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的爸爸。
相信大家的爸爸通常都是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吧!你们的爸爸仅仅工作了8个小时,而我的爸爸至少也得要工作10小时才能下班。他每天都是披星戴月的,有时侯到凌晨1、2点钟,我和妈妈都睡的正香他才到家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更甚至的是:有次他连续工作了40个小时,眼睛里充满了血丝。这真是令人赞叹,一个人竟然能对工作那么专注那么投入。
几个星期前我们在家里开了个聚会,正当我们刚好摆好宴时,突然电话“跳”了起来好像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结果真是这样的,爸爸单位上的机器坏了,要他去修,他连饭也没吃口,就跑出去了,一个好好的宴会就被一个小小的电话打破了,当时我的心里挺难受的:为什么别人都可以好好的吃饭,为什么我就不能好好的吃顿饭哪?我和妈妈都有共同的怨言。
后来他回来时对我说:“我是一个干部应该为下级做出榜样,我做好点,那我的下级也就好点,我们公司的底层人都好起来了那我们的公司不就好了些吗?我为了公司的利益辛苦点也是值得的,何乐而不为呢?
我为我有这样一个爸爸而高兴与自豪,虽然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干部工资也不高,但他的态度比别人好,工作时间超过了别人。他这种在工作上的态度值得我学习。
我想大家都有看快乐男声吧!今年的快男你最喜欢谁呢?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今年起初看快乐男声的时候没有太多的关注.我后来为什么会喜欢陈翔呢?因为之前有很多关于“陈翔与韩星李俊基撞脸”的八卦.所以才会开始关注到他的.我很喜欢他唱歌时给人的那种感觉.而他本身的气质也是属于忧郁型的.那眼神更加是迷人的杀手锏了.
不管是他的性格、脾气、外貌都是优秀的,虽然他不是最棒的,但是有句话说的好:没有最棒,只有更棒.不是吗?嘿嘿....所以我相信不管他在快男的舞台上走到哪一步.这都不妨碍到他以后的发展道路.他不自大,不高调,不虚伪.这就已经是他最大的光芒了.
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家庭里,依然执着着自己的梦想.走到了现在.真的 真的已经很棒了!前段日子他的耳朵“失聪” 了,也是因为压力大,这也说明他对这个快男舞台的重视.他对自己的信心不是很大.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是不知道自己有多棒!
希望你在以后的道路上走的风调雨顺.什么困难都克服过去,翔老大加油!
夏天,赤日炎炎,一丝清风吹来,使人神清气爽,在火辣辣的艳阳中感到一丝凉意,舒服极了。 要问我最喜欢哪个季节,我一定会吱吱唔唔的答不上来,因为我四个季节都喜欢。 春天,春暖花开,柳枝吐芽,万象更新,雪也融化了,正和人意。
正如宗璞所写:"我最喜欢初春的杨柳嫩枝,那样鲜,那样亮,柳枝一摆,似乎蹬着脚告诉你春天来了"。 夏天,赤日炎炎,一丝清风吹来,使人神清气爽,在火辣辣的艳阳中感到一丝凉意,舒服极了。上体育课时,汗水滴滴嗒嗒,真爽。晚上在地上铺上凉席,在上面躺着睡觉,真舒服。 秋天,落叶纷纷,全身处于金色的世界,落叶的海洋。
叶子踩在脚下,吱吱的响,像一首奏鸣曲。农民伯伯丰收了,大家都开心,果园阿姨的脸红的和苹果一样。 冬天,雪花飞扬,欢声笑语不断。小朋友在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晚上,钻进被窝真冷啊。不渐渐的就暖和了,啊真舒服。 春夏秋冬我都喜欢,但我们要保护环境,不要使全世界都处于温室状态呀!
