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的副班长罗一楠可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他圆圆的大脑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千里之外听得清清楚楚的耳朵和白里透红的脸蛋,让人感觉他十分可爱.他属蛇,但是大家都一致认为他属猪,因为他那大大的猪鼻子和猪耳朵,和大家都不一样.
暑假时,他来我家玩,我和他一起去买早点吃,一下子,迎面把一个小弟弟给撞倒了.我正想去扶他,一看,原来是楼下阿姨的儿子,这个时候我拉着罗一楠对他说:“快点跑吧!楼下的阿姨可凶了,上一次有一个大姐姐把小弟弟给撞倒了,被阿姨批评得泪流满面。”罗一楠好象有一点舍不得,看见阿姨来了,我灵机一动,跑进馒头店,假装在那里买馒头,罗一楠没跟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先进去了。阿姨一过来就说:“我的宝贝啊!是谁把你撞倒了。”阿姨一看见罗一楠就对他说:“好你个小兔崽子,撞倒了人连个对不起也不说,站在这里和木头一样。”罗一楠似乎要讲什么,但又没胆量讲,我看了这情景之后,不由对他有敬佩之情,我在心里想: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于是我大胆的出来承认了自己的不对,向阿姨道了歉。
以后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
我有两个特殊的朋友,它们是我的好伙伴,无论我是否高兴,它们都会陪在我身边。你们一定很想知道我的两位朋友是谁吧?
下面我就告诉你吧!我的这两位朋友,其实是我家养的两只小狗,一个是披着一身铠甲的“贝克”另一个是浑身雪白像毛线球一样圆的“旺旺”。“比克”聪明勇敢,虽然身材比较瘦,但行动非常敏捷,每次发现我有危险,它还会来救驾呢。有一次我被邻家的一只小狗追,是它冲上去咬走了敌人,使我幸免于难。旺旺乖巧听话,它小巧玲珑的面孔上,长了一双大大发光的眼睛,一身粉白色的皮毛就像雪地撒了几朵桃花,尾巴上的花纹一圈白一圈粉,好像一串珍珠。
它们俩在外表上,有极大的差别,但在爱好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非常爱啃骨头,每次给它们俩喂骨头,都把它们乐得直打滚。当我把骨头扔给它们的时候,它们就把骨头叼到远处,生怕别人来抢似的。无论我去哪里,它们都跟着我,就像我雇得保镖一样,不离我左右。这几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旺旺的肚子大了起来,我问妈妈:“小狗的肚子为什么大呀?”妈妈告诉我:“小狗要当妈妈了。”我高兴地蹦了起来。
真希望“旺旺”能多生几个“小旺旺”到那时,我的朋友就会更多了
书的海洋,是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童话、科谱、神话、寓言……可是,我认为,最适合我们小学生阅读的,还是《小学生导读》。为何,它对我来说,是这么有吸引力呢?因为呀!遨游《小学生导读》,会让你感受到,生活是有趣的,世界是美好的。并且,它的内容十分广泛,有:叙述类,有抒情类,有时还会冒出两个小幽默来,简直是太有趣了。
在我记忆中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我们班上的“知名人物”》。这是一篇搞笑的文章,里面的语句风趣幽默,生机动人。比如说其中的一段:“一位同学跑过来,不小心踩翻了水盆,水正好泼到了幽默大王项仲涛身上。那位小同学不禁:“啊咦!”这时幽默大王说:“我又不是女孩子,你叫我阿姨干什么?”大家哈哈大笑。结尾,又用一句爆笑语言结束。整篇文章,活灵活现,感觉把一个个小伙伴写活了一样。记得这一篇文章选自2010年6期。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每次从老师手中领回《小学生导读》,我都会轻轻地打开,仿佛它是一块宝贝。淡淡的墨香扑鼻而来,新颖的内容和生动的画面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小学生导读》像一位知心的朋友和老师,到我遨游人生的海洋。《小学生导读》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让我学会了人生的哲理。你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一个时刻陪伴着我不会说话的朋友和老师。
