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好有许多,都是在同学之间产生的,这不,最近时兴抓子,当然我也便热衷于它了。
说到抓子,一听便是女孩子玩的游戏,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在我们班上,都是男生们玩抓子,够厉害吧。小伙伴们写完作业,三五成群,找一个人少的空地。当然,选地也是有讲究的,要光滑一点的,不然,抓些“一把抓”“切菜”等项目时便不好去拉。选好了地,大伙便有的跪,有的坐,有的盘坐,千资百态。一切准备完毕,就开始抓了起来。
瞧,那五个玲珑圆滑的石子放在手中那么舒服,滑溜溜的,它们便是这里的主角,大家各个用它抓出精彩,抓出刺激。那石子看似普通,但它却在一双双小手中如此应手,捏,拉,扔三效合一,抓的潇洒漂亮,也不管它干净不干净,全神贯注地看着石子时而腾空跃起,时而下落,一抓下去,灰尘随着飞扬起来。赢时欢呼,输时懊恼。不过没关系,擦擦鼻涕,重新再来,还有机会……
抓子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自我觉得抓子也使我变得双手灵活,两眼机灵。更有益的是,它也包含了益智性的趣味,如“考试”时,每出一道考题,都要抓耳挠腮地想一下步骤顺序才能去抓。每当一个个子从手中滑过,那感觉真是有种说不出的快乐。
这便是我的喜好,我认为抓子并不是不好,只要处理好学习与玩乐的时间,真是乐趣无穷!
我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就是,猪八戒,他在西游记中是一个好吃懒做、贪小便宜的人,不过我看好的是他那傻傻乎乎的行为,就是因为他给西游记增添了许多色彩。
先说说这猪八戒的前世吧,他原来是天庭之中掌管天河大帅,天蓬大将军。可因为酒后调戏仙子嫦娥被打下凡去,可谁知阴阳差,错投错了胎所以长了一张猪脸怪相。
我喜欢猪八戒的聪明一时,胡涂一时,如三打白骨精时因唐僧不分人妖,错怪孙悟空,害的一行人被捉去,但平时看起来呆呆傻傻的猪八戒聪明了起来,变成了一只小虫子飞了出去,到了花果山找到了孙悟空,和他说过一后孙悟空才去救唐僧。但到了西天之后又犯傻了在佛祖面前把几个馒头塞进衣服,所以只能回到原来的职位。
我喜欢八戒还有很多很多的理由,因为他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
胡雨,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大大的眼睛,乌黑的头发,和我差不多高,长得比我瘦,却能时不时帮助我。胡雨她和我曾一起在跆拳道训练班学习,我是一个丢三落四的马大哈,而她却是个细心又热心的人。
记得有一次,上完跆拳道课,我左肩书包,右肩跆拳道包,大摇大摆地走回家去。回到家,妈妈照常整理我的跆拳道包,发现了我的一件白色皮外套不见了,我的心像被抽了一下,这件衣服可是外婆买给我的,我非常喜欢,怎么能搞丢呢?我和妈妈匆匆走在去学校的路上,边走边找寻着。
“李岭、李岭,”我忽然听到一阵清脆的喊声,顺着声音我看到了正跑得气喘吁吁的胡雨。“李岭,给,这是你的衣服,你忘拿了吧。”“对的,是我的,太感谢你了。我和妈妈正着急找着呢。”“刚才我去拿书包,看到桌上有件外套,仔细一看,原来是你的哦。我想等你发现没了衣服,肯定会很着急的,所以我就跑过来送还给你。好了,衣服到你手了,我也放心了,再见!”
看着胡雨渐渐跑远的身影,妈妈对我说:“这女孩真是不错,她的这份细心和急人所急的热心很值得你学习的”。胡雨,我喜欢你这样!
