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从书店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呼啸山庄》,回家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可我没想到它讲述的是这样的令人伤感:
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带回家一个弃儿,取名希刺克厉夫。恩萧先生死后,他的儿子辛德雷为了的报复希刺克厉夫夺走父亲的恩宠,百般的折磨他。后来希刺克厉夫因为他的情人凯瑟林爱上了画眉山庄的埃德加出走了。三年后回乡,却发现情人凯瑟林已结婚,随即开始疯狂报复。
希刺克厉夫很可怜,因为他是一个弃儿,又被养父家的孩子欺负,还被情人甩了;他也很可怕,为了复仇,他夺走了辛德雷的家产,为了复仇,他剥夺了一对年轻人选择爱情的权利。小说最令人震撼的是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的生死恋,真是“和山峰一样不变,与闪电一般凶猛。”
这是一段由单纯、美丽,变为丑陋、畸形的苦恋。因为凯瑟琳很单纯,她认为埃德加的财产对希刺克厉夫有用,他们是相爱的,凯瑟琳对希刺克利夫的爱远远超过了对埃德加的爱。可凯瑟琳添加了目的,她不但伤了一个深爱着她的男人,还让他们俩的后代承受了他们承受的痛苦—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
我喜欢站在舞台上展现自己,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所以,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去参加各种比赛。今年暑假,我参加了省文化馆举办的“全省第26届少儿才艺大赛”,参赛节目是朗诵诗歌《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每次朗诵,总是不由自主地充满了豪情。别看我外表柔弱,可我内心充满激情,弹古筝时也总是喜欢演奏一些豪迈奔放的乐曲。嘿嘿,人不可貌相吧!
我可是第一次参加省里的比赛,为了表现得更好,我在家反复练习。盼望已久的时刻终于到了,早晨,我化好妆,来到合肥。第一场进行的是幼儿组的比赛,等60多名选手表演完,我都有点昏昏欲睡了。少儿组开赛了,我打起精神,随着主持人“请6号选手……”音乐声响起,我缓步走向舞台,全身充满了自信,很快进入了状态,完全忘记自己是在比赛,朗诵得有声有色,激情豪迈,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爆发出那么大的情感,把观众的情感都调动了起来。少儿组比赛结束,我竟然得了一等奖!得知这一消息,我心中的欣喜难以形容,捧起奖杯,我乐得合不拢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认真,坚持不懈,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所以我要勇往直前。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也不例外。我们喜欢的历史人物,都有相应的理由,历史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都有让人赞叹不已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关羽——关云长。他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蜀国大将。桃园三结义,“刘关张”,“关”就是关羽。我喜欢他的豪爽,讲义气……他让我产生好感是在《三国》这部电影里,他和二位兄台,一起带兵解徐州之难。因为徐州已被曹操围得水泄不通,急需帮助,所以他们才去的。他杀敌时出手豪爽,拿一把大刀,直杀敌人主力,把敌人击退,他那力气,看了就让人畏之。一刀劈死三五个没问题。我本来就看武打片、战争片上瘾,只要主人公武力威猛,我都对他产生敬意。所以从此我深深敬佩他。还有他的讲义气。
“过五关斩六将”大家都听过吧?说的就是关羽为救刘备妻儿,闯进曹军大营,就出嫂子,而这一路要过五个关卡,每个关卡都有一名大将防守,关羽,连过五关,斩死大将,有一个关卡,死了两个。平安把嫂子就出,且归还大哥。这更让我喜欢他的威猛,而且还有讲义气。我还喜欢他的稳定果断,这就是让我最伤心的片段了——关羽去世。他守荆州时,吴国来攻,关羽自知兵不如人但他丝毫没有退却,而是稳定的在城中下棋,最后,敌人攻破城门,杀进城中杀死关羽。关羽死时,也并没有退却,而是果断的自尽,然后被吴国主将吴猛割下头颅,悬挂城门前。这果断,这义气,这豪爽,真是让人产生敬意。他毫不胆怯,他讲义气,这是我更喜欢他,经过我的讲述,你们是否喜欢他。你们喜欢谁?快来为同学们讲述一下吧!
回忆里,一缕缕橙香曾暗暗沁过我的心田;回忆里,一声声欢笑曾鼓舞了我的信心;回忆里,一丝丝甜味曾甜化了我的心情;似春风,如细雨;似阳光,如彩虹,给生活添了一点动感,一滴色彩。
“明天请同学们带一个橙子和一把小刀,数学课上用。”数学老师艾老师对着台下51双耳朵宣布到。静寂的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51双耳朵转变为51张嘴巴:“艾老师真是别出心裁,明天有好戏看了。”“明天真的带橙子吗?是用来吃的吧?”
