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好朋友,我也不例外。但是我的好朋友和大家的不一样,我的好朋友是一只可爱的小花猫。
小花猫是去年奶奶从亲戚家抱回来的。它刚来我家时,才出生没几天,身上的毛还没有长齐,看上去很丑,身子又非常娇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所以,一开始我并不怎么喜欢它,但是看它可怜,我每天还是会剩下许多鱼虾来喂它。
一天天过去了,小花猫慢慢地长大了,样子也越变越漂亮了。它全身长满了黑白两色的毛,尖尖的小耳朵长长的胡须,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我也越来越喜欢它了,它耶把我当成了它的好朋友。只要我在家它就和我形影不离,如果我去上学它都会送我到路口,放学在路口接我。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躺在我脚边静静地陪我,每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我就会低头看着它,它耶眨着眼睛看着我轻轻地“喵喵”叫两声,好像在对我说“好朋友加油,你一定行的。”在她的鼓励下许多难题不一会儿就迎刃而解。在我休息的时候,它还会陪着我玩,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它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小花猫,我觉得它真是我最好的朋友,为我带来而来好多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我的朋友陆路文是我最喜欢的朋友。他黑色的头发下那对小眼睛叫人看了都喜欢。尤其是他鼻梁上的那副眼镜让他的眼睛显得更加明亮。
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书,这和我的爱好一模一样。一天,我正在家里看书。突然门铃响了,原来是陆路文。这次他邀我一起去河西的一家大书店,书店的名字就叫做“春游书店”,这是一个新开的书店,他经常到这里来买书呢!一进书店`,我就闻到一股书香,里面有校园三剑客、幻想数学大战等很多我爱看的书。他们大多是陆路文推荐给我的。我们各自找到自己想看的书就看起来,回家的路上我们又一起交流,真是愉快!
除了读书外我和陆路文还有一个奇特的共同爱好,那就是一起骑着自行车带着钱,结伴去游玩。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去滨江公园玩。那里有一个巨大的草坪,草坪中央有个音乐喷泉,它可以随着音乐声起落,有时能喷出几十米高,壮观极了。站在喷泉旁让水雾从脸上拂过时我和陆路文觉得很爽快,同时我们突然有了一个特别冒险的想法—从喷泉中穿过去。于是我们全副武装,骑着车选了一个时机冲进了喷泉,当我们出来时已经全身湿透,两人哈哈大笑着回了家。
我的朋友陆路文和我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独坐墙角,捧一本书,很悠然地让思绪飘飞。多想,浸泡在花的芬芳里,转头惊喜地发现一簇紫罗兰花。
我站起来,小心翼翼地靠近它,仔细地端详起来:美丽的花瓣围着一个娇嫩的蕊,上面缀满厚厚的花粉,多么高雅、纯洁。在百花争艳的春天,会有谁能悄悄关注这小小的紫罗兰花呢?
又有一天,我发现它耷拉着脑袋,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我仔细一看,原来嫩枝叶折了。看到这,我难过得几乎掉下眼泪。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我小心地把其中的一根断枝剪下来,插进泥土里。没想到,数天后,那枝紫罗兰竟然生根成活了。又过了几个星期,居然开出了娇嫩的花。我不禁被这股顽强的生命力震撼了。打那时起,它就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把它移到我的书桌上,经常给它浇水。它呢,每天绽放着笑容,欢迎我,注视我,让我觉得有了它的陪伴,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
一次,我被一道很难的奥数题困住了,正想得晕头转向,笔在草稿纸上乱涂乱画。当我想放弃时,猛一抬头,瞥见那盆紫罗兰花深情地望着我。突然,脑海里浮现出摧毁了的紫罗兰复活的画面。一幕一幕,打动着我,激励着我,连紫罗兰都可以克服困难,我何尝不行?于是,我又埋头做起了数学题,很快算式就列满了两面草稿纸。终于,我从凳子上蹦了起来,“我做出来了!我做出来了!”那是我从未有过的喜悦。也许,强大的欢欣,来自做出数学题的豁然开朗,更在于那盆紫罗兰花的启示。
今春,阳台上的那盆紫罗兰花又开了。那一片片花瓣努力地展示着自己不羁的生命力。一袭紫衣,精灵般绽放,是为了下一个精彩的春。
朋友,我亲密的朋友,我为你喝彩。你,将成为我生命的紫罗兰,永远绽放在我的心田上!
“尖刀四对,钳子两把,身穿铠甲,横行天下。”你知道是什么动物吗?对,它就是螃蟹。
前几天,奶奶买来一群小螃蟹,我把它们养在了庞大的鱼缸里。小螃蟹全身是青褐色的,两只小眼睛黝黑发亮,像电视上的拉杆电线,可以做360度的旋转。一张小嘴不停地吹着一串串珍珠似的泡泡。蟹背非常坚硬,像古代武士手中拿的的盾牌。肚皮是白的,有一个圆形的盖子,据说是它的肚脐。螃蟹的身体两旁伸出八条又细又长的腿,另外两条前腿是两把钢铁般的钳子,张开钳子,还可以发现里面有两排锋利的锯齿,样子很威风。钳子既是捕食工具,又是防御自卫武器。
小螃蟹看起来十分温顺,但却不是,它十分淘气,总是在水里乱舞乱划。有一次,趁我松懈之时,竟沿着桶壁悄悄爬出来。我越追,它就跑得越快,我想了一个办法,把牙刷靠近它身体,它就一把钳住了牙刷的毛,紧抓不放。我把牙刷拎起来,螃蟹就吊在半空中。我把牙刷使劲一甩,这下倒好,它被甩进水桶摔了个“八脚朝天”。可它还不善罢休,挥舞着钳子要和我一决高下呢!
