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笔
在我高兴时,曾有你的祝愿;在我悲伤时,曾有你的安慰;在我寂寞时,曾有你的陪伴。
我曾利用你,帮我记录着快乐时光;我也曾利用你,帮我发泄出心中的不满。
结果,你离开了我。你有你毕生的“心血”成就了我,而我无法报答你的艰辛付出。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即使你选择离开我,但我是不会忘记你的。
我喜欢你:纸
你脏了,而你说这是你的使命;你皱了,而你说这是你的报应。
你完成了你的使命,我会好好珍藏你的;你受到了惩罚,我未曾想过把你丢弃。
也许我会把你遗忘在某个角落来,你不曾抱怨过,只是默默得微笑着。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如果你累了,你就逃走吧!我不会埋怨你的。
我喜欢你:书
你是友谊的桥梁;你是知识的宝藏;你知天文识地理,是未来的脊梁。
你饱读经诗,我崇拜你;你满肚文墨,我追捧你;你华丽背后的眼泪,我理解你。
你让人琢磨不透,但我不会就此罢手;你背后莘莘学子众多,我希望能成为你的骄傲。
我想对你说:我喜欢你,你可以把我忽略了,但是我不予许我把你忽略了。
喜欢就大胆说出来吧!也许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要永远相信自己的选择。
在我的桌子上从没有摆过花,却经常放着几根普通的蜡烛。因为我们这里经常停电,蜡烛就陪着我度过一个个漆黑而迷茫的夜晚,就因为这样,蜡烛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蜡烛有白色的,也有红色的。每当蜡烛燃烧时我总觉得它像是在对我微笑,那目光是那样朴实。蜡烛具有舍己为人的品质,人们都赞扬蜡烛,它虽然很普通,但是它毫无怨言地总是牺牲自己,照亮别人。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做数学作业,突然停电了。我着急了,怎么办,怎么做作业呢?等了一会儿,在我正想要去睡觉时突然想起了——蜡烛。我顺手把蜡烛点燃了,黑暗的房间被蜡烛明亮的光芒一下子照得亮堂起来了。借着闪烁的烛光,我很快做完了这张卷子。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具有蜡烛精神的人,比如我们的老师,老师们的那种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更是令人钦佩。
我爱蜡烛,更喜欢蜡烛那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品质。
昨天晚上,我们去"一佳旺"吃烤肉。
烤肉是我最爱吃的食物。我们围坐在桌前,服务员端着一盘肉和一盘菜走来,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肉,恨不得一口把肉全吞掉。油渐渐热了,肉一倒进去,便发出“咝咝”的声音。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肉,肉渐渐变色,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馋得鼻子忍不住想一口气闻到底;馋得嘴巴直流口水;馋得我再也受不了了,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
闻一闻肉,香气扑鼻,肉上深深浅浅的纹线里散发出让人着迷的味道,吸引着人把肉放进嘴里;咬一口,肉又香又嫩,美味的黄油顺着嘴角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让你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吃了这块想那块,再看看烤好的肉和菜,菜嫩绿嫩绿,肉深褐深褐的,越看越想吃。
烤肉真好吃呀!闻着香,看着馋,吃了越吃越想吃。下次,我一定还要来吃这人间美味。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吕蒙说起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和历史事物,我想大家都知道很多吧!也了解的很全吧~但说起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想大家一定有所不同吧!而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则是吕蒙。
说起吕蒙,大家一定想到他当年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场面。但是在他的身上,有着知错就改的精神。那是一次孙权见吕蒙时,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接管事情,不可没有文化。”而吕蒙却以他在军中的事多而推辞。孙权又接着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经书成为博士吗?只是应当浏览群书,了解以往的事情罢了。你说事物多,那里比得上我的事物。
我经常去读书,自以为用处很多。”说完这些,孙权让吕蒙退下,吕蒙回家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于是他发奋读书,立志做一个材人。终于有一天,吕蒙的朋友鲁肃来了,于是两人便在一起谈论文学,鲁肃惊奇的说:“你现在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当年吴地的那个阿蒙了!”于是吕蒙自豪地说:“志士离别三日,就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了。”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重新体会到了吕蒙不是一个能勇无谋的人,而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了吧!
之所以我佩服他,欣赏他,是因为他打败了关羽,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机智,英勇善战的人了吧!
