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喜欢吃肉类的菜肴,爸爸妈妈经常说我是食肉动物。在众多的肉类菜肴中,青瓜炒鱿鱼让我情有独钟。这可是有原因的哦。那是在我7岁那年,有一天,我听爸爸对妈妈说,他的老板被他炒鱿鱼了。
于是,我就问妈妈:“妈,什么叫炒鱿鱼?”妈妈摸着我的头说:“炒鱿鱼就是一道非常好吃的菜呀。”我兴奋地对妈妈说:“我也要吃!”妈妈微笑着说:“好!今天我们家就吃炒鱿鱼。”后来,我偶然听妈妈对爸爸说今天是我们炒别人的鱿鱼而不是被炒鱿鱼,不要放在心上之类的话,我听不懂,于是没放在心上。下午,妈妈下班回来,果然从菜场上买回了鱿鱼和青瓜。开始做菜了,我就跟在妈妈后面,看妈妈洗鱿鱼、切鱿鱼、炒鱿鱼。不大一会儿,香喷喷的青瓜炒鱿鱼就上桌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妈妈边笑边说:“小馋猫,饭还没盛呢就吃菜!”我对妈妈说:“这么好吃的菜,为什么以前不烧?味道太鲜美了,好吃!”妈妈若有所思地说:“你爸不喜欢吃海里的东西,所以从没买过,既然你喜欢吃,以后家里就经常做。”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炒鱿鱼原来是开除的意思。我也经常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说,他总是避而不答。我再问,他就说:“等你长大了就自然会知道的。”看来,菜肴里也有学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伊春恐龙博物馆。
周末,我和妈妈来到恐龙博物馆,按照博物馆地上的指路方向箭头,首先来到了第一站——时空隧道。这里有地球、月球、土星、金星……过了 时空隧道,便穿越到了远古时代。先来到一处柜台前,里面陈列着一些单细胞动物。看看这化石,再读读上面的注释,使我了解了更多知识。接下来,我和妈妈来到了恐龙生活的地方,这里有梁龙、霸王龙……看!这霸王龙,脚踩着一只小龙,嘴里还叼着一只小龙,还时不时地发出吼声,真可怕。
然后,我们到了第二站。这里是一个巨大的展厅,里面摆放着好几尊恐龙化石,还有两块平头鸭嘴龙的骨头呢!看!那只恐龙,脖子长长的,头向前伸着,嘴巴也张着,似乎在怒吼。而且这里的恐龙有一只真骨含量居然达到了95%。真是好漂亮。
我们来到了二楼展厅,里面陈列着一些古代劳动人民的器具,还有一块棺盖呢!棺盖是用树皮做成的,在没有现代工具的情况下,一块树皮能取得这么完整,古代劳动人民的刻苦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接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些昆虫化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块蜻蜓化石。最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块野猪化石和一块长毛象化石,都是非常漂亮的。
看完了这些,我和妈妈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恐龙博物馆。恐龙博物馆是我最喜欢的的地方,明年的假期我还要去参观的!
我是一个天生爱说校园流行语的孩子,不信?你看我在校园里的一天。
刚进教室,就见一位同学拿着农夫山泉喝着,我随口就说:“农夫三拳,有点疼!”结果逗的全班同学哈哈大笑。这时,我又听见有两位同学在谈论钱,我马上凑过去说:“钱不是万能的!”“对!”“不过~~有时还要用信用卡!”“啊?”这句话惹怒了正方,“如果多吃鱼可以补脑让人变聪明的话,那么你至少得吃一对儿鲸鱼……”我悄悄的说,结果还是被他听见了,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嘿!你骂我那!找扁,看拳!”我大叫:“嘿,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他一下子被吓呆了,我就“88”了。
趁下课的时间,我大喊:“‘猪是的念来过倒’倒过来念”,大家都在心里默默的想:猪是的念来过倒,倒过来念的是…猪!。嘿,你又涮我们!看招!“啊啊啊别打啦,我问大家一下,以后如果你有了小孩,你要给他起什么名字呢?”“@¥%”“*¥#”……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我说“静一静,静一静!如果要是我呢…。.”“什么快说”“我就要叫他‘好帅’”“为什么呢?”“因为别人就会叫我,好帅的爸爸!!”“哈哈”……
我这一天说了多少句流行语呀。
从我识字起,妈妈就常常给我讲关于时间的名言和故事,比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在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等。