墙上挂着一幅名画的照片--《意大利山村溪流》,据说这还是世界名画呢!画面景色迷人,充满了春天勃勃的生机和乡土气息,真是令人陶醉。
你看,在蔚蓝的天空下,一座座大山昂首挺胸,山上的树显得那么苍翠,那么茂盛,一棵挨着一棵,密密层层,整个山野都成了树的世界,好像一片绿海。在一片绿海的后面坐落着高大的雪山,山顶覆盖着千年不化的积雪。
高山的前面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地。草地上盛开着一丛丛野花,色彩鲜艳,美极了,望着他们我仿佛闻到了阵阵花香。
草地中央“站”立着一排排小木屋,在辽阔的草地上显得那么小。
近处,一条飞奔直下的小溪正在欢快地流着,溪水打在石头上,飞溅着团团浪花,啊,我仿佛听到了溪流在唱歌,声音是那么的清脆悦耳。你看,溪水多么清,清可见低,小溪两旁的野花在风中摇摆着,仿佛在欢快地起舞。
小溪旁边,一条笔直的石铺小路伸向远方。在这绿的世界里,连石头也是奇形怪状的,有的像鸡蛋,有的像饼,有的像。。。。。。
啊,这山这水,这花,这树,真是如诗如画,仿佛把我也带进了这美丽的世界
前年,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唐老鸭”闹钟,我非常高兴。 妈妈说:“你每次早上起来的这么晚,今天给你买了一个小闹钟,如果早上不早点起来的话,它就会老叫,直到把你叫醒为止。
那个闹钟跟动画片里面的人物一模一样,真是栩栩如生。它带着一顶蓝色的帽子,两只黑黑的眼睛,身子是白色的,一双鸭掌是黄黄的,看起来非常可爱!它每天早上只会说一句话,就是,“懒虫起床懒虫起床``````
如果你把它头上的一个斧头按一下,它就不会叫了,只要你起来了,保证不敢在睡懒觉了。 记得是前一段时间晚上我睡觉得时侯发现闹钟不见了,我赶紧问了爸爸妈妈,他(她)们也没有看见。
于是,我到处找,终于在床底下找到了,它好像很悲伤或者说是在哭。我拿起来一看,盖子摔坏了,我赶紧找来了胶水,粘了一下,粘好了。
第二天早上,这个闹钟没有叫,害的我迟到了,到了学校老师批评了我。回到家里,我真想把它丢了去,可我没这么做。因为它就像我的朋友,我不想失去它或者没有它。于是我把它留了下来! 这一天,我非常难过,我真想把它修好。
如果你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我家的小狗的毛是雪白雪白的,宛如雪落在小狗身上似的,漂亮极了!
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好似刚刚下过一场春雨,雨点掉进了他眼里似的;它长着长长的尾巴,假如街边的尘土多,就可以用尾巴把尘土扫得干干净净的。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去看小狗。我那着骨头引它来吃,但它不但不吃,还一动不动的,好象被什么烦住了。原来,小狗就要生宝宝了。。。。。。
宝宝出生后,我更疼爱小狗了。但好景不长,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天,小狗蹲在妈妈停车的位置上,那时妈妈回来了,妈妈一时看不见,小狗又睡着了,不知道。这时,妈妈把车停在那个位置上。就在这时候,小狗被妈妈撞死了。看到这情景,我伤心透了,连续哭了2个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我对小狗的感情依然还是那么深,我对小狗的死感到恋恋不舍。
小狗,我爱你。
在我的心目中,有我许多的人值得我佩服。有为人民打扫的清洁工;有消灭敌人的军人叔叔;还有为人民抓犯罪嫌疑人的警察叔叔等等人。 但是有一个是我最佩服的人,他就是鼎鼎有名的成龙。他在北京拍过许多的电影,而且都很精彩,特别是《笑拳怪招》里的一个段落。让我讲给你们听吧!
