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读书节开展后,我不知不觉地就爱上了读书。
在这之前,我并不爱读书。甚至觉得读书很无聊。我不理会它,它不理会我,我们就像敌人似的。我一见到书,头就大,觉得书中那些文字像小虫子一样,闹得我很不舒服。
后来,妈妈叫我尝试一下读书,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将那“敌人”翻开。不知过了多久,到吃饭的时间了。妈妈进来书房叫我,而且看见我在读书,开心地笑着说:“你不是与书为敌吗?怎么又和这‘敌人’在‘谈心’呢?”
是啊,我怎么好像掉进书的“陷阱”里了?我突然觉得书的“魔力”真大,既然能让我一个与书“誓不两立”的人,突然之间,爱上了读书!
从此,不管我到哪一家书店,都要站在书架前埋头苦读,有时还不知黄昏的到来。这样孜孜不倦地苦读,让我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
现在,书不再是那可怕的小虫子,而是一个个跳跃的音符,跳到我心中,让我无比快乐!如果你要问我最好的朋友是谁?我就会和你说:“那可就非书莫属啦!”
同学们,读什么书都是有趣的!读《小学生作文集》,可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可以与里面的人物切磋武艺;读经典名著,可以见证人世诸多沧桑……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粮食,还陶冶了我的品格,使我懂得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同学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吧!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在这个学期里,我学习了一篇难忘的课文,那就是《窃读记》。课文的作者是林海音,她写的《城南旧事》也很令我动情。
《窃读记》这篇课文讲的是作者在书店里窃读的经历,还提到了窃读的种种困难。也许,会被书店老板轰出去;也许,腿会站酸,脚会站麻;也许,肚子会“抗议”,可是,却不能阻止作者对读书的渴望。
多么令人敬佩啊!我也热爱读书,因为书上的一些知识是课内所学不到的。书籍教我们知识,更教我们做人,我们在社会中,人的品格是最重要的。虽然我不会像林海音一样窃读,但是,我也是非常热爱读书。只要手上拿着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也是看书比较多的原因吧,我特别乐于助人。
每当同学们感谢我时,我常会笑着说:“学雷锋做好事嘛!”大家都夸我是“好样的!”现在,阅读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我家的几个书架都摆满了呢!我敬佩林海音,敬佩她窃读的精神,那就应该多读书,向更深的知识面迈进。读书,使我学会了做人!
须知,获得知识就如同获得金子这种珍贵的物质一样,也是需要聪明才智的。
有这样一种看法,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是无从解释的,即大地为什么不产生一种巨大的力量,把所有蕴藏在地底下的黄金都统统集中到一个山头上去呢?这样一来,王公贵族、平民布衣,不都可以知道黄金的所在,并能无所顾忌地进行开采了吗?或者凭借一种热望,或者依仗一次良机,或者花费无数时光,谁都可以吹尽狂沙始到金,还可用所得的黄金滥造金币。但大自然偏偏要我行我素,她总是把这种珍贵的金属小心翼翼地分藏在地底下的细缝狭隙之中,使谁都无法知道。你可凭一时的热情猛挖一阵,但将两手空空。而只有当你历尽艰辛开采不息的时候,兴许有可能挖到芝麻大的一点。
这与获取知识的情形多么相似。当你捧着一本好书的时候,你应们。心自问:“我该不该像澳大利亚矿工那样工作呢?我们尖镐利铲都随身带好了吗?我们准备工作都无懈可击了吗?”请你永远保持这种英勇无畏的矿工精神吧!尽管这意味着艰难困苦,但功夫岂负苦心人?你梦寐以求的黄金就是作者在书中所表达的那种深刻的思想和他那渊博的知识。他书中的词语就是含金的矿石,你只有将它们打碎并加以熔炼,才有可能化石为金。你的尖镐利铲则代表着严谨、勤奋和钻研,而你的熔炉就是你那善于思索的大脑。如果以为没有这些工具,没有这种热情,就可以叩开出类拔宰的作者那扇智慧大门的话,那纯粹只是一种痴心妄想罢了。而只有坚持不懈地进行艰苦卓绝的开采和经久不息的冶炼,你才有可能获得一颗光彩夺目的金珠。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我的名字叫陈思桥,看了这个名字,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我是一个女孩子,其实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外向的男孩子。因为我爸爸姓陈,又是硕士,所以全家人都希望我能够像爸爸那样也是硕士。我有一个椭圆形的脸蛋,像一小鸡蛋,在那椭圆形的脸上,长着一双又大又灵的眼睛,眼睛里的黑眼珠,像一个黑葡萄。我的鼻子高高的,嘴巴红红的,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我真喜欢妈妈给我的这张脸。
