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我来到了家村老家.田里,那金灿灿麦子此起彼浮,就像大海上的波浪,一波三折.火红的荞麦在微风中跳着欢快而轻盈的舞蹈.那一个个硕大的玉米正站在玉米杆上极目远望,等待着农民伯伯的收割呢.
那天,我睁着一双朦胧的睡眼,跟着爸爸妈妈还有大爸大妈来到了玉米地旁边.妈妈对我说:“今天,有一个艰巨的任务——掰包米!”话音刚落,我便立马来了精神,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的表情中流露出一丝兴奋,我想:掰包米这种事我从来都没干过,一定比抓蚂蚱然后烤它的大腿吃更有意思吧。我十分顽皮地说:“遵命妈妈长官。请您给我半个时,我绝对搞定半片地!”爸爸说:“你连怎掰都不知道,就那么有信心?”,“哼,不就是掰个包米吗?有啥难的!”说罢,便开始了我的行动。我三下五除二便折下了一个玉米,我像对待敌人一样,使劲将它的皮扯了下来,然后重重地摔到地上。这顶多也就用了十五秒,照这样计算,别说半片地,就是一片地也绰绰有余。
我兴奋地举着那个剥好的玉米叫道:“看,这是我剥的,怎么样,技术还不错吧!”正当我沾沾自喜时,妈妈却说:“你掰得不对,应该把玉米穗掰下来,将它的”外套“留在玉米杆上。”我转过身去,对着那些玉米轻蔑地说:“我就不信,你这小玉米有多难对付。”说完,我便又埋头苦干起来了。也许是玉米生气了,当我把它掰下来时,却带下来了两片外套。于是,我便看大妈是怎么掰的,希望能学点儿技术。
只见大妈先把“外套“从玉米的身上一层一层地脱掉,然后一只手抓住玉米棒,再用力一掰,玉米便听话的掉了下来,我也学着做了几次,慢慢也撑握了窍门。 一个早上过去了,虽然我才掰了七穗包米,可双手却已是生疼生疼的了。可是,再看看大爸他们那双粗糙的、长年与农活打交道的手,似乎忘怯了什么是疼了。
回家后,我吃着那一穗穗黄澄澄玉米,似乎比平日里吃到的肯德基快餐更加香甜,因为,这里不但有农民伯伯的汗水,更有着我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功劳。 通过这一早上的劳动,使我懂得了:学习和种地一模一样,只要先播种下目标,再加以不断的辛勤耕耘,便会有丰厚的收获。更懂得了劳动中能体会到无比的快乐!
楔子
快乐是什么,快乐可能是你帮助他人后获得的一个笑脸一声谢谢;可能是你和家人一起坐在饭桌前谈论着今天所遇见的新鲜事;可能是在一个晴朗的周末和朋友们一起踏青游玩,对我而言,快乐就是把内心所想要说的转换成一个个方块字并将他们串联起来构成一篇精彩的文章。
写作——才是我快乐的源泉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迷上了写作,或许这和我的性格有关,我自认并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是我并不愿意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轻易得透露给他人,相反,我却更喜欢用文字来表达我的想法。我发现,用这个方法可以化解自己的消极情绪,当你不开心或是发愁时,写作就是一剂很好的“开心良药”把那些自己想说却又不好开口的话写出来比你一个人唠唠叨叨的发牢骚怨天怨地有用多了,写完了心情也就舒畅了。既发泄了你的不痛快又锻炼了写作水平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写作并不只这一个好处,它同样也可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大家一定对郭敬明都很熟悉,他从小热爱文学,喜好写作,最终并因此一举成名。我读过一些他的书,像是《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还有《梦里花落知多少》等,从他的字里行间我可以看出他是将他整个灵魂都溶入到其中,所以仅凭这点我对他甚是钦服。我在心里偷偷地告诉自己,终有一天,要像郭敬明那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投身到我喜爱并忠于文学事业中去。
我喜欢写作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写在纸上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期。从世界诞生的那一天起,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一切都有个期限,水果会过期,保鲜膜会过期,记忆会过期,甚至连生命都会过期。有时我自在想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不会过期的,带着这个问题我苦苦的寻找着答案,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那就是记录在纸上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期。当你有一天已经满头白发时,突然在某一个角落发现一个尘封的旧本子,打开一看才发现是自己儿时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记满了你的童年,那第一次学会骑车,第一次走进学校,第一次考试的100分,。。。。。。太多太多的第一次都写在这一个破旧的本子上,但回忆起来仍旧觉得一切仿佛昨天,依然那么新鲜。所以,我说写作是保持年轻心态,让一切都保持新鲜的不二首选。我记得,冰心曾经说过“我长寿的秘诀就是在快乐中写作,在写作中寻求快乐”这一点我一直很赞同,因为,写作的确让我很快乐,它让我了解人情世故开阔眼界,更重要的是写作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一味不可缺少的调味品。
