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她与朋友吵架了。放学,她一人走在大街上,心中空落落的。
这天,朋友想和她一起去买水,她还在发试卷,说不去了。朋友生气了,不满地说了声每次都这样。她听了没说什么,等她发试卷在自己的桌子上时,朋友和别的人在她桌子上乱画,她没说什么,只是急忙擦掉。在路上,她一直想着。她想起了以前的记忆。
她和朋友住得很近,只隔两栋房子。早上六点半她去叫朋友,中午下午她们总是一起回家。虽然她以前没那么早上学,那么晚回家,但她也没说什么。朋友家里很有钱,总是请他吃东西。但她并不是为了这些,因为在班上,朋友他最熟的人,也是她的好友。她总是帮朋友拿袋子,她有时觉得朋友好像是老大,而她是一个随从,但也只是随便想想。
对于朋友的决定,她总是点头,她不敢反抗。因为朋友对她那么好,她如果和朋友对着干,她心里就会觉得对不起朋友。朋友经常损她,她只好陪笑着。朋友经常向他借题目抄,她去忘记带回来,朋友就生气了,但第二天气就消了。她不知道这次朋友还能不能原谅她。
她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不去叫朋友,六点半起床,然后一人去上学。中午也如此。她觉得现在这样轻松多了,可能朋友就是因为这样,搞得这次这么僵把。她想或许她和朋友不是同类型的人,这段友谊就算了吧。想着想着就到家门口了。
晚上她梦见朋友友和她和好了,她之前的想法群没了,她希望这是真的,不是梦。。。。。。
秋风吹过树梢,黄叶纷纷飘散,这种情形使我想起了我的朋友。
她的名子叫溥阳,长着一双圆圆的脸蛋,眼睛大而充满神采,看见那乌黑的长头发,你一定就知道她是个活泼机灵的小女孩吧!
我与她相处了二年,大家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商量的,从不固执己见,有一天,我和薄阳去南河子公园,我们一同出发,走到半途,忽然有一位老婆婆也走过来,指着我们问绵绣园怎么走,这时公交车已经到了,我催着叫她赶快上车,可是薄阳却说:“我们应该帮助老奶奶找到这个地方。”我说:“要是你帮老奶奶找,要花上一段时间,我们是去公园玩耍的。”这时薄阳说:“老奶奶都这么大的岁数了,她要是找不到地方该怎么办呢,要不我们俩人把她领去吧,如果别人也像我们一样不理会人,那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急人所难呀,我终于被他说的话感动了,于是便一起去找那个地方,大约半个小时完成了任务,我们又高高兴兴的去公园玩了。
虽然我现在转入中宁九小了,和她分别了一年的时间,但是我常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日子。
“早上好!‘好朋友’跟我一起去晨跑吧!”我的“好朋友”把头伸出来摇了摇,又缩回去。“你还要睡懒觉啊,好,随你,随你。”说完我就晨跑去了。悄悄告诉你们这是我的“好朋友”——小乌龟。
我的“好朋友”它有一个坚硬无比的壳,那一双黑葡萄似的小眼睛,一条短尾巴,四条脚上有着锋利的小爪子。我交到这位“好朋友”是在去年暑假,那年姑妈从上海回来,给大家礼物,我得到的礼物是只小乌龟。我欣喜若狂把小乌龟放在水盆养他。刚刚开始它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把头缩在壳里,一动不动。当它把头伸出来时,我一伸手,它就把头迅速缩起来。我并没有放弃,继续试着和它交朋友。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好朋友”的感情也一天更比一天好。