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一个有营养的名词。书带领我们走向科学发展,带领我们走向21世纪的舞台。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就非常喜欢读书,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带上一本喜爱的书,所以现在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漫画书,因为漫画书里人物非常鲜明。其次是三国演义,因为书里提到了非常多的英雄使我们回味深成。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以为是三个国家在演戏呢!
结果原来是三个国家战争的故事。在看书的时候就像看一场戏一样,一样精彩,一样快乐。多读书也会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这样世界才会一步步的发展,只有这样我的语文成绩才会一步步的提高。
读书让我找到了快乐,读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要做一个学富无穷的人。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一天,妈妈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
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我搔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我自幼就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象一个梦幻王国,随时把我带进奇妙的世界。
小时候不识字,就叫爸爸妈妈一遍又一遍地读,可真是百听不厌呀!我那时每天晚上都要听睡前故事,刚读完,我又要叫他们读一遍,我不厌其烦地听着故事,我当然是听得津津有味了,可却累坏了爸爸妈妈。哎,当父母真累呀!
自我上了一年级开始,我就不用父母讲故事了。我常常买一些有拼音的书,从那时起,我就自己拼着拼着看书了。到了三年级,我不再需要拼音了。那时,我有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习惯:不管去哪儿,书总像帖心知己一样被我带在身旁。只要一坐下,我就翻开书来阅读。爸爸常说:“出门不要带东西,免得丢了。”可我从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因此,有时的确丢了一些东西,可唯独我的“书朋友”没有丢过。到了四年级,书店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每次去书店,我都会有大收获,一大叠一大叠地把书带回家,但没多久,那“书山”就被我看完了。妈妈说我看书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之意。可我不会因为那本书看过了就不再去看它了。我看起旧书还是津津有味,似乎从没跟它见过面,因为每次的阅读都给了我新的感受。
我喜欢看中外名著,喜欢看小说,偶尔也看看笑话,鬼故事……我想:大多数人喜欢玩电脑,看电视?我却觉得书更能吸引我。在书中,我可以种下阅读的种子,收获到知识的果实。
大家快读书吧!书是我们的朋友,它会把你带入一个属于你自己的梦幻王国。
赵恒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的心中,书,就像一位无形的老师,为我讲述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
我家的书堆成了一座小山丘,有《红楼梦》,《笑猫日记》,还有《木偶奇遇记》……但我最钟情于的还是《城南旧事》。
我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目录一看,一个个小故事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等等……我对这些题目充满了好奇心,就怀着好奇的心读着这本书。
我刚读了几页,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每当我手中捧着这本书时,就仿佛着了魔似的,忘了时间,忘了吃饭,甚至吃饭和上洗手间时陪伴我的都是书,因此,姐姐还给我下了一天时间的“禁书令”。
记得又一次晚上,我们一家人在吃晚饭。我一手捧着《城南旧事》,一边漫不经心的扒拉着饭。“咳咳咳……”我被一口饭呛到了,不停的咳,坐在一旁的姐姐幸灾乐祸的翻着白眼说:“诶~看吧,’小书虫‘,这就是’娶了书,忘了家‘的报应啊!”诶,原来看书也是有报应的啊,看来,我以后还是好好吃饭吧。
书,让我的人生变得分外充实,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
学海是一条漫漫长路,书籍是其中一盏最最明亮的灯。有了这盏灯,我们才能清晰地看清前方的道路,一步步地走下去……
——题记
读书吃的苦头
我一直有个习惯——在路上时,喜欢边走边读书。在车上时,读书;走在路上时,看报。为了这个“好”习惯发扬光大,我可吃了不少苦头。
一次,公交车上,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根鸟》。当我陶醉在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中时,当我为主人公即将掉下悬崖而担心时,“砰”的一声,一个急刹车,我的脑袋撞倒前排座位上,撞起一片黑青。我苦恼地揉揉脑门,不过过了一会儿,我的精神便又回到了书上。
母亲曾多次劝我别在路上看书,可我却一直改不了这个“好习惯”!
早读的好处
每天早晨,我总是要早起十来分钟,读一些现代寓言、成语等短小的故事。这样,从中学到的道理就会激励我一天的学习生活。
也许是巧合。一天早晨,我刚看到“竭泽而渔”这个成语故事。来到学校的考试中,就考到了这个成语。从此,我下定决心,每天早读,为了有个好成绩,更为了一个美好的人生。
书带给我的梦
每晚,当夜幕降临时,打开床边的小台灯,靠在床头,我读着优美动人的故事,真是一种享受。一次,我读了童话《海的女儿》不禁为伟大的爱情所震撼。夜晚,我进入了梦乡,梦到的却是小女儿重生了,和王子幸福快乐地生活着。这童话令我魂牵梦绕,想必,这便是童话所震撼与人的力量吧!