我今年十一岁了,爸爸、妈妈平时都爱宠着我。 我在的学习虽然谈不上数一数二,却是小有名气,我的人缘也很好,有一大半的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其中还有我的“知心朋友”。我不仅朋友多,而且兴趣爱好也多的不得了,有:“写作、玩电脑、打球、下棋、看书……。我最喜欢看书了。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給我买了许多的识字手册,还经常给我读一些故事书,可以说,我的童年就是在书海中度过的。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家的书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家就象一座小图书馆,到处都是书,我自己的书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整整放了两个柜子。
虽然我平时一向很节约,但是对买书却毫不吝啬,只要是我喜欢实用的书,而且不是很贵,我一定会马上买下来。有时候我遇到一本好书,又因为价格太贵而不能买,我一定会翻来覆去地看好几遍才甘心,所以每次我一进书店,都要看上大半天。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也坚信:好书能伴我一生。我常常因为看书而误了其他的事情,因此爸爸、妈妈经常开导我说:“看书要学会适而可止”。为此有时我也很伤脑筋,想来想去,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学会克制、克制再克制!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小男孩。
喜欢闻淡淡的书香,思绪弥漫于寂寥的星空。可能是疏星、幽月下的柔柳、翠禾透着些许清新。也可能是稠云、碧落里的丝丝点点勾勒着未萌动的憧憬。
大多时候,静静的坐着。摩挲着温软的扉页,想着故事的动人之处,便思索着何处为点睛之笔。可许久之后都是怅然而归。为何呢?因为故事的通篇都有伏笔的影子,都是有用的成分。不像我,写了老半天中心思想还没出来。所以现在只好品品别人的好文章吧!
休息片刻,一种闲适的回归。
没有倦鸟归巢,秋叶铺地的萧瑟;没有鳞次栉比、摩肩接踵的繁华。只有踏在松软的河沙上,想着海浪的味道,臆想着海风的扑面而至,甜美的味道萦于耳畔。最后却不得不回到现实、回到喧嚣的城市: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于是,用书陶醉自己。
读过很多很多故事,从未发现如我般任务存在。于是便认为故事全是虚构的,他们只是为了名和利,仅此而已。直到淡淡的青色胡茬带来晚秋的迟暮成熟,才发现,每个少年都是多变的。他可能爱一个人爱到死去活来,下一秒就形同陌路了。所以我我不总是我。
常常也乖乖的坐着,犹如料峭的春风吹过枝桠般的轻的读完一篇文章。只不过,读完后的心底依然挥不去那些怅然和无奈:甜蜜的故事有一星半点的遗憾,更何况那一帧帧悲惨画面呢?
一直想做个书中的过客,这样就不会流连忘返、用情过深了。可忍不住的,还是那颗少年心呀!
所以,只好读书着想。这是中很不好的习惯,因为你随时可能忘乎所以,但我喜欢。因为这让我忘记那些恼人的事。譬如沉重的学习压力。
读书着想,我喜欢这四个字,就好像书于我不再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是我最好的秘密好友,也可以是我的特别老师。
我喜欢读书着想。
读书时快乐的,我总是读书读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境界。有时,还闹出笑话。在暑假期间,我跟妈妈、爸爸与婆婆去新西兰旅游。有一次,我们去泡硫磺温泉,回宾馆换泳衣。突然,我的眼睛定格在我的书包里的一本叫《小飞侠。 彼得》的书上了。我想:“还有十几分钟的时间,不如看一会儿书吧!”于是,我一边穿泳衣,一边看书。看着看着,就忘了穿泳衣,穿了下面的泳裤,就忘了穿上面的泳衣。
后来,直接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的婆婆还不知道;我们要去泡硫磺温泉,所以就问:“杨晴,你穿泳衣做什么?要游泳吗?”我正看得起劲,根本没有听清楚婆婆在说什么,只是嘴里随便“嗯” 了几声。婆婆也不知道情况,跑到一边喝茶去了。不知不觉中我看完了整本书。这时才猛地想起了我要去泡温泉看火山泥呢!我赶紧叫上婆婆,还不忘拿起另一本书,向我们团的大巴车奔去。一上车,全车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我。我不太在意,只想着我手里的那本书是什么名字,内容是什么?突然,妈妈的吼声把我从想像中拉了回来:“杨晴,你在干什么?大家都等了半个多小时了!你……,穿成了什么样子,下面泳衣,上面穿衣服……!”“啊哈哈……”全车的人都哄堂大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幸好,导游替我解了围:”好了,好了,这位小朋友知错了,您就别骂了,开心出来开心回去。“ 这样,我的”灾难“才过去了。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虽然包涵了酸甜苦辣,但读书时快乐的,有趣的,充满魅力的!