啊!《小学生导读》,我应该怎样感谢呢!你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讲解着在教科书中无法了解的知识,展现着现代的文明社会,传播着怎样做人道理…
《小学生导读》,我爱你这位不会说话的知心朋友!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们手中的营养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只要看起书来,就会像饥饿的人找到新鲜的事物一样,对他爱不释手。它时而惊心动魄,时而趣味无穷,时而让人开怀大笑。
记得有一次,妈妈想带我去逛街买衣服。我却先跑回房间取来书才和她一起坐三轮车来到了五马街。妈妈终于挑到了一个满意的店了,我也找到一个可以看书的地方了。我坐在沙发上,二话不说翻开书看起来,不一会儿,迷上了,妈妈买好了衣服,我一点儿也没发觉,她拍拍我的肩膀叫我走,我像机器人似的站起来,毫无知觉地跟着妈妈走出了商店,眼睛却寸步不离开书本。走着走着,不知道是哪个人,在我前面挡路,害得我一头撞在了妈妈的腰上。我从故事中惊醒了,在一旁的叔叔阿姨看见了,不停的“咯咯咯”笑着,我的脸红了。
还有一次,我做完了作业,拿起一本《皮皮鲁和五角飞碟》,一边看一边笑。坐在客厅的妈妈听见了,推开了我的房门,对我说:“彬浩!谁让你看书了,快放回去!做作业去。”“做……做完……了。”我吞吞吐吐地说道。“我的家庭作业呢?”没办法,我只好把“皮皮鲁”关进了抽屉里,拿起妈妈布置的家庭作业。妈妈一出门,我就从抽屉里拿出“皮皮鲁”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时间“滴答滴答”过去,我完全沉浸在“皮皮鲁”的世界中,妈妈从门缝里发现了我的“所作所为”,一声怒吼,吓得我把“皮皮鲁”扔出了几尺远。
书就像一杯香喷喷的牛奶,我就像婴儿,不停地贪婪的吸吮着牛奶,品尝着美味。爱书吧!书很甜!
我的好朋友是旺仔,它是一只贵宾犬,它与我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在去年的暑假,大伯给了我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就是旺仔。原先我不敢跟旺仔玩,因为我害怕它咬我,大伯就把它先放在他那里。但是,三天以后,我就和旺仔有了亲密的接触,旺仔闯进了我的生活。从那一刻起,我就变了,天天和旺仔下楼玩耍。记得有一回,旺仔发现了一块肉骨头,没想到,旺仔不理不睬的,难道旺仔不饿吗?我就让旺仔去啃,没想到,旺仔不吃的原因是因为上面有几只蚂蚁,一下子就吐了出来。但是蚂蚁们好像记住了这个仇,第二天,我和旺仔下楼玩,刚一出来,旺仔的腿就抖得不停。我弄开它那面条似的卷毛一看,我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因为有一只小蚂蚁正趴在旺仔的腿上一直咬着它呢!但是有一天,我和旺仔的美好时光就该结束了,因为旺仔要回老家了,它的新主人拉着它,旺仔抓着门框,留下了几道抓痕。没办法,爸爸送旺仔回了老家,那天,我哭了好久好久。
旺仔走了之后,那几道门框上的抓痕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我永远不会忘记旺仔,因为它是我最好的好朋友,虽然相处的时间有点短,只有三个月,但我不会忘记它——旺仔!
我家后院的鸡棚里有几只刚抓的小鸡。这些小鸡可爱极了!黑黑的绒毛、尖尖的嘴巴、亮亮的眼珠子、细细的小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左右摆动,真像小孩走路的样子。我对它们特别“厚待”,让它们天天吃干净煮熟的小米,喝自来水,及时打扫它们的“起居室”。它们对我也十分热情,一见我来就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渐渐地,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每天天一亮,我就起来喂它们。拿着昨夜煮好的小米,还没走到鸡棚,瞧它们,你挤我拥、争先恐后、摩肩接踵,仰起黑茸茸的脖子,张开尖尖的小嘴,高兴地踮起脚跟,叽叽地仿佛在说:“饿死了,饿死了!”当小米粒铺天盖地撒下时,它们有的跳起来去接,有的低头啄,还有的散到四周抢食。。。。。。一下子,刚才黑压压的一片仿佛是一块块黑布四分五裂了。煞是好看!再看它们啄食的那个劲头,多么认真、多么仔细,连一小粒也不放过。“酒足饭饱”之后瞧它们悠闲自得的,有的趴在地上晒太阳,有的在鸡棚前踱来踱去,有的还在刨着地,好像没有吃够!忽然,有两只打起架来,恶狠狠地彼此用嘴啄对方;但不一会,它俩又和好如初,一起啄食、喝水。多么可爱的一群小精灵啊!