我手中,已经紧紧握住了那盏最最明亮的灯。有了它,前方的路不再黑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说,每个人都离不开书,当然我也有过和书的故事。
一个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三国演义》,我的老妈却冲来进来:骄阳,下午写作业,做到四点半,知道吗?我点点头,心想终于逮到看书的机会了。 老妈走了,我把所有书都翻了一下,我找了几本《作文起步》和四大名著,嘻嘻!这下可以过过瘾了! 打开书,我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像一只饿狼,正捕杀一只羊,书中的主人公吸引着我,我正迷漫在书的海洋里,快乐无穷。
不知不觉,一小时过去了,我还在书海洋里,身旁的作业,居然一个字都没写,可是我还是浑然不知,书里,我最爱看的《西游记》里的孙悟空,神通广大,据说十万天兵都不是他对手,他又是忠厚保护师父,一路西天取经,最后取得正果,啊!如果我是孙悟空,我一定会打败坏人。想到这里,我不禁口水都流出来了,突然,一身车声,妈妈回来了,我吓得半死,连忙写起来,可老妈,已在我身旁…… 啊!书真好看!希望下次还能在过过瘾!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常读书能增长人的知识,所以,从小到大,我就非常的喜欢读书,而我和书也发生不过不少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满分作文》,我特别喜欢看,在书中我可以知道更多的好词佳句,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看作文书,和作文书结下了不白之缘,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妈妈给我买的《满分作文》,每天放学我做完作业,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叫我去吃饭,我也不知道,一直等她来我房间叫我从我手中抢下书,这时,我只好把书放在枕头下,跟妈妈一起去吃放。
可是等我回来拿书看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作文书不见了,我想:我明明放在这里的呀!怎么会不见了呢?我又想:一定是我放在别的地方不记得了,于是我就去找,但是我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我很着急,每天都想着,终于,有一天我们见搞大扫除在床上旁的一条缝隙里找到了这本书,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特别的高兴。就是因为我喜欢看作文书,所以,在三年级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在三次作文竞赛中都获得了前三名,这就是多看作文书的好处。
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因为读书,我的写作水平越来越高了,而且每次和大人说话,我都能讲出大道理,让他们惊讶不已。所以说,书真的是我们人类的良师益友。
一本好的书籍就是一位智慧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聪明,多读书能够不断地提高你的写作能力。
小时候的我,很不喜欢看书,一直把精力花费在做手工上。所以我的写作能力一直不太好。每当写时更像受刑一般难受。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后,看见了妈妈和爸爸在课桌上留的字条。大概意思是:他们要去看姥姥,要在7点左右回来,饿了先吃桌子上的米饭。我把作业写完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桌上的米饭。觉得很没意思,便无意识地抓起了一本《童话故事》看。我越看越着迷,以前从没觉得书有这么好看。直到爸爸妈妈回来敲门时才把沉迷在书中的我唤醒。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迎接爸爸妈妈。
我还为书哭过呢!有一天,我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放在了床上。我竟没想到,两岁的小弟来我们家了,他刚进卧室就发现了我的书,他可把我的书好好地“摧残”了一番。待我再来看时,书的25页77页等五页全都被他撕掉了,我不禁心痛起来,流下了眼泪。直到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才舒服了点儿。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伴着岁月渐渐地丰富。
儿时,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书,但我对它们却并不感兴趣,就像放在那里当摆设一样。
长大后我渐渐的爱上了它——书。书成了我的好朋友,在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它,因为它是知识的海洋,我在里面遨游时是那么的快乐。
有一次,我在书摊上看到了一本我喜欢的书,很想把它买回来,可是又没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于是,我就开始了我的攒钱计划。那本书是十元钱,一天攒一元钱,需要十天才能攒够,可是我又怕十天以后那本书被别人买走了。
于是,我跑到书摊上央求老板能不能等我几天,没想到老板爽快地答应了,我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里。十天到了,我终于攒够了钱,我连忙跑到书摊上把那本书买了回来。我望着这本书,心里高兴极啦,因为这是用我自己攒的钱买来的。从此以后,这本书就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成了我的好朋友,我非常爱惜它。这本书非常精彩,有了这本书,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有时在睡觉前,我会把它拿出来看看,让它陪我一起进入梦乡。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慢慢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情感。我还要继续攒钱,买回更多我喜欢的书。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更带来了知识和无穷无尽的智慧。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这个朋友可懂得天下所有的知识,古今中外的知识,科学深奥的秘密,动物世界的神奇,他都能一一告诉你,他就是我一生的伴侣——书!
从我才四岁时,各种各样的漫画书就已经时时刻刻在我身边了,一旦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啃”。在六岁时,我已“啃”完了不少书,上了小学,便开始“啃”一些字多图少的书了,比如《阁楼上的光》、《窗边的小豆豆》……,等上了高年级,“啃”的书也就深奥起来,《西游记》中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让我羡慕;猪八戒的能吃能喝让我捧腹大笑。渐渐地,我又迷上了《作文选》开始了“啃”书的旅途。旅途很困难,你要通过思考、续编、品味、寻求新知、列单总结、想象这六道关卡,才能取到“真经”!
科学家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啊,书是我们知识的源泉,我们学到的字、词、句、段、文都是从书中学到的,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盏明灯,是一位朋友,也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座灯塔。
书可以百读不厌,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和收获。这就是需要我们选择不同的角度,多思考,多想象,多总结体会,这样才能把书上的知识转化为自己头脑中的东西。
读书吧,它会让你领略到许许多多有用的知识!带着你浩瀚在知识的海洋之中!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