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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作文500字
更新时间:2024-11-29 23:13:47

我的故事作文500字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1篇】: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10月28日的看书证明了这句话。

10月28日(星期六)语文奥数补习班一学习完,我便冲冲来到离补习班较近的一块“绿洲”――现代书城。我呀,是来看书的。我跑到少儿读物区,看见有许多童话书,就抽了几本,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渐渐的,手中的童话书看完了,我为文中的丑小鸭的命运而感伤,又为丑小鸭最后变成天鹅而高兴。我为美人鱼伤心,为拇指姑娘从困难到幸福感到开心。我又去看另一本书,叫做《孤儿的一生》我觉得这个题目很新引,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这本书就被我“消灭”了,看完了这本书,我有一个感想,就是:故事中的孤儿的命太苦了,从小就没了爹娘,整天沿街乞讨,像我们城里的小孩都被大人们娇惯了,而且还常常浪费,所以,我们这样,叫做: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正想要翻另外一本书时,肚子就发出抗议,是呀,我看了这么多书,还忘了吃饭,真是废寝忘食啊!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虽然看书而忘了吃饭,但是我喜欢这样读书,因为这是对提高作文水平的的需要。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2篇】:

书,一个多么简单的字眼,多么平凡的字眼啊!,但是,它在我心目中却有着很高的地位,因为读书使我获得了快乐,让我的每一天都在快乐中度过。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伍美珍姐姐的《送你一块橡皮擦》,这本书的主人公让我为她留下怜惜的泪水,让我体会到他与恋人之间的分离之苦,还让我看到主人公拥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

我跟这本书可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是我最喜欢阳光姐姐的书时侯,我天天都想看她写的书,于是我就哄爸爸,求妈妈,求他们帮我买书,最后,他们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答应了,但是他们开了一个特殊的条件,那就是我必须经过两天的劳动才能得到这本书。

第二天,工作开始了,我一边劳动,一边想着书,只要一想起这本书,我不想劳动的想法就会马上破灭。每天劳动以后,我都会想看一看那本书,可是,爸爸妈妈说不让我看,这样更激发了我想看那本书的欲望。第二天,妈妈竟然让我打扫厨房,清理抽油烟机,要知道厨房是最难打扫的,这下,我又有了奋斗的精神。终于苍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努力工作下,我终于得到了那本梦寐以求的书,我太高兴了,高兴得手舞足蹈。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他是用我的汗水和辛苦换来的,因为它它带我进入了一个不一样、全新的世界,让我体会到人物的奇思妙想、他们的悲伤、快乐和痛苦,作者把一个个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书,我的一个梦想是拥有全世界的好书;书,是我的心灵受到了洗礼;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3篇】:

谈到书,我的故事就多了,就和你们说几个吧。

那一整天,我都是和书泡在一起的。早上,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妈妈只准我买三本书,但我恨不得把整个书店的书全买下来,只好由妈妈帮我选。我则在旁边随手拿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待妈妈选好后,我的一本书就刚好看到了精彩处,于是一场精彩的母女追逐赛开始了。

我凭着灵活的身子,东趴西跳,还时不时抽空抽一下书本,妈妈哪找得到我,只好以把我丢在这儿为由,才让我从书店里走出来。

车上很挤,我们母女一个坐这边,一个坐那头,我当然是在心中窃喜啦!因为每次我在车上看书妈妈就会说:“要当瞎子吗?”这下——嘿嘿你也知道,我在车上饱餐了一顿精神食粮,还坐过了站,不过为了心灵世界,值得!

妈妈已经先下车了,我只好一个人走回家喽。我边走边看,看得高兴时又蹦又跳,伤心时脚步沉重,丝毫也不理会路人投来的惊讶目光。突然,我觉得我的小脚肚被一个圆形的东西撞了一下,于是,我一回头……

“啊——!”

是一条狗,一条白底黑斑的斑点狗,我最怕狗了!这只斑点狗很干净,也很强壮,它大概是被我叫傻了,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我便脚底抹油——快点开溜。

终于回到了家,自然妈妈把我骂一顿,到了睡觉时,我藏着一本书,一支手电筒到了被窝,看到凌晨,终于把书看完了,还做了一个很棒的梦。

我被书给砸死了,死时,我的笑容很甜蜜。

发生在四年级的时候。

中午,杨老师叫我去取听写纸,

而我正捧着一本新书看得津津有味。

“汤翔宇。”

“汤翔宇。”这次,声调提高了点。

杨老师叫一位同学叫我,叫了几声,我还是没应,待同学把我推清醒之后,杨老师早等得不耐烦走了。

说实话,这件事是杨老师告诉我的,在我的记忆中,确实没有这件事。

我爱读书到永远!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4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是人类最快乐的事,在我的人生里。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会讲故事给我听,有一次,我问妈妈:“故事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告诉我:“是从书上得来的。”从此,我就爱上了读书。如果生命排第一,书则是第二。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如:《小红帽》,《大林和小林》,《西游记》,《安徒生童话》......