但这些只是我的语言记忆积累,其他的没什么感觉,自从学习了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后,我感触颇深。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燕子还是去年的燕子吗?杨柳还是去年的杨柳吗?桃花还是去年的桃花吗?常言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洗手的时候,日子从脸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便从遮挽的手边过去”。读这儿我颇觉有一种紧迫感,时间在我身边匆匆地流逝,而我在慢慢地成长,这使我想起鲁迅先生说的话:“浪费时间就是谋财害命”。时间是无限的,而生命的时候是有限的。我在思考:“还能不经意地游戏时间吗?”雷锋叔叔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我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创造无限的价值。”妈妈也常对我说:“即使做一个普通的人,也要有尊严、自食其力的生活”。
但是,如果从小不学文化知识,不练本领,长大如何自食其力呢?朱自清爷爷,您写的散文《匆匆》实在是太好了,它让我明白了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抓住了时间,就是抓住了金子。
我喜欢雪后的早晨,低上白茫茫,像铺了一层洁白的地毯,使人不忍心踩上去。蹲下身去看像白糖,真想拿一块。我伸手抓了一块,想仔细看看,可他好像害羞似的,转眼便化了。走在路上咯吱咯吱的响声好像是在为我们的步伐奏上乐曲。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看呀一层层稻浪金波荡漾 ,一串串葡萄如珍珠玛瑙。一树树的柿子挂满枝头,犹如一盏盏红灯笼。
我喜欢夏天的公园。踏进夏天的公园,仿佛走进了人间仙境,只见百花争艳,红的似火,黄的似金 , 粉的似霞,绿的似玉。千姿百态令人陶醉那树上的小鸟在树枝上唱起了动听的歌谣。
我也喜欢听音乐,每次自己一人独坐在收音机前听着那动听的的歌曲,我便会不由自主的起一些童年的趣事,我的脑海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看书,在书的海洋中遨游,穿过祖国的名山大川,走向以前恐龙时代,暇想人们的未来。
我还喜欢在伤心的时候独自一人望着蓝天,望着白云,淡化悲伤,把烦恼抛向九霄云外,做回快乐的自我。
我喜欢对我不喜欢的事说不,抵抗他们我是一个自由的人,我有自已的主张,有自已的看法。
我喜欢。。。。。。。
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就是中国队十号球队员郝海东了。他今年32岁,一米八的个子,长的高大魁梧,被球迷们誉为“锋线第一杀手”。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因为长期奔波在广阔的绿荫场上,因此他皮肤黝黑,额头上布满了皱纹,他的眼睛不大,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但仍显得十分的有精神,所以球迷们又为他取了一个有趣的外号叫做“微笑杀手”。
记得在中国队与阿联酋队的比赛中郝海东表现出色,带领着中国队大胜而归。比赛一开始,中国队就向阿联酋发起了总攻,打的阿联酋措手不及。下半场第三十四分钟,郝海东利用一次任意球的机会,把球往空中一挑,一个凌空抽射,打空门得分,赢得了场下无数球迷们的喝采。第四十八分钟,郝海东再次单刀直入,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很快的来到了阿联酋队门前,一个中传,可惜没人及时上来接应,错过了一次大好的射门机会。就这样,中国队始终以攻不可破的防守阵容和强而有力的进攻能力,取得了比赛的胜利,以3:2的好成绩打败了阿联酋队,取得了世界杯的参赛资格。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郝海东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
郝海东你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
2006年1月27日星期五天气晴
我家的鸡笼里有一只美丽的大公鸡。那是舅婆婆送给我姑姑的,暂时寄养在我家。
那真是一只美丽的大公鸡呀!红红的冠子像一朵美丽的牡丹花,油亮的脖子,一身花衣裳,尾巴高高翘着,一对爪子金黄金黄的,好神气呀!姑姑属鸡,她很爱美,看到这只大公鸡后,她也很喜欢。
姑姑说:“鸡尾巴上的羽毛真漂亮,拔几根下来,给扬扬做个鸡毛毽子。”我一听,可乐了。最近我一直在练习踢毽子,已经能够连续踢4、5个了。爷爷帮忙逮住了公鸡,姑姑在鸡尾巴上挑既漂亮又柔软的羽毛,微微使劲一拔,就拔下来了。
看着那漂亮的鸡毛,我既喜欢,又有点难过。我想如果我就是那只公鸡的话,我肯定会伤心地哭起来,漂亮的羽毛被拔了,多伤心呀!就好比我小辫子上美丽的蝴蝶结被人给扯掉了一样。我担心地问姑姑:“鸡毛拔了,还会长出来吗?”姑姑笑着说:“小丫头,放心,能长出来的。”我总算舒了口气,要不然,我怎么忍心踢那鸡毛毽子呀?