阳光又一次洗涮了大地,虽然还没到橙子的盛产期,可同学们都不约而同的带了在这个时段所能买到的最美味的橙子,没有一个忘带。铃声响起,我们每人脸上都带了一丝兴奋与好奇——甚至可以说是诡秘的笑容。“请同学们把橙子切成两半。”橙香四溢。隐隐觉得有个答案掺杂在橙香里……“这是二分之一的橙子,就是……”答案被证实:这节课学分数。 待橙香已可达到“余‘香’绕梁,三日不散”时,知识的水瓶也满意地拍着肚皮。许多好吃的同学早已舔着果肉,爱不释“口”,没有付出行动的也迫不及待了。艾老师捕捉到了这些信息,一挥手:“吃!”我咬了一口,甜入心扉,天下美味真是莫过如此了。 笑声在橙香中涌了出来。
涌出了教室,涌出了教学楼,涌出了校园,涌上了我们渴望的天空。这节数学课在如水一般无色无味的数学和学习生涯中加了一片柠檬,变得丰富多彩。橙香总会散的,但在我们心中的香却永远抹不去。
以前我总是不肯动脑筋,每次只要遇到不会的题目就会请出妈妈--这个救星。她一出马,三下五除二就能把问题解决。
可是,再大的靠山也不能长久依靠啊!这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尝到了动脑筋的甜头,从此也喜欢上了动脑筋。我正在书房里做一道数学题,这道题怎么这么难,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这道题的答案。于是大口一张:“妈妈,快来呀!我有道题不会做!”妈妈说:“我有事,要出去。你先自己想想。回来给你讲。”我伤心地说:“好吧!”我一会挠挠头,一会拍拍脑门,一会跺跺脚,嘴唇都要咬出血了,还是没有结果。
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难道我真的不行吗?难道我真的算不出这道数学题?我心想我就这样放弃吧!就不做这道即复杂、又困难、又繁琐的数学题。可是这样一定会被我的妈妈“嘲笑”,她一定会边拍我的脑袋边自豪的对我说:“来吧,虚心听我讲讲吧!”不,这次我一定不,我要自己做,加大我的“马力”,我找出全解,找出课堂练习本,迅速的转动我的小脑瓜,对了,我用方程,我用X。哦,我真的太聪明了,我做出来了,我求出结果了。顿时我心花怒放,开始唱起歌来了。我能行,我肯定行,妈妈不也是每次都这样鼓励我的吗?这次我不是证明给妈妈看了吗?妈妈回来了,我大步的跑过去,拉着妈妈的手不停的说我是怎么动脑筋把那道复杂的数学题做出来的,看得出来妈妈是即吃惊又开心的,还是那句老话:“你能行,一定行。”
动脑筋可以解决难题,可以使人聪明,可以磨练意志,最主要的是动脑筋给我带来了信心和欢乐。动脑筋真好!
我想,人人都喝过饮料,只是喜好不同而已。花生牛奶是我最爱喝的饮料之一。一年一度的春节又到了。晚上,一位亲戚送来了一箱花生牛奶,把我乐得一蹦三尺高。我迫不及待地叫哥哥打开箱子。哥哥严肃地说:“不行!要吃晚饭了,明天再喝!”“不行,必须得把纸箱打开!”我毫不示弱地说。看我纠缠不休,哥哥只好答应了我。
一打开,哥哥就把第一瓶给了我,因为哥哥知道我最爱喝花生牛奶。“谢谢”刚说完,我已经把盖子拧开了,哥哥说:“你动作真够快的!小馋猫!”一口喝进去,我顿时觉得全身真是太舒服了!我曾经做过探究,知道这种饮料的全名叫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它是由水、白砂糖、脱脂乳粉、花生和一些食品添加剂精制而成,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碳酸化合物和能量等,是解渴、滋补的佳品。
我又去查阅了相关资料,知道了花生牛奶是怎样诞生的:精选优质花生,经过慢火烘焙与精心研磨,再与香浓的优质脱脂乳粉完美融合,并采用先进的无菌冷灌装技术,将花生和牛奶营养充分保留,更带来醇香幼滑的好口感。真材实料,喝上一口,真过瘾!的确,牛奶好喝,融入了科学的牛奶更好喝。
柔房轻舞的夜晚。
我躺着,身旁的窗口犹如一幅童话画卷。
天上的星星如鱼儿一般在天河里游呀,游呀,抖着一身金灿灿的鳞光。星星那样的美丽可爱,可星星不是应在女孩紫丁香芬芳的诗行里吗?我想。
月亮呢?我找不到它了,就像赤足走在黑夜里而找不到灯盏一样。哦!我看见它了,它正枕着棉花糖样儿的云朵甜甜的睡哩!
