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整的书桌上,棕色的咖啡冒着香气混杂着书页中的油墨香味沁人心脾,灯光不是很强烈,让我能够静静地漫游于作者描绘出的世界中那是梦幻般的惬意。
从小,我就不大喜欢动而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是我心中的英雄,《薛刚反唐》中的樊梨花是我眼里的女烈,《聊斋志异》让我生活中充满了刺激,《格林童话》给我的童年增添了很多快乐。
小时候的我喜欢在温暖的被窝中,柔和的灯光下舒舒服服地抱着一本《福尔摩斯侦探集》,里面曲折离奇的情节总是让我在深夜也不能入眠,一定要看到完。我曾经那么崇拜那个在各方面都是行家的聪明的福尔摩斯侦探,所以当我后来知道他仅是个虚构的人物时,不免有些悲伤。
时间会改变一切,它能冲淡悲伤,也带走了童真的欢笑,初中时的我第一次理性地接触了“名著”这个词,也开始慢慢接触了一些名著。《三国演义》展现给我的是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的壮举,也是刘备临终志未酬的伤怀;《格列佛游记》显现给我的是飞岛国慧骃国的奇特,也是资本主义的黑暗;《茶话女》展示给我是玛格利特和阿尔芒爱情的忠贞不渝,也是对于这个爱情悲剧的无奈;《毁灭》描述给我的是战争年代革命者们的积极向上,也是反革命者的丑恶嘴脸和革命军的陋俗。
初中的我喜欢在树荫下,靠着树干,捧着心爱的《读者》慢慢地读着,一篇篇文章不时地激起我心中波澜,感人的,启迪的,言志的……许多文章都令我受益匪浅。
接踵而来的高中生活使初中的一切都变得甜美,高中的书好多!练习册铺天盖地而来,我心爱的“课外书”都没地方放了,不过我是不会就这样让它们离开的,在书橱的那个角落里,它们都稳稳当当摆着,虽然单词公式、年份、古语已经快挤爆了我,但我的心里永远都有一片空间留给它们。
高中的我喜欢在书桌前,伴着咖啡的浓香,翻着《三个**手》,那是梦里的惬意啊!
我喜欢看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就要从上幼儿园时的我开始讲起了。
那一天,爸爸领着我来到新华书店,给我挑选了一本《中国童话故事精选》。我打开一看,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立刻呈现在我眼前,使我眼花缭乱,晕头转向。我眯着眼仔细琢磨起来:
“一天,我来的了什么边,把一条什么布。。。。。。之后。。。。。。”
读着读着,我不禁觉得有些心烦意乱了,不由得抓耳挠腮。一气之下“啪”地一声把书合上了。
上了小学,当我再次拿起那本书时,猛然间,我竟被它给吸引住了。这时,它就像一个巨大的钩,把我牢牢地钩住了。书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细细品味,竟还有身临其镜的感觉!
我那时真不敢相信自己!
从那以后,只要有时间,哪怕只有一分一秒,我也会拿起书本。一看起来,不是忘记吃饭,就是看到水着。因此,自家的电费总是交得比别人多。
有一次,我又去书店里买了几本书。回到家,已经是5点半了,全家人早已吃完了饭。
我看了看饭桌,以为还没开饭,就坐到沙发上看书去了。
书里面精彩的内容又把我吸引住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二小时。。。。。。直到肚子咕咕叫了,我猛地从梦幻般的书中醒来:“呀!我怎么忘了,我还没吃饭呢!”
我一骨碌爬起来,跑到厨房里。一看,“哎,我着急个什么劲儿呀!还没开饭呢!”说着,我又捧起书,如痴如醉地看起来。
“咕咕——”我的肚子又唱起了“进食歌”。“我都快饿得不行了,饭怎么还不开啊?”我这才跑去找妈妈:“今晚的饭怎么还不开啊?”妈妈惊讶得瞪大了眼:“你。。。。。。你还没吃饭?”“嗯。”我点点头,有些疑惑不解了。
仔细想想,我才恍然大悟!
“呵呵”那时的我多么可笑呀!
不知不觉地,我和书已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当我遇到困难,书会助我一臂之力,帮我闯过一个个困难险阻;当书闲着无聊时,我会找它“谈心”。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但我和书之间,仍然系着那根永远解不开的绳子。
我渐渐地发现,我的口语水平提升了,写作能力也提高了。每当老师表扬我作文写得好时,我总在心底默默地对它说:
“感谢你,朋友!”
