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施耐庵的《水浒传》这部书。
《水浒传》写了一场包括各个阶层百姓在内的武装斗争,这场斗争的起因是乱自上作、官逼民反,大批英雄豪杰报国无门,聚集梁山,最后尽忠殉义。这本书里有一百零八位英雄,他们先后与朝廷势不两立,和朝廷做抗争。他们不怕困难,不惧牺牲。特别在《梁山英雄舍命平叛乱》这一回,梁山英雄被招安,在路上,一百零八将只剩下三十六位了,因为在路上要捉方腊、徐宁、宣赞等人,发生了一次次的争斗,牺牲了很多的人。李俊、童威、童猛等人各奔东西,只剩下一部人又被奸细害死了。
这一百零八将里面我最喜欢混江龙李俊。他是一位水军头领,能在水里呆很长时间,而且游泳速度非常快,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他曾立了不少功劳,比如他用他的水下功夫,多次将敌军头领捉住;又多次从水里进攻,来个趁其不备,消灭敌人。可是后来,他不愿意做官,就和童威、童猛去了他们刚结拜的兄弟费保处,从此逍遥自在。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它讲的就是当时朝廷的腐败,农民起义的始末,塑造了李逵、武松等英雄形象。那一百零八位英雄为了除掉朝庭败类,与他们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次故事不论胜利与失败都很精彩。吴用的超人智慧,宋江的领导才能,还有大家的英勇表现,让梁山这支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可是因为宋江的一次招安,让这支队伍变得七零八落。如果没有那次招安,那他们就能除掉奸细,大获全胜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书。
在飞蛾求生的欲望中,我们看到生命;在小瓜苗那绿油油的新芽上,我们看到了生命;在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上,我们看到了生命。
《生命生命》这篇文章以三件小事,飞蛾强烈的求生欲望,小瓜苗生长的勇气和作者静听自己的心跳来点亮了一个呐喊的主题生命!生命!
这篇文章,给我的震撼非同一般,在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之前,我也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生命是什么?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尖瞬间明亮了,生命是勇气!生命是顶着烈日开放的向阳花,生命是沙漠中的一条清流,生命是刺骨寒风中挺立的傲梅。
文章在结尾说,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说得多好啊!海伦凯勒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是,她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她成为巨星,她的灵魂永生!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努力让自己做得更好,更优秀,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看了作者的简介后,我的心怦然一震这么优秀作品的作者,竟是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总会有顺流与逆流。这在许多人眼中非常可怕,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人生的道路曲折而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
怎样才算得上是侠肝义胆的好兄弟呢?想必这个答案能在《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身上得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之一,由施耐庵所作,也有另一种说法是全书为罗贯中所作,施耐庵编撰而成。这本书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在梁山起义,四处征战到最后被朝廷招安的故事。
加入梁山起义的人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甘忍受压迫而奋起反抗的,另一种则是在起义队伍的逼迫下加入的。这都反映了当时政府的黑暗腐朽,揭露了当时社会尖锐的矛盾。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智深。“头裹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太原府纽丝金环,上穿一领鹦哥绿丝战袍,腰系一条文武双股鸦青绦,足穿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围。”看起来是个糙汉子,粗鲁得很,但从拳打镇关西中也能看出这个粗人的细心、正直和见义勇为,这是我所佩服的。
