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我已走过了十二个春秋,在这十二个春秋中,我从一个咿咿学语的婴儿逐步成长为一个健康向上的青,经历了无数的事情,有欢喜,悲伤;也有快乐,难过。然而当事情一过,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记忆。如果把记忆比作一片沙滩,那么期中有一件事便是最璀璨,最美丽的含有珍珠的贝壳,它一直是我珍藏的记忆。
时间倒回到1999年。那时4岁的我,因好奇来到了体操训练馆,当时正在招生,考试内容就是仰卧起坐,我以32个的成绩打破他人记录,成了第一名。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不需努力就得来的第一名,我自然很高兴,同时对体操也产生了兴趣,从此走上了三年的体操之路。
对于体操运动员,臂力和体力是尤为重要的。于是,每天早晨,妈妈和我六点起床,跑步大约两公里,再做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最初,引体向上我一个都做不上去,爸妈很担心,自己特制作了一个单杠在家里练习。数日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从一个,两个,到后来的四十,五十个,时间不过短短的两个月……
2001年,省体校的校长来选人,因成绩突出,我和另外一名同学同时被选,从此踏上了“离家求学”的路。省体校毕竟是优秀学校,优秀学生都云集在这,而我初来乍到,认识的人又少,比人欺负便是常事。当时我认为,只有成绩拔尖,才会被教练器重,有教练撑腰就没人敢欺负了。于是,我又开始努力的练习,别人练习一遍,我练习十遍;别人在学习这个动作,而我早溜到其他队里学习更难的动作了……就这样,我成了队长,也成了教练的重点栽培对象。记得最深的是有一次小考,我仰卧起坐一次做了一千零二十八个,提倒立做了五十个,这永远是我一生中最自豪的数字,同学教练都对我刮目相看。
只要努力,就会有等价的回报——这是我在体操生涯中体会出来的。在2002年的省体操比赛中,我取得了优异成绩,给了教练,家长,更是自己一份满意的答卷……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中断了体操生活,成了我最珍藏的记忆。4岁的我,5岁的我,直到7岁的我,仿佛已经成了我自己的榜样。当年的目标与理想有的已无法实现,但当年的毅力与坚持,当年那个小小的我一直激励着现在乃至以后的我在另一条光明大道上 ,激励着我跨越障碍,打倒困难,击败懒惰,攀爬高峰。这珍藏的记忆,更是鼓舞提醒我前进的动力。
这就是我珍藏的记忆!
一年才回一次家乡,家乡周围的环境一年比一年不同。在苏州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想着在家乡的亲人,更想念着家乡的特产——龙眼。
在我的印象中,龙眼的外表虽然不起眼,没有苹果的圆润红亮,也没有橘子的亮橙,好看,但是它就是那么一颗一颗的龙眼组成在一起。它的果皮的颜色是棕色的,却似乎那种颜色又像是再把棕色调和一下,调的淡一点。可它的味道却是那么甘甜多汁,那种甜味沁人心脾[注: 沁:渗入。原指芳香凉爽的空气或饮料使人感到舒适。也形容诗歌和文章优美动人,给人清新爽朗的感觉。]。
前几年回老家时,我奶奶把我送到我姑姑家,在姑姑家,过了一个多星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姑姑带我去采龙眼。
在姑姑家的后院里种着两棵一大一小的龙眼树,郁郁葱葱[注: 形容草木苍翠茂盛。也形容气势美好蓬勃。]。我当时太小,个字子不够高,够不到。姑姑就拿把梯子过来,架在树干上,让我慢慢地爬上去。那龙眼挂满树枝,让我不知道该挑哪个好。随便了,看那个多,就摘那个了。用手把龙眼扯下来还真难,虽然它的分叉是很细的,可我的力气太小,扯半天都没能把龙眼弄下来。姑姑就在旁边笑着说:“傻孩子,你这样弄是弄不下来的。要用剪刀剪。”说着,又递给我一把剪刀。我就开始麻利地干起来了,这边剪完,就到那边剪。姑姑在一旁也不闲着,也动起手来,一起干。没有多久,我们的篮子装的满满的。我坐在地上,已经累得不行了,但是,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在辛苦也是值得的。
饭后,姑姑捧着一大盆的龙眼过来,在后院的摇椅上,边乘凉,边吃着龙眼。龙眼的甜味渗入我的心脾,让我回味无穷[注: 回味:指吃过东西以后的余味。比喻回想某一事物,越想越觉得有意思。],