在小乌龟和我交朋友的时候,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有一次,我正准备和小乌龟出去散步,突然发现小乌龟把头缩起来,我以为它正在睡觉,就轻手轻脚来到水盆,用手敲了敲它的壳,只见它一声不吭,我继续敲了敲壳,还是不动。我心想:平常小乌龟睡觉我敲它的壳时,它就醒来,今天怎么了呢?我疑惑不解,我把小乌龟拿起来,动了它的脚,它没有动弹,这时我着急万分,赶紧叫妈妈过来看看,妈妈说:“它可能死了。”我听了十分伤心,正要给它送行,发现它是假死的,我又高兴起来。
这是我的“好朋友”——小乌龟。
时间转瞬即逝,小学的生活早以拂袖而去。小学的过去,让我觉得长大了许多,这也是许多小孩子的愿望--一夜之间变成大人;但与欢乐相反的是,小学的朋友因为学校的分散,也多多少少没了联系,因此上初中后我的朋友经过了一大次更新--当然,更新也给我带来了数不清的欢乐。
今天,我就说说其中的一个朋友--郭诗弋。
要说外貌,他不像明星那样美丽的迷死人;说身材也不像艺人们的S型腰;和明星艺人比起来她简直是格格不入,但她自身却带着莫名的亲切感,就因为这种感觉,把我与她拉成了朋友。
头发更不是花红柳绿,形状百变,一头短发将她不求华美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至,她的造型多半都是没回头率的普通装束,但正因为这样才在追求时髦的人海中别具一格。
更值得一说的是他那鼻前架的眼镜,自从我晓得有眼镜这东西后,一直都把带眼镜的当有学问的人,看来郭诗弋也不会例外吧!记得那次去买练习册,我终于发现了他的眼镜来源,来自于书,名着那类的书,像海绵一样吮吸书本,带给了她眼镜但更多带来了知识,偶看她永远都不会在知识的海洋被淹死,她会像鱼儿一样自由的穿梭。
郭诗弋,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却是我不普通普通的朋友!!
贪吃的好朋友
她,有一头乌黑发亮却乱糟糟的头发,大眼睛不停的闪着。个头不高,可特别能吃,要不是她贪吃这个原因,恐怕也不至于长得这么胖。她就是陈晓菡,她的贪吃,可是有事实证明的。 一天,我和陈晓菡一起放学回家。都快到家门口了,她忽然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拼命的往回跑。我正纳闷儿,只见她飞快地跑到一家小卖部里,买了一包五角钱的小零食,这才心满意足的往回走。买到了零食,陈晓菡整个人都放松了许多。闭着着眼,品尝着美食,嘴不停的动着。自己饱了口福还不够,她还想和我一起分享。唉——为了一包五角钱的小零食,不惜多跑一段路,陈晓菡同志的这种精神真让我佩服。到了家,可我家没人,只好和陈晓菡,一块儿在楼下的石凳子上做作业。不一会儿我的作业都快做完了,再看她,还在品尝美味佳肴呢!品尝完了,这才回过神来,忘情的舔了舔手指,不紧不慢地做起作业来, 一次,陈晓菡无意中翻开我的日记本,发现我写她的日记中把她丑化了,有一点生气。回家路上,我试探地问她:“你还生气吗?”陈晓菡小嘴一噘网 ,有点不满的说:“当然生气了!”忽然,路边的小摊散发出热狗的香味,香味钻进了我们俩的鼻子。陈晓菡停了一下,又说:“生气,也要吃玩了再生气!”说罢,飞奔到小卖部,买了一根热狗,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
朋友是抵抗忧愁,不愉快和恐惧的保卫者,是友爱与信赖的罐子。 ------题记
时光匆匆流去,黯然回首-----童年的啼哭声渐渐离我远去,我拥有着朋友那最温暖的肩膀。我想在你耳边悄悄地说
一句:“你们,是我生命里的喜怒哀乐,是我贴心的棉袄!”
