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啊,读书可以治愚,读书可以塑造我们的人格,读书还可以使我们放松,从书中找到自己的知己。
从我上幼儿园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睡觉前,妈妈都会给我讲《安徒生童话》。我会和那卖火柴的小女孩一起悲伤;会和那睡美人一起等待着白马王子的来临;会和那丑小鸭一起变成美丽的天鹅,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常常沉浸在悲伤或幸福中入睡的。
上小学一年级,学会拼音后,我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从《伊索寓言》读到《十万个为什么》。我从《伊索寓言》中,懂得了成功的秘诀在于坚持,永不放弃;懂得了 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一切;懂得了外表美不美并不重要,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从《十万个为什么》中,我知道了骆驼的驼峰是储藏营养的;知道了太阳离我们约 有1。5亿千米;知道了叶脉有着输送养料和支撑叶片的作用。
再长大些时,我就更爱读书了。总是一个人独自坐在窗前,在阳光的沐浴下,扎进那书的海洋里,独自慢慢、慢慢地去品味,那像绿茶般的故事。甜中有苦,苦中有甜。一同和那书中的主人公,一起走遍天涯海角,尝遍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当我升入高年级时,已经和书形影不离了,因为书带给我的好处太多太多……我把书中有美的语句用到了我的文章里,使我的文章获奖;我把书中丰富的知识用到了我的学习中,使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我把书中的人生哲理用到了我的生活中,使我少走了很多弯道。
书,你就是一盏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道路;书,你就是一艘导航船,引领我避开一块块礁石;书,你就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成功之门。书——我永远的朋友,你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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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双浓浓的黑眉毛,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和一个小小的鼻子,一个大大的嘴巴就构成了我的书虫朋友——姐姐。
她视书如命,只要一遇到好书就像苍蝇盯住了臭鸡蛋,再也不离开了,直到把书看完,哪怕是吃饭、上厕所、睡觉都捧着它,为此也招到妈妈不少的训斥。有一件事我记忆犹新。那天,我、姐姐和妈妈一起去衣之家购物。衣之家三楼有个书店,姐姐一到就直奔三楼书店说是去逛一会儿。我和妈妈从一楼逛到三楼,两小时过去了,姐姐还没露面。
最后我们在书店的一角找到了他。只见她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呢。我们在门口叫了她两声,他都未听见,直到,我们走到她跟前使劲拍了她一下,她才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看到我们讪讪地笑了。我们催她回家了,她还舍不得,一个劲地央求妈妈让她看完,在妈妈地拉扯下,她不甘心地跟我们出了书店,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
半途姐姐说要去WC,我和妈妈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回来,最后还是在书店找到了她。妈妈看着又好气又好笑,只好付钱买了这本书,他才善罢甘休,屁颠屁颠地回家了。怎么样?她是个典型的书虫吧。
我有一位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从小到大,它都一直陪伴我。它,就是书。
我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因为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
妈妈从我一周岁就开始教我认字,当我学会认一些字的时候,妈妈就让我自己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又认识了更多的新字。那时候,我最喜欢看《西游记》了,家里的书中有好几套《西游记》,连环画、带插图的、不带插图的、小说版的,都有,我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看了不止一百遍,都倒背如流了,可我还是孜孜不倦地看,每次亲戚朋友们看到我还在看《西游记》,大家都会睁大眼睛,惊奇地问我:“你都看了这么多遍,难道不厌烦吗?”每当这时,我都会尴尬地笑着。这一直成为我们家的笑谈。 现在,我依然很喜欢《西游记》,偶尔还会拿出来看看。
高尔基说过:书籍就是面包。我房间里什么都不多,惟独书最多,书的种类也不少,童话、作文选、连环画、百科全书,样样都有。
