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余时间,谁都有自己的天地。我却是总喜欢与书紧紧联系在一起。
书,仿佛是座长亭,在我跋涉了千山万水之后,让我歇歇脚,让我忘却暂时的劳累和烦恼。我与书相伴,无怨无悔。《十万个为什么》、《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这些都是我曾经读过的书。
书,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还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在知识进取的路上又上了一个台阶。高尔基也曾说过:“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人们常言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朋友,告诉你吧,当我翻开《奇闻怪异故事大观》第一页时,我就被其中所收集的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奇闻怪异的事所吸引。《离魂病》、《外星人的抢地劫》、《百年巧合》、《女神探》等惊心动魄的故事,带我进入一个个神秘的奇境异地,使人流连忘返。
书,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个趣味横生、美妙动人、启人心智的故事,给我打开了一扇扇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启迪思维、探索世界的窗口。看着这些书,我仿佛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飘荡着、飘荡着……
啊,博览群书,神游书海,它让我知晓了“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的中华灿烂文化;它让我领略了千种山光水色,万般民情习俗。
我爱读书,这是我唯一的爱好。
读书是我快乐的源泉,我十分爱看小说,可妈妈却不不怎么鼓励我看闲书。
一次星期五。晚上我打开书包,正好从书包里滑出一本小说书,我便拿起来津津有味的开始读。读着读着,妈妈要我去吃饭了,我暗叫不好,果然,妈妈问一个令我致命的问题:“作业写了多少了?”我目瞪口呆,因为我连一个字也没有动呢!妈妈见我不回答就料到我一个字也没有写。于是大喝一声:“一个月不许看课外书!”“不!”我苦笑着想妈妈求饶:“不要啊!”妈妈就是不干,没办法我只好去偷读书了!在妈妈睡午觉的时候偷偷的拿出书来看,虽然还要去注意妈妈——心不在焉但看胜与不看。
但是“灾难”还是降临了,我越看越入迷,最后竟忘了注意妈妈,妈妈来到我房间我却不知道,只好迎接妈妈劈头盖脸的“流星雨”。一本好书就像一位良师,可是妈妈为什么要反对呢?知道了,妈妈是觉得我成绩不好,想让我多看点正课,他觉得课外书没有多少知识,而正课充满知识,妈妈还是为我好才这样做。
妈妈你知道么?课外书有许多课外知识,看一些好的文章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呢!
为了读书,我要好好学习,要好好读书争取读书自由权!
读书对我来说是最高兴的事了。每过一段时间,父母都会给我买一些书,我从书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可我读书常常惹出一些小麻烦。
为什么呢?那就是因为我读书太专心了。有一次,我正在书房里看《鲁滨逊漂流记》,正看得津津有味,完全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正在感叹主人公鲁滨逊经历之神奇,为他的命运而担忧。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妈妈的呼唤,原来妈妈叫我帮她买一包盐。“没问题,我马上就去。”从妈妈手里接过钱,我大步跨出屋门。走在路上,脑海里想的是关于鲁滨逊的故事。还尝试着把故事编下去呢!就这样边走边想,也不知什么过了多久,我买好东西回到家里。妈妈却非常不满,原来我买回来的是糖。害得我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灵机一动,我说:反正家里的糖也快用完了,迟早也是要买的。我再去一趟,保证不会买错就是了。”“那好吧,不要再买错了。快去快回。”妈妈很不耐烦地说。这一次我买了盐,看了又看,生怕买错了。害得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特别的眼神看着我。不过还好,这次总算买对了。
像这样的小麻烦还是经常有的,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喜欢看书。因为那是我最高兴的事了。
我热爱生活,热爱生活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然而,我更偏爱斯塔笛认真读书的小镜头。