大自然中,植物成千上万,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在成千上万的植物中,我只喜欢含羞草这一种植物。它有一根细长的茎,上面有许多又小又锐利的刺。被它扎了,别说有多痛了。
它的叶子是一张张圆形的小叶片。用手一碰它,它马上会合上叶子,低下茎。含羞草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你知道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吗?我去新华书店查了书才知道。含羞草原来生长在森林里面。野马、野猪等动物常常会踩坏它,使它受伤。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它把叶子合上,茎垂下。特别是在晚上,太阳下了山,没有阳光,野兽出来的次数更多,它也会把叶子合上。
你可别以为它死了哦!现在,我家种了两枝含羞草,开出了粉红色的花。花儿是一个小毛球,真像我妈妈用毛线打的线球。花儿凋零了,它结出了籽。我把这些籽收下来,种到地里,等待明年春天会长出新的含羞草来。
我喜欢家,我喜欢家里的那张小书桌,它天天陪着我写作业,画画,看书……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的小床,那张我睡了10年的小床,让我在那留下了太多的回忆。
我喜欢家,喜欢家里我抱了10年的洋娃娃,它让我度过了一个个美好的梦乡。
我还喜欢激励那舒服的沙发,每当我躺上去,便忘记了不开心的事,让我快快乐乐每一天。
我喜欢家里我专用的小的拖鞋,每当我看到那幼稚的图案,就会让我想起幼儿园那幼稚的我。
我喜欢家里的爸爸,每当他用那大而温暖的手牵起我那小而冰凉的手时就像有一个大大的火炉似的让我立刻就温暖起来。
我喜欢妈妈,一想起她每晚坐在我的床边唱摇篮曲时,就让我感到母爱的伟大。
……
我喜欢家里的每样事物,因为家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
草,你历来被人们赞颂,可是我却不喜欢你! 你生长在田地里,轻而易举地将农民伯伯施给庄稼的肥料“夺”走。因此,你旺盛地生长,然而庄稼却因为缺少养分低着头,奄奄一息。农民伯伯不停地将你砍断,可是,每到春天,你又迅速地从地里钻出来,所以才会有“斩草除根”这个成语。你到处生长,让毒蛇害虫隐居,伺机害人。 有的草还会拍马屁。像狗尾草,当风一吹,它就弯腰点头。
没有风的时候,它就挺起胸膛,活像一个得胜的大将军。狗尾草的叶子还是一件害人的凶器。有时,当你在草中行走,一不小心就会被它狠狠地割伤流血。 草,你说我怎么会喜欢价钱呢?指导教师:冯永康简评: 作者在文章中,有的记事,有的想象,有的一反常人所想,写出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
我喜欢看课外书,许多许多的书都是我的最爱。我喜欢的作家有很多,有杨红樱,有冰心奶奶,有曹文轩叔叔……但我最喜欢的作家还是巴金爷爷。你想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巴金爷爷呢?那就赶紧看下面我对巴金爷爷的着名作品《海上日出》的读后感想吧!
我读了《海上日出》这篇文章以后知道了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美丽景象,从这篇富有诗意的文章中,我感受到了巴金爷爷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我觉得在这篇文章里巴金爷爷能够把太阳写得特别有活力和生机,这都是因为巴金爷爷热爱大自然,仔细观察事物才能写出那么美的文章,体现生机勃勃。我想巴金爷爷一定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不然,巴金爷爷整怎么会写出那么美的文,描绘的如此细致,抒写的如此逼真,让读者读的如此之惊奇。
看了之后,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巴金爷爷了吧?如果你还不知道,那你就多看看那些巴金爷爷写的书吧,你就会知道巴金爷爷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赛车迷,正因为我是小赛车迷,所以我最喜欢的玩具就是赛车。
我的赛车全身是蓝色的,两边有点黄,它的威力很强,所以我给赛车起了一个很棒的名字,叫做“金甲战龙”。