龙眼,这一家乡的特产成为我珍藏中的记忆的一部分,无论多久,我都不会忘记
那天翻东西时,偶然发现久藏在柜子里的相册。我好奇地打开它,童年的往事历历在目……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遭遇许多事,有些是过眼云烟,倏忽即逝;有的如热铁烙肤,记忆长存;有的像是飞鸟掠过天边,渐去渐远;而有些事,却像夏日的小河,冬天的落叶,像春花,也像秋草,似无所见,又晨似而不见,童年的许多细碎事物,大体如此,不去想,什么都没有,一旦想起来,便历历如绘
或许真得如人们所说,记忆就如纸上的文字,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存留在纸上的记忆永远是存在的,只不过有的被焚烧掉了,只有一些难以忘怀的记忆被我们深深埋藏在心灵最深的地方!翻到相册的第一页,使我想起那次和爸爸摘草莓的趣事儿。走到田地里时,我学着爸爸卷起裤腿,头戴着一顶硕大的草帽,手里还拿着一个塑料盆子。全身“武装”以后,我就跟着爸爸走。由于带了太多的东西,我自己个儿又小,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活像一只鸭子。爸爸看到我这身狼狈的样子,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他索性拿起相机,“噼啪——”拍下这张照片。现在看到它,我真想回到以前那个天真烂漫的我的世界里去。
“哈哈哈…”我开怀畅笑起来。这张照片是在珠海游玩时拍下来的。那时我和弟弟在铺着大理石的广场上你追我赶,放飞心情地奔跑着,脸上不时地露出幸福的笑容。妈妈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拍下照片。等到照片洗出来后一看,咦,弟弟竟然飞起来了。原来当时妈妈在给我们拍照时,弟弟刚好做起了跳的动作。以后每逢有客人来家里作客,我都会拿出这张照片向他们炫耀:“弟弟成仙了!”这时候弟弟便会对我大眼瞪小眼的,令我哭笑不得。翻过这一页,映入眼帘的是在“番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时拍下的照片。我和弟弟的身后是一棵人工塑造的大树,它凶神恶煞地张开嘴巴,好像要把我们吞噬似的。可我和弟弟仍然喜笑颜开,悠然自得……
看着一张张充满童趣的相片,我仿佛又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虽然这些已是陈年旧事,但它们就像一颗颗发光的小贝壳,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海滩上。
时光飞逝转眼我已踏入初中的校门,回想起小学的时光,许多人和事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点点滴滴汇成记忆的河流。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陈老师时就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因为陈老师看起来有点胖,(其实只是健壮而已,那时我对健壮和胖的概念有点混淆)圆圆的脸,大大的耳垂,带着微笑的小眼睛,黝黑的皮肤显得很健康的样子。陈老师是新分配到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我们班的体育课由陈老师负责。
我一直很胖,因为肥胖每项体育运动都很差。大课间跑步时,总是被落在最后面,班里的集体体育项目我都是拖后腿的那一个。有的同学借此机会嘲笑我,渐渐的我失去了自信,变的沉默寡言自卑自弃。
当我深陷自卑自弃当中时,是陈老师给了我从拾自信的勇气,给我鼓励让我从新认识自己。记得那是一节体育课,班里的同学都在兴高采烈的玩抢沙包的游戏,只有我一个人独自站在操场的角落里发呆。陈老师走到我身边,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用力向远处扔出去,我注视着石子落下的地方,心里一惊,石子穿越了整个操场落在操场边的草地上。陈老师对我笑了笑,又捡起一块石子递给我说:“像我一样把它扔出去。”我有些犹豫但还是接过了石子,我把心中的委屈愤懑全部集中在胳膊上用力的把石子扔了出去,没想到居然扔出很远。陈老师满意的对我点点头说:“小伙子有潜力,想不想参加投掷队呀?”我对自己根本没信心,嗫嚅着说不出话来。陈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投掷队需要像你这样手臂有力量的队员,明年的运动会各校都参加,咱们学校的荣誉要靠你们了!”听老师这样说,我顿时感到从未有过的自豪感,于是我决定参加投掷队。
