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看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三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里已含满了眼泪,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书中刻画了许多人物的形象,尽管它们的命运不同,但它们的悲惨命运却是相同的。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真情的笔调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人物典范。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是文学史上罕见的瑰宝,是青少年加强修养的好读物。
一本书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包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本书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真。善美的旋律。当它们汇聚在一起,就搭成了世界上最神圣的殿堂。畅游其间,我将和全世界一起饱览中国文学巨著!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你最喜欢哪一本书?我读过的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
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我读了多的那么书,可是,我还是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字叫:《满分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
《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爸爸妈妈总是叫我去看书,常说书里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知识,对写作文很有帮助的,应该多看书,但是我认为读书很累、很烦,而且没有意思,这句话我已经听得很烦了,表面上只是点点头,但实际上很不愿意去看书。
小的时候,我的家里有许多爸爸妈妈买来的故事书。动画书,别人都羡慕我,但我却很少看,看也顺便翻翻,根本没有好好看,也不懂它里面的内容和意义。上小学了,我觉得只要上课学好老师教的,就没有问题了。但事实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要不然买那么多书干什么,大部分之时都是从课外书里“吸”来的,如果不看书,知识就差多了。
后来,我尝试着去读书,根本就不是很烦,也不是那么没有意思,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快乐。我对故事书很感兴趣,爸爸妈妈就买了些关于这一方面书籍。通过阅读,我了解了过去很多名人的成长也离不开读书 ,可以说,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也是一粒开心果,在你非常伤心时,你可以看看它,快乐起来。书也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活到老,学到老。”我们要记住这句名言,一起去努力读书吧!
去年过年我收到一个礼物,就是小姨送给我的小书 包。
它是黑色的,上面有一个可爱的米老鼠头型,不过它只是单肩的,但是,它也不比双肩的差。你别小看这个书包,它的功能很多,在单肩带上有一个装钱的口袋,让我的零用钱不在像从前一样总是丢失。
它的大口袋就像一张大嘴一样,我的那么课本它都能一口吞下去。另外它还有两个口袋,小的可以装勺和筷子,稍大点的可以装些吃的或照片之类的。我想我怎么样才能让我的这个小书包能够陪伴我小学毕业呢?我要爱护它,就算是破了,我也要背着上学,不辜负小姨对我的期望。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提高我们的修养。所以说,读书有很多的好处。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爸爸妈妈把她生下来以后,就走了,把这个年幼的小姑娘留给了外婆。外婆把女孩抚养到6岁就因病去世。她的爸爸妈妈这才回来,他们把所有的家产都花光了。就让小女孩出去卖火柴,小女孩不出去,把把就打她,她没有办法,只得出去卖火柴,小女孩走在大雪纷飞的路上,冻的瑟瑟发抖,走在半路上,为了躲避一辆汽车,她把一双不合脚的大拖鞋跑掉了,她走在冰冷的地上,脚都冻红了,她不能回家,因为她怕爸爸会打她。她只要遇见行人就问他们要不要火柴,可他们都说不要,最后,小女孩冷极了,就依偎在一个墙角,点上了火柴,为自己取暖,可是火柴又熄灭了。她再次点上火柴,可是火柴又熄灭了,当她点燃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前方有一桌非常丰富的晚餐,她很想吃,但马上就消失了,她又看见外婆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她抱着外婆说:“外婆,不要走,不要走。”但是外婆还是走了。。。。。。
第二天,人们在路边发现了小姑娘,发现她已经冻死了。
新的学期开始了,妈妈的好朋友“旭阳”阿姨送给我了一个小书包,收到它之后我开心极了。
我的小书包是藕荷色的,娇柔的颜色上面画着二个漂亮的公主,在书包的拉链上还带着一个像可乐瓶一样的小东西,起初我以为是个玩具呢,可打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个铅笔刀,这个小书包的设计者真是用尽了心思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方便,这个小书包分二个夹层,大的一层象个大嘴里面还分三个小内层,第一层可以让我放学习用书、第二层可以让我放上写作业用的本子,第三层可以把我喜欢读的课外书整齐的放在里面,这样在我上课的时候就不会拿错书了。拉上这个大夹层在外面还有一个小夹层,这里面可以把我最喜欢上的手工课用具放在里面,这个书包对我来说真是又实用又方便,而且它美丽的颜色和上面漂亮的公主让我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书包,每次上课的时候我看着它娇柔的颜色和那两位美丽的公主静静的坐在那里,让我都不好意思在上课的时候说话和溜号了,它时时刻刻的提醒我好好学习,认真听讲,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把它整理好后放在我的书桌上让它陪我入睡。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既愤怒又怜惜。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美国肯基洲的奴隶主谢贝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伊莉莎哈利,伊莉无意间听到就带着儿子逃亡。汤姆因为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女儿让父亲把汤姆买来做奴隶。不久小女孩死了圣克莱亚决定解放汤姆及其它黑奴,但在一次意外事故被人杀死,他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而是把汤姆卖到黑奴拍卖市场,莱格瑞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横加私刑,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莱格瑞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就把他打死了。谢尔贝的儿子前来解放汤姆。
在故事中,有些人物令人愤怒无比。比如,莱格瑞他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像这种人社会上的其实很多,如果不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那么以后就没有公理了,天底下的人就会成仆人任人打骂,所以我们不要像葛莱瑞这种小人学习。