有一天,成龙在院子里练武。突然门外来了三个手里拿着大刀的人。第一个人说:“哼!上次被你打败,可是今天你没有那么走运了。”成龙笑着说:“少说废话,快动手吧!”说完后,第一个拿大刀的人就对成龙杀去,成龙看这情况,一跳,就跳到了对手的刀上。成龙把自己的脚弄成八字形,把对手的头夹住了。旁边的两个人看见了,就冲上来,成龙一会儿跳起来踢;一会儿又用拳头打对手的鼻子;一会儿南拳北腿。打得太精彩了!我也不由自主地打了起来,一不留神,把自己的鼻子打到了。看了一会儿,第一个对手的鼻子被打流血了,第二个对手的眼睛被打青了,最后一个人的嘴巴被打歪了。然后成龙又来了个空中踢,把他们三个打得头破血流,站都站不起来了。成龙对着他们皱了皱眉头,就健步如飞地逃了。
哇!成龙有这么好的武功!我真佩服他!
如果我也有成龙这样的武功,那多好啊!
成龙已经深深地刻入了我的脑海里,我希望他在电影事业中一帆风顺,让人人都佩服他!
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是‘失败乃成功之母’。为什么呢?这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那是四年级的一次数学测验。试卷到我手里是,我就立刻写上了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我飞快地答完了数学试卷上的题目,然后又细细的检查。我边检查心里边想‘这次数学题这么简单,我一定能考出好成绩。’我把文字题检查了很多次。觉得是全对,至于填空题和选择题还有计算题就没有认真检查。结果发试卷时,我才知道考的多差。我拿着试卷回家个妈妈签名的时候。妈妈看到我的试卷上到处都扣了分。而且连最最简单的计算也扣了分。妈妈看了,批评了我几句。
我被批评了一番后。拿着试卷走进了房间。趴在桌子上,眼里不由自主地滚落到我的嘴角两旁。连做作业的时候也不专心。就连吃饭时,眼睛都只是盯着一个地方看。就像灵魂已离开了自己。妈妈看了,就对我说:“孩子,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认真,成绩一定会提高的。”听了这句,我如同如梦初醒。顿时毛塞顿开。吃完饭,又继续努力起来。因为成绩下降,我做作业,听老师讲课。都十分认真。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期中考试的试卷上,“96分”那醒目的数字就挂在了我的数学试卷上。我一回到家,妈妈就兴奋地问我:“孩子,怎么样?你考得好吗?”我笑着对妈妈说:“妈妈,我这次数学考了96分。”妈妈听了。高兴极了,还奖励了我。
我喜欢“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则格言。因为它让我的成绩提高了。每当我成绩差的时候,这则格言就会在我耳边响起。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我拿着期中考试的成绩单——双百分向妈妈报喜,妈妈奖我吃“麦当劳”,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来到“麦当劳”,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假麦当劳叔叔坐在凳子上,跷起二郎腿,真滑稽。进到“麦当劳”大厅,好多小朋友在那里吃著条、麦洛鸡……我馋得值流口水。我自己选了炸署条、辣鸡翅、汉堡包。
我最喜欢吃著条和辣鸡翅,因为著条沾些酸梅酱,又酸又脆,真是回味无穷。再说那辣鸡翅吧,香辣香辣的,真美味。在“麦当劳”大厅,我无意中发现一位老婆婆,吃完鸡翅后,把手上粘的油脂,用舌头舔干净,真有趣。不知是好吃,还是舍不得浪费。这是我第五次吃“麦当劳”,为了能有第六次吃“麦当劳”,只有努力学习,争取更好成绩!
我喜欢春风,温暖而无迹的循环。春风就像春天派来的使者,它唤醒了一草一木,唤醒了许多沉睡的生命。
我喜欢大草原那一望无际的小草,让人看起来心旷神怡。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看安徒生爷爷笔下的那美丽的《丑小鸭》,我喜欢那厚厚的《少儿百科全书》……它们好像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默默的教我很多知识。
我喜欢一张满分的卷子,不管是期末考试还是一张普通的测试,它们都会激励着我更进一步,自信的迎接下一次。
我喜欢哗哗流动的小溪,它是那么明亮,清澈。
我喜欢友谊,当我最高兴的时候,朋友一起和我分享快乐,当我伤心地时候,朋友安慰我。
我还喜欢细雨纷纷的黄昏,当我坐在无人的巷子旁,忧伤一点点的消失。
我喜欢解奥数题,当我解对的时候,我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快乐。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么多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