总结一句,在快乐中写作,在写作中寻求快乐,写作——才是我快乐的源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我当然也有自己的快乐。 快乐就象每天的太阳一样,每当我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就会伴随着我。 所以我几乎天天都有快乐的事。我是一个很喜欢笑的人,每当我遇到快乐的事情,我总会张开嘴吧开心的大笑。
记得夏日的一天,我正在家里看书。突然,我的邻居小妹妹跑进来对我说:“姐姐,你别看了,陪我捉小虾吧。”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抬头猛的一看,只看见那个小妹妹站在门口,蓬松着头发,脸上还留了几道黑黑的小手印。手上沾满了污垢,光着脚丫把地板都踩赃了。看到她那个狼狈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呵呵,妹妹,你什么时候变成小泥人了。你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以后的几天里,每当我一想起她那个样子都会忍不住的想笑出来。
还有一次,在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情:美术老师让我们美术小组的人挑选一些画的好的美术作业,粘贴到后面的墙上去。刚开始的时候,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不一会画就收齐了。可是谁来粘贴呢?因为事先没有准备好,同学们都没有胶带纸。我刚想把我带的胶带纸拿出来,这时候,我们班级最小的“小不点”举起手大声的说:“我有胶带纸!”,大家一听高兴极了,可是她又把头低下小声地说:“在家里呢,忘带来了”。大家都楞了一下,接着就“哄”的一声大笑起来。。。这时候,下课的铃声响了,我悄悄的拿出剪刀和胶带纸,趁教室里没人的时候把那些画粘贴到墙上了。过了几天,这件事情被老师发现了,在班级里表扬了我。当时我表面上装作很平静的样子,其实我心里早就乐开花了。后来听爸爸妈妈说,我在夜里,脸上还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因为我每天都能遇到快乐的事情,所以见了谁脸上都笑咪咪的,同学们也就根据我每天脸上总有快乐的笑容,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我“开心果”。
其实,生活中,总会有快乐和烦恼的,对待快乐和烦恼,就象照镜子,你对她笑,她也会对你笑的。我希望那些烦恼的人,忘掉所有不快,像我一样,天天都快快乐乐,笑对人生,永远都做一个快乐的“开心果”。
我的“快乐世界杯”足球赛这几天,连续播放世界杯足球赛。整个世界都在激情“非”扬。但你们没听过我的世界杯足球赛吧,事情发生在昨天晚上。那天,我去好朋友欣欣的店里玩。
忽然,欣欣说:“我们也举办一场世界杯足球赛吧!”我们说干就干,赛场就放在楼上。但这时,我们呆住了,用什么当足球呢?这时,我们看见一个妹妹正拿着一只盒子抛来抛去,我冲上说:“小妹妹,借我一下。”说完,我拿起“足球”飞奔上楼。到了楼上,我们马上开始做球门,欣欣找来两个正方体和一个长方体的纸箱。我先把两个正方体纸箱放在两边,欣欣把长方形纸箱小心翼翼地放在上面,球门就完工了。现在我们开始给我们的足球赛取名字了。我说:“就叫快乐足球赛吧!”“好。”
欣欣同意了我的意见。不过,一场比赛可不能没有观众呀,怎么才能让球赛有观众呢?于是,我们找来了一张大白纸,开始制作球赛广告。我们首先写上“快乐世界杯足球赛”,然后画上足球和奖杯,对了,我还要画上烟花。我们把广告穿上一根铁丝,挂在上楼梯口的一盆盆景上。并且,我们两人站在楼梯口开始大声向楼下的人宣布,我们的足球赛将于十分钟后开战。十分钟后,我们的足球赛正式开战了。首先是我射门,结果我一脚就踢空了,差点没摔了个大跟头。第二位就是欣欣了,只见她摆好架势,横脚一扫,足球碰在了球门上杠,把球门也给踢翻了,足球也被踢得四分五裂。大家笑得前俯后仰,都说,这下子足球比赛只能到此为止了,因为足球也没了。
我急中生智,把身体一缩,就往身边的一个大大的正方体的盒子里钻了进去,嘴巴还叫着:“有球有球!”阿姨说:“这球可不能乱踢,要不明天把这球寄到非洲去,让真正的世界杯来踢踢。”我吓得赶快钻了出来,一边摆手,一边说:“这可不行,不能寄,不能寄。”这就是我们的快乐世界杯,有趣吗?快乐吗?