《水浒传》把一百零八位好汉刻画得活灵活现,想必作者也是心怀激愤不满,才能如此生动地写出他们的形象。《水浒传》赞颂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胆识、正义和他们敢于抗争的精神,描绘了一幅人们反抗压迫、奋起斗争的艺术画卷,实在是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一篇小说 好词:小心翼翼、身无分文、风餐露宿、清秀、污垢、黑幼黑幼、亮光闪闪、乱蓬蓬、鬼鬼祟祟、一溜烟、一瞬间、一拥而上、奋勇争先、污泥尘土、巴望、哀求、有气无力、面面相虚、昏迷不醒、有条斯理、迷迷糊糊、神清气爽、凝视、活脱脱、怒不可竭、汹汹气势、幸灾乐祸、急急忙忙 好句:身无分文的他沿着通往伦敦的路一路乞讨,风餐露宿走了七天,终于来到了伦敦城的郊外。
最重要的是,他见到了费金,一个看上去满脸狡猾,又脏兮兮的小老头,他是这个家的老大,大家管他叫“老犹太”。她们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不整洁。两人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非常健康。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小偷啊!抓小偷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简要内容: 一个孤儿,从小生活在缺衣少食的孤儿院中;后被卖到棺材铺当童工,饱受欺凌;只身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在坏人的逼迫下迈向了罪恶的深渊。但是,人性的光辉为他点亮了希望之灯: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哈利先生等人用真爱和无私的关怀为他拨开了层层迷雾;南茜姐姐更是用自己的生命为他换来了美好的未来。
感想: 永远不要被困难击倒,命运是靠自己掌握的,未来是靠自己创造的。
《师说》读书笔记600字
韩愈的《师说》提出的从师的必要以及择师的标准。常为后人作为从师的箴规。其中“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一言,就极为珍贵。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意思是,谁懂得道理,谁就是老师,也就是要以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到许多人,而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他们的长处就值得我们学习。不论他们是几岁的小朋友,还是目不识丁的老婆婆,只要他们知道的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应该不耻下问,虚心请教。
要真的能够如此,首先得放下架子,虚下心来,真心实意地向别人请教。不能因为别人比你强,而忌妒他,不愿向他请教;更不能因为别人不如自己,而轻视他。
古今中外,有很多文人志士都是虚心从师,才取得显著的成就的。我国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每每写好了诗都要拿到邻居老婆婆那里念给她听,问她哪些地方听不懂,需要修改。巩固生物家达尔文乘“贝格尔”号去各地考察,每一处都把当地的农民请来,详细询问那里的地形和生物的特点。
想想,如果白居易不愿意向老婆婆请教,那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深受人民喜爱的诗篇?如果达尔文不愿向农民请教,又怎能完成《物种起源》,提出生物进化的理论呢?
能虚心从师固然重要,但是向别人学习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别人的缺点,学习他好的方面,而以他不好的方面为戒。正如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所说,我们要放出眼光运用脑髓,自己拿来,吸收其精华,剔除糟粕。
朋友,让我们拜能者为师吧,让我们继续发扬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的中国传统。
爸爸不停地往家里买书,书橱装都装不下,所以,我得不停地看、拼命地看。这不,我又看掉了两本书——《橡树上的逃亡》第一部和第二部。
“托比身高只有1。5毫米,他浑身是伤,躲在树洞里不敢动弹。托比在逃亡,他被全族人追捕着;他已经跑了一整天,精疲力竭……
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秘密,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可面对全族人的追捕,谁能知道这流亡的岁月会有多长?”
书前简介上的短短话语就紧紧地吸引了我的眼球,1。5毫米的小人儿,橡树王国……这一个个我听都没听说过的词汇,哎呀,太有趣了!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本,开始了美妙的阅读之旅。
看书时,我根着托比一起喜怒哀乐。每当托比遇到困难、离危险近在咫尺时,我都会心跳加速,为他祈祷;当他又奇迹般地脱离危险时,我又会快乐地笑出声来;而当托比伤心难过时,我也会跟着沮丧……
看完这两本书,我想到,我们要向托比他们学习,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如果不保护橡树,橡树人就会失去家园,如果不保护地球,我们人类就没法生存。
书上的插图也配的很好,风格上线条并不流畅,破破碎碎的,又很写实,这样很适合来描绘大树,我挺喜欢的。
不过,《橡树上的逃亡》故事并没有完,还有第三部——《爱丽莎的眼泪》。我希望爸爸能快点帮我买回来,我真的很想看。
翻开这本《只要一分钟》,马上就会着这本书吸引。为什么呢?因为里面有不少彩色鲜艳的黄金猎犬和其散步的风景,来衬托着整个故事,让读者还未开始阅读,就已经被狗儿深深地吸引了...
