕是对他说一句话,那也不行,否则啊,就会受到,他的“咆哮”,再加上一些“拳打脚踢”,恐怕那时候,性命都会有些不保咯!
虽然,他脾气暴躁,令人有些烦恼,但是,他的才能,可是让我敬佩不已的。
在体育方面,他可是个全能霸王。不论是跑步、跳绳、跳高,还是跳远,他几乎样样全能,这也是让我们全班,佩服地五体投地的一点。
别以为,他突出的只在体育方面,在学习方面,他也不逊色哦!这次期中考试,他以良好的成绩,获得了三A,并拿到全班前几名的位置。
俗话说得好,人的生活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在社交方面,周叶航也十分突出。虽然周叶航脾气暴躁,但是,班上的同学们,都愿意跟他做朋友。班上的大部分男生,都是他的死党,包括许多女生,也跟他是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哥们,我的死党——周叶航,一个性格古怪、暴躁的小子,一个全能的体育健将!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郭婷婷,是我们班的一位大队长,今年11岁,上小学四年级。
我的好朋友郭婷婷有一个好脾气,不管是谁招惹她,她都不生气。班里的招惹王常常一下课就去招惹她,可是她也不生气。
有一次,下课了,招惹王又去招惹她。这一次,招惹王冲过去干脆把她头上面的女孩子用的头箍给抢去跑了。她非但不追,不哭,还坐在位子上一动也不动地好象在沉思。我感到很奇怪。出于好奇心,我就走了过去问:“郭婷婷,你为什么不去追他,抢回自己的头箍。难道你不要自己的头箍了?”她胸有成竹地说:“我当然要我的头箍。可是现在追也是白追,他早跑远了,还不如坐在这儿等。上课了,他一定会来还给我的。要是他不还给我,那我再去告诉老师。再说他是一个男孩子,要我的头箍来干什么?”
上课了,果然招惹王一走进教室就直奔郭婷婷那里把头箍还给了她。她笑着对招惹王说:“以后不要再去招惹别人了。抢东西去有什么用?知道吗,还会惹事生非的。老师知道了会批评你的。我们同学间要团结友爱。”招惹王点着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你瞧,我的朋友脾气好吗?人也非常聪明吧!
我的朋友——志鸿,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活像一位音乐家呢!告诉你,他还是我们长笛课同学们公认的“小小长笛家”呢!
有一次,我跟俊隆丶去找他玩,志鸿正在练习吹长笛。他说:“你们来当听众,听我演奏长笛,行吗?”我们答应了,坐在沙发上,听着,看着。只见他左手握笛身,右手按键,脚不停地在地上打着拍子,显得那么投入,又那么富有感情。他说:“我在艺术节比赛时,一定要夺到冠军。”志鸿吹了一遍又一遍,我们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艺术节文艺汇演那天,我跑到后台,去给志鸿送冰淇淋。他说:“你吃吧,我没有时间。”我只好自己吃。我边吃边对志鸿说:“志鸿,祝你成功!”他忙说:“谢谢。”轮到他上场了,他走上舞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然后,站到扩音器前,忘情地演吹起一首曲子——《月光曲丨》。他的演奏优美动听。观众们仔细地听着,我也入了迷,仿佛回到了抗战的岁月,跟着抗日军民浴血奋战。正当我沉浸在乐曲中时,一个高音“mi”,结束了整个曲子。顿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和同学都为他的出色演奏表示祝贺。
几天之后,老师宣布,志鸿获得了艺术节器乐比赛第一名。听到这振奋人心的消息,他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他知道这是自己几年来坚持苦练的结果,多年的汗水没有白流,终于为学校争了光。为此,他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
啊,志,我佩服你,你是我们的骄傲!
有人说“朋友是人一生中最大的财富,你的朋友越多,那你就越富有。”我不记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但是我却从中体会到了很多。
她那面庞显出一副大方的气质,黑亮的眼睛,细溜溜的弯眉毛挂在额下,一只俊俏笔挺的鼻子显出文静、温柔的神态。薄薄的小嘴唇因为忍住笑而紧闭着,蓬松的短发乌黑透亮。我们俩的友情还是我爷爷介绍来的,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我在我家楼下和我爷爷一起玩赛车,爷爷突然看见一个比我稍微大一点的小女孩站在一旁观看,爷爷看她很孤单,就对我说:“妮娜,把赛车借给她玩玩!”我便马上答应了。我把赛车给她,教她怎么玩赛车,这时爷爷就上楼了。就这样,从此我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做算术,一起复习功课,一起读课文,一起玩耍。
但朋友之间也有些冲突。有一次,我有一道题不会做,便拧过头来看她是怎么做的。可是她却用书挡住了她的答案。我似笑非笑地说:“看一看嘛,我不会做!”可她义正辞严地说:“你不懂,我可以帮助你——”没等她说完,我就冷冷的说:“我要的是答案!”她没有动,只是用坦诚的目光望着我。“哼,真不够意思!”我没好气的说。
这件事之后,我和她少说话了,也不和她玩了。虽然,朋友们经常对我笑,但一种寂寞、孤独的感觉时时袭来,朋友们的欢笑声中就是缺少她的那一种,我的心情如同一堆乱麻,陷入了难于解脱的烦恼之中。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不对,不该抄别人的答案。于是,我向她家冲去,谁知刚出大门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她。她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那天是我不好,我不该那样和你说话。”“不不不,是我的错!”我赶忙说。
感谢你,我的朋友,感谢你对我的帮助!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好朋友!