作为投掷队的教练陈老师对队员要求都很严格,他一遍遍的给我讲解动作要领,不厌其烦教我做示范动作,汗水一次次的打湿他的衣服。经过一段时间的刻苦练习,我铅球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在代表全校参加全区举办的运动会中的铅球比赛上取得了好成绩,那一刻我激动的和陈老师拥抱,哽咽的说不出话。同时我在其他的体育项目中的成绩也有明显的提高,大课间跑步时我不在是落在最后面的了。人也变得开朗,同学取笑我胖时,我也不生气而是一笑了之。
在投掷队中和陈老师共同度过的这段时光,有努力,有汗水,有成长,有收获,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自信乐观,尽管我们身上还有缺点,但不要捉住它不放,克服它你会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这段日子将是我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总有一种记忆值得珍藏
驻足,校园里的那两棵梧桐绿了变黄,黄了又绿。梧桐就在这嫩绿,墨绿,草绿的渐变中,平添了四个年轮。那种记忆,就像年轮镶嵌进树里,成为了我的珍藏。
依旧在这两棵树前,我瞪着好奇的眼睛,看着陌生的一切。紫灰色的,宽阔的,神圣的十三中。他像是一个年长的老者,慈祥的接纳着求知的孩子。于是一个个教室有了新的笑声,新的读书声,我也认识了新的你。你对我说,太好了,我们还有四年。我说是啊,我们还有四年。一切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我和你牵着手慢慢地适应了初中的生活。在这草长莺飞的日子里,我们慢慢在心里种下彼此。
梧叶飘黄,是为了来年更浓的绿。就是初二的这个秋日,我参加了艺术节。还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孩子,紧张像是一种本性。你坐在我旁边,没有言语,没有表情,但你的手却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是坚定的,温暖的。我从未想象过自己会得奖,可是当你在台下为我鼓掌的那一刻,那样强大的成功信念弥漫开来。你的友谊是我莫大的力量。
时间是抓不住的东西,我徒劳的想去扼住它前进的脚步。不再是初一时的懵懂,也不复初二时的天真,学习成了无形却有重量的东西。我趴在桌子上,听你给我讲一道道难懂的物理题,你的声音温润干净不含杂质,手中的笔不停地写写画画。数不清了吧,你用了多少时间教会了我。可我数的清,在你的帮助下卷子上少了多少的红叉。
初四无聊而枯燥,学校的课程变得千篇一律。隔三差五发下来的卷子,摞起来能把人吓一大跳。后面几个男生探讨着三国杀,一副浴血英雄的样子,让我恍若先知般地听到千军万马嘶鸣着进入考场。而我多想是一匹没有缰绳的马,穿过红色的太阳风,消失在滚滚云霞的西天里。空气有点燥热,你拿着辅导书,一边对答案一边扇着风,抱怨着如果当时不玩的那么疯,再点开始努力就好了。不过没有那么多的假设,一切已经由不得我们了。中考原来就是初中的大限将至。
梧叶已不是四年前的了,可我们依旧。日子就是这样如水,抓不住,留不下。我们吵过闹过哭过笑过,我是多么舍不得。当我们拍了毕业照,往事整整齐齐的码在一张照片里,变成一个个表情,一种种颜色,一幅幅画面,永远的留在生命的某一处了。或许我们会在另一种时间看到那些记忆,梦一般的浮现出来,站在老地方,抱怨着梧桐叶落,而我们,将在未来陌生的岁月里,不知过着谁的生活。
一夕之间,岁月忽已晚。
原来,那些永恒的,是你带给我的全部记忆。
花开花落,花无痕。是呀!再美的生命也会凋零,直到化作尘土,在缥缈的世界中,伴着风儿沙沙作舞,飘起,落下,直到消失。不在重现,不再轮回。可是,今天他的身影仍在我脑海中难以抹灭。山儿依旧与田野相伴,太阳依旧升起落下,河水依旧哗哗作响,连绵不断……
回到家乡,什么都未改变。唯一的,田间那妹妹与哥哥悠扬的歌声在那最后一次销声匿迹了,消失了许久,我仍不知道,和哥哥那一次牵着手走在田间蜿蜒泥泞的小路上是最后一次,在遥远家乡的哥哥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这个消息。前些天,我家收到了干妈的来信,小哥哥因患败血症,死了。正当干妈在医院儿子的病床边醒来时,发现自己的儿子脸色苍白,一切都在这一刻不如以前了,小哥哥去世了。干妈只好把这些痛楚告诉我们。