“孤独吗”?我问。夜笑得透明,说月亮的泪滴成了水晶。
我还要彩虹桥上的梦幻草,奶奶说找到它就能见到长着亮晶晶双翅的安琪儿。
我的心儿继续奔跑,寻找童年七彩的梦。
当夜幕被清凉的泉水冲得快发白时,我找到我的梦了!那天边缤纷的晨霞不就是我昨天夜编织的希望吗?
在梦中,我走进了熟悉的草地——我穿着一袭如水的长裙,长长的黑发成了一条迂回的河,手里挽着装满玫瑰的小竹篮…………
海的女儿从蓝莹莹的城堡里走出来,像珍珠一样美丽和闪亮,她说,我是梦的精灵,我能把一行行文字变成漂亮的衣裳。
我翻动着小竹篮,却只找到几首枯萎的小诗。我那件衣裳呢?我又急又迫。
海的女儿用绿莹莹的水草,洗拭我心灵深处的暗灰。她说,粉红色的梦里装不里寂寞、忧愁和太多的伤感。
………。
站在草地上,我是一株幸福的小雏菊。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美丽而又拥有一种使我沉醉的气息。 我喜欢深蓝色的大海,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赞叹不已。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那汹涌波涛,那深不可测的沉稳,都是我最敬佩的地方。
我喜欢风儿,不管是什么时候的风。我喜欢春天的风,春天的风吹过草地,草地下,沉睡了一个冬天的小草,伸了伸懒腰,瞬间拔地而起。我喜欢夏天的风,夏天的风吹过人间,为炎热的酷暑带来了一丝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风,秋天的风儿为人间送来了累累硕果。我还喜欢冬天的风,冬天的风儿吹过大地,大地变成了一片皑皑的白雪,树枝上挂着晶莹剔透的银条儿,真美啊! 我喜欢春天的早晨,我喜欢漫步在屋边的小道上。清晨,推开家门,扑鼻而来的新鲜空气使我沉醉。走出家门,漫步在小道上,路旁,叶子上的露珠闪闪发光,如同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晶莹动人,高大的榕树也为我遮阴。我喜欢住在小道对面的那位老奶奶,每天清晨,她总不忘地对我说一声:“早上好!”每当这时,我总是觉得身体里好像注了一股活力似的。
我喜欢植物,喜欢各种各样的植物。我喜欢高大的榕树、不显眼的蒲公英、美丽的秋菊、交错的红树林、娇小的金银花。我还喜欢山间那不知名的小野花。 我喜欢色彩,喜欢多姿多彩的色彩。我喜欢金色,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拥有灿烂的色彩,因为它象征着光明,光明驱逐黑暗。 我喜欢生活,喜欢色彩斑斓的世界,喜欢娜多姿多彩的生命。
从小我就开始学习美术,别人都说我有画画天赋。可不是,我爷爷的弟弟就是自学成才,现在还是中国美术界的六大巨匠呢!别人问我喜欢画画吗?我一定会说:“当然喜欢啦!”可虽说喜欢,但也不指望以后靠它来吃饭。我觉得画画是一种休闲、放松的,而不是一种用来赚钱的工具。每当我把画给爸爸时,爸爸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嗯,不错。”听到这句话我很高兴,因为我所画的每一张画都融入了我的感情。
这是一堂美术课,我们去外面写生。那天早上,我来到了位于华山路与乌鲁木齐路交界口,我和同学们纷纷坐下,开始画画。马路的对面是一排有复古风格的房子。我不知从何处下手,我灵机一动,心想:旁边的那些老人对这些景色应该不陌生,那我就去问问吧!当我询问一个七八十的老人,他竟然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说:“What are you say?”我一愣,仔细一看,是一个外国人。我觉得有些尴尬,便坐了下来开始画。我画完了,给老师看。突然,刚才的内为老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对我说:“The painting is vsry beautiful , can send me?”我想:就当着刚才的道歉吧!我把这幅画送给了他。事情过后,也被我淡忘了。一天我收到了这位老人的信。上面用英语写道:“谢谢你送给我的这幅画,我和我的孩子们看了后都觉得很棒。希望你能继续学画画,让你的画带给大家快乐。谢谢!”我看后很高兴,想:原来大家一起分享快乐,能人的快乐加倍啊!