我静静的坐在写字台前,望着窗外。在农村,看着一户农家。不是因为只有一户农家,而是树遮挡了我的视线。尽管我在三楼。在经济不发达的家乡,混凝土与粗加工的石筷构成了房屋的全部。这里有汽车,却奔驰在滚滚尘埃三米开外不见人影的土路上,我家坐落之地还好,两座不高的小山围成了一个狭长的地带,渐渐由小变大,打开窗户,便能看见一片玉米地,这时候玉米已开始冒出头来了。微风袭来,隐约辩出了几许乡间泥土的气息,
偶尔出门一下,也是买东西,与街头青年的街头漫骂,市井们的“新闻“相比,我更喜欢我家窗前,没有吵闹,只有从远方场坝(方言:赶集的地方)传来山歌,时高时低,带着浓重的乡音。不过有时也很厌倦,在印象中,只有奶奶爱听山歌,百听不厌,家中便聚了一些老人,边听山歌边磕葵花,乐呵呵的。我只能拿着周杰伦的CD怅然离去。
我老爸呵斥我说你不能总呆在家里,男孩子嘛!应“阳光“一些,我不知什么才算“阳光“,但如果让我跟街头混混一块打球或傻傻的呆在树荫下看别人打球我是不干的。一段时间爱看蚂蚁打架,便从家里偷出饭粒喂蚂蚁,两窝蚂蚁混在一起大达特打,黑乎乎的一片,混战过后,留下尸体满地,过后,我发觉这种手段之残忍,另人发指。一年前,我考上了重点高中,好朋友却大多没考上,我们之间关系便了,我不知道怎样变的,偶遇,却换来片刻暖语,惆怅,心中便如灌进冷空气一番,冻结了所有的情感,于是我把自己关在家里。
小时候想,没有老师布置作业的假期是怎样一个“爽“,大了才发觉上当。大了的人,思想很复杂。
唯一一次释放心情,是在一个雨天,那场雨很大,我听着雨声渐息,转身换上拖鞋便冲了出去,身后母亲的大呼已被我置之脑后,雨小了,小到只能感觉。在乡下没有下水道的坝子里,雨水积了很深,直没脚,我试着奔跑,可后来发现这只是徒劳。结果只是一身泥水而已。凉意随着血液从脚直窜全身。“爽“
端坐在窗前,烈日,暴雨,一切都可已当风景一样置之事外,生活让我们变了,变成什么?留了一些零碎的东西,很零碎,我试着拼凑,一直不曾停止。
勇敢是生活给我的最好礼物
曾经跌倒,但也忍着疼痛站起来;曾经流泪,但也倔强地伸手擦去;曾经失魂落魄,但也勇敢地仰起脸迎接太阳。——题记
人生就像一段旅程,有风雨,有坎坷,但是也有雨后彩虹与阳光大道。只是当面对挫折磨难的时候,我是否有勇气去承担人生一次次的考验呢?
当然记得,蹒跚学步时那一次次的跌倒和一次次的爬起。我曾畏惧——身体的疼痛让我对学走路的乐趣一落千丈,我厌倦了走路。不,我只是怕走得越多,受到的伤害就会越深!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若是倒下了,失却了那再次站起来的勇气才是最可怕的。原来,胆怯怕的是勇敢!
当然记得,受到委屈时挂在腮边的泪水。年幼的自己很脆弱,经不得一点风风雨雨,就像温室里柔弱的小花,不谙世事的我曾经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与父母争执,争不过我连篇歪理,母亲忍无可忍的巴掌终于落下来。捂着半边脸,我惊异,但亦无言以对,只有用眼泪去发泄内心的痛楚。那是父母第一次打我,其实打得并不重,我知道他们终究是爱我的,疼痛的教训让我明白了许多。眼泪流过,终也将消散,就像伴随这眼泪一并洗去的是我的幼稚无知和满腔委屈。眼泪是懦弱的代名词,我只有狠狠地将眼泪甩掉,我才有勇气面对未来。原来,懦弱怕的是勇敢。
当然记得,曾经鲜红触目惊心的分数是如何让我消沉。当长时间的努力与心血换回的却是苦涩的果实。任何一个人都难以忍受这样的冷酷现实。我曾想过放弃,但是父母与老师的殷殷期盼和谆谆教诲让我的心无法安宁,过去的一切鼓励与希望都如走马观花般在心中掠过。就这样放弃,甘心吗?面对困难的挑战我安然放下手中的反抗武器,甘心吗?受到现实的嘲弄这样也甘心吗?