今年,爸爸还给我订了一份杂志,名字叫《我们爱科学》,这份杂志可好看了,里面将枯燥的历史文化和科技文明,转换为动人的故事。我每个月都急切地盼着《我们爱科学》快点寄来,巴不得每天来一本,好让我在科学的王国里尽情遨游。
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我们最好、最忠实的伴侣;书,将永远陪伴着我健康成长!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海伦•凯勒则把书看作是船只……而我却把书当成自己不可或缺的知心伙伴。
“书籍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遇到任何困难,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不会背弃你。”都德的这句名言,一语道出了读书的真谛。每当我悲痛时,书会鼓励我不畏挫折,勇敢地开拓创新,攀登高峰;当我忧愁时,书会教我抛开烦恼,寻找快乐;当我孤独时,书会陪伴我挣脱寂寞的禁锢;当我犯错时,书会教育我主动承认错误……书,时刻陪伴着我,成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没有书的家园,是没有鸟的森林;没有书的田野,是没有收获的荒原;没有书的生活,是看不见灯塔的航船……我的生活也离不开书籍的陪伴。每每闲暇时,我总爱遨游在书的海洋中。
读《西游记》,我会被孙悟空的聪明机智所感染,被猪八戒的好吃懒做逗得开怀大笑;读《笑猫日记》我在被笑猫的言行惹得哈哈大笑时,又常常为笑猫艰辛的经历落泪;读《上下五千年》,我会为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而震撼;读《日有所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诗又让我深深陶醉……
书,让我喜、让我怒、让我乐、让我忧,成了我朝夕相处的亲密伙伴,是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永远陪伴我品尝酸甜苦辣的知心朋友。
书陪伴我成长,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正如书中所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未来的求知路上,我会继续让书伴随我成长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
无论是在家里、在学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一位益友伴随着我,那就是书。
从三岁开始,我就爱读书。上了小学,我就迷上了读书。我惊喜地发现书比电视更有意思。以前,妈妈常说:“不要老待在沙发上看电视,快去拿本书来看!”可现在,妈妈常说:“不要老待在沙发上看书,快把书收起来睡觉!”
我爱读书。在读书时,我读得如饥似渴,读得如醉如痴,读得津津有味,读得浮想联翩……在读书时,我感到有滋有味,因为我面对的不是几页纸,而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我融入到他们之间,与他们同欢笑、共嬉戏,品味他们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每忆及我的读书生活,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我的读书生活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着的欢乐的音符。从儿时到现在,从漫画到小说,从《西游记》到《哈利?波特》,我读过的书很多很多。每次读书,我都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历史的天空中畅飞。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乐趣。
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那么多书,文章自然而然就写好了。我的作文不再是短小的几十个字了,变成了几百字的优秀作文,常常还会变成铅字,在太原晚报上发表,这无疑于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鼓励。所以我要再接再厉,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文章更上一层楼!
书,我的朋友,我会永远喜欢你!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还有很多关于我和书有趣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我上一年级刚学会生字,就开始读书。刚开始读的书是那些带插图的故事书,后来渐渐识的字多了,就开始读《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书。记得有一次,我看《三国演义》看得很入迷的时候。妈妈在厨房叫我说“润润,赶紧出来吃饭了,别看书了。”我还以为妈妈叫我帮她一下,就回答说“好的,等一会儿。”又不知不觉的看书了。谁知,我刚看完这部分故事来吃饭,饭桌上只剩下了一丁点的剩饭,害得我没吃饱饭。一晚上都没睡好,肚子光咕咕的叫个不停。看书,也没叫我少吃苦啊!
