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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4-11-30 07:08:01

我喜欢作文400字

篇1、我喜欢400字作文

文字是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东西了,我需要用它来交流和沟通,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我们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最常用到的——汉字。

汉字的变化非常大,非常有趣。例如:“木”字加一点变成了“术”字,加一横变成“本”字。我觉得特别好玩,可以用旧字学习新字,我也总是和楼下的小朋友交流,汉字就好像变魔术一样。起初,我十分厌恶汉字,觉得它很难读,现在我慢慢喜欢上了汉字。它让我变得自信,展示自己汉字魔术的本领,我每天沉浸在笑声中,懂得了汉字并不是那么难,凭借着汉字,我什么东西都能学到。

汉字非常有趣,许多字都包含着一个故事。假如你姓姚,可你又不是女生,你会充满疑惑地去查资料。原来,很久以前,一位美女很美丽,皇上十分喜欢她,便赏赐她姓姚,姚的“女”字部其实就是美女的意思。还有“休”字,它的部位是“单人旁”,旁边是个“木”字,就是一个人靠在树边休息。还有关于汉字的谜语呢:一只狗,两张口,谁见它,谁发愁。知道谜底了吗?答案就是:哭。我们离不开这千奇百怪的汉字,随时随地都要使用它。

汉字很形象。如:“旱”字就是炎热的太阳照射着大地,地上的人们非常干渴。“旦”字就是一个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甲骨文里的“日”更加逼真有趣,就是一个大大的眼睛。“马”则是一匹强壮的马儿奔跑着。“水”则更干脆、更直接,就是三条波浪线,和绵绵不断的水相似。“火”就是一团大大的火焰。看着我们智慧的结晶,我真感到骄傲。

我爱这千变万化的汉字,爱写出一手好字!

篇2、我喜欢400字作文

一则格言可以伴随你成长,一则格言就是一条小船航海的路标,一则格言就是一把开启智慧或心灵大门的钥匙。在我所知道的格言中,我最喜欢的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我为什么如此喜欢这则格言呢?这里有个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莹莹去学游泳。刚开始,我信心十足,可我却是“三分钟热度”,刚学了几天,觉得挺有趣的,后来越学越腻,干脆不学了。这时,莹莹跑过来亲切地对我说:“秋仪,你这么快就闹‘罢工’啦?做事要有恒心,有耐心,不能半途而废哦!”我漫不经心地说:“学游泳太难啦!一、基本功要扎实。二、要掌握技巧。三、……你没听教练说吗?要真正学会游泳,需要两年时间呀!”“没关系!咱们慢慢学!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网 ,铁杵磨成针。”听了这句话,我决心继续学游泳。每天我都会早早来到游泳池游泳,直到天黑才回家。无论是烈日爆晒还是狂风暴雨,我从不缺课,终于,两年后,我学会了游泳。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这句话便会浮现在我脑海,激励我继续前进!

我感谢这句格言,它伴随我成长,激励我前进,使我取得成功!

篇3、我喜欢400字作文

朋友们,你们喜欢听歌吗?当然,我很喜欢听歌,而且非常喜欢听听流行音乐,最喜欢的就是台湾组合—s,h,e的歌,如果你没有听过,那我就给你们介绍一首《触电》吧。

《触电》是首非常动听的音乐,每次听这首歌时,我都会感觉自己身在童话世界里,随着优美的旋律,渐渐可以感觉自己在蝴蝶中跳舞,在花海中沉睡,和朋友们欢歌跳舞,随心所欲很快乐。但这并不是真实的,所以每当我做完作业,我都会听一遍《触电》,再一次来到我的秘密乐园,享受完了,就得回到这两天一小考,一周一大考,作业如山,整天背着一座书山的生活了。如果我的考试考砸了,失去了信心,我就回来到我的秘密乐园,消去烦恼,自我安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不信我考不好。重新鼓起信心,然后发奋学习,想着未来前进在前进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听这首歌!那你听完了,记得要谢谢我哦。

篇4、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的金毛犬是一只导盲犬,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的全身长着金灿灿的毛,所以我们叫它金毛犬,它的头是椭圆形的,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的鼻子圆圆的,两只耳朵总是耷拉着,它的嘴巴不大,如果热的时候,它就把舌头伸出来,它的牙齿非常锋利,尾巴长得毛茸茸的,四肢很粗壮,忘了告诉你了,它的名字叫bz,好听吗?