有一次,他把一条棒棒糖给我了,又想要回去,下课后,他在我面前赔笑,说:“嘻嘻,熹姐能把那根棒棒糖还给我吗?就知道你是最好的。”我想了想,说“那可是你请我吃的,现在怎么又反悔了?送人家的东西怎么能要回来?”“洋葱”见我不愿意,便说:“小姐,我知道你是很好人的,求你把棒棒糖还给我啦!”我坚决说不行,没想到他竟跟我演起戏来了,只见他偷偷地拿起水壶点了一些水,摸进眼角里,“哭着”说:“熹姐,我已经好几天都没吃东西了,可怜可怜我吧。呜呜呜,我好惨的,求你还我棒棒糖吧。”我笑着说:“好呀,你倒要说说看你究竟几天没吃东西啦?一天还是两天?我刚才才见到你吃了个面包呢,你这小鬼,还想骗我。
“洋葱”见我不中招,还不罢休,又一次向我拿回棒棒糖。又是一个下课,他又把红领巾拿了出来倒了点水上去假装吐血,他又说:“熹姐我咳嗽,呜,呜,我还吐血了,你看。”说完,他又把红领巾递到我面前,说:“你……把……棒棒糖……还……给我……吧。”我哈哈大笑,口齿不清地对他说:“是吗?咳嗽是不能吃糖果的哦,何况你还咳到吐血,那更不应该吃糖果,那你就不应该吃糖果了嘛,至于那根棒棒糖呢你就拿来孝敬我吧。”
“洋葱”见我不吃软,就给我来硬的。他趁我不注意拿走了糖果,但后来还是比我发现了,到了最后,我还是把棒棒糖还给了他。
“洋葱”还是蛮可爱的,除了有时候搞搞恶作剧以外,学习上绝对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李金龙他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整天都形影不离,我和他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只不过他比我快一分钟生的,最后买房子买到了一起成为了邻居,我们好玩的一起分享、好吃的也一起分享。
记得有一次,那是在五六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条“秘密通道”,就立马告诉了我的首长——李金龙,就在去的途中,我和他李金龙都被一块大石头跌了个跟头,我因为在前面带路伤势最严重。我走不了路了,李金龙一下把我背到腰上,说:“高天意,你还好吧!”我说:“还行就是腿这里疼,估计是破了,走不了路了。”李金龙说:“没关系,我背你,你指路。”
就这样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我摸一下我的口带,唉!这是什么东西!硬邦邦的,打开口带一看,是个悠悠球。对!是今天上午爸爸刚帮我买的,我对李金龙说:“到了到了,为了感谢你,这个悠悠球你先拿去玩。”李金龙说:“真的吗?”我说:“当然是真的啦!因为我们两个永远永远都是好朋友。”“嗯!永远永远都是好朋友。”他说。虽然因为跌了一跤回家被骂了一顿。
可是想起却是那么美好!!!!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发明创造,它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而发明创造的“基石”又是灵感,有了灵感,有了对生活的热爱,就有了发明的源泉。 我想发明一种“多功能机器人”。它的体形跟成年人一般大小,但体重却比成年人重一倍。它是用一种特殊的防弹、防火材料做外壳的。它的“肚子”里安装着记忆晶片,太阳能装置、语言装置等多种异装置。它的“四肢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两只眼晴能穿透物体表面“洞察”一切。
它一旦穿上华丽的外衣,看上去就跟常人一模一样,很难看出它是机器人。我还给它冠以了一个动听的名字——聪敏。 “聪敏“的本领可大呢!其一,如果你生病了,此时又没有亲人在你身边,”聪敏“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面前,为你遇上亲人般的温暖。
它会无微不至地侍候你,喂你吃药,帮你量体温、打针,坐在你的床边观察你的病情,并为你料理一切家务活。其二,当你工作之余拖着疲倦的身子和沉重的脚步回家时,”聪敏“会立刻迎上来,为你做全身的按摩,那手脚决不比按摩大师逊色,同时为你送上休闲小曲一首,让你倍感舒坦、轻松。
其三,看中了电视广告中的商品的你,如果想足不出户便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别着急,“聪敏”会帮你料理这一切的,决不会让你有半点不称心。其四,如果上班时间快到了,而你却还在家中不要慌,“聪敏”会立刻变成一架小型直升机,载着你向办公场所飞去。它会准时让你出现在办公室门口,分秒不差。其五,如果你带上它去效游时,一不小心跌入水中,而身边又没有一名游客,在千钧一发之际,“聪敏”会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将你救起,可他却“秋毫无损”。
当然,“聪敏‘的功能还远于此。它虽然现在还只是“活”在我的理想中,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它能和我生活在一起。
对于我这种不爱与人交流的人来说,朋友一般都是少得可怜的。 刚上小学的时候,我是很怕生的,所以,从开学开始,我成了班上的隐形人,我就是班上作为影子存在的人,也就是说,你大可以无视我。 记得我的第一个朋友:牟XX(这里就不说全名了),我和她成为朋更多相关作文>>
对于我这种不爱与人交流的人来说,朋友一般都是少得可怜的。
刚上小学的时候,我是很怕生的,所以,从开学开始,我成了班上的“隐形人”,我就是班上作为影子存在的人,也就是说,你大可以无视我。