我最喜欢这些小精灵,因为它们能够使我愉快,而我也同样能使它们快乐。因此,我们是好朋友。当我和它们在一起时,我能够得到无限的乐趣,能够从繁重的学习任务中稍稍有所解脱,品味到一种温馨的自然情趣。
我与我的好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但是要找到一位知心的朋友,那可就不简单哦!
每当我打开铅笔盒,拿出这一只水笔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和刘雨诺之间的友谊。我和刘雨诺有一只一模一样的水笔。有一次,刘雨诺的水笔不见了,她到处找啊找,怎么也找不到。忽然她看见我手上的水笔,生气的说:“刘欣,这是我的水笔,你干嘛拿我的水笔呀?害我找了半天!”“我.我.我没拿你的笔......这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水笔,跟我的一模一样,还说不是,快还给我。”雨诺发怒了,我第一次看见她这样的生气,有些语无伦次的说:“这是我自己的......你干嘛这么凶啊?”“还说没有!”我拿着自己的笔尽力的为自己辩护。俩个人红着脸,谁也不理谁。
终于挨到了放学,全班同学排好队伍井然有序的走出教室,这时刘雨诺从后面追了上来,搭着我的肩说:“刘欣,对不起,早上我不应该这么生气,你看,我已经找到我的水笔了!误会你了,实在不好意思。”“没关系,你找到水笔,我也替你高兴,早上不开心的事我早就忘记了。”我们俩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一起手拉手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如果想要和朋友和好的相处,不管我们是有误会也好,开心也好,都要敞开心扉相互谅解,互相分享,相信你也会有很多的好朋友。
我有许多好朋友,其中和我最要好的同学是曹江飞同学。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脸已经被太阳晒得发黑。他对人很热情,只要和他在一起,心里就会感到热乎乎的。 有一次,我把一份单元过关卷给丢了。当天下午我在家里翻箱倒柜,找遍了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可是连影子也没见着。正在我焦急万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时,飞飞来了,他知道我把卷子给丢了的事后,马上帮我找起来。
可是最后还没有找到,我急得都快哭了。这时,他沉思了一会说:“呀!我怎么忘了呢,我们学校发了两张,你等一会,我回去给你拿来’。” 吃完晚饭,我想:飞飞万一是和我开玩笑怎么办?不行,我得去看看。想到这儿我向他家走去,那时候天气闷热,许多人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块在外面乘凉。我走到他家门口,咦!他家怎么还亮着灯?推门一看,飞飞正在写什么。
他满头大汗,神情很专注,就连我进屋他都没有发现,于是我对他说:“这么大热的天,你还用功呢?”他猛地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支支吾吾的说:“没,没写什么··。一”我抢步向前去,拿起他写的那张纸。啊!他正在给我抄卷一子呢。此时,我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似的,什么也说不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是我常说的话。可此时此刻,我注视着飞飞,泪水模湖了我的眼睛。
说起朋友嘛,我有很多朋友,但这些朋友基本都是华而不实的,虚伪的,但只有柴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知心好友。
柴琪长得不高,有一双又大又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双瘦弱的小手,令人羡慕的还是那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
柴琪上课时的认真劲儿,真是可爱极了,上身前倾,如果碰上夏天的下午打瞌睡时,就会用手轻轻敲打一下脑袋,告诉自己:哎呀柴琪,你怎么能在上课时打盹呢?要好好学习呀!并且柴琪还会努力的把眼睛睁大,那神情仿佛要把谁吃了似的。很可爱吧?
