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有许多朋友,只不过只有个别几个是值得信任的朋友,她可以和你同甘共苦。很幸运我就交到这么一个朋友。她梳着短短的马尾辫,一张圆圆的脸上镶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你们可能猜出了她是谁?噢猜对 啦,她就是崔茜。
崔茜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每当同学伤心、难过时,她总是会第一个站出来,来安慰伤心的同学,崔茜还很诚信,只要她答应过的事,没有一件没做到的。崔茜也很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我忘了带心理书,我焦急万分,心想:这下完蛋了。崔茜看见我焦急的样子,想都没有想,立刻把她的书借给了我,宁愿自己被老师批评一顿,当时我真有点过意不去。
崔茜虽然不怎么聪明,也不怎么漂亮,可是在我心中她是最完美的,因为她善良、温柔、诚实、守信,正是因为她这些特点,使她变得可爱起来。我还有谢谢她,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你们喜欢她吗?
他,长着一张瓜子形的脸,脸上镶嵌着两只明亮的眼睛,有个不高不底的鼻子,嘴巴小小挺可爱。他的特点是跑步很快,还是学校田径队的一员呢。
记得有一次,他受伤了,我原来以为他不会去田径队了,没想到一放学,他还跟往常一样,跑去操场训练了。第二天早上,我看见他的伤势更加严重了,我便问他:“你的伤要不要紧?”他说:“没关系,只要比赛能取得好成绩,我这样受伤也值得。”他的这句话把我深深的感动了。 过了几天,彦鹏的伤口渐渐好了。只见,他在训练的时候更加卖力了。有时候瞪瞪腿,有时候摆摆手,跑得像箭一样快。同学们看了都不禁拍手叫好,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飞毛腿”。
经过刻苦训练,彦鹏在这次比赛中取得了好成绩。 我为有这样不怕困难、刻苦训练的好朋友而感到不比的自豪!
在二年级四班,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她叫陈听雨。
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塌鼻子,樱桃小嘴,一笑,就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喜欢穿黑白相间的连衣裙,漂亮极了。但她从没说过一声:“看,漂亮吗?”她学习很好,全班数第一。她不但心地善良,还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次,该上美术课了,可我忘记了带画笔,心里很着急,在课桌前踱来踱去。坐在我后面的陈听雨看见了,问:“蒿晨,你在干什么呀?”我着急的说:“我忘了带画笔。”她说:“给,我借给你,以后可不要忘带呀,要不,你长大了会变成一个没头没脑的人。”我接过画笔,连忙说:“谢谢你!”她却说:“本来就该这样的嘛!”说着,甜甜地笑了。
下课了,她很渴,我把杯子递给她,说:“喝吧!”可她却说:“我有水,不喝你的!”说罢,拿出了自己的杯子。我一看,呀!只有几滴水了!我把杯子送到她嘴边,她把杯子推开,说:“我不喝你的。”她把水喝完了,我趁她不注意,往她杯子里倒了一些水。她看到杯子里的水,不由得惊叫起来:“咦?我的水怎么多啦?”她看我在一旁偷笑,指着我说:“一定是你捣的鬼,谢谢你啦!”说完,俩人都笑起来了。
现在还在放暑假,可是,我非常想念她。
一双水晶般的眼睛,下面有个高高的鼻子。一个美丽的樱桃小嘴一笑就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这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刘文君。她既漂亮,人缘又好!一见到她都非常喜欢她!我觉得文君最大的优点是宽宏大量我家。
一次,我到她家玩,看见文君有一架飞机模型。就向她借来玩玩两天,文君答应了。还说:“这架飞机模型是叔叔从美国寄来的。”我说了句谢谢!就高兴地抱着飞机模型往家跑回家。飞机模型在我家受到最好的待遇。每次放学回来都要用湿的纸巾把它擦擦,晚上它就睡在我旁边。星期六,小姨和表弟来我家。表弟看见飞机模型就吵着要玩,没办法只好给他玩。“噼啪……”飞机模型从桌上掉下来,坏了!“这可怎么办,文君一定要叫我赔……”
星期天,文君来我家拿飞机模型,我拿着飞机模型的碎片,吞吞吐吐地说:“飞机模型…已经…坏…了……对不起,对不起……是表弟弄坏的!”“没关系啦,我再叫叔叔买一架给我就好了。”
文君虽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她的宽宏大量让我值得学习!