多姿多彩的夜晚给人带来快乐与幸福。
我喜欢倾盆大雨的夜晚,大街上空无一人,在这晚上,慢慢度过。下雨,窗外的雨总是那么美丽,雨像音乐殿堂,交响乐的伴奏下成为震动人心的大舞台。 我喜欢满天繁星的夜晚,当我用望眼镜看星星,看月亮,一闪一闪,把大街照得亮堂堂的。同时也为活泼的鱼儿引路,让鱼儿寻找到自已的家。
我喜欢…… 我喜欢宁静安逸的夜晚,繁华的大街不再繁华,我仰望天空幻想着,幻想着在天空飞翔,在大海游泳。一滴水打破了宁静,我也在这时清醒。 我喜欢充满黑暗的夜晚,在这儿我拿起灯,在一间间房探险穿越,在心惊胆寒的探险中,时时想起有可能挖到宝藏,找到名胜古迹,那恐怖的木乃伊、高大的兵马俑、慈祥的落山大佛、长长的万里长城。
我喜欢雪落纷飞的夜晚,铺满雪的地、屋檐、树上,那寒冷的天气,所以我喜欢冬天,喜欢在窗旁看雪。 夜晚总是那么迷人……
我喜欢的一个作文网站_小学记叙文400字
我最喜欢这个网站,这里有我喜欢的舞台,喜欢的文章,喜欢的人。
每天写完作业我都要来到这里发表作文,我觉得这里好自由,平时不敢写的作文在这里可以发表;我觉得这里好开阔,平时不敢用的方法在这里可以应用;我觉得这里好安静,没有人因为你的作文好坏而对你作出批判。我好喜欢这里。
这里有和平的竞争,写作技术决定着你的命运,自己发表的每一篇作文都隐含着自己的一份愿望,我们飞快的按动着键盘,让梦想越飞越高,我们的心情流畅,大脑清醒。
这里有我真正的天堂,我爱写作文,我爱这里,有些不能自拔,因为这里有我的天堂,有细心宽容的老师,有这么多可爱的同学,我实在不能远离这里。我很同情那些受到惩罚的“学生“,我怕他们再也不登踏此网站找不到自己的舞台,哎,周老师啊,如果所有人要是都能成为这里的一员该多好啊?
可美中总有不足,老班请您接受。这里是自由之都,是的,可有一条细细的红线总是遮住了那一丝小的视线,对是“点”,可我实在太在乎那一丝视线,请周老师帮我们把红线换为透明线,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
可能是沉迷,大概是迷恋,不管什么,我爱作文,我爱这里,这才是我的舞台,这才是我。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尤其是打乒乓球,它给我享受、激情、信心和勇气。
我喜欢打乒乓球是因为我在电视里看到张怡宁姐姐和王楠姐姐打乒乓球,她们经常都夺到金牌,为我国争得了太多太多的荣誉。我要向张怡宁和王楠姐姐学习。
为了打好乒乓球,我有空就和爸爸去练。一开始我都不会开球,爸爸教我练了几十遍,我才初步学会开球,接着爸爸教又我反复地学怎么推、怎么推挡……每一种姿势都反复地练习了几十遍以上。我学得很辛苦,真的好想打退堂鼓,是爸爸不断地鼓励我,我才坚持了下来。经过爸爸的一遍遍、一回回的陪我训练,我终于会打了!
打乒乓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练好它可不是一下子或短时间就能达到的,而必须艰苦反复地训练。
我的课余活动很丰富,可是,我还是最喜欢跳舞,因为优美的舞姿,婀娜多姿,给人以美的熏陶,让人如痴如醉。因为我喜欢上了跳舞,所以我跟妈妈:“妈妈,我要学跳舞。”第二天,妈妈把我送给了舞蹈培训班,然后,我自己换上了漂亮的裙子,配上长长的祙子和洁白的舞蹈鞋,在镜子里面,我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小公主。跳舞前,老师教了我们几个简单的热身运动。开始跳舞了,老师先教我们基本功,先压压腿,开始压腿好痛啊!痛得我快要流眼泪了,老师走过来拍着我肩膀说:“贝贝,你想学好舞蹈,就要必须坚持下去。”我听完以后咬咬牙继续练习,把腿放在横杆上,人要站直,腿要绷直,两只手要搭在腿上坚持不动。然后一直在教室里面练呀练。两天过后,我的腿又酸又痛都抬不起来了,但是我还在家里坚持练习压腿。第二次上课时,老师对我的进步给予表扬。
虽然,学跳舞又苦又累,可是我还是爱跳舞,我相信有一天我能用优美的舞姿站在台上。
小时候的我比较笨,到上小学时还依然分不清楚左边右边。后来,我知道了写字时执笔的是右手。
可体育课排队时老师喊“向右看齐”,我总是自然地向“左”看齐,因为写字永远无法与排队同时进行,手上没有笔,我无法在短时间内搞清哪是左哪是右,为此我很难过。
又有一次老师喊:“向右看齐!”我很没信心地将头转了个方向,接着就听到同学们笑起来,便知道自己又错了。可这次我有个新发现:我转过头时,和左边的同学正好面对面--他当然也在笑我,他笑的时候牙齿露了出来,一根韭菜赫然盘踞于他的牙缝。我马上向老师指出了这一新情况:“老师,他没刷牙!”于是大家开始看该同学的牙齿,忘掉了我向左看齐这件事。
我终于变聪明起来,不仅学会了向右看齐,还能熟练地“向左转”、“向右转”。这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同时也有了心得:习惯不是天生的,它是训练出来的。
再后来,我还明白了过马路时应该先看左面,这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在我身上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