金甲战龙的威力很强,所以它给我带来不少的荣誉。其中有一件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发生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蟠龙公园比赛车。来到蟠龙公园,我们先将赛车放到起跑线上,我一声令下,只见“金甲战龙”一跃而起。刚开始的时候,我和小伙伴旗鼓相当,但在中间的时候,我的金甲战龙好像听到了什么指示,速度突然加快了。在全场的比赛中,我获得了第一名。我又高兴又有疑惑:高兴的是我获得了第一名,疑惑的是在比赛中我的赛车的速度为什么会加快了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请爸爸上网查资料。哦,原来是这样的:赛车在直道上跑时间长的话,马达就会越转越快,速度就会加快,这是赛车的一个重要性能。
我想让我的金甲战龙的威力更强,我决定把它的所有装备都改装成最厉害的,马达也改为最好的。这样的话应该会给我带来更好的成绩了。
去年夏天,我和妈妈一起去海边旅游。一天早上,海水刚刚退潮,我在沙滩上来回踱步。咦!什么玩意儿?怪硬的,我心里在纳闷呢。吱呦,我翻开沙土一看,啊!一只小螃蟹。海水退潮了,也不打声招呼,就管自己走了,把小螃蟹给丢下了。一见到这个小生灵,我立刻就爱不释手,准备把他带回家。
到了家里,我把它放在一个玻璃缸里,放上一些雨花石和水草,再加了一点水,为它安了一个舒适的家。每当我走近它时,刚刚还文文静静的小螃蟹,现在却变得张牙舞爪的,向我挑战呢。可当我给它丢些面包屑时,它立刻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晚上,刚想休息的我,却听见鱼缸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又纳闷啦。于是,我拿着手电筒轻手轻脚地来到鱼缸前,一照,哈哈!这个瞌睡虫现在却像个勤劳的家庭主妇,正把小石子一粒一粒地叠起来,给自己造个容身之处。
慢慢地,这个身躯扁圆,长着八条腿,挥着两把大钳子,长着豆豆眼的家伙也跟我亲热起来。一见到我,就吐着泡泡,而不用大钳子欢迎我了。我也养成了每天放学回家,都要去探望它的习惯。 我真喜欢这只小生灵,相信我一定能把它养大。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我喜欢独自一人享受午后的阳光,看着金色泼洒在绿意之上。微风徐徐,叶儿上的金色在颤抖,抖落了一地金沙。呆呆的望着窗外,手持画笔想要描绘出它的色彩,却显得苍白。屋外车水马龙,而我却支身坐在角落。
我喜欢独自一人欣赏金色的落叶,在天的映衬下树的金装越发灿烂。此刻,金色不再是枯干,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另一种美的姿态。我站在金叶之上,体会着她历经的沧桑,感悟着它“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博爱。捧一抔金叶撒向天空,看他们雏鸟般振翅欲飞,却又徐徐落地,宛若怆然的蝴蝶。
我喜欢独自一人荡起楼顶的秋千,耳朵里塞着耳机,任凭无味的歌曲穿梭于我的脑海。双手紧紧地握住铁索,把身子向前浸没在刺骨的北风中,无畏它的侵袭。深深地望着浩然的天空,似乎望穿秋水。看见袅袅的云端掩盖着月儿飘渺的身影,想让北风狠狠地刮去喧嚣噪嘈,想让月儿带走我的千思万绪。
我喜欢独自一人彳亍雨后的小道,踏着积水中的鹅卵石,闻着雨后泥土的芬芳。草叶上的水珠在静谧中吟唱,唱的行人的心欲哭无泪。雨后的歌让人难以自拔,好似玉笛飞声。真想约一两知己漫步小道,又怕人气驱散了它的静。
我喜欢独自一人恬静的生活,我喜欢独自一人承担错过的悔恨,我喜欢独自一人聆听心声,我喜欢独自一人品尝青春的苦涩,我喜欢。。。。。。。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文具。我最喜欢的文具就是我的第一支钢笔,它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它已尽忠职守的陪爸爸度过了三十年的时光。爸爸还是小学生时,它就是爸爸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它的年纪很大了,但是它给人的手感还是超棒,超滑。难怪我第一次拿到它时,就已经是爱不释手。爸爸看到了我对它的喜爱和痴迷,于是,只好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我。
我给这件传家宝取名叫“小红帽”。顾名思义,它是一只红色的钢笔。自从变成我的得力助手后。虽然跟地面亲密接触过“n”次了,但依然毫发无损。不过,我可不想让它壮烈牺牲。因为自从用了它,我写字的速度大大提高了。每当我拿起它,就会想起爸爸深情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爸爸对我的期望。爸爸希望我能用这枝笔,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用它做对一道道难题……。
同学们,你们的钢笔一定也有不寻常的故事,快来和我交流交流吧!总之。我希望我的这只钢笔能陪伴我一生,成为一枝名副其实的传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