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中学生处在一个科技较发达,安全的国度,但是目前社会上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维护和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未成年人和有识之士的一个共识。当我们去查阅一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情况确实不少。但是,他们都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学生因为自己的受教育权利(或利益)受到其所在学校的侵犯,从而使双方动用了法律武器。从中可见,受害人自生的利益才是关键。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送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可见,国家对学生就学是十分支持的。那么,正确并成功受教育权利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呢?(1)应当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2)应当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3)应当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为了维护我们的受教育权,我们应该在学校中努力学习,争取名誉。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做到不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与同学好好相处,与集体提高好团结,这才是我们应做的。那么,我们该如何维护受教育权利呢①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辍学,不能去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②上课时应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③放学后,应认真复习功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科学安排课余活动。那么我们又有怎样的义务呢?有①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②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③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对升级、留级、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的处理,考勤记录,纪律教育,奖励处分以及对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等管理规定;④遵守其所在教育机构的体育管理、卫生管理、图书仪器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不能剥夺。根据新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同学们,既然国家为我们的将来奠定了基础,给了我们成功的条件。据调查,全国中小学生,在九年义务制期间,上学率为98%。同学们,让我们学会珍惜和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更好的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吧。诸城实验中学初一:王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