当你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站在高高的楼顶时,俯首看到一群年幼无知的孩童沉醉于青草地上的追逐,花瓣丛中的嬉笑,你的心中是否会荡漾起一波微微的涟漪?
当你感受着皎洁的月光,躺在广阔的草坪上,仰天望到满天闪烁的星星好似散发着纯洁的气息,照亮世间最美好的角落,你是否有种伸手摘星的冲动,让它来到你的玻璃许愿瓶中?
那一丝微妙的情感,那一种不经意冲动,仿佛在心中隐藏了几千年,终于在适当的轮回,碰到适当的情景而无法抵挡地显露了出来。不是荷塘的平静,也不是溪水的欢快,更不是大海的奔腾,仿佛只是湖面激起的小浪花,风停了就没有了。我说那就是快乐的前世。
佛说:快乐亦不是大喜,亦不是大悲,心平自是快乐。
我说:前世,快乐沉睡了那么多年,今生即是大放光彩的轮回。
当你坐在主席台的下面用一种期盼的眼神看着主席,一次次的欢乐交响乐响起,却没有踏上红地毯;在你希望失去之时,你的名字最耀眼地出现在大屏幕,那一片舞台等着你来主宰,你是否已经激动地无语凝噎,心间澎湃着一股热血?
当你步入黄昏,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在人潮人海的十字街头,突然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喊你名字。你回头的时候发现自己已是满脸泪痕,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到了久违的朋友。然后颤抖地向他奔去伤感地问道:“是你吗?”那一刻你是否才发现这是晚年最珍贵的回忆?
那一股终身成就的热血,那一刻转角遇故知的激动,是否已经久违了好多年而在顷刻之间爆发。不再是缕缕清风的和暖,也不是风吹稻花的起伏,那已经超越了大海的奔流,白云的翻腾。
此刻,你或许只是荡漾在快乐的前世轮回,你或许已经步入了快乐的今生岁月,但是快乐都是淳朴中的无意,无意中的淳朴,百分百纯正的情感。
快乐,我与你在前世相遇,和你在今生有约。
请记住,我的名字叫快乐。
能到首都北京去,是我盼望已久的心愿。2008年10月1日国庆节的那一天,我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北京之旅是我最快乐的事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特别激动呢。
当得知爸爸、妈妈要在国庆假期带我去北京旅游这个好消息,我真开心啊!国庆节的前一天,我们全家乘坐着和谐号快车驶向了北京,这是我第一次乘坐和谐号快车,我兴奋极了!一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一片金黄,一幕幕飞驰而过。三个半小时不知不觉过去了,我们到达了北京。出了站口,啊!北京好美!雄伟的高楼、繁华的街道、宽阔的马路,北京真的是太美丽了!
我们先去的地方是北京动物园,那里有许多的珍奇动物。有国宝大熊猫,还有大象、老虎、河马,蟒蛇,最有意思的是一只小象被象妈妈和象爸爸一同举了起来,真有趣!接下来,我们还去了鸟巢和水立方,那里建筑的非常宏伟、壮观。鸟巢体育场非常大,来参观的人也很多,我坐在红色的座椅上,还真有点像新临奥运会的现场的感觉呢!我们又来到水立方,它好像一个水晶宫一样,太漂亮了!它还是中国女子跳水运动员郭晶晶姐姐跳水拿奖牌的地方呢!
第二天,我们又去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是我最想去的地方。天安门城楼在红墙碧瓦的映衬下,金碧辉煌,显得格外庄严、雄伟。爷爷带我登上了天安门城楼上,在城楼上面能看到整个天安门广场,我和爷爷还在城楼上照了相片呢!我感觉非常自豪!
夜幕降临时,我们全家一起去了王府井小吃街去品尝小吃。那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各种地方小吃样样俱全。有山西的羊肉泡馍,有新疆的烤肉串,还有云南米线,我们挑选了一些最爱的小吃,别提吃得有多香了!