记得小时候,妈妈一直在城市里工作,把我托付给了干妈,干妈家有两个哥哥,大哥哥在外打工,为家里挣点小钱;小哥哥比我大十几岁,在家里帮着割麦子,做家务。小时候,小哥哥爱带着我去田里拾田螺。那一次,和哥哥走在泥泞的路上,我摔了跤,成了小泥人儿,我不但没有哭,还在一旁傻笑着,因为我知道,要是我哭起来,就会让哥哥一发不可收拾,我弯着双腿,勾着身子在路边坐着,哥哥把身子蹲了下来,用他那粗糙却又修长的手轻轻地将我的小脏手抹去泥水,在一旁唠叨着:“你看你,走路小心点,乡里不比城市路好走,你以后就会明白的。哎,现在还没说给你听,就成小泥人儿了,等会儿我们就要去拾田螺,你一定要站在边沿上乖乖的,不要动,要不然会成小猩猩哦!”来到田间,好静好静,哥哥在一旁拾田螺,一边和我唱起了童谣,哥哥沉重的歌声和妹妹那还带着奶孩子气而纯真的声在山与田野之间回荡得许久,是那样深刻,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
小时候的我体弱多病,需要人照顾。是哥哥给我端水送药,有哥哥这样照顾我,我的病一天天有好转。睡觉时,我爱踢被子,哥哥就会轻轻地为我盖上一层像我这么大个孩子盖的厚厚的棉被。现在我正在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回想起哥哥的一句话“乡里不比城市路好走。”我终于明白,这是哥哥鼓励我的话:自己的路,要好好走。哥哥,你看,我长大了,可你却走了。妹妹以后就只有一个人拾田螺;摔了跤,自己得爬起来;山与田野之间,从此都没你的歌声了……那一次,妹妹和你拾田螺是人生的最后一次,你就这样和妹妹永远地说再见了……
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记忆,那些记忆可能美好,可能痛苦,但那记忆却对我们的成长来说,必不可少。
小学时,我曾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死党,我们一下课就在一起玩,我们整天黏在一起,同学们有的甚至说我们是同性恋,这种说法很可笑,不过也说明了我们的关系之密切。但在那一天之前,我以为我们会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下课了,她神秘兮兮地把我叫到一边,带着些微怒气地说:“就在你去过我家之后,我的铅笔不见了,你是不是拿走了?!”她质问我?!我不敢相信,不敢相信我们之间的友谊竟然让她如此不信任我。“我没有!”我也有些赌气地说,不过我真的没有拿。“你还敢说你没有?!我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了都没有找到!你还说不是你拿的?!么如果承认了的话并把笔还给我,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她有些急了。“我说了我没有拿!我有一根和你差不多的笔,我怎么会拿呢?”我也有些生气了。“你还不承认是吧?好啊,我们绝交!”她气冲冲地说。“哼,我都说了不是我拿的,你爱信不信!”我也有些赌气。
儿时天真的我真的以为我们只是互相赌气,最多有几天就好了,不过令我诧异的是,她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新的死党,而我还在傻傻地等她。
我把这件事情给我们小学班主任以周记的形式告诉了她,但班主任不但什么都没有说,反而给我批了一个“良”而不是“优”,这让我很伤心。那些大人们都认为这是小孩子间的小打小闹,故而毫不理睬,但是他们所不知道的是一个朋友的失去,是对一个天真的孩子来讲的多么大的痛苦。
直到上了初中我们也没有再联系过了,我现在连她去了那家中学都不知道。
这件事情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在给我莫大的伤害的同时,也告诉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是需要经营的,如果一直任其发展而不去经营,最后只会以糟糕的结局收场。
