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你们肯定猜不着,它是一只小猫,它叫咪咪。咪咪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个三角型的鼻子,还有一张贪吃的嘴巴。
有一次,它偷吃了奶奶做的香肠,差点儿被奶奶打,咪咪就爬在奶奶的脚边,用脸蹭奶奶的脚,好像在向奶奶认错,奶奶也就不追究了。在这只小猫身上还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如果想听,下次讲给你听。
瞧,这是我家的小白兔。它浑身都是雪白雪白的像一团雪,两只眼睛像红宝石似的发亮,它的尾巴白白的圆圆的像雪球,两只小耳朵尖尖的,那三瓣嘴一张就能看见它的白白的齐齐的牙齿。它的身体摸着很柔软很舒服。
小白兔吃饭的时候很可爱。我把小白菜的叶子放进笼子,它偏不吃笼子里的叶子非要吃我手里的,我不给它吃它就跑到一边好像不理我了似的,我只好摸着它的头喂它吃叶子。它吃叶子的时候还会发出“咔咔”的声音。多可爱的小白兔。
一次家里没菜叶了,我只好用胡萝卜喂它,它一看胡萝卜飞快地跑过来,叼着萝卜往里一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于是我喂了它好几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小白兔。
早晨,太阳露出了笑脸。小猪去找朋友。“扑通”一声掉进了泥坑里。身上发出一股臭烘烘的气味。小猪来找小兔做朋友。小兔捂着鼻子说:“你去洗个澡,再和我玩吧!”小猪找大公鸡做朋友,大公鸡说:“去、去、去,这么脏,还想和我做朋友。”小猪又去找小白羊做朋友,小白羊高傲地说:“不要,不要,你这么脏要弄脏我的白衣服的。”小猪又找小鸭做朋友,小鸭看它那么脏赶紧跑走了。
小猪很伤心,他就跳到河里洗澡。小猪洗干净了,跳到岸上,小猪又去找小兔、大公鸡、小山羊和小鸭做朋友。这回,它们和小猪做朋友了。
这个星期天爸爸给我们带来了一位新朋友——电脑!这可是我多年来的梦想,今天终于实现了!
电脑一拿回来,我就左看看,右瞧瞧,怎么看也看不够!这是一台液晶电脑,全身乌黑,像姑娘的秀发!这电脑不但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而且功能十分多。比如:网上交友······。电脑的最上端有一个眼睛般的摄像头,好像在时时守卫着主人的家,真是一个尽职的“看守员”,当然少不了一个音箱,播放出响亮的声音,当然声音的大小是由主人控制的。
自从电脑来到了我家就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爸爸可以把上班时没有处理完的文件带回家处理,妈妈也可以在网上放松放松,而我可以在网上学习、查找资料,学习也更方便了!而且还可以在网上玩游戏、发表作文!
现代科学技术真是越来越发达了,我坚信在不久的未来会发明出比这更发达的电脑!
My bst frind is Mary. Sh livs in a tall building. Sh livs on th fifth floor. vryday sh taks th lift up and down. Sh is twlv yars old. Sh is tall and thin. Sh has short black hair, two big ys and a small mouth. Sh is vry cut. I lik playing with hr. W ar in th sam class. I lik to rad books but sh liks playing gams. Sh liks to at popcorn and ic crams. I lik thm, too. Hr favourit food is fish, so sh is clvr. Sh lovs hr cat. Sh oftn plays with hr. Th cat liks Mary, too. Thy ar cut.
Do you hav a bst frind? Can you tll m somthing about your frind?
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阴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好朋友。
他叫丁丁,六岁了,他长得虎头虎脑的,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有时候,他很调皮。有时候,他也很听话。他说:“我长大后要当飞行员。”我说:“只要好好学习,你的理想就会实现。”
小朋友,你的好朋友是谁呢,能告诉我吗?
我有一群墙角下的朋友——蚂蚁。蚂蚁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衣裳,头顶上长着两个灵敏的触角,一对眼睛又黑又亮,头和尾像一个大冒号,中间则是纤细的身子。
看!有几只蚂蚁出来找食吃。不一会儿,它们就发现一小块饼。它们先用嘴咬住饼的一角,然后用尽力气往前拉。到了蚂蚁穴,饼太大进不去,前面的蚂蚁把饼往下拉,后面的蚂蚁把饼往上翘,哈!饼进去了。蚂蚁不仅能齐心协力的搬运食物,还能察觉天气是晴还是阴。如果是阳光明媚的天气,它们就寻找食物;如果是乌云密布的天气,它们就忙碌着往高处搬家。墙角下就有一群蚂蚁准备搬家。瞧!它们像黑色水流顺着墙角流过,流到地势高的位置。
我盯着这些可爱的小生命,不禁肃然起敬,心想:连这小小的蚂蚁都能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我们人类不更应该如此吗?