不是的!难道自己没有注意过那乌云密布的天空中太阳从不曾离开过吗?不知什么时候烟消云散希望的曙光一样会到来!我一定会振作精神鼓起勇气让希望带我远航!原来,失败怕的也是勇敢。
……
跌倒了,不可怕;流泪了,不可怕;失败了,也不可怕。相信:有勇敢相伴,一定可以站起来,擦干泪水与希望同行!
勇敢是生活给我的最好礼物,有它相随,我的未来会更美好!
从记事起,我就在爸爸妈妈的影响下喜欢上了书,并且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除了在学校读课本上的内容,我还喜欢在课余的时候涉猎其它方面的各种书籍,可以说读书已经占据了我课余生活的全部。文学巨匠鲁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而我还在儿时就已经学会读带拼音的各类书籍。
古人曾经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爱书,也更喜欢读书。书籍可以带我们去探索自然的奥秘,书籍可以让我们汲取知识的精华,书籍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我不再为了街上的一串糖葫芦而哭泣,不再为了一顿不合胃口的饭菜而耿耿于怀,不再为了得到一件漂亮衣服而撒娇。有了书的陪伴,我的课余生活也到处充满阳光。
每天做完功课,我都要翻开课外书,如饥似渴地读着每个有趣的故事,感受这每个动人的情节,欣赏着每个优美的段落,并于书中的每个主人公同喜同悲。如:读了《狐狸和乌鸦》和《皇帝的新装》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听信别人的花言巧语,凡事都要自己动脑筋想一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知道世界上还有那样因为贫穷而忍饥挨饿甚至被活活冻死的孩子,使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小鲤鱼跳龙门》的故事告诉我:只要朝着自己的目标奋进,就一定会成功。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要数《十万个为什么》了,这本书实在太棒了,我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答案。比如说:“心脏从来都是不休息的吗?”“人类寿命的极限是多少?”“蜻蜓为什么要点水?”“星星的亮度为什么不同呢?”等等,开始我不明白,但是自从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之后,我对这些问题都不再迷惑。他让我懂得了许多科学知识,带我去探索更多的更深刻的科学问题。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书更是一位智者,引领我驶入知识的海洋。
读经典名著,让我体会到了读书其实也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读书,既能开拓我们的视野,增长知识,又能启迪我们的智慧,使我们享受到更大的快乐,更使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航程指明了方向。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唯有书可以用它独特的方式将瞬间的美丽化作永恒。我爱读书,因为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是书的陪伴才使我的课余生活如此的丰富多彩!
进入中学了,我看到的是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可不自然的我却想起了我那美好而难忘的小学生活。
小学生活中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希望。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又是一场大雪。一向慈爱的老师看到我们一个个可怜的样子,决定放我们到教室外面,上一堂室外课。一出教室,同学们就一阵欢呼。我也迫不及待,一鼓劲地冲出教室。我们仔细观看着这白雪纷飞的景象,无不令人陶醉其中。山白了。树白了,草白了,屋顶也白了。简直就是一个白的世界,在这个白的世界里没有一点尘渣。我用手捧起一把雪,就好像捧着一颗纯洁的心。大家知道:白色代表纯洁。我希望大家都有一颗纯洁的心。
这时欢笑声传入我耳中,我抬头张望,一幅热闹的场面映入我眼帘:瞧!那边有人在堆雪人。过去瞅瞅。哇!好漂亮啊!不过,好像缺了点什么,我想到了,我赶紧脱下帽儿和围巾给雪人戴上。这下子,不就更加漂亮了吗?再看,那边有人打雪仗。我也过去凑凑热闹吧。“哎呀!谁打我?”身上早被一球雪击中了。我四下张望,寻找“肇事者”。只见李萍躲在张颖后面窃笑。哦!原来是李萍呀,见此情形,我也抓起一团雪向她扔去,我们互不相让,最后,李萍只好举手投降。接着,我来到了校门口:“哇,太美了!”这景象决不在仙境之下。我又邀了几个小朋友出来玩,玩的可开心了。
下课了,同学们纷纷跑回教室,老师在下课之前,给了我们一个家庭作业,就是把这节课上所获得的快乐与感受写下来。我们愉快的答应了。等我们又走出教室时,眼前又换了一幅景象-----校园里生机勃勃,充满了笑声,展现的是校园里一幅和谐的景象。