一个酷热的中午,斯塔笛乘车去图书馆看书,他顺便带上了一本书。刚一上车,斯塔笛便捧着那本书,目不转晴地看着。一会儿皱皱眉头,一会儿微笑着,一会儿嘴里又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偶尔用手托着头,还真像个“思考者”!车箱里人多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再加上天气闷热,整个车箱好似一个大热锅。乘客们个个满头大汗、面红耳赤。但斯塔笛好像处于另一个书的世界里,丝毫没感到热。虽然人们常说“心静自然凉”,但是不一会儿火辣辣的太阳还是把斯塔笛弄得汗流浃背,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每当一滴汗顺着他的脸颊流到书上时,斯塔笛总会埋怨上几句:“真讨厌,老妨碍我看书!”看他那样子,真想马上到图书馆一个人静静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不知不觉,已到了终点站。斯塔笛这才突然发现自己乘过了站。他并没说什么,笑了笑,向图书馆走去……
的确,斯塔笛既没有才气,也没有风度,长得又可笑,但他始终有一颗真诚的心,一颗真诚爱书的心。
我的读书经历
在我的记忆里,我很早就开始读书了,在上学前班的时候,我小小的手机捧着一本《识字书》,老师边教边唱,极大地引起了我对读书的兴趣。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看到‘卖现火柴的小女孩’时,小女孩的悲惨生活,与‘白雪公主’中公主的悲惨遭遇与幸福生活等,这些生动的故事仿佛让我亲眼看到了他们的快乐,幸福与悲剧。
在初中的时候,我从《水浒传》看到了赤手空拳与老虎搏斗的武松。倒拔杨柳的鲁智深等故事的英雄好汉。他们都是不满当的朝廷制度,并勇于反抗,他们打败朝廷贪官,救济黎明百姓的大好人。
老师还介绍我看了《鲁宾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骆驼祥子》等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鲁宾孙漂流记》。主人公因在海上探险遇难,流落荒岛,无人问津,凭借过人的智慧在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了十多年。其间,他找木造屋,种植水稻,圈养牛羊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砍木造船这段了,他凭借简单的工具,经过艰难的制造最后造出了一般大船。可惜的是自己力量不够,无法把木船推下水,不然的话,我真想看看他用这般大船,游遍了整个大海的传奇故事。
我在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的道理,它是我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让我走得更高,更远。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读书,爱都各种各样的书。知识丰富的科普书;令人浮想联翩的童话书;妙趣横生的漫画书。。。。。。鸟儿离不开天空;小鱼离不开水;而我离不开书。听妈妈讲,我从小就特别爱我的启蒙老师—书。记得小时候,那时我才在上幼儿园。当秋天来临时,我看着窗外已经发黄的叶子像蝴蝶一样缓缓飘下来,便好奇地问妈妈“:妈妈,叶子怎么落下来了?是不是他没站稳,不小心摔下来了?”妈妈耐心的解答“:那是地心引力的作用。”我又问“:地心引力是什么东东,好吃吗。”妈妈见我那么好问就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看这封面有大乌龟,觉得十分有趣,变一页一页的翻开了说“:这是什么字。”妈妈就一字不落的读给我听。几天过去了,便觉得“十万个为什么”不和我的胃口了。
听说文成新开了一家新华书店。于是让妈妈带我去,买了几本书。渐渐地我喜欢上了童话书,色彩明丽的插图,丰富多彩的故事,我津津有味地看着,完全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我为丑小鸭卑微的出生而遭受嘲讽、奚落泪落如珠,为丑小鸭的美好结局破涕而笑,也为白雪公主的善良赞不绝口。。。。。。后来我又感到不过瘾。童话书一类的书已不能是我满足,于是,让妈妈带我去书店再挑书,书店里的书很多,我挑了大概半小时彩条出了一本同桌冤家。里面大概讲了两对同桌冤家产生出的有趣的事情。书,给予了我许多的快乐,增长了我的见识,开启了我的智慧。我爱的启蒙老师—书
我的读书生活是快乐的,是充实的,在读书时,我会为书中的主人公而优伤,会为他而兴奋不已。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不禁想到:”海伦.凯乐自幼失明,但她顽强拼搏,开创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心里充满了阳光。而我们呢?我们虽然有着明亮的双眼,却缺少了她的那份执着。她不怕困难,克服了自身的残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现在的孩子们从小就被家人宠着,娇生惯养,哪里有她那坚强的意志?现在的年轻人啊,真应该学海伦.凯勒这无畏的精神啊!