它这么不安分,我也不客气了,我把它们一下子扔进了高压锅,不一会儿,它们的生命就从此结束了。
对不起,小螃蟹,我们在天堂再见!
“张辰瑞,快把球传给我。”“不行啊,他们把我围起来了,球传不出去啊!”张辰瑞青筋鼓起来,抱着篮球对我艰难地答道。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张辰瑞,我们正和别人打比赛呢。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都很喜欢篮球,常常一起打比赛。
有一次比赛,让我至今难忘。那次,我和张辰瑞、张玮伦一队,赵奕博、林敢、张其颢为另一队。球是我们队先发的,我佯装对张玮伦叫道:“过来接球!”暗地里却给张辰瑞使了个眼神。然后飞速将球传给了张辰瑞,张辰瑞接到球后立刻飞速向对方的篮球架冲去。为了引开对方的防守,他对张玮伦叫道:“张玮伦,你快往篮底下冲去,我把球传给你,你再去投篮。”果然赵奕博和张其颢急冲过去挡张玮伦,只留下林敢一人防张辰瑞。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和张辰瑞立刻冲向了篮球架,我先冲上去,挡在了张辰瑞和林敢中间,让张辰瑞没有一点障碍地投篮。张辰瑞心领神会,抓住了时机,以一个三步上篮投进了一球。
正因为这一场心灵默契的比赛,我和张辰瑞的关系越来越好,从朋友的感情升到了密友。我们两个常常互相安慰。比如说我语文考差了,他就会一边做鬼脸让我笑,一边安慰我:“考差了也没啥大不了的,下次考好一点不就行了?”每次听了他的安慰,我就会不伤心不难受了。
后来我又听他说他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这更让他成为了我毋庸置疑的最亲密的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字叫毛迪。
平常,她扎着一条马尾辩,头上还带着五颜六色的夹子,还有一个粉红色的头花。她长着一双像葡萄一样的眼睛,粉红的嘴巴,一个高高的鼻梁。笑起来眼睛咪成了一条线,那样可可爱了。
她在学习上,也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有一次,老师在讲一道应用,所有的同学都异口同声的说:“得数是256。”只有毛迪举手对老师说:“老师,得数应该是252。”老师也说是我们的得数正确对,可是毛迪依然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不肯改过来。下课了我对她说:“你可真固执呀”!毛迪她说:我确定252是正确的,所以我坚持。过了几天,老师对同学们说:“前几天,我讲的那道应用题得数错了,不是256,而是252。”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固执有的时候也是一件好事。
还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在一年级的一节体育课,她出来晚了,我没有找她,我就跟别的同学玩了一节课,晚上放学,她就不高兴了,我跟她说:“对不起。”可是她还是连理都不理我。一路哭着跑回了家。到了第二天,她跟没事人一般,我们俩以高高兴兴的在一块玩了。
这就是我好朋友毛迪,她情绪多变,能歌善舞,坚持已见,你们喜欢她吗?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成为了一位光荣的少先队队员,并带上了鲜红的红领巾。我感到十分的自豪。我们当时的班主任高老师对我们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国旗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所以,我们要爱护它。”
虽然,许多同学都对红领巾很好,但是,还是有几个同学不爱护红领巾,特别是几个男生。他们上完体育课后,因为汗太多,就用红领巾擦脸,结果,红领巾变成了“汗领巾”了。我看了以后,也学他们用红领巾擦汗,很快,红领巾被我的汗打湿,变得湿嗒嗒的了,戴着很不舒服,就把红领巾揉成一团,塞进书包里了。回到家,我就做作业,把红领巾扔在了有一边。不一会儿,我妈回来了,她问我:“你的红领巾呢?”我这才想起来,我的红领巾被我扔在书包里了。我低着头,小声的对妈妈回答道:“在。。。。。在书包里。。。”我妈拿过书包,好不容易从里面找出了一团红红的布,我妈黑着脸,摊开这块布,我仔细瞧了瞧,原来是我的红领巾啊!我羞愧及了。我妈大声的对我说:“这红领巾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你
要爱护它,怎么能把它弄成这样呢?快去把它洗干净!”我心想:我以后一定要爱护好红领巾!
到了学校,上好体育课,又有男生在用红领巾擦汗,我便走过去对他们淳淳教导:“红领巾是我们的好朋友,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朋友呢?”听了我的话后,他们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慢慢地,红领巾已经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中。。。。。