这节课,有声有色;这节课,自由自在;这节课,使我感受到了冬天的美;这节课,是我在小学生活中最好、最棒的一节课。
快乐的画面,远不止这些。它们使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小学生活。它们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添上了一道最美最亮的彩虹!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滑活力板……。它们就像天空中的点点繁星,它们也是天空中不可缺少的,其中最耀眼的那颗星就是“打乒乓球”。要说起我是怎么喜欢上打乒乓球的,故事鲜为人知。
那是我一年级时,一天在学校里玩耍,忽然看到一个奇怪的桌子两边站着两位五、六年级的大哥哥,他们一人拿着一个长着短短的、粗粗的尾巴的板子在打一个小圆球。投入在火热游戏中的我突然停了下来,跑到那个奇怪的桌子前面,看起了两位哥哥打小圆球的场面。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敲响了。上课了,在院子里的孩子都飞快的跑进了教室,但是我还没从刚才的那一幕醒过来,忽然听到有人喊我:“王鑫,上课了。”我才缓过神来向教室跑去。
晚上,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不停的回想起两位哥哥打球的场面。
第二天,我来到学校里,看见那两位哥哥又在那打球。上操了,我一直看着两位哥哥打球,忘记了我们正在队形训练。老师喊了一声“向左转”。当时的我还在看着两位哥哥,没有向左转而在原地踏步走。老师看见了说:“王鑫,看什么呢?这么入神,出列。”就因为看两位哥哥打球而丢了这么大的脸,真是悲哀啊!
回到家听爸爸说体育频道正在播放乒乓球比赛。因为我喜欢各种体育运动,所以就马上打开电视,拿起遥控器把节目调到了体育频道。看了电视我才知道,两位哥哥打的是乒乓球,那是一种体育活动,那个拍子叫乒乓球拍,那个奇怪的桌子叫乒乓球桌。
从那以后我就天天嚷着爸爸给我买乒乓球拍。爸爸给我买上以后,我的课余生活里就多了一项——打乒乓球。由于我每天练习打乒乓球,我的球技越来越好,也就越发的喜欢上了乒乓球。打乒乓球现在是我的课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同学们,打乒乓球能锻炼身体,还能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你们是不是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乒乓球迷呢。你的课余生活都干了哪些有趣的事呢,写出来我们一起分享好吗?
危机分为两个字:一个意味着危险,另一个意味着机会;生活宛如一条无止境的长河,弯弯曲曲,磕磕碰碰……而这后面却有无限向往,无限美好,无限的欢快……这些名言警句真能历练人生,丰富人们的思想,因此收集名言警句就成为了我那丰富、多彩、充足的课余生活。 记得小时候,我十分胆小,晚上总不敢一个人睡。在那漆黑漫长的夜晚里,我蜷缩成一团,躲在被窝里,只露出脸来。
我的脑海里总闪现一个个场面:有时是一位披着白衣服的人,留着长长的头发,露出尖尖的牙齿,留着长长的指甲,对我龇牙咧嘴地走来……有时是外星人来访地球,把我抓去做人体实验,那一把把尖利的手术刀,把一个个像我那般大小的孩子刺得鲜血淋淋,一个个小孩的内脏被克隆成一个个外星人,外星人那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成为我挥之不去的记忆中的一部分……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这只是迷信,不是真的!但我还是害怕,因而也就越害怕越想,越想就越害怕,再也不敢一个人睡,跑到妈妈房间,挤进她的被窝里,连头也不敢探出来。
直至有一天,我在书中看到这样一句名言:被击倒并非是最糟糕的失败,放弃尝试才是真正的失败。我恍然大悟,从此,我试着尝试,先是亮着灯睡,睡着以后由妈妈关掉灯,渐渐地就习惯夜晚的黑暗了。夜晚,其实是美妙的!之前我从没感受到夜晚的美,现在,我会敞开心扉去倾听,去感受:晚风轻轻地抚摸着树木,发出沙沙的响声;月亮把她那清幽的光辉洒向大地;虫儿轻轻地哼起了小曲,河水静静地流淌着,唱着欢快的摇篮曲…… 多亏了那句名言。
从那以后,我把我听到的、看到的名言警句收集起来。而收集名言警句,成了我课余时间不可缺少的部分。每当在电视上、课本里、杂志上,或是听同学们交谈、上网查阅资料等,只要看到一些有关道德、有关励志、有关人生感慨、有关珍惜时间、有关战胜困难等等的名言警句我就把它们抄到一个精美的笔记本里。
并时时拿出来记忆背诵。日积月累,我已拥有满满一个笔记本的名言警句。它们告诉我要珍惜时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给我以战胜困难的勇气,激励我在坎坷的人生路上披荆斩棘,奋勇直前……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收集名言警句。它伴我成长,与我共度快乐的童年时光。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有画画、爬山、唱歌、图书馆看书、电脑学习等。画画很有趣!能想象出丰富多彩的的一幅画!