我最怜惜的汤姆叔叔,因为他有着悲惨的命运,被人买来买去。现在的社会上,没有人会任意打自己的仆人,现在的人也大都对主人尽心尽责。有的保姆常年居住在主人肝胆相照,就像一条漏船上的人,我们要学习他对主人赤胆忠心的精神。
我学会了,我们要对人赤胆忠心,不能口是心非。
暑假里,爸爸带我去逛保定地下书城,经过几小时的奔波,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一进去,里面可真大呀!书都分为好多类,有儿童类读物,中考复习书,高考复习书等等,一类就占一间屋子。让我看的应接不暇,恨不得一下子把这些书全看完。我挑了好长时间,终于在棋牌类的书架前发现了一本《象棋入门》。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翻开一看,这本书里有象棋入门必备知识,吃子的基本技术,对杀常识,基本功杀法,想起实战等等。在我的一再说服下,爸爸答应给我买,因为妈妈是让我买学习数的。
回到家后,我就爱不释手的学习起来,并急于实践,让爸爸和我一起下象棋。刚刚开始,我就在爸爸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爸爸使了双管炮,我赢了,这一局连五分钟多不到,我就赢了爸爸,爸爸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儿子,行啊,书没白看,有进步!”我得意地一笑说:“我这是小试牛刀。”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象棋是科学,艺术,竞技三者相互结合的智力体育项目,有严密的科学性,精妙的艺术和强烈的对抗性.它能开发智力,培养逻辑思维的敏捷性,能丰富我们的文化生活,培养顽强的性格和进取心.所以我更加喜欢上了象棋.我更感谢《象棋入门》这本书,是它给我带来了快乐。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邻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
我阅读过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的恒心和毅力让我深深地感动,激励着我成长。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十九个月大时,海伦因患了一场大病,使她的耳朵失去了听力,眼睛失明了,六岁时海伦的妈妈给她请了一位女教师——安妮。莎利文小姐,从此改变了海伦的人生。十六岁时,海伦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四年后,开始尝试写作,最后成了一位杰出的作家。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无不洋溢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告我们要珍惜生活,不要浪费眼前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光明去感受世界,海伦想看到的事物太多太多,三天光明,对于我们来说是眨眼的功夫,而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却是长久的三天,而现在我们有舒适的生活环境,有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我们不会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了半点苦,她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敢于面对生活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敬佩。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使我受溢匪浅,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也要像海伦。凯勒那样刻苦学习,超越自我。
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看书、画画、下棋、跳绳……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有一次,我在房里看书,妈妈在厨房对我说:“去把食盐拿来。”我听成了针线,飞也似地拿给了妈妈。妈妈立刻哈哈大笑,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妈妈回答:“我叫你拿的是食盐,不是针线,难道针线可以煮饭吗?”我听了,这才醒悟过来。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要认真,看书是看书,扫地是扫地,不可以一边扫地一边看书。”我听了头点得像鸡啄米。
还有一次,我来到了新华书店,看见书架上陈列着一本本崭新的书。我像风一样跑过去,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老板走过来大声说:“想看买回家看,不要打扰我做生意。”我看见老板那恶狠狠的神情,从口袋里掏出钱买下了那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妈妈。妈妈亲切地说:“回家再看吧。”一回到家我就拿起书看,连饭也不吃了,晚上还看到了11点,亲戚们都说我是个“小小书虫”。
同学们,虽然我是个“小小书虫”,但我懂得的知识比你们丰富。没听说过一句话吗: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书一定要看。所以我希望你们也多看些书。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我非常喜欢看童话类的书籍。原因是童话里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那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仿佛把我带入童话的世界中。
它让我懂得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它告诉了我只要有恒心,没有办不到的事;它还告诉了我不要做贪心的人……这些人生的哲理时时刻刻指引着我。在读书的同时,有个问题经常困扰着我:就是别人读书,作文成绩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而我每天也在家拼命地读书,但作文成绩却一点儿也没有长进呢?自从学习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知道了怎样读书才能进步。读书不能只读一遍,看一看囫囵吞枣就过去了。读书要细细地品味,把文章的内容读懂,要求甚解。这样,作文一定会有进步。
提到了作文,使我想到了另一件事。有一次,老师让写一篇记事文,正好我背过一篇名为《捕野兔》的文章,和老师要求的写作内容很接近。于是我把文章中的一些内容稍加修改,写在了作文本上,后来,我的这篇文章得了优加,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而只有我知道那不是我的文章,对于这个评价我很惭愧,因为那不是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所感而写的。
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了:读书是为了积累文学素养,只有写自己的真实经历、真实情感,才有成功感。我想书不仅对我,应该说对所有的人来说都很重要。所以,我希望我们不可一日无书。古人曾告诉我们:“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书,在我垂头丧气时,你是一面墙,把我撞醒;在我遭人误解时,你是一片海,教我宽容;在我骄傲自满时,你是一座钟,敲醒我得谦虚……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