以前我对读书的兴趣不大,但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却让我体会到读书带来的快乐。
记得那是在三年级暑假,我独自一人呆在家中,无聊的时候,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本来想随便看两眼再放回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小说开头的悬念吸引住了,福尔摩斯根据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推断罪犯的身高、面部特征、使用工具等细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你可别小看一个脚印、一滴血迹它们很有可能成为侦破案件的突破口。我也学着福尔摩斯的样子仔细从字里行间推测犯罪动机,以便从众多嫌疑犯中确定罪犯。寻找罪犯的过程可有意思了,也许你刚刚假定一个罪犯,但随着证据的不断出现,你又不得不否定他,然后再开始新一轮的假定,直到确定最可疑的人。每当我的判断和福尔摩斯一致时,我就会欢呼雀跃;相反,我就会再思考一遍整个过程,找出遗漏,以免下次再犯错误。读书时,我还发现这种侦破小说吸引人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开始就设立一个悬案,然后像剥茧一样一层层剥开,让读者欲罢不能。我想要是我把这种方法用到写作上,一定会让我的文章更加吸引人,以后有机会我要试试看。
我就是这样慢慢体会到读书像与一个朋友聊天,为什么呢?当你读书非常专注的时候,你总会把文中的“我”想成你自己。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旅游书,你就会通过作者的描述见识到大好河山的壮丽;如果你看的是一本故事书,你就会随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或喜或悲;如果你看的是一本侦探小说,就会以为自己是位与罪犯斗智斗勇的侦探……
现在我还不能从每本书中都读到快乐,这也许和我读书少密不可分。因此,同学们,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去体验读书的快乐吧!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心灵的良药。记得小时候,我特别讨厌看书,觉得书一点都没意思,还没有动画片好看呢,但是又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我看到好多人坐在地上着迷的看着,我心想书里到底有什么,是什么让他们这么着迷。于是我就下定决心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回到家,我翻开书看了起来,我才发现书是那么的好,现在,家里就已经有许多书,每天只要有一点时间就会抱着书不放,有时到了吃饭的时间,妈妈叫我,我经常会因看书着迷了而听不见,呵呵,家里的书堆得都跟山似的。
上了初中以后,读的书都是层次高一些的名家作品,渐渐地也能够写出一些真正意义上的读后感了,《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书我都看过了, 书是我的伙伴,它陪我走过了几年的风雨历程。因为有它的陪伴,我在走过了小学、初中之后,大大提高了自己的水平。 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段落,都展示着自己的韵意,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到了忘我的境界。对我来说,书是百看不厌的。
书,就是一座知识的宝库,这座宝库里的知识是取之不尽、用之竭的。 书,我爱你,感谢你给予了我知识,感谢你给予了我丰富多彩的生活!
书,寄托着人类热切的希望;书,蕴含着人类丰富的感悟。提起书,会有说不完的话语……
我从小就爱看书,因为书给予了我无穷的知识,给了我创新的精神。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书,使我的成绩一升再升;书,让我懂得了人世间的爱与恨,善与恶。它教我做人的道理,教给我分辨是非的能力。读书带给我无穷的欢乐;读书使我从中得到了一把金钥匙,让我开启了智慧的大门。
读书,还差点让我失去了纯真的友谊。那是一个夏天的上午,我在家里看《安徒生的童话》,邻居范盈君来找我玩。由于我看书太入迷了,不知道她来,让她在门外等了十多分钟。最后,还是在做家务的妈妈听到敲门声才开了门。范盈君走到书房里,见我读书那么认真,不忍心打扰我,便随手抓了一本书看起来。这时,我正好读道白雪公主那狠毒的后妈陷害白雪公主的地方。心中不觉生出一股憎恨之情,就破口大骂:"你这可恶的老太婆,正该挨千刀万剐!"范盈君听了,还以为我再说她呢,心里很生气,怒气冲冲的说:"人家好心好意找你玩,你却骂我,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的!"说着,她哭着回家了.我经她这么一说,一下子从书的海洋中醒了过来,发现范盈君误会了我.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电话旁,打通了她家的电话.她接电话时,我听见她那边还略带些哭腔,不过,她听了我的解释后,又喜笑颜开了.虽然读书让我差点失去了纯真的友谊,但我还是挺爱书的,毕竟读书带给我的乐趣也不少嘛.
书可医治愚昧,书可使人聪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长辈和家长们的期冀.我爱书,因为它是知识的海洋,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