江阴—这个繁华的城市,街道纵横,商店林立。大街,小巷布置的五光十色的商店中,我最喜欢的是书店。它常常使我踏入门后,便引人入胜。
在书店里,一排一排整齐的书架,陈列着古今中外各类书籍。打开它们,就像在我面前展现了一片广阔的知识天地,我贪婪地吸取着无数的知识。
自然知识的图书,带我进入了大自然的怀抱。草原的奇花异草。深海的各种鱼类,昆虫世界的细微生命,穴居野外的小动物,使我了解大自然各种奇趣的事物。
科幻小说令我置身于茫茫无际的宇宙间和太空战争,曲折离奇。刺激无比,外星人和飞碟的故事出神入化,内容更精彩。
这本书使我流连忘返,使我进入了科学幻想的世界里。
此外,历史故事和伟人传纪不禁使我边读边肃然起敬中国的万里长城,是秦朝成千上万劳动人民的血汗结晶,瓦特发明了蒸汽机,史蒂芬森发明和制造了第一具火车,促进交通。
我也常常被童话故事吸引了。有善良的神仙,好心的公主,勇敢的王子。各种会说话的动物。。。。。。。栩栩如生,仿佛都像真的。
书店—这是我最喜欢的商店。
我喜欢春天那万物复苏的景象,大地穿上了録色的衣裳,小草悄悄地从土里钻了出来,柳树姑娘披上了长发。。。。。。
我喜欢夏天的池塘,池塘里铺满了一层层荷叶,盛开着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如同粉色的蝴蝶翩翩起舞。此时的池塘既神圣又美丽。我喜欢秋天的丹,整个世界铺满了红色。丹是成熟的颜色,是果实的颜色,是收获者得颜色,还是孕育着新的生命的颜色。
我喜欢冬天那白色的天地,眼前白雪茫茫一片。光秃秃的树干给我带来灵感;白色的雪花给我帯来无限的时间;白色的雪人给我带来欢声笑语。我还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的熊,聪明的猴子,乖巧的小白兔,以及强壮的大象。
我也喜欢生活在深山里不知名的野生动物,可爱的,乖巧的,顽皮的,凶猛的,我认为它们各具特色。我喜欢夜空,坐在阳台上,记载着一个个星座。一颗颗星星在天空中闪烁,把那黑色的天幕覆盖了。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片天地。
我的爱好比较广泛,看书。唱歌。练字……但是,我最喜欢画国画了。我一看见国画工具,手心就痒痒,总想去画几笔。
记得我学国画是从一年级下册开始的。那次妈妈带我去报名,本来是打算给我报水彩笔班的,但是,我却被挂在门口的国画深深的吸引了。硬缠着妈妈给我报国画班。就这样,我就从使用铅笔一跃而使用钢笔了。
自从我报了国画班,每当到了周六晚,我就早早地把画画工具准备好,等待第二天的到来。平时我上学时,总是要妈妈把饭菜煮好了叫我起床。但是,每到星期天不用妈妈叫我起床,我就从床上一跃而起,穿好衣服起床了。有好几次,爸爸。妈妈都还没起床,我就自己起煮好饭去学画画了。刚开始妈妈还不放心,来学校看过我。后来妈妈也放心让我一个人去学画画了。
我陶醉在国画的海洋中,我惊讶于国画的神奇。比如说,用简单的黑色就能将螃蟹和虾画得活灵活现,只用简单的基本色,就能调配出大自然中的各种色彩。浓淡墨的使运用使整个画面变得更加丰富。我喜欢笔在鲜纸上舞蹈,喜欢它留下的足迹,喜欢它留下的芳香。我喜欢把我的杰作高高地挂在墙壁上静静地欣赏。
今后我会不不停地画,不停地练习。仔细观察生活,画出更多更漂亮的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