我的生活,犹如一片大海,蓝色的海洋里有着各种各样的生命;我的生活,犹如一片星空,黑色的夜空里闪烁着各种各样的星星;我的生活犹如一片森林,清脆的树叶下埋藏着许许多多的秘密……人生就像一本日历,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感受,都装订成册。但总有一种记忆在我的心中,挥之不去……
那是我九岁时的一天晚上,我刚刚上完了英语课,由于英语的小测试考得不太理想,所以心里十分难受。天,阴沉沉的,还布满了灰黑色的乌云。我的心犹如这天一样,阴森的可怕。我刚刚来到公交车站,寒风呼呼的吹着,似乎是想要把我冻僵。突然,从我的右边走过来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长着胡子,大大的眼睛。他慢慢地朝我走来,对我说:“小姑娘,你一个人回家啊?”我一看到他,就马上想到了电视剧、小说、电影里的所有坏人,觉得他太像小说里的坏蛋了。我的心十分害怕,我没有理会他,我低着头,不敢看他。但是,等我再一次抬起头来时,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车站就剩我一个人。我觉得更加害怕了,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站着。突然来了一名阿姨和一名小女孩。小女孩长的非常可爱,扎了两个小辫子,穿着小短裙。而那位阿姨十分慈祥,大大的眼睛,提着一个粉红色的,十分精致漂亮的手提包。我心里十分开心:终于有一个等车的伴了!那位阿姨看了看我,又对小女孩说:“婷婷,和姐姐一起玩儿吧!”我一听,心里很开心,于是和小女孩儿一起玩儿了起来,我心里想:“这位阿姨心地可真好,不像刚才那位叔叔。”我和小女孩玩的很开心。不一会,小女孩说:“妈妈,我们回家吧,我还要看《喜洋洋和灰太狼》呢!”阿姨回答说:“车还没来,再和姐姐玩儿一会。”不一会儿,车来了,我上了车。但是阿姨和小女孩没有上车。而是走向一个男人。“那个人不是像坏人的叔叔么?”小女孩跑过去说:“爸爸,我们回家吧。”这时,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感激,感谢这一家人看到我孤单一个人来陪我,我的心里暖暖的。这是多么善良的一家人啊!
总有一种记忆值得珍藏。是啊,每个人都会有值得珍藏的记忆。我就把这件事作为我心中最美好的回忆,在之后的人生路上,成为我永久的伴侣…….
翻开泛了黄的日记本,我看见了过去的点点滴滴,那时我们的过去,是值得珍藏的记忆。
那一年,我们十三岁。走进“陌生”的环境,我变得少言寡语。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安静”下去,与寂寞相伴,与孤独长存。可是你却闯入了我的生命,你扎着马尾,总是喜欢冲着我傻笑不停。你能圆圆的脸上,永远充满幸福的表情。你总是喜欢在我身边手舞足蹈[注: 蹈:顿足踏地。两手舞动,两只脚也跳了起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也手乱舞、脚乱跳的狂态。],哼着歌曲,不知不觉[注: 知:知道;觉:觉察。没有意识到,没有觉察到。现多指未加注意。],习惯了这样古灵精怪盗你。
那一年,我们十四岁。我们开始为了一些小事而发脾气。因为那乱动我的日记,我说出:“不再理你!”我看到你当时哭泣的样子,心疼在心里,怪自己为何如此狠心,怎么会让可爱的你伤心。终于说出了“对不起”我才发现原来你和我已经融为一体,你是我的影,我们形影不离[注: 象形体和它的影子那样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经常在一起。],开始一起哼起熟悉的歌曲。
这一年,我们十五岁。渐渐成熟的我们,开始学会背负压力。我自暴自弃[注: 暴:糟蹋、损害;弃:鄙弃。自己瞧不起自己,甘于落后或堕落。]的对你说出要放弃,而你却拍拍我的肩,说出那句“我会和你在一起。”这一刻,我安静了。因为你,我开始变得坚忍,因为我知道我的背后有一个人,她就是陪我走了一路的你。现在的你,不再喜欢傻笑,不爱哼歌了。那些都被封印在了过去的日子里。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的小女生……我们长大了。
合上日记才发现不觉中泪已留下两行。这样平平淡淡,却又充满幸福的记忆值得我和你去珍藏。现在,我和你依然在一起,我们彼此依偎着对方的肩背,再过两个月,你将和我分别,你将和我们分别。回忆起那么熟悉的小调,你是我们的歌,是记忆的歌。
六个月,你将不再是我的影……
你,我一辈子珍藏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