在我读书的时候,我不喜欢别人吵着,不论你在说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到。有时吃饭的时候,还在看,甚至有时连吃饭也忘了,有时也会看着看着,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拿着书,一边走,一边看,走着走着,一不小心,撞上了一棵大树,结果起了一个“大包”。还有一次,妈妈叫我买盐,我随手拿了一本《小红帽》,随便翻开一页,写的是灰大狼掉进随里的那个情景。我以前看过,但意犹未尽,我又再次沉醉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那灰大狼因为肚子里都是石头而掉进水里,我看着看着,就忘记买盐了。妈妈见我两手空空的,便问:“盐呢?”“忘买了,对不起”,我说。妈妈哈哈大笑地说:“你这个书迷,叫你去买盐,还不如我自己去呢。”说完,妈妈脱下围裙,便往门口走去。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一定会答:“书!”因为书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明白了道理.从灰大狼中,我学会了我们做人不能有害人之心,否则害人终害己。用心去对待别人,你收获的是别人的真心。而灰大狼的害人之心则让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5篇】:

高儿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富兰克林说过“读书是我唯一的娱乐。”;赵树理说过“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长久以来,我就是个书迷,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因此和书结下了不解之谜。

开学初的一个周末,妈妈准备带我去图书馆,可事不凑巧,正好赶上妈妈要开会。原来以为这事儿就这样泡汤,后来姑姑说她们要去泉州玩,叫我搭她们的便车,我喜出望外。

来到图书馆,我告诉辜负,让他11点来接我,他点了点头便扬长而去。

我兴高采烈地哼着曲儿跑进图书馆,望着这数以万计的书,欣喜若狂,可又不知道从何出着手。经过“深思熟虑”、千挑万选,《悲惨世界》和《格列拂游记》被我看重,于是,拿着书到座位上坐下来,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

时间不知不觉溜走了,转眼墙壁上的钟“当当”敲了十一下,可读得早已入迷的我浑然不觉,把姑父要来接我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只顾着继续看我的书。

故事的情节独树一帜,使我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这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传入我的耳朵,抬头一看,是姑父。起初,我心里疑惑极了:姑父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再望望时间,11点半了,猛然才想起,哦!我不是答应姑父让他11点来接我吗?我怎么给忘了,糟了!姑父会不会责备我呢?越想我越提心吊胆。

姑父的话打破了图书馆的寂静:“‘小书迷’,还走不?”“走走走。”我收拾了一下东西,跟姑父出去了。

一路上,我一句话都不敢说,只听姑父说:“露露,要是我的孩子像你一样爱看书,哪怕只有你的一半也好啊。”听到这句话,我心里的那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书啊书,你怎么那么令我着迷呢?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6篇】:

我早就想买一套《纸项链》,然而书价一百三十元,太贵了。打开储蓄罐,全部家当只有30元,怎么办?

暑假,我来到伯父家。伯母有一家“快餐沙龙”,生意很是红火。嘿,有了……

第二天,我成了店里的打工仔。说是打工,无非是端端盘子,帮客人点点餐而已。

我全副武装走马上任。系上围裙,戴上帽子,套上白手套,钻进吧台,多气派呀!

这天是星期天,人很多。我端着盘子在吧台与餐桌间穿梭着。走着走着,眼前一切都消失了,唯见书在远方向我招手,我快步冲上去。“扑!”哎呀不好!把茶泼到一位老太太身上了,老太太干净的裙子上顿时“钻”出讨厌的斑点,让人家大清早就触霉头,心里有愧了。“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我连忙赔礼。“噢,没事。”老太太拉了拉裙子,轻轻地抚摸我的头,慈祥地笑笑。

忙碌了十多天,捧着汗水换来的100元,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可以买书喽,买那朝思暮想的《纸项链》。

书,终于买回来了。我爱不释手,欣赏着那精美的封面,嗅着油墨的清香,心里乐滋滋的。

开学了,班上要建立“图书角”,班主任号召大家捐书,充实充实咱们的小书柜。

捐书,捐什么呢?我想到了《纸项链》。不行,舍不得,这可是我辛勤劳动的结晶,一番思索后,我只带了一本发黄的《星际动物园》。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7篇】: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我打开书,就会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还记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我像一只贪婪的饿狼。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读书的魅力。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