踏入校园,羞涩的你我,逐渐变得友好,关系变得亲密; 踏进班级,毫不了解的你我,似曾相识,一双鼓励的手将我们牢牢地牵到了一起。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的称呼。
一年级,“石头、剪刀、布”,陪伴着我们;二年级,“老鹰捉小鸡”,让我们相互保护;三年级,“开不开”,让我们拥有团体意识。这不只是一个个简单的游戏,这是我们一段段美好的回忆。
我们之间也介入了矛盾。记得,那时你找我表演节目。你不停地追问我:“演还是不演?”我想演又不想演,有点儿犹豫不决,便一再往后拖。你一看,特别着急。弄得我们都很不高兴。事后,仔细想想。有人张罗,不是更好吗?这说明你心里有我这个朋友。
后来,在练习的时间里。我们淡化了矛盾,消除了别扭,重归于好。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伸出彼此的双手。冬天,在我摔倒的时候,你义不容辞地伸出那温暖的双手,扶起我。笑呵呵地说:“没事吧?”那一刻,我的心融化了,温暖了。还记得,那一次你哭泣,我微微靠过去,安慰说:“别哭了!”那一刻,你向我展开拥抱,我不知说什么才好,我们抱头痛哭。还记得------
无论在哪,我们总爱往一起凑;有的时候,又像心有灵犀似的,想到一起去了。
这些年,我们风风雨雨。我们度过艰难,品味着甘甜;我们有过快乐,快乐的是能有一个好朋友;我们幸福过,肩靠着肩,下雨时同撑一件衣服,心中夹着太阳!
我只想说:“朋友,我永远守护着你!我就是你心中的那颗守护星!”
今天,是个大晴天,阳光明媚,妈妈带着我去花鸟市场。
我看见了一只小兔子,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它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耳朵长长的,好像能听到几十里外的声音,真神奇!它有个最大的特点是长着一张三瓣嘴,与众不同。它全身雪白,尾巴像一个小绒球。 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妈妈,妈妈走过来说:“你这么喜欢,那就买下来吧。”我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回家的路上,我在思量着怎么给它取个名字,妈妈说“它全身那么白,干脆叫它白白好了。”我一听,觉得这个主意挺不错,满口答应。回到家,我赶紧找了个笼子给它住下。白白很可爱,它最喜欢吃胡萝卜和青菜。
有一次我想逗它玩,把胡萝卜举在笼子口上面,故意不让它吃到。它一看见就用力地往上跳,我说:“白白呀,你努力跳啊,你最喜欢的萝卜就在上面,难道你不想吃吗?这可是一顿美餐哦!” 白白竖起耳朵,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它的后腿使劲地往上跳,前腿用力地往前伸向笼子口,试图想抓住胡萝卜,结果第一次落空了。但白白一点也没灰心,还是一个劲地向上跳,真有“一种不吃到胡萝卜誓不罢休”的决心呀!功夫不负有心人,白白跳了很多次,胡萝卜终于被它抓住了。它得意洋洋地吃着,眼睛还一直望着我,好象在说:“瞧,你看,我厉害吧?胡萝卜被我吃到了!”
我很喜欢白白,一有空的时候我就逗它玩。它就象我生活中的一位好朋友,给我金色的童年增添了很多快乐。
红领巾—我的朋友红领巾刻满了我童年的故事,刻满了我童年的快乐。红领巾是我永远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扫墓,缅怀英烈。
第二天,我穿着干净的校服,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带着自己作好的小白花,挥舞着少先队队旗,神气地走在路上。经过一番艰苦的路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英雄园,站在英雄雕像面前,看着自己的红领巾,不禁想起了英雄烈士抛头颅,洒热血,为自己的祖国贡献生命的场景,他们用他们鲜红的鲜血化为一条条红艳艳的红领巾,他们用自己的力量激励着我们。我不禁落下了泪。接下来开始唱队歌。
音乐响起,我伴着这铿锵有力的歌声,回想起了那一段段感人的画面,即使英雄烈士们离我们远去了,他们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但他们那有力的精神和殷红的鲜血将永远伴随我。唱完歌,我们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开始宣誓,虽然这一句句话是那么普通,但它们却是那么有力量,或许这就是红领巾激励我们的吧。最后,是献上小白花。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和红领巾一起将小白花献给了英雄们,希望他们一路走好。这一次活动我真切地感受到:啊!红领巾你就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染成的。
我要时刻牢记这一切!谢谢你,红领巾!谢谢你陪伴了我多年的学习生涯,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快乐的童年。红领巾,你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I"m a booklover, but some of my classmates call me “book-worm”。 I never mind it because reading is one part of my life。 Books are my best friends, I think。 Do you know books are the ever-burning lamps of accumulated wisdom?