从那以后,我越来越努力学画画了。因为我对画家有了新的认识,画家不仅仅只是用画来赚钱,而是他想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画后感到快乐。
打开我的衣柜,你们就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衣服,各式各样的五彩缤纷的,那些衣服全都是很大的,唯独有一件衣服放在我的衣柜里面,它是小孩子穿的衣服。那件是我最喜欢的衣服。
记得那是我读小学的时候,那段时期非常流行奥特曼,很多同学都买奥特曼模型玩具,还有买奥特曼花样的衣服,那时候我很羡慕,我也想要一件那样的衣服。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攒钱打算自己攒够钱了就去买那件衣服。
我记得那件衣服好像是45元,是一件蓝色的上面绣了一个奥特曼的花样,那个奥特曼是画在衣服的正中央,那是一件短袖衫,是圆领的。
问清楚了那件衣服的价钱之后,我就开始打算攒钱了。我每天筹划着,我每天零用钱是3元,我想了一下我每天少用2元这样,一个月就可以买那件衣服了。于是,我就开始了攒钱计划。每天早上花一元吃早点,然后把另外2元钱攒着。
终于我用了一个月的积累,够钱去买那件衣服了。我开心的跑去买了那件衣服,然后自豪的穿在身上。是多么的自豪啊!那是我自己用钱买的。那时候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衣服,它代表着不光是我的童年,还代表了我的努力。
平在三国时期从黄巾起义到统一全国:曹操官渡之战,黄盖受打保国,赵子龙万人追逐救人,诸葛亮草船借箭……在众多历史人物中都有着不同的精神品质:有奸诈,有忠诚,有勇敢,有智慧……而我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具有勇敢、顽强的人。他是刘备的将士,一个忠心为蜀国的一个将士——赵子龙。
赵子龙为人勇敢,为刘备扑汤蹈火,虽不敌吕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受万人追逐救刘备之子,一整天被人追还不能让孩子和自己不受到伤害真是非常顽强,不愧为五将之一。我从小就很怕水,那是因为小时候我被水呛过,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碰水看到水就浑身发抖,至从我看到《三国演义》之赵子龙救子。他是那么勇敢,那么顽强,我一定要拥有他那勇敢顽强。我一咬牙:“我,豁出去了。”可一看到水就害怕“我……还是算了。”但我又不仍心回去。我一闭眼睛,“噗通”我跳进水里,我突然想到我不会游泳,我的身体往下沉“HEIP。HEIP,ME。”我的手乱划乱揺,一时间我浮在水上。我突然发现我学会游泳了。耶,THATISVERYGOOD我真棒。
其实只要有勇气和坚定的毅力,成功就会为你敞看大门。《三国演义》是一部让人学会具有精神的一部大作。
我喜欢照片,喜欢那个大眼睛,小鼻子的我,喜欢那甜美无忧的时光,我最喜欢那张我过满月时照的,可爱,纯洁,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望着那些陌生的客人,真有趣好像要把客人一眼望穿似的。
我喜欢大海,一望无际,清晨,太阳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黄昏,朝霞把大地染的一片紫红,特别是傍晚,大海像一片薄镜闪烁着金光,在月亮的装饰下美丽极了! 我喜欢走在故乡的小路上,它让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光,有时它让我欢乐,有时它让我悲伤,有时他又让我觉得好笑,特别是路旁那盏银灯它让我在迷途时走出光明。 我喜欢独自坐在秋千上,回想我和妈妈荡漾的时光,妈妈的脸颊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星星在为我鼓掌,月亮在为我歌唱。 我还喜欢云,千姿百态的云,像小狗的云,向小马的云,像小猫的云,像小猪的云,不管什么云我都喜欢,它总是激发我无穷的想象,老想激起让我在软绵绵的云上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在万籁俱寂的夜晚看星星,一颗颗闪着金光的小灯笼忽明忽暗,忽高忽低,一会儿组成了北斗七星,一会儿又组成了牵牛星,织女星。 我喜欢生活,摇啊荡啊,荡出我心里这么多的喜欢。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多可爱的小猫啊。
春天,万物复苏;夏天,骄阳似火;秋天,硕果累累;冬天,白雪皑皑。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季节总让人回味无穷。谁都有自己喜欢的季节,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炎热的夏天。
我喜欢夏天的游泳池。来到游泳池边,往下一看,都是可爱的笑脸:有的,在水里从这边游到那边,毫不顾忌地游着,好像再向大家宣扬自己游泳本领的高超;有的,坐在水池边上,跟自己的好朋友,好像在说一些小秘密呢;还有的, 抱着游泳圈,在池子的一边,在和自己的小伙伴在那儿嬉戏游乐。在夏天的游泳池里,是孩子们的乐园。
我喜欢夏天的冰淇淋。在夏天的时候,当你做完一件事情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大汗淋漓,可是当你从冰箱里面抽出一根冰淇淋的时候,轻轻咬上一口,全身就舒服极了。那种感觉可真美妙呀!
我喜欢夏天的暑假。在暑假到来的时候,家长不会时时刻刻的盯着我们,我们便可以跟小伙伴们一起去郊游,一起去游戏,把功课暂时丢在一边。
我喜欢夏天的花裙。夏天到了,我们便可以脱下厚重的棉袄,穿上漂亮的花裙,那样,别提多美了!
我爱夏天的游泳池,我爱夏天的冰淇淋,我爱夏天的暑假,我爱夏天的花裙,我爱夏天的一切事物,我跟爱美丽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