比如说:有一片大草地,草地上有羊群在吃草;边上有一条清清的小溪,小溪里有小蝌蚪、小虾、小鱼;天空中种有美丽的小鸟在自由的飞翔,蓝天像无边无际的大海,白云像魔术师变小兔、小狗、棉花糖等等。 爬山又有趣又快乐但又很危险!快乐有趣在因为当我们爬到山顶时,就能感到大自然妈妈的怀抱有多么伟大,原始森林里充满着小鸟们快乐的歌声!危险在爬黄山的每一座山,陡峭的石头台阶上,如果摔了一跤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唱歌也很快乐,爸爸妈妈最喜欢听我的歌声。还有大家把快乐的歌声唱给悲伤的人,人就会快乐起来!
可我最喜欢的就是电脑啦。。。。。。学习电脑非常的开心!有许多小游戏,比如说:拉金子、钓鱼、开心宝贝等等。。。。。。小游戏。 就说学乐中国吧!里面有些学习小游戏:“找偏旁钓鱼,连连看连反义词,打地鼠,打那些不能组词的子等等。。。。。。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学习好了,爸爸让我玩奥比岛游戏!奥比岛很好玩!有服装店、家具店、礼物店等等小店。奥比岛里还有更多小活动,另外还有一个快乐星球,青木森林、丁冬小溪等等地方。
奥比岛玩起来非常的开心!可以交到好多小朋友!就这样我喜欢上了奥比岛小游戏!学习电脑,成了我最喜欢的课余爱好之一,我喜欢我的课余生活,学习电脑!
浪漫是需要被发现的,在这个忙忙碌碌的初三生活中,寻找浪漫好像有点不可思议,但浪漫却在无形中以隐形的方式存在……——题记
曾经以为初三很可怕,每天都要忙忙碌碌的,没有过多的时间休息。其实,真正到了初三,才发现,原来初三,其实很浪漫。
刚开学那会儿,我进入不到状态,觉得初三好累,作业好多。慢慢的,就习惯了,感觉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唯一多的感觉就是充实了。无奈转化为浪漫,不需要多长时间,只是闪念之间,骤然发现初三,是个很美的代名词……
累了,就趴在窗口,眺望远处的风景,以前咋没发现,外面的景是那么美,绿树、以及绿树掩映下的房屋、小河、还有未完工的建筑工程,好像一幅画,就这样近乎完美的呈现在我的眼前。校园内,看着熙熙嚷嚷的人群,会有很多感想……学会欣赏也是件浪漫的事。
宿舍里,当月已经睡下去的时候,我已在梦乡转了好几圈,舍友还在学习。我被翻书的声音惊醒,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笔发出的“沙沙”的声音,我在陪她,只是她在学习,我在欣赏。又觉得很浪漫:月光映照下,两个女孩,各有所思。
每次放假我都会照几张照片,来记录我的初三生活,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所以就让照片来替我记录我成长的点滴。长假的时候,我们几个好朋友,都是老同学聚到一块,谈谈初三。这感觉很浪漫。有朋友陪着,从来不觉得孤单,即使在一起不说话,也是那么值得回忆。回忆,同样很浪漫。
对于早恋,我不再敏感,因为我明白,这不适合我,还不知道要负怎样的责任,甚至不知道责任到底是什么。听着老师一边又一遍的教诲,我不再感到啰嗦,而是静静地听,默默地想。因为她是为我们好。
想起一句歌词:“别让年轻越长大越孤单……”我希望我越长大越单纯。单纯的人,总会觉得什么事都很浪漫。
我不知道我有什么梦想,但我知道我身上寄托着很多人的梦想,我要替他们完成未完成的梦想,其实他们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
不管今年是哪一年,我知道今年是我不能懈怠的一年,我在心里默念了好多次:加油!希望这个浪漫的初三,让我学会很多,成长很多……
生活有时侯很苍白,什么都没有留下。但在光滑的表面却有细微而斑斓的纹路。
――题记
在过去的十六年中,都是我一个人的独舞,那些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却从没有给过我半分的关心与关爱。在孤独与寂寞中,我习惯了黑暗,习惯了独来独往,习惯了在夜深人静时倒下一壶忧愁,看内人残垣断壁下的荒乱,看幸福的人睡的好安稳,而自己却一坐到天明,直到第一丝光线射入我的房内,才恍然发现了又是一天.原本以为我的生活将这样平静的持续下去,知道一种叫“友情”的东西出现,生活的一湖平静的水被扰乱了,还能平静的下来吗?