在读《海地两万里》时,我觉得文中的主人公阿龙纳斯很值得我们学习时,他与同伴被囚禁在潜水艇上,却非常冷静,镇定的对待一切事情,要是换了我,我早就慌了。我非常佩服文章的作者______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他能有如此的想象力,哪能令人不为之惊叹呢?
在读《绿野仙踪》时,小姑娘多罗茜被一阵龙卷风刮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这真让我替她高兴。
每一本书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事,每一本书,都能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多读书吧!读书会让你收益终身!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著,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我爱读书!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我也不列外。在这里我要感谢扬红樱阿姨,是她创造了我的读书世界。
以前,我不喜欢看书,就更别说我有属于自己的读书世界,但是自从看了扬红樱阿姨写的<淘气马小跳>之<同桌冤家>后,我就变得喜欢看书了。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2004年的夏天,我到妹妹家去玩耍,可是刚到妹妹家,我不由失望起来,原来是因为妹妹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有些疑问,平时一看书就头疼的妹妹,怎么今天也看起书来?我去问妹妹:“今天有人成了书呆子了。”妹妹拿起一本<同桌冤家>塞进我的手里,对我说:“你看了这本书后,也会变成书呆子。‘‘ “我才不相信。”我慢慢拿起这本书看了第一章,马上就被内容吸引了,又接着往下看,那些精彩地片段,吸引着我去慢慢细细品味,书中有一个十足的淘气包—马小跳,他十分淘气,秦老师就派了一位大公无私的中队长—路曼曼,把他的不良行为都记在本子上,这样一来,秦老师随时随地的掌握马小跳的行踪……这本书有喜有忧,这本书像有了魔力一样,让我对书中的人物一起高兴,一起伤心。我终于知道妹妹为什么喜欢看书了。从此,我也喜欢看书了。
现在,我已看了扬红樱阿姨写过的很多书,如<男生日记>、<女生日记>……正如他们所说的,扬红樱写的小说,是走进孩子的金钥匙。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是杜甫老先生写的,意思是说:读书读到非常好、非常多的时候,写文章就像有神仙帮助一样。这样,写作文也就非常容易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少年万事通》这本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叫我:“儿子呀!快一点儿,如果在慢点儿,上英语班就来不及了。”而我却跟走火入魔了一样,好像没听见妈妈的声音。妈妈一看我没应答,他就上楼来叫我。我反应过来,好奇地问:“我才读了几分钟呀,你就叫我去英语班。”妈妈说:“你都从七点钟看到十点钟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我看了这么长时间呀!
我就是这么喜欢读书。除此之外,我还读过《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榜》,和郑渊洁写的《皮皮鲁历险记》……读完这些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尤其是郑渊洁的小说,他对我的学习非常有帮助,它让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
书,将是我一生的朋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各种各样的难题,在遇到这些难题时,有些人会动脑筋想办法,而有些人去取翻书籍查资料。
读书时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时间。不过读书时间也要掌握好,比如一天读上两三个小时就别读了,否则,会对视力有影响。
读书也要分好坏,一本好书是有人类智慧的结晶构成的,读一本好书就想和许多高尚的人进行对话。而坏书却不能读,他会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
古代的司马迁就很热爱读书,正是因为他爱读书,读好书,所以他写出了《史记》——这本文学著作。
监狱里的犯人就是因为长期读坏书,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可不能读坏书,读坏书的结果就是和他们一样,走向通往监狱的道路。
亲爱的同学们,读书虽好,但要有区别,不要总以为读书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反而会损伤你的视力,
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吧!