故事讲述蓝,一个女性杂志编辑,在一个机缘之下,领养了一只四个月大的黄金猎犬,里拉。然后为了里拉,和她的情人浩介,一起搬到东京偏僻的一角,开始了她的爱狗生活。
然而,虽然在加入里拉的三人世界让兰和浩介都过得很开心,但是却把他们的生活节奏完全改变了。
狗儿的世界,饲主们的互相交流,是多么的有趣。。。
狗儿的主人是如此称呼的。。。
蓝=里拉的女饲主,因此称为里拉妈。
浩介=里拉的男饲主,因此称为里拉爸。
里拉很有人性,它会因为知道自己做错了,躲在桌子下不敢出来。她会很有坚持性的要在屋子外面方便。所以蓝得快快赶回家,让里拉方便,不然太迟的话,里拉就会忍变,忍到很辛苦,一个忍不住,就会让整个屋子臭气冲天了。
可是,后来,蓝的感情生活中出现了另一个帅哥,翔。和同居的浩介,却似乎越来越疏远,而里拉则加在两者中间,人性化的表现出她的自我(里拉是只母狗)。
谁知,浩介得知了件事情后,却没太大的反应,而告诉了蓝,“爱上了其他人的人,是我。”
浩介爱上友里,一个常常在公园里遇见的狗儿饲主。
两人分手了,但是狗儿怎么办?
接着,又是接二连三的问题,被里拉选择的蓝,在工作上的压力,居然一度生起了如此的念头:“如果没有里拉,如果里拉死了,那该多好?”
后来,里拉果然...得了癌症。
里拉永远都在等着蓝回家,不管蓝怎么迟回,它都在等她。
一直都在等...
直到那天,浩介(回来照顾里拉)打电话过来,“它在等你。她快不行了。。。”
兰匆忙结束了会议,急忙的,紧张要赶回家。但是她家离公司需要3趟的地铁!
“等我!”
“在给我一分钟,只要一分钟就好了!”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然而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流传广泛,极大鼓舞了南方奴隶的反抗情绪,也坚定了北方领导人的信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者谋生。因为她并不擅长文表达,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当她亲历了南方奴隶种植园后,便毅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想象中。突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仅仅是关注,同情。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敢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讲话,据传闻讲,她也曾被跟踪或者是密谋暗杀。上帝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之,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功劳归于时运,还是那句话,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
我花了五天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绿野仙踪〉〉读完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多萝西一直和叔叔婶婶住在一起,那是沙漠,经常刮龙卷风。他还有一条小狗,叫托托。在一次龙卷风里,她和托托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正好,房子压到了邪恶的西方魔女。听这里的人说:“东方魔女和西方魔女都非常坏。北方魔女和南方魔女心地善良。于是,她拥有了东方魔女的魔靴。她还听说:“奥兹王非常厉害。”多萝西心想:“幸许奥兹王能帮自己。”在找奥兹国的路上,认识了稻草人、铁片樵夫、胆小狮。他们找到奥兹后,一片绿色。
奥兹国的国王说:“你们杀死了西方魔女再来见我!”后来,他们智杀了西方魔女。认清了奥兹王是假冒的。他们有去拜见南方魔女,多萝西又重新回到了叔叔婶婶身边。我积累了好多句子:整个草原见不着一棵高大的树木,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人们休息在草原唯一的一点绿荫上。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一只小巧的鼻子,一对又黑又亮的小眼睛碌碌地转个不停。
风,像在地面搜寻什么似的,忽南忽北地刮着,一刻也不肯停下。
少年夫妻老来伴,有一天我们也会逐渐丢失握住风华正茂的权利,人生也成了一趟永不回头的列车,沿途能陪伴我们的人,上上下下,哪怕是在最初等待我们的父母也未必一直相守到终点站,我不知道我的父母在我上这趟车之前是怎样走过来的,只能从日后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许多模糊而又曼妙的意象。