一次不经意的帮助使我结识了她们,一群青春活泼可爱的她们。从此我的生活不再是黑白两色,而是色彩斑斓。自那次不经意的帮了她们,她们便缠上了我,我的冷漠与淡然似乎冷却不了她们热情的火焰。渐渐我记住了她们一个叫菲,一个叫婷。开始时觉得她们好烦啊!一天24小时有将近10个小时缠着我,又像两个小管家婆。例如早上没吃饭训了我几句后,又帮我买了一些东西充饥;上课我睡觉时有被吵醒说了一大堆道理要好好学习.但似乎我渐渐习惯了她们的日子,她们会在假日时带我去玩我从没玩过的东西、买我从来都认为奢侈的东西再给我。在她们之中,我显得格格不入,我偶尔对她们发脾气,她们也不曾抱怨过,却又来哄我开心。
那一次家里战争又爆发了,硝烟弥漫了整个空间,让我难受,我离开了家,独自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冷眼看世间的欢乐。不知何时她们找到了我,对我说该哭时就哭不要太过于要强。那时我真的感动了,放声的哭,哭得像个小孩。那次以后家人把我送到漳州读书了,离别时我以为不会难过,其实有难过;以为不会悲伤,其实有悲伤;以为不会哭泣,其实有哭泣;以为不会后悔,其实有后悔……很难想象我怎么成了这样,我发现了十六年来我所有的空白早被她们的爱填得满满了,友情这种东西早已改变了我的生活的那一湖平静的水。
当一切习惯已被覆盖,我那亲爱的朋友,是否还在幸福的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地心引力,摇下对流层的第一颗果实,伴着温润的春雨,扬帆,起航,这是一个时代大胆的追求, 挣脱大地的束缚,去神秘的海洋挑战自我,辽阔、高远的视野,呐喊出压抑了18年的苦闷:-
我向往这样的生活
黑压压的乌云卷着天空的烦恼与狂躁降临,生命的寄体开始猛烈的摇晃,一次次跌倒又一次次执着的爬起。妈妈说,有信念,再大的困难也能抵挡住。其实死亡是个必然降临的节日,我不怕被海洋吞噬,因为我以体验过获得自由的畅快感,即使那并不长。终于,你畏惧了我的抗争,于是我将荣耀挂在船沿,让还让风都可以看见……
徘徊,寻觅,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了不知名的花。傍晚,重游,竟只剩下凋零的花瓣葬入大地。花期很短,没时间寂寞,也许花的使命,就是在夕阳下洒下最美的一刻吧!不禁傻笑,难怪蝴蝶选择了朝生暮死,原来竟是那般热恋这花,以致为爱痴狂。
夜幕带着凉意侵袭着我的周遭,躲进船舱倚坐窗前,静静地,无声的欣赏着夜的黑,安慰乘风破浪后孤寂的心。家,心里千回万转的想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接着,毫无顾忌的撕心裂肺的嚎哭,开启了曾经那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伏案疾书后用酒精将自己带入梦乡……
清晨,让海水洗去朦胧的睡意和内心的空虚与惆怅,将“自己”放回大海,带着心中的秘密去旅行。远去的漂流瓶,你的命运会怎样?兴许你被某条贪吃鱼活吞后在砧板上重见天日,兴许你随洋流飘荡到异国他乡被一个好奇人捡起。命运天注定,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扬帆,在踏征途,再见了孤岛,再见了偶尔的相遇,尽管离别会让我的泪腺变得脆弱,但这已是必然,毕竟自己拥有一个善变的性格,讨厌束缚,讨厌永远呆在同样的框架中旋转,守护着一片早已缺少了新鲜感的游乐园!