柴琪既是我学习上的朋友,又是生活上的朋友,跟柴琪一起玩,我都觉得我原本中等的学习成绩上升了不少呢!柴琪是一个开心果,我心情不好时,总是可以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一下课,我俩总是聚在一起像大人一样,聊一聊超市的零食价格,或是猜想这次考试会得多少份。
但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是和好朋友一起玩。我就挑一件给你讲讲吧!
一次体育课,我和柴琪一人拿了一个篮球,老师说完自由活动后,我俩飞快地“霸占”了一个球位,开始练习投篮。柴琪投篮很有天分,只是因为身高问题而投不进,对喽!柴琪又得发扬她那股坚毅的“牛”劲啦!(柴琪是属牛的)不一会儿,李思璇蹦蹦跳跳地过来了,问:“能借我玩会你们的篮球吗?”“NO!”我和柴琪不约而同地回答。为了能玩篮球,李思璇只好采取“特别手段”,那就是——追着我和柴琪满操场跑!我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把李思璇当怪兽一样。边跑还边“鬼叫”,李思璇追累了,就停止了追赶。
我和柴琪跑到“最安全的地方”,一屁股坐了下来,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大眼瞪小眼的,一齐哈哈大笑起来,真开心啊!我希望我和柴琪这份真挚的友谊能保留到永远!
“张辰瑞,快把球传给我。”“不行啊,他们把我围起来了,球传不出去啊!”张辰瑞青筋鼓起来,抱着篮球对我艰难地答道。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张辰瑞,我们正和别人打比赛呢。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都很喜欢篮球,常常一起打比赛。
有一次比赛,让我至今难忘。那次,我和张辰瑞、张玮伦一队,赵奕博、林敢、张其颢为另一队。球是我们队先发的,我佯装对张玮伦叫道:“过来接球!”暗地里却给张辰瑞使了个眼神。然后飞速将球传给了张辰瑞,张辰瑞接到球后立刻飞速向对方的篮球架冲去。为了引开对方的防守,他对张玮伦叫道:“张玮伦,你快往篮底下冲去,我把球传给你,你再去投篮。”果然赵奕博和张其颢急冲过去挡张玮伦,只留下林敢一人防张辰瑞。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和张辰瑞立刻冲向了篮球架,我先冲上去,挡在了张辰瑞和林敢中间,让张辰瑞没有一点障碍地投篮。张辰瑞心领神会,抓住了时机,以一个三步上篮投进了一球。
正因为这一场心灵默契的比赛,我和张辰瑞的关系越来越好,从朋友的感情升到了密友。我们两个常常互相安慰。比如说我语文考差了,他就会一边做鬼脸让我笑,一边安慰我:“考差了也没啥大不了的,下次考好一点不就行了?”每次听了他的安慰,我就会不伤心不难受了。
后来我又听他说他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这更让他成为了我毋庸置疑的最亲密的朋友。
我有一个知识丰富的朋友,你想认识它吗?
当我好奇为什么每天会有日出和日落时,一“问”它,它就会一字不漏的告诉我。当我正为写不出作文而头疼时,只要向它“求助”,它就会像老师一样细心地辅导我。当我无聊时,只要和它在一起,就再也不会感到寂寞了。这个朋友在任何方面都帮过我,这让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好!它就是——书。
有时候,经常因为看书没有把握时间,而被妈妈批评。
那一次,放学回到家后,在桌子上,看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四大名著。“哇”!我兴奋的叫起来“太棒了”!我早就听说《西游记》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水浒传》里的打虎英雄武松。《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于是,扔下书包,抱着书,一溜烟儿似的跑进房间囫囵吞枣地读起来。看见孙悟空大战白骨精时,我暗自为他加油。看见武松把老虎打死后,我满腔欢喜。看见林黛玉流泪时,我也泪落如珠。看见诸葛亮火烧博望坡时,我不禁佩服起他来。这时,妈妈那高音喇叭有开始了:“佳意,快点做作业了。”“知道了。”我满不在乎地说。接着,又“口水滴答”地看起来。
不知不觉,已经七点了,我把书一扔,忙从书包里拿出作业本开始做作业。“吃饭了!”妈妈吆喝一声。我吓得“屁滚尿流”,说:“我马上就做完了。”“回来这么久在干吗?还没有做完……”唉!又被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