我的好朋友来福是一只狗。为什么叫来福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摸不着头脑。带着这个问题我跑去问爷爷。爷爷告诉我这只狗是自己跑来的,爷爷奶奶希望它能给家里带来无尽的幸福。
来福今年5岁了,全身棕色,两只大耳朵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闻遍各种味道的鼻子,一张很有趣的嘴。
来福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田里去。一次,来福跟我一起到田里去叫爷爷回家吃饭。我发现它一边往田里跑,一边在地上小便。可它走几步,就小便一次。难道它真有那么多的小便。我一点也摸不透(那时我才9岁)。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懂得了它为什么走几步,就要小便的原因了,原来它是在给自己做路标,以防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来福吃东西可挑食了。你给它的东西,只要是它不喜欢的它就不吃。而且,它吃东西还要看心情如何,要是它心情不好,你就是给它最喜欢吃的东西,它也不吃的。有一次,我把肉、骨头、花生米、青菜等混合在一起给来福吃。等我去看时,碗里只剩青菜,别的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原来来福是不吃蔬菜的。
来福很顽皮,只要爷爷有空,它就会缠着爷爷和它一起玩。如果爷爷不和它玩,它就会咬住爷爷的裤脚不放,直到爷爷和它玩为止。
这就是我爷爷家的来福,我很喜欢它。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它吗?
我有个好朋友,她叫杨晓鑫,12岁。我和她是在打暑假工时认识的,虽然只和她相处了短短的两个月,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是很深。
她呢,是个很懒的人,每次早上我都来半个钟啦,她有时都没来。而且她还很贪吃,每天下午她必须去买东西吃。我有一次问她,“你下午不吃东西不行吗,大姐?”她笑嘻嘻的回答“不不不,不行的。我只要一天没吃东西我就会死的。”“有那么夸张吗?”我拍拍她的肩膀问。诶呀,小妹啊,你没听过吗?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啊!她说完就去买吃的啦。
虽然她是个贪吃的女孩,但她还是很有爱心的人哦!有一次下班,我和她一起回家。在路上,我们在路旁看见了一个流浪猫。她马上走近,轻轻抚摸这流浪猫。我看了,马上拉开她的手说:“流浪猫,很脏的,说不定还有什么细菌呢?我们还是快点走吧。”可她却说“你不觉得这只猫很可怜吗?”说完,她便把她最爱吃的零食,给了流浪猫吃。
她是贪吃,但经过了这件事,我但觉得她不仅贪吃,也很有爱心。我在她身上学到了:虽然那些流浪猫,流浪狗,很脏。但我们还是一样得像对待人一样照顾他们。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杨晓鑫。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叫范铭怡,她长着一双会笑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张很会说话的小嘴,留着长长的头发,苗条的身材,总爱穿着一套校服。她很爱学习。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去找她玩,进屋一看,她正趴在桌子上,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没有完成作业。
当我走近一看,原来她是在复习今天学习的新知识,以及明天老师要讲的新内容。当时我就想:我是和她一起复习功课,还是自己出去玩?在和自己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有什么事情比学习还重要吗?于是,我便和她一起复习功课。复习完我和她一起到楼下玩耍。后来我想:我一定要把她学习的劲头当成我的榜样,努力向她学习。直到现在,每当我学习上懒惰与松懈时,我会想到她努力学习的样子。可见一个好朋友对人一生的影响是多的重要啊!
打开记忆的大门,呈现眼前的,不是繁华的街市,也不是热闹的广场,而是一个身影,一个平凡的声影,但在我眼中,却是我一生中最宝贵、最珍惜的美好时光,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琦琦。
红润润的嘴唇,水汪汪的眼睛,精致的脸蛋,深深的映入我的脑海之中,也是,一见面呢,仿佛千年不见,她啊,就这样扑过来,不断气也要只剩“半条命”。瞧,要扑过来了,我得赶快闪啦!“嗨,”
看来,来世我一定要多长两条腿,有备于逃跑啊!我望着她,想起我在学校里的种种不开心,只有在她面前,我才能畅所欲言,我就这样倾诉了好久,全然不知已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清楚的记得,她对我讲过的一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是呢!”我惊讶地望着她,她重重地拍了我一下,说:“就这点小事?瞧我,把它当做你给我布置的作业,认真地完成,认真地对待,找到解题的方法,脱颖而出,多简单啊!”我愣住了,慢慢的品尝着这句话,诺有所思地点点头,感动地对她说:"你懂得真多,谢谢你啊!”