记得我的第一个朋友:牟XX(这里就不说全名了),我和她成为朋友完全是一次无意的相遇。
那天我去图书馆看书,随便抽了一本百科书想要看,可这是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收手已经来不及了,我的手毫无征兆的就碰到了已经和我一样的拿书的手,
“对不起!”我连忙抽回手,道歉。
“咦?赵XX?你也在这里??”我抬头一看,一个戴着眼镜的清秀的女孩正看着我,眼中带着惊讶,可能没想我会在这里吧……?我以时间想不起她是谁,毕竟我和班上的人很少说话,所以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如果不是她叫住我的话,我可能还不知道她是我同学呢。
“恩……”我有些别扭地答道,“哦,你知道我的名字吗?我叫牟XX。”她热情的话然我受宠若惊,
“…哦”
“你也喜欢看百科书吗?”
“…恩”
“要不我们一起看吧?”
“…哦”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我开始变得开朗了,话也多了起来。
“牟XX,你说外星人会不会来地球啊?”我一边指着书上所画的外星人,一边问她,
“恩……可能会吧!不过外星人长得好瘦啊~~”
“哈哈~”“呵呵~~”
…… ……
啊,那些童年的记忆啊,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被抛在记忆的角落。
我的朋友啊,分别的我们,何时才能见面?
小小的个子,那红扑扑的苹果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发亮的黑葡萄整天滴溜溜地转个不停。那张樱桃小嘴,只要一打开,话匣子就如同开了机关枪。她长着一双细皮嫩肉的小手。
这双小手只要一分钟不动,好像就对不起谁似的。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钟庆。在一个火辣辣的三伏天下午,我们上完体育课回来后,拿起自己的水“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我边笑边喝,“哗啦”我不小心把水壶里的水喷了出来,她心爱的书包成了“落汤鸡”。顿时,我心里似乎坠着一块大石头,要知道,这书包可是她妈妈出差时给她买的呀!我以为将要面临一场“狂风暴雨。”谁知,她并没有生气,而是风趣地说:“鄙人乃宽宏大量之人也,不为小事而怒。”她不仅宽宏大量,还舍己为人。
有一次,同学们在教室里做作业,一股恶臭弥漫了整个教室。有个同学呕吐,有气无力地伏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我不禁皱起眉头,左右一瞧,发现几个同学都捂着鼻子,纷纷议论着。这时,老师来了,把清扫的任务交给我们。当时大家都不愿意,纷纷找借口。突然,一个小手举了起来,我心想:这人可真傻。一看,原来是钟庆,她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只见她毫不犹豫地拿起簸箕倒花圃里弄些干土来,撒在脏物上,弯下腰,紧闭双眉,眼睁得大大的,嘴紧闭着,认真得扫起来。过了一会儿,脏物终于清理干净了,臭气慢慢地散去。她红扑扑的脸蛋终于露出了笑容。
每当我想起她,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钟庆每到一处,都会留下一片欢乐。要是有几天见不到她,我还挺她呢。瞧,她又出现在我眼前了。是那么活泼,是那么可爱。
当我还在幼儿园时,看到大哥哥、大姐姐脖子上系着一块红红的三角形布块,就觉得很好奇。想伸手去摸一摸,拿在手里看一看。
当我刚踏入小学的大门时,老师告诉我们,它叫“红领巾”。 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它是用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的,它代表着无数英雄的心血。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用烈士们的鲜血染成的。从此,我十分羡慕戴着红领巾的大哥哥,大姐姐们。
终于有一天,当可以戴上红领巾时,我的心中充满了快乐,因为我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当一位大哥哥为我戴上红领巾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格外得激动,因为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戴上了盼望已久的红领巾。从此,红领巾时时刻刻挂在了我的脖子上,“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
我无论走到哪里,红领巾都会提醒我——做一名少先队员的职责。红领巾它像老师一样经常提醒着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当我做了不对的事情,红领巾便会批评我:“你怎么可以做这种事呢?这不是污辱了我吗!快改正过来”。我羞愧地低下了头,连忙改正,“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这是妈妈教的。红领巾像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带我参加少先队的活动,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