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我的爱好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的喜好是看书!
在我小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前总要妈妈给我读故事,上了幼儿园,我学会了看图画书,自己编故事,我认识了灰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书本让我觉得有趣又快乐。上了小学,我学了拼音,认得很多字,我开始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如饥似渴地读着书。
每当我读一本好书时,就像驾着一叶轻舟在海上乘风破浪,扬帆而行。书像阳光一样洒满了我的心灵。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海底两万里》最引人入胜,带领我走向神秘的海洋世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让我懂得了成长、勇敢、善良…….我最喜欢看历史书和名人传记,因为他们鼓舞着我努力学习,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书既是我的良师益友,又与我的喜怒哀乐紧密相连。
我这么爱看书,收获到的知识也不少,每当我滔滔不绝地向同学或父母讲世界上的奇闻轶事和神秘悠远的历史故事时,看到他们欣赏或敬佩的目光,我总是无比自豪。
可是因为我看书太入迷了,好几次上课了我还舍不得放下课外书,结果被老师没收了好几次。这又让我无比懊悔。这时,又是冰心奶奶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让我懂得了读书要善于选择,否则读书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
假如书是天空,按我就是天空中展翅高飞的小鸟;假如书是大海,我就是在海洋里遨游的小鱼;假如书是森林,那我就是在森林里奔跑的小鹿。 我爱读书,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会读书迟”这些话道出了读书的万般好处,我虽没有这样的感慨,但也品到了读书的乐趣。
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有一次,语文老师——倪老师,送给我一整套百科全书,并且鼓励我说:“读书会使你写作文进步的。”开始我还是不大愿意看书,一直到有一天。记得那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十分很害怕。我总觉得家里有妖魔鬼怪,吓得躲到了床上。忽然,手碰到一本书,打开灯,原来是倪老师送给我的《百科全书》。为了打发时间,我拿起它,漫不经心地看起来。可没想到我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觉得自己被吸引了……
一页、两页……我就像一匹饿狼,发现了可口的食物,贪婪地“吃”着。看着看着,我仿佛看见:美国的“阿波罗”号的宇航员——“哈姆斯特朗”正在向我招手;金字塔出现在我眼前;“响尾蛇”导弹正……
忽然,我感觉有人拍我肩膀,原来妈妈回来了。我这才回过神来,一看时间,真没想到,已经足足过了三个小时了。从此我喜欢上了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巴罗也曾经说过: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缺少于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着者。是啊,只有读书才能进步。我也渐渐地体会到了读书对我的好处。从今天起,我要花更多的时间,更认真地去看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还经常撕书咬书,我为什么要撕书咬书呢?这里有一个故事,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聪聪,她是个不爱读书的孩子,那是我还没有养成撕书咬书的习惯呢!有一天聪聪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张纸在那里撕着、咬着玩,我就学它拿出课本就在那里撕、咬。
到了上小学我就改了这个坏习惯开始保护书了,书破了我就拿胶布或胶带把书粘住,我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与《十万个为什么》和《快乐星球》。到了初中我就看一些名著如《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与《红楼梦》。到了高中我就看一些比较出名的书了如《骆驼祥子》、《爱的教育》、《科学家的故事》、《童年》、《名人传》、《昆虫记》、《鲁宾逊漂流记》和《汤姆。索尼亚历险记》。到了大学我就读了一些有关于学习的书《写作与智慧人生》、《英语教学实施指南》。
书给人的真是无穷无尽的知识啊!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我打开书,就会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还记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我像一只贪婪的饿狼。
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读书的魅力。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一天,我读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飞快地跑到小买店,张口就说:“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店主瞪大了眼睛,我又喊到:“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只见店主没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说:“叔叔,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
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了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世上只有书最好,有书的人儿不无聊,投进书的怀抱,一切都是幸福了……”书就像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我,书就像朋友,永远向我敞开心扉,书和我好比双胞姐妹,总是形影不离……
一天,我同爸爸妈妈回姥姥家,这是个有山有水的好地方,可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心里空落落的;大街小巷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可我却很孤单。到底缺了点什么呢?我就象丢了魂似的,干什么都乏味。哦!糟糕——双胞胎姐妹忘带了。中午,姥姥给我烧了我最爱吃的烙饼,可我越吃越觉得苦涩网 ,不觉皱起了眉头:“这!什么味儿啊?”我生气地扒在床上,想起了平日总逗笑的马小跳,想起了神秘莫测的听令湖,想起了牵挂人心的雨桐……可又回到了现实,那一无所有的小山村,我难受极了,好象心都被书给拉走了,这时不管怎么哄我,我只会口碰三个字:“没意思!!!”我这个糟糕的书迷像发疯了似的,中午1点,就硬拉爸妈往回赶,好像有十万火急……
回到家,我一头扎进了书堆里。好像心灵回到了港湾。我刚准备在这书的港湾里美美游一回,可麻烦事又来了。“宝贝儿!妈和爸出去一会,卫生间水龙头开了,待会你把它关了。”我就像聋子的耳朵——摆设,什么事也不进,随便“恩”了一声。
“哈哈哈!”太好笑了。“哇!太酷了!”“哎!怎么能这样?!!”我真是太投入了。“蓉儿,开门儿!”“哦!来了!”我跑出去,吧嗒、吧嗒水花四溅,“呀!”我忘关水龙头了,我拿起拖把,二话没说,就开始拖地。一分、两分……终于拖完了!突然我想起了妈妈还在门外呢!敲门声越急了,唯唯诺诺地开了门……后果可想而知。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不是陪伴我多年的好同学,而是我一生离不开的朋友——书。
虽说我不经常看书,但书却告诉我许多不一样的世界。当我面对那一本本厚厚的书时,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本书的名字——《童年》,这个名字往往让人引发出无限的联想。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童年》这本书,这本书是老师让我们在寒假买的,要不因为要做读书笔记,我想我应该懒的去买吧!