漫游在记忆的时空里,回忆着我们的美好时光······
我最好的朋友是肖雅静,我们经常形影不离。她长得很招人喜欢,长长的睫毛,深深的眼窝,一对很神气的小眼睛,一笑起来眯成缝,一生气瞪得像个小圆球。她那小巧而挺直的鼻子,翘翘的。她的小嘴线条分明,牙白唇红,说起话来像唱哥一样好听。再看她那对耳朵,小巧而带粉红色,就像贝壳一样。
她的手指细细长长的,像雨后新出的笋芽尖儿。有一次,肖雅静生病了,我得知这个消息后,赶忙用零花钱为买了些水果,又急忙向肖雅静家跑去。到了她家我马上问:“你的病好点了吗?”她说:“能收到你关切的问候,我的病好多了。”晚上,我连做梦也梦见了肖雅静,梦见我们一起在学校里快乐地玩耍、学习……梦到这里,我突然醒来,决定折一颗许愿星,愿肖雅静的病快点好起来。第二天一早,我发现肖雅静已经来上英语课外班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冲过去和她来了一个“超级”大拥抱,这可不是一般的拥抱,我抱着她好久好久才分开。
瞧,我们俩的确是最好的朋友吧?
别看我才十一、二岁,我的朋友多得超过了我的年龄数。在这一大堆朋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琛。
我们不是同学,但比同学还要好。我们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他比我大几个月,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是,他心甘情愿地称我为哥哥,自己当弟弟。
我把他介绍到“龙门补习班”,从此,我们在一起学习、娱乐。
一次,在补习班里。我和一个同学打起架来,而且非常激烈。谁知,那个无赖一下子咬住我的手指不放。我急了,使劲地踢那个同学。他终于张开了那微微带着血的嘴,再看我的手指,从那牙齿形的伤口里流出鲜红的血。这时,王琛来了,见我的手指正在流血,忙来安慰我。老师给我包扎好就上课去了。我没去,在外面呆呆地坐着,偶尔喝一口水。王琛见了,舍去了听课的时间来照顾我,给我倒水。我感激得眼泪在眼里一直打转转。
当然,在我们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点小误会。
有一次,高超送给我一根新水笔。来到补习班,我不吭不响地写作业。那根笔掉在地上,我只顾写作业没去捡。当作业写完了,我正去捡地时候,王琛拿去了,放在自己的文具盒里。当我知道后,去拿水笔。王琛挡住我,一会儿说是捡的,一会儿说是自己的。我顿时火冒三丈,从他手中夺过。王琛气呼呼的来找我,说要给他笔。我才不理他那一套,没搭理他。他便和我吵起来,我也不甘示弱,和他吵。在老师的劝解下,终于物归原主了,打了结的绳子也解开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对“欢喜冤家”?这样的“冤家”要不要结下来呢?
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最漂亮的是她的眼睛:圆圆的,大大的,还黑黑的,特别有神。她的眼睫毛自然地向上翘起,可爱极了。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洋娃娃”盈盈。
初次见到她时,她的大眼睛就吸引了我。或许是我们有缘吧,她的目光恰恰落在了我身上,那时我正望着她的眼睛出神,我们的目光相碰了。她并没有表现得同我一样尴尬,而是冲我甜甜地笑了笑,大方地对我招了招手。
我也立即收回了尴尬,同样会了她一个笑,开心极了。从那时起,我便认识了她,认识了盈盈这个可爱的名字。
她很大方,而且很随和。每当我和她一起漫步在校园中,总有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我总是在她身边喋喋不休地发表感想,而她却总是默默地在一旁笑着,用那美丽的大眼睛望着我……
那一次,我初次考进了全班前五名,我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她开心地望着我,幸福地笑了。我和她紧紧地牵着手,肩并肩地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我偷偷看了她一下,她的眼神里好像充满了对我的希望,又仿佛满是开心之情……
“小晋,再接再厉啊!”
“嗯,咱俩一起进步!”
小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也留下了深深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