再看天空,它已经回到了原来天空的颜色,向大海般的蓝。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那种蓝。它比天蓝色更纯,好像一瓶矿泉水,没有任何装饰,没有任何调配;他比深蓝色更深,好像万丈深渊,让人陷之而无法自拔。可能只有画家的画笔下才会出现这种蓝色吧。我不知道我能把这种蓝想象成什么,但我明白,我们的生命中也不能缺少这种蓝…… 天空,丰硕成果,无限快乐,高贵美丽,伟大智慧,难以琢磨……我喜欢天空,喜欢这种天空,喜欢这变化多端的天空,喜欢天空…… 明天的天空,会是什么样的呢?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它如同一朵七色花,一瓣是万年青,充满着活力和生机;一瓣是玫瑰,带给我无穷的激情和力量;一瓣是茉莉,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爱我的课余生活。
每当星期六的早晨,太阳刚刚露出笑脸,我和老爸就背上羽球拍出发了。
看,羽毛球像一只快活的小鸟:一会儿飞到东,一会儿飞到西,探着小脑袋东张西望。牵引着小鸟的是两只手:一只是强壮有力的大手,一只是纤细白嫩的小手。
“啪”爸爸使劲一拍,小鸟欢快地向我飞来;“啪”我来了个“海底捞月”,小鸟又调转头向老爸扑去。“哈哈!小小年纪,就想打败你老爸,没门儿”。说完,爸爸弓下腰,轻轻一碰,球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射了过来,眼看就要落地了。在这紧急时刻,我急中生智,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做了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把球回了过去:“嘿嘿!老爸,要知道,初生牛犊不怕虎呀!”“你这个小鬼,我还真是不能小瞧你!”爸爸一转身,来了一个“白鹤展翅”。我后退一步,给爸爸来了一个“晴天霹雳”,打得他措手不及。慌乱中老爸翘起一只脚,把球踢了过来。我笑得前俯后仰:“哈,老爸,你犯规了,你说这球算谁的?”爸爸不甘示弱:“你这个小家伙,我可是让你的。”
接下来几场,我和老爸打得难舍难分。汗水夹带着欢笑流淌到了我们每一根发梢……
除了打球,我还非常喜爱游泳。一到乡下舅舅家,我就让舅舅带着我和两个表姐去游泳。每次舅舅总是一口答应。他开着摩托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到了河边。我们手忙脚乱地换好游泳衣,迫不及待地跳下水去。
玩了一会儿,姐姐提议说:“我们来潜水比赛吧!”“好,我肯定超过你们。”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钻进水里。可不到1分钟,我就憋不住了,大叫一声,跃出水面,姐姐们听到我的喊声,都把头露出了水面,看着我的狼狈样,不禁哈哈大笑……
虽然游泳时的我洋相百出,可旱冰场上的我却是那么矫健,那么灵活,一路洒下银铃般的笑声。而沉浸在书中的我又是那么安静,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它丰富多彩,让我在繁忙的学习之余放松身体,放飞心情,如同一条活泼的小溪,带着我快乐地奔向远方。
我的课余生活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我的课余生活。
除了同学们都喜欢的跳绳,跑步,拉二胡,弹钢琴,打篮球外,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
小朋友你们知道吗?我四岁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了。
妈妈给我买了我喜欢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海的女儿》,妈妈刚给我买来,我就迫不及待的冲进书房,坐在光滑的小板凳椅上读书了。
虽然那些字我有的不认识,但是我能看得懂上面画的图意。我拿着一本刚买来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走到爸爸、妈妈的面前,大声说着书上的图意。你们可别小看了我,有的时候,我还能试着把上面的图意背下来呢!