当买回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是像别人那样马上就会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而是把它放在一边,去玩电脑了。就在这时,只听“叭”的一声,回过头去看了看也没什么啊,但当我回头的一瞬间,我蒙了。天啊,这个时候怎么停电了呢?
电视不能看,电脑不能玩。唉,,望着桌子上那本刚买回来的的《童年》,没办法,只能拿着手电筒趴在床上看高尔基的《童年》了。这时我还在想:高尔基呀,高尔基,你可害惨我喽。
翻开这本书,首先看到的是当然是目录了。在不知不觉中,来电了,而手中的这本小说都快看了一半了。这是我却不像往常那样去打开电脑,而是做出了一个反常的举动——关上手电筒,打开台灯继续看《童年》——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创作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步。它讲述的是阿廖莎3岁到10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到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的生活状态。
这本书让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生的光芒,在悲剧的气氛中感到人们战胜悲剧的命运的巨大力量。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我与书法,很小的时候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才刚刚五岁的时候,爷爷就经常拿着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要好奇的瞧一瞧,墨汁那股味道飘进我的鼻子里,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喜欢这个味道。看着爷爷笔走龙蛇的大字,我不由得发出赞叹:“好漂亮哦!”爷爷总是笑着对我说:“琦琦,你要学吗?过来,我教你。”说着,我坐在他的前面,他握着我的手,写下了一个大大的“好”字。我欢呼起来:“噢!我也会写毛笔字了!”爷爷只是笑而不语。
从那之后,我经常偷偷跑去爷爷的房间拿出纸和毛笔还有墨水,在地上趴着,写字。爷爷起来时,总是可以看见一个满脸墨水的小花猫趴在那里写着毛笔字,就是我。爷爷走过来,瞧了瞧我的字,突然哈哈大笑道:“这是什么字啊?”我鼓起嘴看了看爷爷,生气的丢下毛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学毛笔字!”妈妈笑了笑,说:“可以啊!”
于是,我被送去学毛笔字了!为了超过爷爷,我每天拼命练习,纸张是一张又一张的扔在地上,可是每次妈妈都把他们给收了起来。
有一次,爷爷来看我写毛笔字,大声赞叹道:“写的不错,写的不错!”妈妈也走过来,和爷爷说:“来,看看你的宝贝孙女有没有进步!”说着,她拿出了我以前写的毛笔字。一张张是多么的不整齐,我顿时羞红了脸,大声说道:“不许看!”爷爷笑了笑,对我说:“看来你还是真有进步!快超过我咯!”我红着脸低下头。
现在,妈妈总是夸我毛笔字写的笔走龙蛇的!自豪,填满了我的心。
书是一座巨大的宝库,读书是不断的开采宝藏。书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我爱读书,从我上小学时,书便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读书也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要我一天不读书,我就会心神不宁。
记得在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好朋友一直在看一本叫做《伊索寓言》的书,一到下课,她便拿出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几天,好奇心便驱使着我一定要买一本《伊索寓言》来看。放学后,一回到家,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想看《伊索寓言》,你晚上带我去买,可以吗?”妈妈一听,眉开眼笑,对我说道:“你想买书我可以带你去买,不过得在吃晚饭之前把所有作业全做完。作业要做得好,不能马马虎虎做完,效率要高,字不能写差。吃晚饭之前我会来检查的。”妈妈说完,我便拿起书包,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向终点——我的房间。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便叫了起来:“要吃饭啦,你作业做完了吗?”我心里想:完了,还差一行,10、9……1、0。OK!我对妈妈说:“做完啦,先吃饭再买书啊。”……过了两个小时,我终于买到了我心爱的书。我一边走一边看,没注意到前方有块小石头,结果被石头绊倒了,幸好妈妈眼疾手快,拉住了我,要不然我就摔跤了。我抬头,一不小心把刚刚悟出来的道理说了出来:“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能骗人。”“我哪里不诚实守信啦?”妈妈对我说。我说:“你还没听完,后半句是就像妈妈这样的。”
时间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过去了,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看书要在适当的时候看,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书,是我终身的伴侣……
走进我的房间,一股浓浓的书香让我倍感舒适,这群和我朝夕相处的小伙伴,有的在水泄不通的书柜里挤着;有的躺在窗台;还有的恋在我的床上。大的、小的、薄的、厚的五花八门,及三千宠爱于一身的还是那陪我一起入睡的——《安徒生童话》。
小时候,每当我就要入睡前,妈妈就陪在我身旁,我像一只温顺的猫咪,不知是妈妈那动听的声音吸引了我,还是那书中的故事太好听了,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还有一个买小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故事和爱相信谎言的皇帝,拇指姑娘闯进了我甜美的梦乡······
上学了,那知识的天空照耀着我,宁听海的女儿感到她甘愿牺牲的精神,这是生命的光辉,打火夹中有三条忠诚的狗,还有会跳舞的花和唱歌的夜莺······想到这些,又回到了童年.
今天当我再次拿起在本书时,妈妈看见了说:“多大了,还看《安徒生童话》。”我微微一笑,走到房间看起书来。
放学了,有人在叹息,有人在哭泣,当我的目光转到悲伤时和它撞了个满怀。“妈!有人叫我肥婆”我听了,三丈高的怒火泄了出来:“最后丑小鸭还不是变成白天鹅了吗?”小女孩听了,高兴的对我说:“谢谢你。”我听了,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啊!《安徒生童话》它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力量。《安徒生童话》永远在我的生命中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