我的朋友王迎迎,是巩义市第二小学三年级三班的一名女生,我和她同班。
从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和王迎迎始终在一个班上课,她上课认真听讲,学习认真,作业按时完成。 她性格开朗,活泼可爱,这是我喜欢的原因。 王迎迎喜欢穿棕色的上衣和黑色的喇叭裤,王迎迎比我瘦,个子跟我差不多高,头发比我长,眼晴大大的,笑起来可爱极了。
她喜欢画画、唱歌,喜欢丢沙包,踢毽子、跳绳等课外活动。 去年,学校举行画画比赛,她得了一块金牌和一块银牌,真让人吃惊。 从此,我们把这个画画组长让给了她,她心里很高兴。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你知道它是谁吗?就是我的文具盒。我的文具盒是一个胖胖的长方体,穿着黑色的衣服,正面有米奇、唐老鸭。
打开盖子,可以看到盖子上面有米奇和唐老鸭了,第一层我放铅笔,第二层我放橡皮擦,第三层我放尺子。既美观,又实用。它真是我的好朋友,我要爱护它。
我有一个新朋友,是我上次参加妈妈科室组织的飞镖竞赛活动后领回家的。
他个头不高,有一个尖尖的脑袋,细长的脖子上挂着一个蓝色的项圈,圆圆的肚皮上有一个活动的肚脐眼,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衫,特别帅气。
每天,我们只有早、晚才会见面,而且相处的时间十分短暂,可留下的记忆却特别美好。每次一见面,我就为他盖上一层柔软的被子,他先一边:“唔唔”地唱歌,一边开始晃起脑袋来,然后急匆匆地走进一扇红色的小门,去见我另外二十四个邋遢的好兄弟了。他对这二十四个兄弟照顾得可周全了。他前后左右忙个不停,把每个邋遢的兄弟都换上一件清香扑鼻的白衣裳。于是就会安静地站到一边休息去了。
说了这么多,你知道我的这位新朋友是谁了吗?告诉你吧,他就是我在飞镖竞赛上得的一等奖奖品——我心爱的电动牙刷。小朋友,你不想也拥有这样一个神奇而贴心的“朋友”吗?
天生豁达的我,特别喜欢交朋友。朋友是我的世界,朋友是我喜欢的书籍。
我爱读书,尤其爱读好书。正如我喜欢交友,更喜欢交好友一样。俗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交了一个新朋友,仿佛我又得到了一本所喜欢的书一样,另我欢喜,让我一睹为快。
朋友是书,有薄有厚。有精装,有简装,更有袖珍。有的只有几页,却是洋洋洒洒。有的虽厚,却是枯燥无味。
读来读去,最终总是那几句浓缩的话语,在毅志薄弱的时候能够支持我的人生。
朋友是书,是一本好书,这样的书是靠理性去悟而不是能够读懂的。朋友是好书,让我知道人间的真善。人能够将书读活,相反书也能够让人读死。这就需要读者有一个慎重的选择。
读的多了,你也就懂的多了,同时认识的朋友也就多了,只有好书不断,才能使你的头脑不断的丰富。
朋友是书,我愿多多的读倒好书。因为朋友是一个崭新的自我。
I have a good friend, his name is Bill。 He is from Sydney, Australia。 Now he lives in Beijing with his parents。 He is 14 years old and his birthday is in October。 He speaks English and he can speak a little Chinese。 He has lots of friends in Beijing。 He often plays soccer after school with them。 It’s his favorite sport。 He likes Chinese action movies very much。 He thinks they are interesting。 He favorite actor is Jet Li。
Nobody can get through life without friends。
I'm no exception。 I met my best friend Sunny in a cram school during our last year of junior high school。 We prepared for the high school entrance examination together and often discussed our lessons as we were studying after school。 Sunny is a smart and well-mannered girl。 Not only is she as expert at studying, but she also knows how to have fun。
Every time I am blue, she soothes me and helps me find solutions to my problems。 I'm glad that I have a friend who is like an intimate sister。 I value our friendship and hope that it will last forever。
我有一位亲密的朋友,他叫王燕翔。他今年上一年级,有130厘米高。他时而像瞌睡虫,时而精神抖擞,令我喜欢他。
我为什么喜欢他呢?有一件事,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我就和你一起来分享吧!
一个星期六,我约汪韵翔王燕翔画完画去我家完游戏,等到他们的时候快十二点钟了。这时候王燕翔的爸爸在叫他,于是他就赶紧回家了,爸爸见王燕翔回家了,便叫王韵翔也回家吃饭。可汪韵翔不肯动身,爸爸只好让他在这儿玩玩。我边打着游戏边佩服王燕翔,因为他很懂事,听大人的话。
每当他回老家我就失去了自由,非常想念他。我真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