还有一次,同学借我了一本叫《一百个幽默故事》,我也看得很入迷。在放学的路上,我也看,一路上都不停地笑呵呵。谁也料不到,前面竟然会出现一块光滑的石头,我也没看到,就一脚踩到了上面,哎呀!一声尖叫从我嘴里脱口而出,摔了个四脚朝天。真叫个残不忍睹。同学们,你们说我多看书,也没少受苦呀! 虽然读书我没少受苦,但是只有书籍,才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浇灌给你,才能把一切高贵生命的信号飘散给你,才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的记忆一起呈现给你。
让我们从小热爱读书,生命的质量需要锻炼,阅读更是锻炼的重要一环!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可一点儿都不假。我天天“啃”书,爸爸说我是个书迷,妈妈也说我是条书虫。正因为我“读书破万卷”,所以便能“下笔如有神”了。记得在以前的日子,老师要求写一则想象作文,我的头皮都快被抓破了还是不知怎么写,只好搬来“振家之宝”——《小学生作文一本全》,看了半天后终于有头绪了,便三下五除二地把作文完成了。
第二天,我的作文还被老师作了示范文在班了读了出来。我高兴得把嘴都咧到后脑勺,手把也不约而同地做出“V”字形(胜利)的手势。“多亏有那本作文书啊,要不然我的笑容就挂不住了。”还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查找恐龙的资料,然后用语言表达出来,我再一次地利用好书籍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我为什么说得那么轻松呢?全靠前一天晚上那一本《小学生资料库》帮的忙,里面的内容既切合实际要求,又能连接课文,让我快速地找出所需要的资料。
通过这些事例,使我认识到,书籍真能让我受益匪浅。从此,我便一有空就找书看,可以说书已经离不开我,我更离不开书,书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平时除了看有关写作的书外,现在又开始了看散文与小说,还有自然科学类的书我也爱看,父母也很支持我看书,还常对说:“一个人如果能博览群书,那一定能通晓天下的事情。”我会继续发扬我的“读书精神”,还要把读书的好处告诉更多的同学,让他们也爱读书,也让书成为自己的好朋友。
我爱读书,虽然书和我不能像人与人一样面对面地交流,但是当我在读一些伟大的著作的时候,能感觉到文学大师通过文字和我进行愉快、亲切的对话,向我播撒智慧和心灵的种子。
虽然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对学习却不感兴趣。小学一到四年级,我感觉学习越来越枯燥、乏味,用在学习上的精力也随之越来越少,总想腾出更多的时间看电视、打电脑、滑冰、和同学玩耍,当然,还有看课外书籍。我的成绩逐渐下滑,四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一优一良的成绩是我所有期末考试中最差的一次。在爸爸妈妈的责备声中,我感到痛苦、孤独和迷惑。
一天,在新知书店看了《酷头的故事》,解除了我心中的疑虑。一个酷爱乒乓球的男孩酷头赢了学校的乒乓球队员,很骄傲,接着向学校的乒乓球主将挑战,结果竟然被蒙着眼睛的主将打败了。酷头立志要练好乒乓球,他拜世界冠军为师,从头学起。师傅让他每天挑水、施肥、推磨、担草,磨练他的意志,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师傅才把球技传授给他。酷头出师后,回到学校,打败了学校的乒乓球主将。
看了这个故事,我猛然明白了“为什么要学”这个简单而深刻的道理,我们学习基础知识和酷头干重活是一个道理,虽然枯燥、乏味,但是可以为长大后实现梦想,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打好基础。我决心从现在开始,刻苦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学好自己的功课,牢固自己的基础知识。
我爱读书,读一好书,可以让我分清美丑,明辨是非。因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看的书很多,有作文书,有童话书……我曾被《皇帝的新装》逗得前俯后仰,被《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动得热泪盈眶……其中对我影响很大的是在这次读书节中读的一本书——《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著作。书中主要写了主人公安利柯的生活。读着这本书,你会感觉到它语言流畅,每一章都含有深刻的道理。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父亲写给安利柯的一封信——《感恩》。
信中写道:老师是不知疲倦的园丁,用自己的全部精心呵护祖国的花朵,让花朵们竞相开放。他们用身体做土壤,用心血做养料,希望花朵们变成有用之才的那一天。这段话写得太对了!我们常说:老师像父母,是老师用无私的爱开启了我们智慧的大门。我们感谢老师是理所当然的,我觉得安利柯父亲的这封信不只是写给安利柯一个人的,而是写给全世界的人。
凡是读过这部书的人,都将无法抗拒它的魅力,这是无可争议的“爱”的典范。它所激荡的情绪无不使人流下动情的泪水。此书用充满儿童情趣的幽默语言,不仅描写了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里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还描写了十九世纪意大利引人入胜地的习俗风尚。
“我读书,我快乐。”是我们学校首届读书节的主题。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让我们一起在书的世界书的海洋中像小鱼一样尽情畅游吧!