后来,我们还参观了颐和园、恭王府、国家大剧院、北京大学、科技馆……
五天的旅程很快结束了,就要离开北京了,我还有些恋恋不舍!虽然有些劳累,但我还是非常开心,因为北京之行使我大开了眼界,我喜欢北京,喜欢它的名胜古迹,喜欢它的现代文明……,北京之旅是我最快乐、最难以忘怀的一次旅行。
我环顾四周,心灵的小屋早已落满尘埃。我孤独地在这里生活,阴冷早已侵占我的大脑。在这个世界上,我看到的,只有人与人之间的钩心斗角,想到摧残,所以,我把自己禁闭在心灵的小屋中。
我从懂事起,一直在忍受着孤寂的煎熬,我不想看到人们那丑恶的面孔,不想,永远不想……目光落到那把锁上面,已满是黑褐色的锈。是它彻底锁住了我的心灵。
我发现门缝中塞入一张纸条,于是我便轻轻捡起它。上面写着:太多的眼泪,只能使你的心灵变成一片沼泽,太多的忧愁,只能使你更加孤独,其实不必把自己禁闭在心灵的小屋里,打开那扇紧锁的门,你会发现,世界到处充满阳光。
我从口袋中拿出那把锈迹斑斑的钥匙,颤抖着把它插进锁孔中,“啦”伴随着锁的滑落,东方第一缕太阳射入这间尘封的小屋,温暖的阳光笼罩着我的全身,我感到心中那块冰开始慢慢融化,那颗冰冷的心也开始变得火热,这种感觉曾是那么可望而不可即。
当全身变暖后,我揉揉被刺痛的眼睛,开始慢慢地观察这个世界,马路上秩序井然,人们扶老携幼,相互谦让,公园里,人们悠闲散步,小草花儿争取拥抱更多的阳光,屋檐下,老人躺在竹椅上,尽情享受阳光的淋浴,操场上,小朋友们在阳光下自由自在地奔跑……我发现,原来一切都如此美好!
我来到大地的怀抱中,与马共同奔跑,和鱼我和一起游泳,聆听小鸟在唱歌,看鹰在天空中飞翔,然后大声喊:“啊……”把积压在心灵底层的苦全部发泄出来。我又发现,学会快乐如此简单。
这时,一个声音朝我大喊:“到人群中来吧,到蓝天中来吧,到大地中来吧,不要让阴冷的心灵封锁着你,放飞自己,打开那扇紧锁的门,敞开心扉,去拥抱阳光,也许你会大喊:“世界如此美丽。”
我高兴,那天,我捡到了快乐的钥匙。
一个快乐而短暂的寒假悄悄地从我们的身边溜走,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学期,发生在寒假的趣事就像天空中的星星,数不胜数,是我心头不可抹杀的一件件往事。每一颗星星都闪闪发亮,每一件往事都刻骨铭心。
一、看云、看水、看梯田,人间仙境南尖岩
朋友曾经告诉我,丽水范围内的经典景点,在南尖岩都可以看到,那里简直就是丽水风光的集锦。果真如此?
在这个寒假,终于让我有机会仔细地品味了南尖岩。
云海是一特色,极为壮观。海拔1400多米,要看云海不须再登山,只需耐心地等待。这里的云雾来无影去无踪,千变万化,让人难以捉摸。山顶染上一层霞光,山腰绕着片片白云,真是天上人间,如入仙境。当太阳将要升起的一刹那,天空忽然染上一层红霞,只持续了几秒钟,我赶快揿下了相机的快门。不久云海慢慢退去,远处的山上现出几幢房子——便应了“白云生处有人家”的意境。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竹海也很有特色。数千亩延绵不断的竹林,既青翠单纯,又多姿多彩。只要你注意观察,一年四季都有好景色。
这里还有块高山湿地,里面有个小小的高山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瑶池”,不知有什么来历和传说。瑶池的奇妙处在于水中长了许多树木,还有碧绿的水草。这种奇观好像在九寨沟才能看到吧。难怪两位上海来的摄影家,架起相机迟迟不肯走,连夸这里是丽水的九寨沟。
这里的梯田也确实值得一看。主要还在于这里的农民特别善于精耕细作,早早地开始备耕犁田,水面如镜,田埂似绳,是诗还是画?是水墨、木刻、油画还是水彩?
二、与猫同乐
从前,我养过一只小兔子,可是没过多久,就死了,后来,我便没敢养会令人生感情的动物,因为我怕它受伤,怕它生病,更怕它离开我……
但半年前,妈妈抱来一只好可爱的小猫,它的毛黄白相间,显得颇有层次感,还有那炯炯双目,怎能让人不喜欢?因为对它的喜爱,超过了害怕,于是我养了它。
听说它最喜欢玩毛线球,于是有一天我把家翻了个遍,找到了一小卷,逗它玩。我总会把毛线球举得很高,然后左右不停地晃动,它就跳得老高,用爪子去拨弄毛线。它乐,我也与其同乐。
不知为什么,它总爱闯到屋子里来,院子那么大,还不够它玩。它不停用它的爪子,推着玻璃门,可惜,力不从心啊!
几天前,我们都出去了,恰巧风挺大。门给吹开了。小猫爽啊!不知有没有把整个屋子玩遍。当我们到家时,发现它坐在沙发上睡得正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