Bz最喜欢吃骨头,一天,妈妈做了一盘排骨,bz闻到了排骨的香味,急忙跑到桌子前,开始“汪汪”地叫,我听明白了它的心思,就把骨头给了它,它马上把骨头叼走了,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它不但喜欢吃骨头,还喜欢吃零食,放学了,我在自己屋里吃零食,bz 就在门口叫,我不理它,它就用头撞我的门,我打开门,它一下子冲进来,对我“汪汪”叫,我把零食给它吃,它就高兴地对我摇头摆尾。

Bz还是一个尽职的狗,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个盲人过马路,我急得团团转,bz明白了,它到了盲人的跟前“汪汪“叫,原来它在给那个盲人带路。

我家的小狗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将伴我度过难忘的童年时光。

篇5、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一切。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浓浓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夏天的夜晚,黑色的天幕被星光点亮。是那样迷人。

我喜欢树,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挺拔的松树、柔美的柳树、以及高大的梧桐树。我也喜欢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红树、黄柳。我认为它们同样值得我们喜欢。

我喜欢变化多端的季节。喜欢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炎热而又充满水的夏天;也喜欢一片金黄、有丰收喜庆的秋天;还喜欢粉妆玉砌而又充满欢声笑语的冬天。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我总是梦见我会飞,飞过大山、飞过小河,去寻找那七色的彩虹。我也曾梦见一片汪洋大海,像一颗蓝宝石,美得那样惊人。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么多的喜欢

篇6、我喜欢400字作文

要说起我喜欢的动物呀,还是我家的那只小狗:莉莉。

莉莉是只卷毛的小白狗,那个白劲儿,就像冬天里洁白的雪;那种美丽,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灰姑娘一样迷人。

莉莉是2008年来到我们家的,那时的它只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刚出生不久,小小的,可爱极了。

莉莉十分老实,它可以像一个毛绒玩具一样整天一动不动地趴在某个角落睡大觉,而且绝不打扰你。

你若是认为这就是莉莉的天性,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当你看到它那一嘴尖尖的细牙时,准会改变你的看法。在遇到危险时,莉莉也会像同类一样咆哮,直到把那个人赶跑为止。

莉莉虽凶但不恶,或许用“忠诚”来形容它更为公平些。

有一次,我练习做仰卧起坐,爸爸帮我按住双腿,当我累得起不来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时,莉莉以为爸爸在打我,就奋不顾身地跳到我身旁,用力咬住爸爸的裤脚像拖麻袋似的拼命把爸爸往一边拉。

更让我感动的是,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全家早已呼呼大睡的时候,只要有一点动静,莉莉就会跑到我们床边,守卫着我和爸爸妈妈。不让我们的一根汗毛受到伤害。这才是我喜欢莉莉的真正原因。

我在想,如果每个人都有像莉莉那样的——忠诚善良的心,该多好哇!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物——一只卷毛的小白狗:莉莉。

篇7、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气息,她犹如一个画家,以大地为纸,轻风为笔,将赤.橙.黄.绿.青.蓝.紫融为一体,将福音播送给每一种生物,赐给人们新生的活力,给大地朝气蓬勃的景象。 我喜欢夏天的天空,她充满激情,变幻莫测,时而多云,时而云层低矮,仿佛是催人行动的命令;时而阳光直射毫不宽恕,像威严的老 人;时而电闪雷鸣,倾盆大雨……

我喜欢秋天果实累累,她既是一个丰收季节,又是一个美丽的季节。你看田野里的稻子熟了,穗头沉甸甸的,阵阵秋风吹过,漾起金黄的波浪。此刻,农民伯伯在辛勤地劳动着,收获着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冬天挺拔的松树,在冬天寒风的吹袭下,草儿全部枯黄,有些树枝上仅剩的黄叶,也都飘落了,余下光秃秃的树枝,在北风中颤栗。这时,就只有那苍劲的松树,仍然披着翠绿的衣裳,英勇无畏地 挺立着。

我喜欢天上圆圆的月亮,一轮皎洁的月亮,像宝石似的,密密麻麻地洒满了辽阔无垠的夜空。

我喜欢浩瀚的大海,因为它有广阔的胸怀。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它们会把人们的生活装点得绚丽多彩!

篇8、我喜欢400字作文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

篇9、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饭后散步。但是我已经很就没有去散步了,今天,我们全家决定去半山街上散步,我非常开心!

刚走出家门,就遇到我的小邻居小涵。听说我们要去半山逛街,他马上欢呼雀跃地跳起来,说:“我也去,我也去。”爸妈拗不过他,只好也把他带上。一路上我们四人有说有笑,在加上阵阵凉风吹来,真的任人心旷神怡,家里和外面简直是两重天。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半山的夜市,这里的商品琳琅满目,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这种地方最吸引妈妈的眼球了,但我对我来说最怕逛这种地方了。于是,我就对爸妈说:“你们在这里逛吧,我和小涵去新华书店看书了。”爸妈爽快地答应了。爸妈的话刚落音,我就和小涵一路小跑来到新华书店。书店里人很多,好多小朋友席地而坐,聚精会神地在看书。我们也挑选了自己喜欢看的书,坐在地上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也许我看得太入神了,连爸妈站在我旁边都不知道,还是爸妈叫我后,我才回过神来。妈妈说时间不早了,该回家了。哎,看书的时间好像过得特别快,但想到明天还要上英语课,我只能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很喜欢饭后散步,“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这句话是老人们常说的。所以说,饭后散步还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希望大家都能养成饭后散步的好习惯!

标签: 秋天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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