他们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天真烂漫,有滋有味。之后也便渐渐淡去,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原有的新鲜感也随着责任感的加重而一点一点的散去,亲情浓了,我很喜欢舒婷的《致橡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简单地依偎在身旁就已足够,无须火一般的炙烈,心与心相连这一路便无所谓风雨,simply是我想要的浪漫。在之前,读哪本书都没有这本书的泪水泛滥,十八岁的年纪,八十一岁的心(虽然我已经十九岁了)。
图片是黑白的,文字是零星的,却恰到好处的营造了一种浓浓的甚至有些悲伤的氛围,总是有一种反衬,总是喜图里带有一丝不甘与悲凉,总是“看此即彼”想到自己的父母,于是泪水涌上心头便涌了出来。
儿子的脚印是一条河河的源头在爹娘的心底里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最有智慧的人》,它非常有趣,也喻含许多道理。
故事内容是,有一位很自私的国王,想当全国最有智慧的人,不喜欢有人比他厉害,所以下令把全国的书都烧掉。人们因此变得不知变通,大家每天都吃相同的菜,穿同款式的服饰,也听不懂外国人的话。因为没有书籍可参考,国王无法解决许多问题,小公主也因为没有国王的伴读而不快乐,迫使国王必须重新思考书对生活的重要。
当小公主长大后,她将自己在书中获得的快乐,无私的分享给穷苦的人,这个转折的意外,让国王觉悟到:原来,要有智慧,必须从根基做起,让大家从书中获得知识才能真正带来生活的富裕。
以前,我常常疑问着:为什么要读书?在这本书中,我的到了答案。因为读书会带来知识,因为有知识,就能解决生活中的许多问题,进而带来更便利的生活,让日子过得幸福快乐,而且在一起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也学习到如何与人相处,结交许多好朋友。。
现在,每天我都能很快乐的去学校读书,不再把读书当成是一件苦差事。静下心来上课后,我也发现,其实每位老师上课都很有趣,也提供我们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很高兴,我也是一位有智慧的人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600字
消瘦的脸庞,深陷的眼窝,突出的颧骨,人们很难将他与毅力、坚强、勇敢、英雄联系起来。但保尔.柯察金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当我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了一小部分,就已经明白:原来保尔从小就有个性,有思想,比同龄人成熟的早。艰苦的条件,恶劣的环境,将他磨炼得坚忍不拔,敢于进取,敢于抗争。
保尔从小聪明绝顶,《圣经》这门课,保尔总是满分。不论是新的,旧的,还是所有的祈祷词,他都背的一字不差。上帝哪一天创造了什么,他都是烂熟于胸。但他渴求新的知识,并敢于在课堂上质疑神甫关于地球起源的说法。气急败坏的神甫揪住保尔的两个耳朵,把他的头往墙上撞……
什么没有错的保尔怎么会甘于承受神甫那无端的毒打。他将仇恨的种子埋在心底,不露声色。瞅准机会,将一把烟灰撒到神甫家过复活节用的发面里,敢想敢为的保尔报了仇。
闯下大祸的保尔被学校开除,12岁的他开始走向生活,打工谋生。他小小的年纪烧过茶水炉,在食堂干过两年多。他被厨头无端打过许多次,但倔强的孩子都从不屈服。两年来,他长高了,身体也更加结实了。保尔在这动荡的岁月,艰苦的环境中,奋争,搏击,慢慢成长了……
对比保尔的童年,我们的条件太优越了,环境太好了,真的太幸福了。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一切?我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有努力学习,扎实基础,固身强体,练好本领,将来才能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社会,报效祖国。
最近看了不少书,收益非浅,每本书都收获不同,以下是看完几本书后的感受,呵呵无意中在跟靓虫卧谈会时,发现自己对古代文化的了解几乎是零,而且觉得做为中国人,连四大名著一本都没有看过,有点愧疚,而且一直都蛮想看的,于是《水浒传》是我最先看的一部,我本来是打算先看《三国演义》的,可是一时没有找到,就先看了它,说真的《水游传》是我看过那么多的书中看得最费力的一本,因为刚好拿到这一本里面几乎是繁体字还夹着一些古文,每一句都是看了又看,我只了三分之一,作者把景色、人物描绘得维妙维俏、那样细腻,让我不得不佩服,我想我这一辈子都是学不来的。最先看的是,靓女小奚帮我借的《完美简历》。
真的很感谢她的用心,我粗略翻了一遍,挑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看,说真的,看了以后,觉得里面大多对我可能都不上,但至少明白所谓的完美简历是怎么样完成的。最先看完的一本是《新结婚时代》,对这本书感兴趣是因为原先看过电视以及报纸连载,但都没有看完,最不喜欢这样吊胃口。这本书讲一对主人公在婚烟生活中所碰到的各方面问题引发的各种争吵,让男女主角慢慢了解到结婚真的不止是两个人的生活,而是两家人或者是两个不同生活背景的相处。看了以后,觉得还真很贴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