一天,我读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飞快地跑到小买店,张口就说:“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店主瞪大了眼睛,我又喊到:“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只见店主没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说:“叔叔,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了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8篇】:

走进我的房间,一股浓浓的书香让我倍感舒适,这群和我朝夕相处的小伙伴,有的在水泄不通的书柜里挤着;有的躺在窗台;还有的恋在我的床上。大的、小的、薄的、厚的五花八门,及三千宠爱于一身的还是那陪我一起入睡的——《安徒生童话》。

小时候,每当我就要入睡前,妈妈就陪在我身旁,我像一只温顺的猫咪,不知是妈妈那动听的声音吸引了我,还是那书中的故事太好听了,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还有一个买小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街头的故事和爱相信谎言的皇帝,拇指姑娘闯进了我甜美的梦乡······

上学了,那知识的天空照耀着我,宁听海的女儿感到她甘愿牺牲的精神,这是生命的光辉,打火夹中有三条忠诚的狗,还有会跳舞的花和唱歌的夜莺······想到这些,又回到了童年.

今天当我再次拿起在本书时,妈妈看见了说:“多大了,还看《安徒生童话》。”我微微一笑,走到房间看起书来。

放学了,有人在叹息,有人在哭泣,当我的目光转到悲伤时和它撞了个满怀。“妈!有人叫我肥婆”我听了,三丈高的怒火泄了出来:“最后丑小鸭还不是变成白天鹅了吗?”小女孩听了,高兴的对我说:“谢谢你。”我听了,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啊!《安徒生童话》它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力量。《安徒生童话》永远在我的生命中演绎······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9篇】: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10篇】:

书是我的老师,是我的朋友。它指引我道路,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难题。给了我很大的力量。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是童话、漫画、科技方面的书籍也涉猎到了,而且我很入迷。从中我知道了一些科学常识,掌握了生活中的小窍门,解决了生活中的小难题。

现在,到了中学,小说也成了我书橱的新朋友。如《三国演义》、《红树林》、《鲁滨逊漂流记》等古今中外的书籍。每翻开它们我都认真读,有时看得入迷了就一口气把它读完。有时看得投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过了吃饭时间还会饿肚子。

书,是我们的亲密朋友,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帮助我们解决生活雨学习上的难题,也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知识就像海洋,无边无际。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但是,在它的肚子里却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它可以使人忘记烦恼,可以使人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可以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现在,书已经陪伴着我走过了14个岁月,但是,我对书的深厚感情是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的,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的全世界的营养品’,没错,我吸收了很多知识。书,它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书,它是一架望远镜,让我看到了古今中外;我爱书,并愿意一辈子以他为师。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11篇】:

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我觉得特别的亲切,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 记得我8岁那年的一天,妈妈开会回来,一进门就眉开眼笑的对我说:“看看,妈妈给你买了什么?”我急忙跑过去接过妈妈手中的盒子,盒子上面写着《四大名著(儿童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原来是书呀!而且还都是图片的呢!我乐坏了,拿在手上就舍不得放下了。

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看着看着就着了迷,暑假里只要是有空闲的时候我就会把这些书拿出来看看、读读,差不多每天都会看上七八个小时呢!曹雪芹的《红楼梦》,我认识了很多那里面的人物,贾宝玉、 林黛玉、 薛宝钗等等,书中的最后一集是《白茫茫厚比天高》那凄凉的结局,我至今还记得。《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我也看了好几遍,《西游记》更是爱不释手。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爷爷又给我订了《智力大王》,这是一本科普类期刊杂志,主要是介绍有关探索方面的内容和知识。比如,蚂蚁睡觉时睁眼睛还是闭眼睛?为什么蚕吐出来的丝能织衣服,而蜘蛛的丝不能?为什么人们都说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呢?呵呵,都很有意思的。书中还有漫画和测试题,特别是每期里面的每道测试题我都会认真的寻找答案,从中学到了很多课本的上学不到知识。在妈妈的支持和鼓励下次,我又看了很多好书,什么《在人间》《童年》《昆虫记》等。

我喜欢书,因为在读书中我不仅熏陶了情操,更享受到了乐趣。书是我的伙伴,也是我的快乐!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第12篇】:

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书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一直以书为友,看书常常是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书是一位无声无息的老师,也是一位朋友,书中的每一个知识都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要把书中的东西变为自己的东西,书真是一盏照亮我们前进的明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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