随着年龄的生长,我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字。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正在看《太行山上》这本收,眼看敌人冲上来了,我怦的一下跳起来,大喊:“打!打!给我狠狠地打。”就在这个时候,妈妈像地震了似的跑上来,眼睛瞪得大大的,惊慌失措地对我大喊“女儿,你下在命令谁打谁”,我伤心的对妈妈说:“妈妈,我没打谁,是我看书太入迷了。”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沙坡头玩。我看见小滩点上一本书,我管都不管是谁的,我就看起来了。就这个时候,这个主人来了,看见我正坐在那儿读书,笑着说:“小朋友,你真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子。”
妈妈走前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除了同学们都喜欢的跳绳,跑步,拉二胡,弹钢琴,打篮球外,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
小朋友你们知道吗?我四岁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了。
妈妈给我买了我喜欢看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皇帝的新装》《海的女儿》,妈妈刚给我买来,我就迫不及待的冲进书房,坐在光滑的小板凳椅上读书了。
虽然那些字我有的不认识,但是我能看得懂上面画的图意。我拿着一本刚买来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走到爸爸、妈妈的面前,大声说着书上的图意。你们可别小看了我,有的时候,我还能试着把上面的图意背下来呢!
随着年龄的生长,我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字。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正在看《太行山上》这本收,眼看敌人冲上来了,我怦的一下跳起来,大喊:“打!打!给我狠狠地打。”就在这个时候,妈妈像地震了似的跑上来,眼睛瞪得大大的,惊慌失措地对我大喊“女儿,你下在命令谁打谁”,我伤心的对妈妈说:“妈妈,我没打谁,是我看书太入迷了。”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沙坡头玩。我看见小滩点上一本书,我管都不管是谁的,我就看起来了。就这个时候,这个主人来了,看见我正坐在那儿读书,笑着说:“小朋友,你真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子。”
妈妈走前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我喜欢跳皮筋,我喜欢集邮,我喜欢旅游,喜欢登山,喜欢踢毽子,喜欢下棋……但我最喜欢还是看书。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常常在书中寻宝。
那我怎么爱上看书的呢?
那要从前年暑假说起,那时我最讨厌的事就是看书。一看书,我不是头疼,就是牙疼。可一看电视就什么都好了,(也许那是我不常接近书的原因吧)妈妈常常为我不看书而发愁,终于,有一天,妈妈从外地回来,手里拿着一只黑袋子里面满满的。妈妈不声不响地拿着袋子进了卧室,这一举一动把正在看电视的我引起了好奇心。这时,妈妈说:“刚才那东西,我放在柜子,你千万别动,一定要记住,知道吗?”我点了点头,要关门时,再一次嘱咐我别翻柜子,话音未落,门“砰”的一声,妈妈走了,这让我更起了疑心,我想看个究竟,就进了卧室,打开了柜子,翻开了黑袋子。“咦?怎么是几本书,会不会这几本书很好看,妈妈买来了肯定是这样,一定。”我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迷了,竟忘了关电视机,就这样,我喜欢上了看书。
妈妈知道了,夸自己功劳大,说是这次那么神秘是让我勾起好奇心,让我喜欢上了看书,我回头一想,原来是这样。
暑假里,妈妈常常带我去书城买书,丰富我的课余时间,把以前没看的书,都补回来。有时,我家三天两头去书城,看的书,都一箱子了。可我还是要看。有时,我一本书要看好几次。姐姐知道了,也常常把看过的好书拿过来给我来看。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足球大侠》。立新小学来了一位神秘而又奇怪的男老师。他不会踢足球,校长却让他担任校足球队的教练。从此以后,学校经常发生一些奇异的事情。足球队的四个同学暗暗跟踪老师的行迹。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们发现老师居然跳上了高高的墙院……他到底要干什么?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是被追捕的坏人,还是公安局派出的密探?这种种看完书后,你就会知道了,本书情节曲折,悬念迭出,语言追求冷幽默效果。极具可读性,你如果要看快来向我借哦!
我不但看过《足球大侠》,还看了《了不起的劣等生》。让我来介绍一下吧!厚子和几个好朋友在一起冒险时,所表现的“团队精神”和“团队力量”非常值得我们现在学习和珍重。同时也告诉我们要互相帮助,互相提高,顺利通过人生的一个个难关。
早上,我独自在窗前看书;晚上,我在灯光下看着书,有时,我像走进了寒冷的冬天,有时,我走进了凉爽的春秋。
书就像人的衣服,没有书就像没穿衣服一样,我从书中找到自我,找到快乐,书使我长见识,这就是看书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