书,我最好的朋友,自从认识了你,我的世界便丰富了起来。也是因为你,我又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荒岛上,我见到了鲁滨逊,一个大胆、敢于冒险的朋友。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力呀!生活上的困难,精神上的孤独。换做他人,也许早就崩溃了。可是你,不但坚强地活下来了,而且还活得有滋有味。你建牧场、开农场、造大船、做面包、酿美酒,还救了“星期五”,你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呀!我佩服你——鲁滨逊,我很高兴结识了你这个朋友。
忠义堂上,我见到了你,宋江!人称“呼保义”“及时雨”,你是一个仗义、重情的朋友。梁山的安危系于一身。你深感责任的重大,为了你和你兄弟们的后代,为了那个令人灼痛的“贼”字能永远消失。你招安了,但招安的路并不平坦,在你和你的弟兄们辛辛苦苦地打败方腊后,所剩的兄弟已寥寥无几,这时的你,痛彻心扉。可是你所效忠的朝廷却和你开了一个玩笑,一壶毒酒为你的人生划上了一个令人遗憾的句号。我敬佩你,宋江!我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朋友!
在鹦鹉螺号里,我看到了你,尼摩船长!一个有冷静头脑,做事果断,又很善良的人,你在遇到难题时能很快做出判断。在采珠人遇到危险时,你不顾自己的安危却救你。你的身世是那么隐秘,你的行为又是那么古怪。但我喜欢你这个朋友,平静的背后是热情,冷酷的背后是善良。
书,我最好的朋友!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迷茫;有了你的陪伴,我不再空虚;有了你的陪伴,我的生活日渐精彩!
我在众人的鼓励下读书,我在努力着,在拼搏中进取。
我是一个将近要毕业的小学生,读过很多课外书,其中有一些是助我成长的,那些书跟我的关系就像朋友一样,他们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当他知道我有什么困难,就会伸出友谊之手帮助我渡过难关。我非常感激我的真心朋友――书。
当我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我想起了书对我说的话:“在困难面前,唯有奋斗不息;在成功背后,是奋斗的泪水。”当我上课想做小动作,没有积极思考时,我记起了那再三叮嘱的话语:“上课要大胆思考问题,把问题提出来跟老师、同学一起交流,多听他人的看法懂及时向老师同学民问,请教。”当我想把今天的事留到明天再做时,我想起了那关心我的语言:“不能把今天的事留到明天,因为明天还有明天的事。可是,有些人不懂得珍惜今天,认为明天再去做原来是今天完成的事也可以。他们不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没有今天的根基,哪来明天的光辉?”我还从书那儿得知,李大钊曾经说过:“我以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今’,最容易丧失的也是‘今’,所以,面对宝贵的今天,你应有行动,你应去奋斗!”
有了书对我的鼓励,我不断努力,不断地拼搏。古人不是有“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一句话吗?只要我们肯下功夫,就能取得一定的成功。
一到周末,我就要去奶奶家玩,在那里,枯燥无味的生活就能变得充满色彩,就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一样,因为那里有我最亲密的伙伴——黄焕书。
我奶奶家旁边住着黄焕书的外婆。每到周末,他就去他外婆家玩,我也会到奶奶家耍。就这样,我们俩就互相认识了,并且很快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黄焕书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几厘米。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欢乐纯真。他最喜欢笑,笑起来那对弯弯的眉毛变得更弯了,像对美丽的月牙。一幅“亮嗓”高昂有力,即使他在七楼,我在一楼也能听见他洪亮的声音,简直可以做“金嗓子喉片”的代言人呢!
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穿着运动服,因为他十分活跃,喜欢运动,尤其喜欢打篮球,那场面可是相当的精彩:只见他右手拍着球,左手护着腰,两腿微微向下蹲,左晃右晃的,把我都晃晕了。突然他趁其不备,一个箭步“唰”的蹿过来,等我反应过来时,球已经进了,只见他在后面得意洋洋地瞟了我一眼。我在心里暗暗苦笑:“焕书灵敏强壮也,我不如他!”
如今,昔日里同甘共苦的好朋友,由于学习和时间的关系,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可这份天长地久的友谊还是依旧如初,完好无损地保留着。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焕书我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