刘瑞超同学是一个学习认真、积极上进的孩子,他兴趣广泛,爱运动、爱画画,更喜欢读书,读各种有益的书。每天晚上他至少阅读半小时,学校阅览室、书店也经常见到他的身影。书的魅力,让他在书架前踯躅不前。
小学五年里,刘瑞超已经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安徒生童话》《世界经典童话》《秘密花园》《笨笨猪》《木偶奇遇记》等美妙的童话故事,陶冶了他的心灵;《昆虫记》《少年特工》《福尔摩斯探案集》《验尸报告》《西游记》等著作,提高了他的想象力;《老人与海》《骆驼祥子》《论语》等让他领悟了经典的魅力;《十万个为什么》《神奇快车》等科学读物,更加丰富了他的科学知识。
他还坚持做课外阅读摘抄,对阅读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一是增加了阅读量,二是强化了他的阅读深度,并且提高了识字和写字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写作文的能力也逐渐得到了提高。
因为读好书,让他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好词佳句信手拈来;因为爱读书,平时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于是,课上总能听到他精彩独到的发言。读书让他的人生更加精彩。
在人的旅途中,尽管人人盼望欢乐,无人喜欢忧伤,但它们本是孪生姐妹,永远伴随在生活的舞台上我们学习知识也是如此,为了那眼花缭乱的“数学迷宫”而呕心沥血;为了那令人头痛的作文题而费尽心思这些表面看来确实很辛苦,然而在辛苦的另一端,迎接我们的则是一串欢乐的音符。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耕耘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那含辛茹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入心田的收获?知识的海洋原来不是风平浪静的要想收获得真知,就必须扬起奋发的风帆,努力拼搏,这一定是艰苦的在它的前面,我们是畏难怯步,还是搏击进取?前者当然不会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更不能领会到学习的乐趣;而后者则会领略到知识的芬芳,迎来“梅花扑鼻香”的丰硕成果想想你取得的没一次进步吧,哪一点不是经过辛勤的劳动所得到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渴望的是获得知识,付出点代价算得了什么当然,求知是艰苦的,但当我们把用心血得来的知识用在建设祖国的四化大业上,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做出贡献,岂不是非常快乐吗?
看完了这本动人心弦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那主人公汤姆叔叔的悲惨遭遇和那黑人贩子的可恶,令我无法忘记。由这本书让我感到的,不仅仅是对汤姆叔叔的同情,更让我感到了,今天的幸福的自由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汤姆叔叔原本幸福的生活在海利先生的庄园里,但是由于一场变故,他不得不被卖掉抵债,从此,他开始了任人宰割的生活,在这期间,他先后被买到俩家人家里,受尽了苦头。
汤姆叔叔的悲惨遭遇让我想到了许多。那可恶的人贩子,无视黑人的尊严,根本不拿黑人当人看,把他们随意的卖掉 。迫使许多的孩子和母亲离开,迫使许多人失去自由、人格、尊严。那不幸的黑人,他们是黑皮肤,但是黑皮肤有错吗,不、绝没有、这是阳光皮肤,在这样的躯壳下,是善良的灵魂。那种族主义者不应该侵犯黑人的权利,应该与他们和睦相处。
【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明白了,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书,给了我童年的乐趣和美好的享受。但有时候看书会经常使我废寝忘食,这样使我很伤脑筋,使我早早就近视了,就差戴上一副笨重的眼镜了。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我买来了一课外书,我高兴极了,小小的心充满了欢乐。一做完作业就立刻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的如醉如痴,仿佛时间把我停留在了书的乐园里。
到吃晚饭的时候了,妈妈叫了我几次都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立刻生气了,一进房间就没收了我那本书。我重新回到了现实,一看手表,天哪!都快八点了,我今晚还要去打篮球啊!都快来不及了,要快点吃饭才行。我走出房间,目光被餐桌上的那本书吸引住了,心想:一边看书一边吃饭行不行呢?于是,我就叫妈妈,每人回答;又叫一次,还是没人回答,我抬头看了看四周,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原来妈妈出去散步了,太好了!那么今晚我就不这本书看完。吃完晚饭后,我就坐在床上继续看那本书,我回味的看着,生怕会漏掉一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还坐在床上看着那本书。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妈妈回来了,她看见我还在看着那本书,生气地说:“谭嘉琳,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你明天还要不要去上学啊?”我恍然大悟,又看了一下手表,十一点!我小心翼翼的把书放回书架,然后才依依不舍的去睡觉。
唉~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因为我永远相信杜甫说的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