When I"m free or in trouble, I always take out a book and read quietly。 In no time, I"ve put my heart into it so that I"ll forget all the troubles。 It"s in this way that I"ve formed the habit of reading in any time。
Little boys as I was, I was interest in picture books and storybooks。 I was struck by them。 No sooner had I entered the middle school than I began to read novel, plays, essays and so on。 I found I could get much from them。 Little by little I took great interest in literature and last term I won the first prize in the composition contest among middle-school students in Zhe Jiang。
Reading “The Emperor"s New Clothes”, I had to let out a burst of laughter over his fool。 “The Little Match Girl” couldn"t keep me from crying for her misery。 “ Robinson Crusoe” took me into a strange world full of danger。 And I was also deeply impressed by Helen Keller"s patience and perseverance… Besides these, books also tell me other thing -how to be a man and how to tel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In a word, good books can make me know what I didn"t before。 So I think of a good book as my best friend。
I"ll never forget this famous saying,“ Good books are best friends who never turn their backs upon us。”
前几天,我与朋友闹了个小矛盾,便引来了一场“分手”的悲剧。
事情是这样的:朋友没经我同意,拿起我的日记本就偷偷摸摸看起来。正看得津津有味,被我发现了。我忘记了一切,大发雷霆冲她说:“啊!你偷看我的日记!快点还我!这可是花了我无数心血的作品!”她一下子不知所措,急急忙忙走到我面前,像仆人一样递给我。我二话不说,抢了本子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真可恶,我们分手吧!你太过分了!”可是耳边仿佛又响起另一种声音:“我们是好朋友啊!怎么说分就分呢?……”“随便吧,分就分!我还有别的朋友啊!……回去道歉?那怎么好意思呢!”想到这里,我咬咬牙,决定不再理她。就这样,我们不理不睬,过了好几天“分手”的日子。可每当想起我们形影不离的时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有时我真想对她说:“原谅我好吗?”可不知为什么,藏在心里好久好久也不敢说出来。我……我的朋友,对不起了,下课让我们重新在一起吧!
俗话说:冤家路窄。可这偏偏发生在我们这对朋友身上。我们不再“分手”了,好吗?唉,我错了!
这是一只用棉花和布做成的小狗,粉红色的皮毛,有点模糊不清的眼睛,黑鼻子红舌头,,头上还有几根红毛。这只瘦小的小狗,从我小时候起,就一直陪伴着我直到现在。今天偶然想起它,不禁回忆起与它之间的一段故事。 那时我4岁。一天,我和爸爸走进一家不大的商店。店髦玩具很多,我和爸爸在各式各样的玩具里看到了两只安静的小狗。 我足足端详了它们十分钟,它们没有反应,仍然趴在玻璃柜里,大眼瞪小眼地望着我。
爸爸问我:“你喜欢那只蓝色的,还是那只粉红色的?” 我两只都喜欢,拿不定主意。爸爸说必须在两只中间选一个,于是我选了那只粉红色的。 我记不得那时是怎么回事,在玩它的时候,我总喜欢抓着它的脖子。 就那样抓了几个月以后,小狗的脖子断了,它完蛋了。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 外婆会做针线活儿,那时,她可帮了我一个大忙,小狗“复活”T。 为了不再伤害它的脖子。我改拎它的耳朵。
我总以为小狗福大命大,度过了那段时期,就再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哪知世事难料,小狗再度陷人危险,它的耳朵掉了。 外婆说就算把它的耳朵缝起来,也很容易再掉,最好把它的耳朵和小半边脸缝在一起,这样更牢一点。我只好答应了。 从此,小狗有一只耳朵就永远贴在脸边,拎不起来了,就像我的一只胳膊肿了抬不起来一样。 以后,我只好捧着它走路,偶尔深感内疚地看看它的脸,却还是那副平淡的表情。 我一直捧着它走路,直到现在—妈妈把它锁进橱里以前。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不知道跟它讲了多少话,也不它听进去了多少,但对它,我总是夹杂着一种特殊的感。而目。无法言表。知悄 我想好了,去请求妈妈把它从橱里放出来,让我好好地肴,·看、摸一摸这位昔日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