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我的好伙伴。其实,我曾经可是最讨厌看书的。想知道我是怎么爱看上书的吗?那就听我来为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在我的记忆中,小学一年级妈妈给我买的第一套书就是"红袋鼠"的邮刊了。"红袋鼠"第一本书来了,我翻开书,一看到全是文字,插图只有一点点,我随手就把书扔了。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再不碰那本书了,随之而来陪伴我的便是电脑、电视、游戏.......
一天,我在玩电脑游戏。突然,窗外乌云密布,紧接着下起了倾盆大雨。妈妈告诉过我,下雨天千万不能动电器。无奈,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电脑。“做什么呢?看电视?可电视也是电器啊;去找小伙伴玩?可是这么大雨谁还玩啊!”我情绪低落地回到卧室。不经意间看到了被丢在角落里的"红袋鼠",“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我拿过“红袋鼠”翻开看了起来看。有一篇《乐于助人的小狗》吸引了我,主人公小狗有着乐于助人的精神。我看完了第一篇就迫不急待的翻看下一遍,因为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反复把这本书看了两遍。
就这样,我爱上了看书。渐渐地我开始看更多的书.....
书一个有营养的名词。书带领我们走向科学发展,带领我们走向21世纪的舞台。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就非常喜欢读书,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带上一本喜爱的书,所以现在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漫画书,因为漫画书里人物非常鲜明。其次是三国演义,因为书里提到了非常多的英雄使我们回味深成。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以为是三个国家在演戏呢!
结果原来是三个国家战争的故事。在看书的时候就像看一场戏一样,一样精彩,一样快乐。多读书也会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这样世界才会一步步的发展,只有这样我的语文成绩才会一步步的提高。
读书让我找到了快乐,读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要做一个学富无穷的人。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培根说:“书籍是思想的航船,它满载着人类的智慧运送给一代又一代一。”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让作文写得好……
放学后,我急匆匆地从学校赶到“三味”书店,我跨进店门,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叫〈〈鲁宾孙飘流记〉〉的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我鼓励着自己。啊!它原来在这里。我急忙伸手去拿那本书,刹那时,一个哥哥捷足先登。我后悔不迭当时为什么不快一点,我又急有气。心里盘算怎样跟哥哥说我很喜欢这本书,请他让让给我。不行,不行,他又不认识我才不会让给我呢!要不……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浮现。
最后,我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和颜悦色地说:“好哥哥,请你把这本书让我先看看行吗?我太喜欢这本书。”他却对我视而不见,我怒气填胸,“好骄傲的哥哥。”我正想着,目光落到他胸前的厂徽上,心里不由得咯噔一跳!原来他是一个聋哑人!
我拿出读书笔记,开始与他在纸上交谈。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并请求他把书让给我。他告诉我,他非常乐意把这本书让给我。我对他感激万分,并在纸上写了“谢谢”。他笑了,而且笑得那么甜。
我爱看书,因为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知识。也是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人应该怎么生活,路应该怎走……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我的爸爸十分喜欢书,大概是身教重于言传吧!我和书从小就有不解之缘。我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它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闪着智慧的光彩,每当我走进书架,它们都微笑着招手。
我曾经读过一本叫《意林》中的《聪明的乌鸦》一文,讲述了美国的乌鸦被一群美国着名学校的学生打骂,并在乌鸦身上做上记号,希望这些乌鸦都有自己做的标记。20年以后,他们回到中学去看望自己的老师,一群乌鸦在他们的头上,呱……地大叫,这群人想到自己这几年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当其中一人发现,领头的那一只乌鸦是曾经被自己做过记号的。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乌鸦并不是现在人称的“乌鸦落在猪身上”,现在我知道乌鸦是十分聪明的。书中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我总是在这些人物中去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曾读过《郑和下西洋》,这篇历史故事是明朝第三位皇帝,他叫朱棣,年号永乐。当年他派马和下西洋开辟海上商贸之路,马和做了许多对大明朝有巨大贡献的事,永乐为了表彰他,给他赐姓“郑”于是马和就改为郑和。
我还曾读过《朱元璋》,他原名朱重八,年少时就痛苦地失去了家人,一生经历了很多事,做过和尚、当过乞丐,与劳苦大重造过反,最后通过努力当上了皇帝,他是我心中最崇拜的历史人物。
我和书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忘记烦恼,心变成书中的小鸟,轻盈地飞翔,在书的天空,心变成鱼儿,自由地在河中游着,书让我微笑、让我流泪、让我陶醉,带给无穷的乐趣,带给我许多知识,明白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