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
可我最喜欢感恩系列图书里的《感恩对手》。《感恩对手》里边讲了人生中成功背后的99个秘密,作者是靳鹤,里面写了99个故事,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
“对手是同行者,也是挑战者,是他们将你的人生装扮,是他们将你的心灵改变,我们应该感恩对手。”
这段话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觉得很深刻,我试着将自己的对手变成我的朋友,学习他的优点和长处,改掉自己的缺点和短处,我发现的确自己改变了,进步了,我感谢对手,对手既是你的敌人又是你的朋友。
这句话让我受益很多,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故事和道理,读书让我成长!
2008年9月20日,是我第一次写软笔的日子。
首先老师告诉我怎么执笔,写毛笔字的要求。然后我就开始练习了。可是我开始执毛笔的时候,总是四个手指出去,老师看到了就告诉我,应该是三个手指出去。
他还说,写毛笔不能性急,得有耐心,慢慢来,这样笔画才能写细,才能写好。
我写时就按老师要求的做,当然得到老师的夸奖了。那天我真高兴,我再也不羡慕哥哥了,我也会写软笔书法了。后来我在在书法班每期都获特等奖,要知道我是书法班最小的学员,写的作品还在学校和市里展览呢!而且我还在2010年3月获得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六级呢!
写软笔书法,使我有了耐心,面对困难,坚持不懈。我喜欢软笔书法。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
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我的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许多书,有成语故事、百科全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寓言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神奇的钱包》,这个故事说地是:一个神秘的来客给了穷汉子一个钱包说:“你别看这包里面只有一个金币,你掏出一块,就会又出现一块,反正总也拿不完。但是,你觉得足够以后必须将这个钱包扔掉!”穷汉子掏出一块,饣里马上又有一块。“哇,我要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了!”因此,他一直掏一直拿……不吃不喝,所以被饿死了,但是就算饿死了他也不丢掉那个钱包。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人不能贪心贪婪,否则最终会失去自己。
我现在越来越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课余时间,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看书。因为书是一个知识的宝库。
记得有一次,我觉得没事做,很无聊。便从书柜里的角落里,掏出了一本我很久没有看过的书。便读了起来。我一捧起书便爱不释手,对作者里面写的人物及情节不禁着了迷,把自己全部的精神投入到了书里,读着作者写的经历,跟着作者一起为书里的故事喜怒哀乐。而因我看书太入迷,而没有听见妈妈叫我的声音。妈妈最后进房间叫我,我才听见。慢慢地把书放下。依依不舍的离开,去吃饭了。最后又开始去看书。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够让我学到的知识,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
书中的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波莉妈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希德是一个爱打汤姆小报告的弟弟。汤姆的爸爸却是个酒鬼。
汤姆是一个调皮贪玩、勇敢的孩子,他对学习没有兴趣,觉得枯燥。他过着乏味、呆板的生活。
最令人惊心动魄的是《汤姆出家当海盗》和《为自己送葬》这两篇。自从汤姆离开家去当“海盗”后,波莉妈就卧床不起,喊着汤姆的名字。汤姆便回家暗访,汤姆知道了原来汤姆妈以为自己淹死了,周末准备为汤姆送葬。汤姆在周末来到了教堂,大家看到了这个死而复生的孩子,就不停地亲他。
从此,汤姆就发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了汤姆妈。
我有很多书,有介绍恐龙方面的、科学知识方面的、成语故事、世界童话故事和笑话等,还有很多很多书,这些书我都很喜欢,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有关恐龙的书《恐龙世界》。
《恐龙世界》这本书开始是用很逼真的图画和好懂的语言介绍了几种有代表性的恐龙,再详细而科学地描述了我最喜欢的恐龙的形体特征、生活习惯,以及恐龙时代的地质、植物、其它生物等情况,使我好象真的进入了那个神秘的、迷人的恐龙世界。
恐龙是霸战中生代(一亿六千万年到六千五百万年)前的主要动物,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都是属于中生代的。两亿多年前,恐龙——这一奇特的生命曾是地球上高傲的主人。它们生存了一亿六千万年,足迹遍及世界的角角落落,又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突然灭亡,只留下了无数令人伤感的化石。关于恐龙怎么会突然灭绝的真正原因,到现在为止仍然是个谜。
我喜欢恐龙书是因为我想当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